第635章 大秦北疆
大秦北疆。
拒北城和飞马牧场中间的官道上,一辆马车正在疾驰,风雨如注,天昏地暗,视物不清,林泉在风雨声之外,依然听到了如擂鼓一般的马蹄声。
在平原之上,骑兵倏忽而至,来去如风,最是难于防备,不过在拒北城附近出现的,不太可能是匈奴的精兵,更大可能是草原上的马贼。
林泉再不犹豫,挥动匕首,给马车两边的健马各刺了一下,这才从容跳车,马车轰隆远去,能否到达飞马牧场,看它的运气了。
隐约间似乎听见,车中常悦的惊叫声。
骑兵瞬间就到了,弓如霹雳,劲箭带着雨水,从耳畔擦过。林泉拔出边刀,心中默念,兄弟们做得好,接下来看我的啦。
对面只有十骑,不多不少。在百步外瞬间停下,显示出骑者训练有素,并非等闲之辈。
冲锋,对一个人,两骑足矣!
林泉在海东青里以耳力见长,这次如果不是他提前听到骑兵的声音,可能早就全军覆没。
海东青是边兵哨探的称谓,六人一个编队。六队为一个小组。
林泉的父亲也是一名边兵,为了救飞马牧场的场主常和被匈奴人拖行几十里而亡。那时候常和还不是如今的边军第一猛将,也不是堂堂的飞马牧场的场主。
这一次针对常悦的伏击,更多的是为了打击常和。
马蹄凿地的声音响起,林泉默默的计算着时间。估计兄弟们都已经阵亡,五个人阻挡几十个骑兵,让敌人只有十骑闯关,这战绩放到边军里也堪称彪炳!
敌军的战刀已经高举过头,林泉在两军交错之际,微微的向左侧身,低头,让过了要害,手中战刀横切左边敌军马腿。
哗啦啦一声,一道深可及骨的伤痕,破开衣甲,白肉翻开,血还未来的及流出。
林泉疾步追上摔倒的骑兵,在咽喉处补了一刀。边兵斥候,讲究的是快准狠,绝不会浪费力气去砍下对手的头颅。
对方的鲜血标出老高,冲开了雨幕。
当他默默的回到官道中间,把刀戳住。
昂首而立,喝道:再来!
三次冲击之后,对方死一人,伤一人。
大雨越发狂暴,一道闪电劈中雨中的林泉,接着又一道。每一道闪电落下,林泉的身体都会调动一下。
马上的骑士也跟着哆嗦一下。
闪电散去,林泉左手打了一个响指,右手扬了扬,然后跳脚大骂,老德你就是一个老硬币。
林如海醒来时,身上无数伤口,疼得他瞬间暴汗。这具身体的主人林泉已经挂掉了。当时战斗正酣,对方随时发动下一轮冲锋。
林如海扬手释放火球,另一只手想发出一道风刃。
结果,什么也没有!
林如海只好逃跑,好在那些骑兵似乎另有要事,巴不得他让开道路。
他一边咒骂弗洛伊维德,一边找个地方养伤,一边在脑海里却在回想和弗洛伊维德的谈话。这番谈话是在一番激烈的打斗、双方都筋疲力竭之后,躺倒在精致木屋的一片狼藉之中。
老德,你个糙老头子坏的很啊!
林如海,我也没想到你暗算我!
哼,我也不能跑到千万年之后去验证你的话,我凭什么相信你的一面之词?我会救你女儿,一命换一命,至于其他的,那我自己说了算。
弗洛伊维德喘着粗气道,我会让你穿越到最初的时间点,也就是我女儿去的地方,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如果你无法见到她,咱们再想其他办法。
林如海道,你们是怎么颠覆秦王朝的?
弗洛伊维德道,具体你可以看历史书,当然不会十分准确。
我也曾经问我女儿瑶姬的具体计划。
她说先去始皇帝二十二年,混进始皇帝的后宫,然后不着痕迹水到渠成的勾引到胡亥。并且帮助他获得皇位,当然这非常复杂。比如要教胡亥讨好始皇帝,向赵高许诺,向李斯许诺,反正投其所好,空头支票让他们自己随便填。
等到他登上皇帝宝座,让他造酒池肉林,终日宴饮,美女如云***,从此君王不早朝。
我说,如果大臣进谏,让他远小人近君子,戒除女色呢?
我女儿说,那就造炮烙之刑,搞一个大大的铜柱子,里面烧上火红的炭火,那个大臣不长眼,就把他绑到柱子上。瞬间灰飞烟灭。
我说,胡亥不管事,也许帝国会更好,毕竟这个饱经战火的时代需要休养生息。
那我就让他胡作非为,比如看到一个孕妇,我就说我知道孩子是男孩女孩。他不相信,那就杀了孕妇,验证胎儿是男是女。
林如海说,你这不是瑶姬,你这是妲己。中文網
在拒北城,林如海借住在一个卖煎饼的寡妇家养伤,十几天后才被带回飞马牧场。
飞马牧场是驻守边境的秦军所建立,专门为秦军提供优良的战马,以对付匈奴人来去如风的骑兵。现任场主常和是边境主帅扶苏手下第二猛将,胯下马掌中枪有万夫不当之用,能开三百石强攻,百发百中。
三十万边军,驻守牧场的就有六万,可见对其重视。
飞马牧场的林泉,书读了几本,基本半生不熟,硬弓拉不开,拉开的不硬,不光不硬,还射不准。
正所谓文不成武不就。
要不是生了一双千里耳,连参军的机会都不会有,更别提加入海东青成为一名边军斥候。
但就是这样一个别人眼中的废物,最近却春风得意,原因只是他救了飞马牧场的场主常和的女儿常悦,虽然身受几十处刀伤,但是没有挂掉。失踪十多天又被找回来。
常和惊叹说,这都不死必有后福。
于是大手一挥把女儿许配给他。许诺他伤好之后就把婚事操办了。
当然这也因为常和把林泉当做自己的侄子甚至儿子。
后来,对女儿身怀愧疚的常和拍着林泉的肩膀道:「只要努力,书也可以读好,武艺也可以练好,加油吧,女婿。」
于是林泉在痊愈之后,常和就为他们举办了隆重的婚礼。这是三天之前的事儿了。
三天来,冒名林泉的林如海连小姐的面都没有见到,因为这位新娘从小到大从没想过嫁给林泉做老婆。他父亲救了自己父亲,然后让女儿以身相许报答恩情?
他倒是听说小姐常常和边境驻军小镇的风流公子饮宴流连。
相信常家家教甚严,自己一时半会倒不至于戴上绿油油的帽子,其实林如海也并不在乎,他又不是来娶亲的,只想着快点救人,然后回到曾经的世界。
其实,林如海也不太想救弗洛伊维德的女儿,只是不得不救。
帮胡亥登基,那就是一个智障啊,帮他是造孽啊。
林如海不太记得林泉的事情了,这天他约了昔日的狐朋狗友封谦益、钱嵩、严巳三人一起吃饭,顺便了解一下这具身体的主人之前到底是个什么德性。
房间内炖了一大锅肉,瓦罐里盛满秦朝特色的烈酒。
四个人刚刚干了一杯,封谦益哈哈一笑,对林如海道:「大哥,以后兄弟们可就跟你混了。」
钱嵩、严巳附和。
林如海自然拍胸脯保证没问题,然后说道:「你们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从前的事我记得不太清,你们给我讲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