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草原王子
喀尔喀汗国二王子孛儿只斤?哈森今年刚刚20岁,他是喀尔喀汗国国王唯一的嫡子。
他博览群书,精通各族文化,国王为他聘请了东西方的老师,他机敏好学,学贯东西方。
他是国王哈尔巴拉最宠爱的王子。因为他见识广博,因此很多国策的制定,国王都要问询他的看法。
二十年前,哈尔巴拉被大明远征军打的丢盔卸甲,那时候他刚刚出生。他出生在一个对草原来说最差的年代。
因为火枪走上了战场,草原上辛辛苦苦成长十八年的战士,只能换回对方一个小小的铅弹。
一个普通的农民,只要三个月培训就是一个合格的火枪兵。而草原的战士,却需要辛辛苦苦的成长十八年。
大明整个国家可以培养成火枪手的兵员足有数千万,而整个草原就算是完成统一,全民皆兵,也没有上百万的战士。
本来面对步兵大占优势的骑兵,在成建制的火枪兵面前,与一个步兵没有一点不同。
草原的落寞已无可避免,喀尔喀汗国已无力抗衡大明。如果让大明继续这样发展,当两国实力差距到难以弥补的时候,喀尔喀汗国迟就会成为大明桌案上的一盘小菜,只能默默的等待大明随时可能的临幸。
但是,长生天保佑,大明皇帝竟然三十年未上朝,大明自甘堕落如斯。
如今的大明再不是二十年前的大明,他内乱恒生,各地藩王蠢蠢欲动。
大明,这个巨人即将倒下,这是喀尔喀汗国最后的机会。
在这个巨人面前,喀尔喀汗国只是一只食腐肉的豺狼,只能趁着这个巨人最虚弱的时候,狠狠的咬上一块最肥美的鲜肉。若是能操作的好,自然能让这只豺狼度过最艰难的冬季。
东北诸郡,就是喀尔喀汗国选中最可口的美味。若能吃下这块煤、铁丰富的宝地,保留好这片土地的工业能力。
然后通过和本地富商、豪强结成联盟,封锁辽西走廊,发展工业,便能奠定未来二百年喀尔喀汗国兴盛的基础。
这次的访问,就是哈森王子大战前的一次试探,一次最后的努力。若能兵不血刃的拿下这块土地,那么他就会成为喀尔喀汗国无可争议的下一任国王。
即使不能通过外交拿下这块土地,他也能借此摸清敌人的虚实,成为主导此次行动的主帅。
自己那个可怜的哥哥,自己一定会给他一个倒在冲锋路上的机会,孛儿只斤?哈森开心的想到。
郑洵和布日固徳(鹰)带着众人出迎数里迎接使节团。
此时郑洵亦是被逼无奈。若不见,不符合礼数,对方已经到达,并且点名拜访。若见,朝中御史言官只会庆祝找到弹劾的好材料了。
现在四方会聚,大战将起,自己如果不能趁此分清敌我,只怕国事难以为继。罢罢罢,值此国家危难,自己何以惜身,只能见招拆招了,郑洵心中暗忖。
布日固徳(鹰)却是心中疑窦重重,寿王郡主和喀尔喀汗国王子先后到达,这中间到底有什么联系?为什么自己一点消息都没有?郑洵是不是有什么瞒着自己?接下来的大战呼伦部到底何去何从?
朱玉华亦是心惊,喀尔喀汗国王子为何此时到来?他是和呼伦部有所勾联?还是纯粹碰巧?郑洵身为大儒,最是爱惜身后名声,可以排除嫌疑。但呼伦部博尔济吉特氏是不是立场有所松动?
朝格刚刚在帐中所说是巧合得知,还是他和布日固徳在演戏?他今日表现的对我如此爱慕,
这心意到底是真是假?他作为布日固徳心腹,到底知道多少?
少女一颗春心在缓缓动摇,脑海中亦是一片混乱,当下不敢再多看朝格一眼。
朝格心中亦是在想,此时喀尔喀汗国王子到来的如此之巧,难道是和寿王有所约定?寿王郡主难道真的是对我这个穷小子有意思?她身份如此高贵,人又是如此美丽,这可能么?
难道她是想通过我打探情报?今日种种都是在演戏?可是这让我如何能够相信,我要如何才能确定孰真孰假呢?
朝格一颗少年慕艾之心缓缓下沉!在整理好思绪之前,他亦是不敢和朱玉华对视一眼。
四人各怀心思,很快便见到了喀尔喀汗国二王子孛儿只斤?哈森。
只见哈森王子骑着一匹白马,身穿丝绸缝制的蒙古羊皮袄,头顶羊皮帽上一颗火红的宝石熠熠生辉,手中的金丝马鞭无不显示着此人高贵的地位。
但看其行为举止,整个人却少了几分蒙古人的豪气,多了几分学者的自信。
整个使节队伍两百余人,大车甚多,武士只占其中一半,看来昨日夜间探查之事应是顺手为之。
双方下马见礼,哈森王子汉话甚是流利,他见到布日固徳与郑洵后,早早便下马步行,表示自己得恭敬。
见到二人后,他俯身行礼,然后抓住二人的手,历数二人的过往荣光,好事一顿夸奖。
最后谦虚的说到:“小王一向居住在化外之地,与二位虽然比邻而居,却是少了交往,这次拜访,却是希望能与布日固徳族长和郑大人交个朋友。”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儒家讲究教化世人,面对一个如此孺慕中华文化的草原王子,郑洵作为一个宽厚长者,是无论如何无法说出怪罪的话。
布日固徳心中虽然对乌恩中箭之事心有芥蒂,但对方把他祖上荣光如数家珍,一一夸赞。即便是他父亲远征喀尔喀的事迹也没有避讳,让他无论如何都无法在此开口质询。
在哈森王子刻意结交之下,三人亦是有说有笑。进入帐中,三人推辞良久,最终郑洵被让上首,哈森王子和布日固徳次之。
朝格、郑轼与坐于哈森王子下首,朱玉华坐于布日固徳下首。郑洵依次介绍可三位少年男女。
哈森闻言道:“早听说大明人杰地灵,不想在这偏远之地竟也能碰到如此出色的少年,今日一见,令郎果然一表人才。”
“华努特?朝格聪慧之名我虽居住的偏远,也是听说过的。”
“看到两位少年我想起一事,昨日有一少年误闯我营地,被我手下误伤。这件事是我御下不严所致,我甚是悔恨,不知昨日少年在哪里,请允许我登门致歉。”
朝格道:“昨日你收下伤到的是我的朋友,他少年心性,好奇之下误闯你的营地。还好只是手臂中箭,现下已经无事,劳烦王子挂心。”
自打这个哈森王子出现,朝格心中警惕之心大做。此人看似儒雅,实则包藏祸心,从他对郑洵、布日固徳的了解便能看出,他一定安排过很多探子来探查消息。
而且他自忖虽然有些名声,但名声该没有大到需要一国王子关注的地步。他能在满洲里和呼伦部这里吃得开,完全是布日固徳把他当做自己未来女婿,或者是自己大儿子未来的左膀右臂来培养,并且城主之子郑轼又是自己的好友所致。
哈森王子道:“既然人无恙,我心中便安心不少。请允许我对此略做赔偿。”他招招手,便有人端上两锭金子放到朝格面前,看成色二十两不止,端的好大手笔。
哈森王子望向郑洵、布日固徳二人,拱手致歉。看到对方如此诚意,二人颔首,此事就此揭过。
哈森王子转头看向朱玉华,眼中光芒大胜,他缓缓道:“这位小小姐是叫玉华?紫阳仙子名玉华,真真是个好名字。既然您是来自阿勒锦,那可识得寿王小女朱玉华?”
他顿了顿又道:“小王此次前来,便是要前往阿勒锦拜访寿王殿下,求娶寿王小女朱玉华,不知小小姐认为此事可成否?”
朱玉华顿时面色大变。朝格亦是大怒,只见他豁然起身道:“此事万万不可!”
顿时场中一片寂静,众人目光全部集中到了他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