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您好,惠民之州
当繁华渐渐散退,过去的经已逝去,可是情窦初开的少年,终究是单相思的痴心一片。苏惠民始终是忘不了和旅游系的那场比赛,那个带队为旅游系呐喊助威,侧脸对着自己的女生。她的音容笑貌、美丽倩影,是光阴冲洗不去、是脑海挥之不去,令自己沉醉、使自己憔悴。青春的印象,逐渐萌生甜蜜的情愫,心里悸动产生的爱意,突然令他很想拥有一份感情,是认识这个女生,并与之恋爱拍拖。其实他早在读高中之时对学校一对对的小情侣男女就有点羡慕妒忌恨,心底里也有蠢蠢欲动地想找个女朋友恋爱的想法,但是他发誓不会在高考之前早恋,认真读书才是己任,考上大学之后再恋爱不迟。到了现在,他碰见了一个令自己心动的女孩,决定视她为追求目标,一追到底。经他多方打听,这个女孩叫郑秋娣,也是大一新生,读旅游管理专业,是惠州本地博罗人,性格似乎有点孤僻,自我保护意识很强,不容易接近。
苏惠民听了,不太相信别人的说法,一个敢拿着喇叭做啦啦队领队的人,怎么会性格孤僻。他决定亲自写情信尝试去追求她。
郑秋娣是在一个傍晚收到苏惠民的第一封情信。她拆开信封认真看了信,里面的字迹还算工整有序,意思则是简单明了。而其实这算不上情信,字里行间透露着很轻松的气息,只是随便拉拉家常,部分句子也是在暗示对方,已经关注到她,对她产生好感,最后才提出一个时间地点约会。
苏惠民在等着郑秋娣的回信,一天两天三天的过去,始终是没有等到她的回信。当然,郑秋娣的不回信也是在苏惠民的预料之中,毕竟你一个陌生人家突然莫名其妙的想要约会自己,那是很不礼貌、贸贸然的很不成文。所以,苏惠民接着再次写信约她,上一次送信是托别人,这一次他是亲自交付到了她的手上,并和她礼貌地打了招呼,顺便小搭讪了一会。不过这次依旧是不成功,她还是不受约。
又三天过去,苏惠民继续写信送到她手上,这次总算和她搭讪了许久。还和她并肩走在学校的林荫道上,从饭堂走到图书馆,强硬着头皮找话题闲聊,东扯西扯,都是他说的话多,但是闲聊仅止步于图书馆门前。
又一个三天过去,苏惠民依然没有和对方约会成功,这下他倒真思考起她为什么不受约自己,是自己魅力不够?是自己不够帅?还是她根本对自己就没有感觉?
不过苏惠民相信某本书讲得某一句话:“不论何时、何事、何人,任何男人都有机会迷倒任何女人。”在感情挫折面前更加需要越挫越勇,她喜欢去图书馆就去图书馆制造机会遇见她。他不是个喜欢看书的人,但为了追求她就得迎合她,总之她喜欢干什么就得将就着她干什么。
果然,苏惠民背着个背包去图书馆,自己创造机会遇见了郑秋娣。幸好她也是独自一人,可以在她旁边坐下来。他首先是安静地拿出自己包里的书本假装认真地看着,却心不在焉。不一会他就趴在了桌上转头安详地细瞧着她,一眨不眨地细瞧着,朴素自然,不可方物,觉得很耐看。
郑秋娣只是瞧了一眼他,接着右手拿着的笔不停地在笔记本上写划着,一副极其认真的模样,完全没有理会一旁端详自己的苏惠民。其实,她开始也是怦然心动,有点害羞,毕竟对方也是一个高大威猛、阳光帅气,在学校有点名气度的大男孩。只是她是一个自爱自强的女孩,懂得自重、懂得矜持、懂得散发自己身上的气质。
她到图书馆关灯时一直都没有搭理他,始终是专心致志、聚精会神地看书学习。
待到图书馆闭馆时已是接近晚上十点,苏惠民默默地与郑秋娣并排漫步走出图书馆。他依旧勉强地找着话题来聊,想着必须送她到她的宿舍楼下才肯离开,而且表情要表现得恋恋不舍、依依惜别、难舍难分的样子。
郑秋娣自始至终都没有搭理他,只在进宿舍大楼时回眸了他一眼,便径直走进了自己的宿舍。
而她这轻轻一回眸,令苏惠民好不神往,充满遐想。她始终不对自己说话,也没有拒绝自己,而且离别时对自己还有这一回眸!所谓回眸一笑秋波起,道是无情却有情。这是不是表示她对自己并不讨厌?表示自己有机会?
接下来的日子,苏惠民便天天晚上跑去图书馆找寻她,多数时候还是可以找得到她。每次到了她的身旁,总会停下匆匆脚步,深呼吸放轻松,在她旁边拿本书本坐下来一直待到图书馆闭馆。偶尔也会碰见有男生跟她同一张桌,坐在她的对面,但都被他有恃无恐的请走或吓走。离开图书馆的时候,都是与她并排走着,遵循着她的步伐,死皮赖脸的缠着她。
广东的11月份,逐渐有了丝丝凉意,飒风吹起,秋意渐浓,树叶微枯,片片飘落,月明星稀,璀璨星河。这样的晚空,如此的夜色,每一次的惜别,每一晚的倚在深秋。苏惠民愈发感觉自己的情感不可收拾,叹惜的是她对自己依旧沉静面对,不拒绝不靠近,清风徐来,只言片语。终剩他独自孤零零走回去的时候,才叹:天凉好个秋,风清不知愁。
苏惠民大概坚持了有一个月这样的日子,后来他只在周日的晚上才出现在图书馆找寻郑秋娣。而在第三次周日的晚上,在走出图书馆之后,郑秋娣第一次先于苏惠民说话。她说:“我是一个你惹不起的人,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来惹我!”
苏惠民听了,吃惊了一会,眼睛来回骨碌了几下。他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算是拒绝自己吗?不解地说:“我不明白你话里的意思,可否一解?”
郑秋娣傲慢地说:“我不是一个好惹的人,真的别来惹我……”
苏惠民一点都不害怕她说的话,终于鼓起向她表达了爱意,斩钉截铁地说:“可我真的喜欢你,就是喜欢你!”
郑秋娣停住脚步,转身一动不动地望着他。与其说是望,不如说是盯。她的眼睛死死地盯住了他的双眼,眼里充满凌厉,霸气侧漏,令人好生畏惧。
苏惠民毫不在意,痞里痞气地继续说:“我想得到被你受虐的机会,我不怕!”
郑秋娣没有再理他,转身径直走回了宿舍。苏惠民见了,连忙喊道:“我真的不怕,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一些!”
接下来的几周,苏惠民偶尔才会跑去图书馆找寻郑秋娣,周期不固定,时间也不固定。每次呆的时间要么半小时、要么一个小时、或者两个小时,但每次依旧会送她回去宿舍。
而事实上,郑秋娣在一开始对他还是有一点动心的,只是在后来他的出现又离开,离开又出现,反反复复,一派胡言,令人感觉他这个人好不踏实!感觉他对自己忽冷忽热,并不是真心一片、真情永远。直觉告诉她,他不是一个可信的男人,不是自己值得依靠的男人。毕竟他是学校里的体育明星、运动健将,在他周围的女子肯定不少,倾慕他的女生一定很多,花样年华,血气方刚,怎一个缘字了却?
冬去春来,时间到了两人大一的第二个学期。新学期的开始,苏惠民又多了频率去图书馆,一周有四五次,并且每次手上都拿了两三本书,是关于篮球规则和体育杂志的书籍。在他回到学校第一眼见到郑秋娣的时候,他的心情是无比的兴奋和激动。与她一月有余没有相见,没有联络,没有音讯,那真是小别胜新婚的感觉。
只是,郑秋娣对他仍不怎么理睬和关切,歇斯底里地认为他是一个花心、多情、滥情、放荡的男生。他的无事献殷勤、阿谀奉承、热情献媚都是虚假、徒有虚表的,一直不予回应。
苏惠民倒是对她继续卖乖和卖萌,倒也认真看起自己带的书来,顺便给她介绍自己的理想与人生追求。他说,他的理想是当一名职业篮球运动员,希望可以有15年以上健康的篮球职业生涯。退役了就举办训练营,当教练、带学员,尽力培养出潜力优秀、积极向上的孩子,总之他的一生都将是围绕这个篮球而活。但是说到后来,他说这一切都是他的妄想,不大可能实现。因为在这近几个月里头,他可是南征北战的东奔西跑,近的地方有本地的大亚湾、博罗、惠东和仲恺等等,远的则是其它城市,深圳、东莞、广州、河源甚至汕尾等等。为什么南征北战?因为能挣得到钱、能让他聚敛财富,在他勤工俭学的路上,一路充满荆棘和辛酸。
郑秋娣听到这里,有点好奇他勤工俭学的原因,不禁开口问道:“你这样光鲜靓丽、一表人才的俊男,又是城里人,还需要勤工俭学?”她已经听他自言自语了大半个小时,到了这个点才开口回应上一句。
苏惠民讶异于她对自己开口说话,是不是自己话里头有什么触动到她了?坦然说:“我的家庭比较特殊,我需要挣钱养活自己。”
郑秋娣想着,他是在说谎吗?他都是通过诉苦攻心令别的女生对他产生同情吗?又说:“骗人的吧?我看你挺会油头滑脑的!”
“你说我油头滑脑?”苏惠民不解地问,“你觉得我是一个油头滑脑的人?”
“不是吗?你追求女孩子,《孙子兵法》的三十六计都使出来了,我觉得你是一个渣男。”
苏惠民听了这话,甚是觉得奇怪,她一直不开口说话,一开口则一鸣惊人。他也没有因为对方诋毁自己而生气,反而是问:“我是一个渣男?为什么这么说我呢?我怎么使用了三十六计来追求你?”
郑秋娣对着他挑了一下眉头,没有再说话。就觉得他很会使用计策,欲擒故纵、假痴不癫、树上开花、苦肉计等等。此人不可深交也!
苏惠民见她没有回答自己,也没有再理睬自己的意思,随后也便没有再说什么,继续看自己的书,最后才又和她并排走着,安静地送她回去宿舍。
接下来的一周,郑秋娣在图书馆都没有见到苏惠民的身影,倒是在一天中午时分,在学校的林荫道上远远瞧见他正向自己正面走来。他独自一人,没精打采,略微低头若有所思地走着。他似乎没有注意到自己,而他左眼的眉头上则贴着一块洁白的纱布。当他抬头正眼看见自己的时候,距离也就10米左右,他立马扭头转身跑开,一溜烟地不知所踪。又过了两天,他又来了图书馆,在自己旁边坐了下来,左眼的眉头上没再贴着纱布,而是贴了两张皮肤颜色的创可贴。自己忍不住细声问他道:“你的头怎么了?”
苏惠民强颜欢笑说:“被人爆眼角了,缝了六针。”
郑秋娣想着,他这又是苦肉计?还是其它?又问:“跟人打架了?”
“不是。打球时不小心吃了别人一肘,血流了一地,痛了好几天。”苏惠民说着,感觉她会关心自己,能有话题引起她的注意了,续道,“前几天一直贴着纱布,都没敢来见你。”
“你打球都是这么拼命的吗?打得头破血流,就为了输赢?”
“输赢是一回事,但态度则是另外一回事。”苏惠民说着,见她有在用心听自己说话,续道,“之前不是跟你说过我勤工俭学吗?我打球都是有报酬的,是帮一些企业老板打球,他们都在场边看着,上了场不拼命、不奋斗,能对得起他们吗!”
“原来打球还是一门技能,还能有报酬?太不可思议了!”郑秋娣惊讶道。她一直不知道篮球有职业这回事,不了解这里头有篮球协会、有篮球俱乐部,因为她之前对篮球不感兴趣、不曾涉猎,只以为仅是一项运动而已。
“其实像我这样子打球的,已经算是半职业球员了。”苏惠民有点神气地说,“每场球的报酬,四百到八百元不等,赢球的话还能多一些,阔气一点的老板能给一千。”
“那如果你是职业球员,你的报酬就会更多?”
“那肯定,年薪都是几十万,几百万不等。一直以来我的梦想就是当个职业球员,叱咤篮坛。但是这半年以来,我在外面闯荡多了,见多了世面,进职业的篮球俱乐部难于上青天。”
“为什么?你这么厉害,这么优秀!”
“我从小体能还行,但是一直都没有接触过正规的、系统的篮球训练。读初中的时候体校的特招没有去参加,也没有加入过一些球队俱乐部的青训系统,职业的球队是不会认可我的。打打野球还可以,却是难登大雅之堂!”
“原来这里面也这么难!那你不继续追求你的理想了?”
“追!怎么不追?我一直走南闯北、东奔西跑的,就是希望打出名堂,打出自己的一片天空。每到周末,经常一天会打两场比赛,甚至有时是三场,惠州这边一打完,就得打的坐车去其它地方打,经常都是跨市,马不停蹄的。”
“那天看你们打比赛,一场比赛下来,-我们院系的篮球队员就筋疲力尽,上气不接下气。而你一天要打两场,甚至三场,真有这么厉害?”
“挣钱没办法,生活没有容易二字,迎难而上才是英雄本色。我上了出租车就睡觉,安静地睡一两个小时就恢复体力了。”
郑秋娣似有怀疑地说:“你真的很缺钱?真的是勤工俭学?”
苏惠民苦笑着不知如何回答。他不大想回答这个问题,暂时不想让她知道自己的家庭情况,自己也不想回首痛心的往事。
郑秋娣见他似有难堪,仿佛不便回答,便问其它:“那你这样子经常坐出租车,不是很费钱吗?”
“没有,都是由老板直接报销的,一切的行程费用都有雇主报销。”
“那你差不多就是一个雇佣兵了!”
苏惠民强颜欢笑地摸着自己的头发,似乎显得有点害羞,却扯开话题说:“我觉得你的名字秋娣,挺特别有趣的!”
“是吗?从小到大,很多人都觉得我的名字老土、俗气,但我觉得亲切,接地气。这名字是我爸给我取的,秋娣秋娣,寓意就是‘求弟’。我并不是我爸妈的亲生女儿,他们因为结婚几年一直没有带到小孩,不得不从远房亲戚那里抱养了我。那时我才是一个刚出生几个月的婴儿,不过我爸妈也从小当我亲生女儿一样照顾培育、视如己出,还给我取了一个小名,小荷。而在我12岁那年,我爸妈也如愿生了一个儿子,所以现在我家里还有一个刚上小学的弟弟。所以我这个名字秋娣,算还是有点作用,带来了福气、求得了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