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入夜

第十六章 入夜

趁着刚刚拢起的夜色,三人相互配合着,迅速点起了个小小的火堆。m.

红烧肉的汤煮小鱼,味道竟然意外的鲜美。

三口两口分吃了鱼,又添些水,把早上剩的葱油饼撕碎后一股脑儿倒进汤去,样子虽不好看,味道却着实不错。

连离火这样看上去不食人间烟火的,都捧着大饭盒吃的津津有味。

终于,三人餍足地打了个小小的饱嗝,也不收拾,就这么直接躺倒在地,看着夜幕下的点点繁星,觉得人生如此,也挺不错。

“欸,离火,你一直说阴阳阴阳啥的,那这天下所有的东西,都能分出个阴阳来?”

“嗯。”

“那你说,月亮是阴,太阳是阳,这星星呢?星星是阴是阳?”

陆凌云插嘴,“这还不简单?恒星是阳,行星是阴呗。”

离火摇头,“也不一定,还要看这颗星星正处于什么时期。就比如,月亮是阴,但八月十五的月亮却属阳。

还有,新生期鼎盛期的恒星为阳,但大爆发后急剧收缩的恒星则为阴。”

程嘉宝头枕着手臂不走心地乍舌评论,“这么复杂的吗?还是咱们人类好,阴就是阴,阳就是阳,男人就是男人,女人就是女人。”

“非也。”离火老夫子上身,徐徐纠正道,“男人是阳中有阴,女人是阴中有阳,没人能真的纯阳或者纯阴,你们小说中所谓的那种纯阳或者纯阴体,也仅仅就是小说臆想出来的设定而已。”

“啥玩意儿?阳中有阴,那不成二椅子了?”

离火冲着夜空翻了个白眼,“现代医学中不是早就发现,男人体内有雌激素,女人体内有雄激素,包括你,你也有,难道你是二椅子?”

“我可是正宗老爷们。”

“撇开雄激素雌激素不谈,单你身体表面,也是有阳有阴。”

程嘉宝来了兴致,“咋说?”

“头为阳,脚为阴,伸出你的手,你的大拇指是阳,四指则为阴,而就大拇指也不是纯阳,四指也不是纯阴,大拇指有两个指节,双数为阴,所以这就是阳中有阴,其余四指的每根手指都有三个指节,单数为阳,所以这就是阴中带阳。”

程嘉宝把摊开双掌举到自己面前,“嘿,真有趣诶。”

“你再看,单手有十四个指节,双手则共二十八个指节,正好对应天上二十八星宿。这就是你们古人为什么说,秀才不出门,尽知天下事。因为天下就在你的掌握之中。”

程嘉宝讷讷,“听你这么一说,我以后还怎么好意思用五姑娘干活?”

离火没听清,“啥?”

陆凌云已经跳过去打程嘉宝,“你个文盲就知道胡咧咧!我告诉你,你敢带坏离火,敢把这话说给雯雯听,我就敢当着你妈的面,撕烂你的嘴。”

自知理亏的程嘉宝抱着脑袋边躲边喊,“都是男人,谁不知道谁啊,难不成你大学里晚上卧谈会聊的是马哲精选?”

看着他们打闹,离火不由得想起远方的家。

也不知他的父母,他的兄长,有没有在那场最后的战斗中活下去,会不会也莫名去了另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但当他知道这个国家几千年前也被所谓的神传下易经时,心中便隐隐有了个猜测。

只是目前,他还不敢将这猜测表露分毫。

毕竟这里千百年前继承了些许神志的人类,不知为何竟把这天下第一奇书,割裂成了数个分支,而后来从其中发展出来的,影响这个国家数千年的儒学,还被恶意抹去了易经的源头。

至于其他分支,例如,道家,风水,占卜,天象,经络……则又一概被扣上封建迷信的帽子。

真是何其的可惜可悲可叹可憎。

难怪这个世界怀抱奇书发展至今,仍如此的落后。

不过可能也就因为落后,才让他原来的世界对这个世界闻所未闻,也才让他获得一线生机。

只可惜他现在只是半魂之体,若不想办法补全,别说回去,可能撑不住几十年,便也会像这个世界的人一样,六十而衰,八十而亡。

而他在原来的世界已经六百七十七,也不知道来到这里后,是会一直保持本相,然后突然有一天撑不住陡然而衰亡,还是按照这里的规律,一年年逐渐老去,直到寿终正寝?

可无论哪个结果,都不是他想要的。

他,想要回家。

他也,必须回家!

教训完程嘉宝的陆凌云转身发现,躺那儿一动不动的离火眼睛半睁半闭地看着夜空发呆,以为他困了,忙走过去伸手推了推他,“哎,离火,困了进去睡,躺这儿小心感冒。”

有一说一,离火这身子骨能撑到现在还没啥大事,已经大大出乎了陆凌云的意料,他可不敢就此功亏一篑。

仍陷于感伤情绪中的离火懒洋洋坐起身,看着随意摊在地上的饭盒,“还是先把东西洗干净收拾好,不然到了夜里会引来虫鼠啥的。”

才被蛇咬过的程嘉宝立刻心有余悸地原地跃起,目光慌乱地扫视四周,“那啥,晚上会不会有蛇?”

陆凌云冲他翻了个白眼,抬手指向在窝棚绿叶间偶尔探出头的小黄花,“你好歹也是山里长大的,蛇怕草都没见过?”

所谓蛇怕草,也是臭川穹的一种。

名字里虽带着个臭字,人的鼻子却闻不太见。但蛇却对这个气味相当敏感,且非常讨厌,远远闻到就会逃之夭夭。

程嘉宝这才想起小时候确实听他爷爷教过,于是不好意思地抓抓后脑勺辩解,“现在咱们那儿哪还能见到蛇?我又不是你,需要成天往深山里头跑,自然不像你记得这么清楚。”

想想也是。

别人不说,他妹雯雯可能也不太知道。

现在的农村都在逐步城镇化,早就不需要像爷爷辈那代人生活所需皆取自自然。

陆凌云不再言语,随着离火抓起饭盒矿泉水瓶往小溪边走。

程嘉宝也忙从地上抓起毛巾跟了上去,“哎,等等我,等等我。”

入夜的溪水冰凉入骨。

原本还想玩闹一番的程嘉宝,也就此歇了心思。

用溪底沙土把饭盒里的油搓掉,再用溪水反复冲刷干净,即使拿到鼻子前也闻不到半点饭菜香,陆凌云这才直起身子,“水装好没?”

程嘉宝高举矿泉水瓶,“go,go,go……”

回到营地,离火乖乖钻进窝棚睡觉,毫无睡意的程嘉宝则掏出手机,还剩两格电,且没信号。

无奈地抓过陆凌云的手机,信号有,但电只剩下最后一格,还得撑到明天下山呢,不然万一有个啥事,可怎么办?

将手机还给陆凌云,百无聊赖的程嘉宝无奈地抬头看天,“我发誓,等明天回去后,我就把我那个充电宝打个洞套个绳,以后甭管去哪儿,都先把充电宝挂脖子上。”

陆凌云对手机的依赖性没他那么强,“你能不能有点出息?之前的人没手机,不也活的挺好?”

“你不懂,你不懂曾经拥有过再失去的痛苦,远大于从来不曾拥有过。若以前的人活到现在,也一样会因为手机没电而烦恼。”

说着回头瞅了眼躺在窝棚里也不知睡没睡着的离火,朝陆凌云这边挪了挪,压低声音问,“哎,你说,离火来之前算的那个凶吉参半的卦,到底准不准?

凶,我倒是看着了,而且全他娘的应验在了我一个人身上,你瞅我这一路,又是被骨刺扎手心,又是被蝙蝠追着啄,这么个小破山,平时我都不把它放眼里,结果竟然马失前蹄滚下山不算,还好死不死滚蛇身上,这还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被蛇咬呢。”

陆凌云一皱眉,“不是捡到夜明砂了么?要不是被你小子毁了一部分卖相,原本这些至少能卖三四十呢。”

程嘉宝气的瞪大双眼,“合着在你心中,我遭这么些罪,就值三四十块钱?”

陆凌云回头瞅了眼窝棚,见里头的离火没动地方,这才压低声音争辩,“这又不是一分钱一分货地做生意,还得跟你讲个公平交易咋的?我跟你说,明天天一亮咱们就回去了,你要还感激他让你躲过车祸,这次的事就按照我说的去琢磨。

他和你不一样,他心思重,又争强好胜,要是因为你哪句话说的不中听,让他又动了想跑出来证明自己的心思,别怪我跟你没完哈。”

程嘉宝冲他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至于么你?我跟你说你现在就跟个无脑的护弟狂魔一样。”

说着抓起一旁剩下的最后几根枯枝准备一股脑儿丢进篝火中,可待看清树枝上的一连串白色小点,不由哎了一声,“嘿,你看这上头还有小蘑菇呢,早知道有蘑菇,刚才炖鱼汤的时候就应该摘下来搁里头。”

陆凌云抓过去瞅了眼,随即直接丢进火里,“野外的蘑菇你也敢吃,你当你是云南人?行了,进去睡吧,梦里大吉大利,啥都有。”

程嘉宝不想睡,但此时此刻的他不睡还能干啥?

他是实在搞不清楚眼下为啥好些人那么热衷于徒步露营,躺家里上网刷手机它不香么?

想看星星还挺容易?拽把躺椅躺院子里,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想看多少看多少,还不用担心蛇虫鼠蚁,多好?

就算没有蛇虫鼠蚁,蚊子总有吧?野外的蚊子还又大又毒,这种巴巴跑到野地里喂蚊子的行为,乐趣到底在哪里?

心里吐着槽,默默钻进窝棚里,前一分钟还嚷嚷着睡不着的他,后一分钟便打起了欢快地小呼噜。

陆凌云无语地摇摇头,起身又检查了一遍营地四周,确认没啥问题后这才熄灭篝火,拎着背包钻进窝棚。

窝棚很小,可三个大男人并排躺下却并不觉得挤。

陆凌云把装了溪水的矿泉水瓶立在门口,然后横着门躺了下去,用他精瘦的身躯,为屋里的两个人尽所能挡住些夜里冰凉的山风。

没一会儿,他便也在这夜风中打起了呼噜。

没人注意到,一股青烟随着山风,徐徐飘进窝棚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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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画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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