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格格不入
随行数日后,我告别了那路骆驼商队,独自骑着一匹骆驼走向沙漠深处,不久那座城堡就出现在我面前。
说明我应该对那座城堡很熟悉。
我没有直接进去,而是跳下骆驼,检查了大门前的土壤。
一些半湿的沙子粘连在一起,再往下挖,有新鲜的弧形划痕。
“这里最近有人来过,也不知道现在离开了没有。”
我找了一块儿略大点儿的石头,用力投向门口高悬的路灯。
石头打到铁质的灯罩,发出“刚当”的响声,随后“嗡铃嗡铃——嗡铃嗡铃——嗡铃嗡铃——”的报警器鸣叫,惊动了建筑内外方圆百里。
骑上骆驼后,我走到城堡拐角处藏好。
大门被推开了半扇,我正好骑着骆驼沿城墙转到门口。
开门的是一个刚满二十岁的青年,看容貌正是子楚。
可我的时间好像定格在了及笄之年,在他眼中的我,仍旧是十五六岁的模样。
我从他的唇语上读取了,未发声叫出的一个名字:“静静。”
“我在沙漠里和骆驼队走散了,循着声音找了过来。”
我见他走神,下骆驼,到他跟前重复了一遍。
青年摇了摇头,好像认错了人似的,腼腆地回答道:
“对不起,姑娘,你长得实在是太像我青梅竹马的玩伴了,所以我才不小心盯了你这么长时间。是在下失礼了。
既然你路过这里,不妨就进来歇歇脚再做打算。”
“没关系。谢谢你。”
“不用客气。”
他在前领路,同时自我介绍道:
“我叫子楚,前些阵子来到这里,发现这里是一座空城堡。
因为大门没锁,似乎不介意陌生人来访,我就擅作主张地住进来了。
姑娘,可否告知你的芳名?”
“嗯……”
走进厅堂,我四下顾盼,目之所及,案台上恰巧有一尊白玉雕成的小兔子。
“如玉。我叫如玉。”
*
金属的机械臂“铃铃铃”地敲击着圆形的黄铜空腔,下课铃响起。
教室里的孩子们都匆匆收拾书包,疯了似的冲出教室。
我认真地把铅笔、橡皮、彩色记号笔整齐地放在铅笔盒有限的空间内。
被摆在书桌上的田字格本子的封皮上,歪歪扭扭但认认真真地写着“学前班(2)班”和“静静”几个字。
最后一排传来“哗啦”的声音,一个剃着利落平头的小男孩,把桌子上的东西一股脑扒拉进书包,站到我桌子旁边。
因为我收拾得太慢了,最后教室里就剩下我们两个人。
他也不催,就看着我一点点儿的收拾。
最后看了一眼桌斗,又检查了一下桌面,我背起书包,对他说道:“我收拾好了,走吧。”
小男孩是子楚,才三四岁的样子,脸上有一道褐色的汤渍,逗笑了我,很是可爱。
这一次,他眼中的我,也是三四岁,留着假小子头型的短发女孩。
他走在前面,等我出了教室,牵起我的左手。我们一路上跑着、蹦蹦跳跳地沿着马路靠右行,遇到路口就红灯停绿灯行。
我跟他一起回家,见到了叔叔阿姨。
墙上的钟表指向下午四点半,他们拿来零食,我们拿出作业。
桌子上摆着几张我和子楚的合照。
我们一岁左右的照片里,他站在石狮子旁边,我骑在狮子头上,一只手抓着狮子的耳朵。
两岁大的合影是在海洋球间、在滑梯上,玩耍时拍的。
子楚明明只比我早出生一个多月,却总是比我高上半个头。
阿姨做了一桌子美食。
直到傍晚八九点钟,母亲才来把我接回家。
“再见。”
我朝他们挥手告别。
“明天见。”
子楚也招招手,说道。
我想起,从小父母就很忙,所以母亲就把我送到邻居家里,让邻居帮忙照看,他们也一直像亲生女儿一样对待我。
直到我六岁升入小学,为了接送方便,父母选择带我搬到了离学校更近的地方。
当时通讯并不发达,我们也就此断了联系。
*
我睡到自然醒,伸了个懒腰。
从盘子里拿起一个夹鸡蛋的三明治,又自己到了一杯牛奶喝。
在牛奶映出的倒影里,我好像是七八岁的样子。
桌子上最矮的一摞是课本、练习册和作业本,旁边摆满了其他课外读物。
我穿着睡衣,从床上坐起来,拿过一本字典放在旁边,又拿了一本很厚很厚的《十万个为什么》摆在膝头,斜靠着枕头,一页页地翻着。
床靠墙的一侧,放着布艺的小猴子和毛茸茸的小白狗两只玩偶。
这里似乎是我的房间,看来父母都出去工作了,只有我一个人在家。
还记得小学入学的第一天,我是被妈妈送到学校的。
其他的孩子都拽着家长的衣服,不让父母离开,哭着喊着想要回家。
我不是很理解,只是轻巧地跟母亲说了声:“妈妈,我去上学了”,就大步流星地迈进了学校的大门。
走了两步,被母亲追上,拽住了,又含泪抱了抱我,才放开我,目送我走进教学楼。
因为从家到学校,只有15分钟的步行路程,所以从第二天起,我就不再需要父母接送,能自行上下学了。
似乎我早已经不再属于他们,而是属于那片看不见的知识的海洋了。
后来的一个暑假,学校组织去科技馆、博物馆、植物园等地方,为我打开了认识这个世界的新的窗口。
每一处都令我流连忘返。
自从第一次科技馆参观结束,点名时发现我还没有回到集合地点,物理老师找到了正在解光路谜题的我。以后集合的时候,老师都会先看看我又没有回来。
平凡的一生,平静的生活,持续到我12岁那年。
那一天,我顺着梯子爬上屋顶。
漫天繁星之中,有一道明显的密集的星带,那就是银河。
星星都在一闪一闪地,可我看到了一颗常亮不息的。
后来我只知道自己不小心睡着了,醒来的时候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输液。
妈妈说,我昨晚肯定是被风吹得着凉了,发了40度的高烧。
但,从那以后,我发现自己有了过目不忘的能力,有了永不枯竭的精力。
很快我便与周围的人格格不入了,虽然之前也没好到哪儿去。
图书馆成了我最爱光顾的地方,我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把所有的馆藏借阅了一遍,也与图书管理员交上了朋友。
她常常戴着眼镜,扎着马尾,一身简单的T恤和牛仔裤,活力四射的样子。
每天整理书籍,实则是个一看书就睡觉的主儿。
可我依然羡慕她,怀念我的从前,那能够像男孩子一样到处疯跑爬高的身体。
15岁那年,有次看书又忘了时间,我便像以前一样,借宿在她的家里。
母亲以为我交了男朋友,劝我不要继续念书了,早点嫁过去生个孩子,这一生就算是圆满了。我有良人托付余生,他们也能放心了。
我点头称是,借口搬去婆家,离家出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