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零二十二.一十一.一十三

二千零二十二.一十一.一十三

今天是我事实离婚后的第23天,昨晚的梦中依然是离婚前的阖家欢情节,正可谓“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继续回忆录,接上篇。

具体的短信来往已经记不太清,反正就是滞涩的互相提问,了解,找共同爱好,试探喜好,等等,不再赘述。总之周末过后返校,我穿着那条鲜红色的运动裤,余光瞟着她座位的方向,焦急地期盼她的到来,看到她如期返校,就觉得有点放心,仿佛也感觉到她的目光开始探索我这个此前她未注意到的男同学。

毕竟是高三的岁月,再不学习的学渣也要开始各种读书,作业,应付老师。时光真的太久远了,毕竟十七年过去了,我甚至无法记得我们互相交谈的第一句话是什么。只记得她作为一个高三转校的插班生,从省会城市的学校,转到县城里的“监狱”般的高三,各种无法适应,其中最难以适应的就是饮食。我们学校的食堂最大的特色就是吃饭永远没有座位,因为人太多,所以大部分人打完饭就是在食堂或者操场就地蹲下,解决一日三餐。这对她来说就很难适应,老师也有所照顾,就是委托一名女同学吃饭的时候带着她打饭,陪她一起吃。后来她告诉我,转去青阳高中的头一个月,也就是第二次周末返家,她瘦了将近十斤,体重来到了七十多斤。不只是因为无处坐着吃饭,而且学校食堂的饭可以说是一点味道都没有,难以下咽,说是牢饭都毫不夸张,这点我也赞同,因为高一刚来的时候我也是这种感觉,但后来为了填饱肚子,哪还管得了好不好吃。多年后忆往昔,她每次说起为什么会跟了我,就是因为我是她的救命恩人,我的饭养活了她,我常常以为这是个玩笑,离婚后才彻底相信,因为离婚后她说起这件事的时候,真的很认真。我为什么能吃的好一点呢?因为我有一个爱子如命,从小对我娇生惯养的“好”妈妈。高三基本上不说每天,也可以说三天两头会从一些当地比较知名的饭店买饭带给我吃,起初我觉得很烦,并不领情,但有了她,我妈妈送的饭便成了人间美味。忘记了一开始是怎么给她吃的第一顿,可能还是呆呆的以朋友身份出现,在饭点把我的饭送到她身边。当然这不是一个吃人家的嘴软的那么简单的故事,我肯定有我的小技巧让她心安理得地吃下我的饭,比如其实在她来之前,我妈妈送的饭也是量很大,足够三个男生分享,只是她来了以后,蹭饭的男同学都识趣地走开了,变成我请她和她的饭伴一起吃。说到这里可能你们会好奇,你妈妈那么闲的吗?天天去饭店买饭给你吃,还那么有钱?不知道在书里应该如何表达,但那时候对工作作风问题的管理还不是那么严格,小地方的单位可以说是顿顿有饭局,天天大鱼大肉,他们应酬之余我妈妈多点一些外带,自己或者拜托她的司机给我送过来。这可能是我沾过妈妈工作最大的光,并且因此讨了个媳妇,感谢国家,感谢党。就这么一天天的,饭点的简洁交流,加上晚上的短信沟通,我加深了对她的了解。知道了她果然像看起来的那样,娇气,易碎,而且不太健康,因为她老胸闷,还老胃痛,所以香砂养胃丸是她每天常备的药。她来到这个学校,真的像是一直受了伤的小鸟坠落枝头,奄奄一息,凭我的饭和我的暖心小短信,恢复了一点生机。说一下学校的作息,五点起床,五点半进教室早读,七点跑早操,七点半吃饭,八点上课,五节课后十二点多午饭,好像有午休时间,

就是趴在教室的课桌上那种午休,大部分人都会写作业或者看书,下午四节课,晚饭,然后三节晚自习,之后回寝室,大概十点半熄灯睡觉。这不是高三的时间表,而是从高一开始就是这样。所以好多青州来的,想吃苦的孩子,大部分读不完高一就走了,实在受不了。学校也不是没有出现过自尽事件,但很少,也不引人注意,很快就会被遗忘。读书就是吃苦嘛,自古如此,所以大家习惯就好了。只是回忆起我在高中的岁月,就有点无语了,因为早已习惯了不学习,当混子,所以有时企图努力学进去点东西,实在是跟不上,除了英语,其他科目我可以说都很差,靠背书的政史地,高三死记硬背还可以有一丝丝收获,语文就是全凭小学初中的底子加上高三的一些死记硬背在参加高考,数学是战略性放弃的一科,因为实在学不会。英语为什么好呢?因为我去青州外国语之前英语就很好,去了依然很好,初中的英语考试基本没丢过100分,高中虽然没学什么,全凭吃老本,高考也考了128分,这都是后话了。说了这么多,就是现在看来,很后悔在高中浪费了那么多的时光,可穆笑影说,那学校就是垃圾,条件艰苦不说,老师水平也很低,素质也很低,她之所以坚持到了高考,除了我的陪伴以外,最主要的原因是不想让她爸爸难堪,毕竟把她转过去也费心劳力,教师也只是工薪阶层。

小鸟坠落枝头,猎人怜香惜玉,伪装成猎物,看起来呆呆的,纯纯的,演情窦初开,就这么的,这段恋情有了起点。有些情节还是忘不了的,2005年9月19日,应该是那年的中秋节后一天,不记得我是几次如何表白之后,收到了她的短信:“伴人离愁月当轩,月圆,人几时圆?”当时我是怎么回复的我也真的忘记了,可当时的快乐是真实的,是一种那时觉得不怎么新鲜的快乐,看,猎物又到手了,不过如此嘛。因为如果你还记得前文,就会知道我当时有一个转校走了的时任女友。女友,当然是不能断档的,旧的不喜欢了,也不舍得扔啊,但对新人也是真心的喜欢,因为新人就像是未开垦的处女地,充满了未知和好奇。

多年后的今天,我百度了一下她当年定情于我的那条短信,才知道出自

[二十换头]〔双调〕新水令

【相公爱】“晚宿在孤村闷怎生眠,伴人离愁月当轩。月圆,人几时圆?不似他南楼上斗婵娟。”

此前,没文化的我一直记得这条短信,也没问过她,就一直以为是她写的。因为她真的是一个文艺少女,诗词倒背如流,高三语文老师复习时在课堂背诵古文和古诗,她总是第一个背完去给老师背的。所以,她才是伪装成猎物的那个猎人,现在看来,是这样的,君为刀俎,我为鱼肉,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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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人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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