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非此即彼

第9章 非此即彼

在我以前的印象中,我认为警察的工作就是打击违法犯罪,罪与非罪界限是法律规定好了的,非此即彼,非黑即白,对罪犯就应该嫉恶如仇,坚决打击处理。

干了一段时间的工作后,我的这种理念似乎都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

记得我值班的一个晚上,在烧烤摊旁边发生了一次故意伤害案,经了解,系何滨海被张文旭故意伤害。

张文旭与何滨海系好友,张文旭父亲82岁,母亲体弱多病,张文旭曾因盗窃罪入狱,其出狱后一直无业,家中父母由兄弟姐妹出钱、张文旭出力负责照料,张文旭因无经济来源被评为贫困户。何滨海自父母因车祸离世,一直是孤儿,因为没有文化,又无经济来源被评为“五保护”。因二人身世相似,惺惺相惜,平时二人又常常一起在聊天喝酒,所以二人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案发当日,因张文旭在一路边烧烤摊吃烧烤的时候看见何滨海路过,便说请何滨海吃烧烤。何滨海点了几串土豆片和两串烤肉后,烧烤店老板称一共20元钱,于是转身叫张文旭付钱。张文旭觉得何滨海20元点这么一少的东西太贵了,就说你点贵了,我不付钱。两人因此发生争执引发打架,打架过程中张文旭将何滨海扭摔在地导致腓骨骨折。

案发后,路人报警,出警的同事将何滨海送至医院就医。在做完初步检查后,何滨海没钱交医疗费,医院打电话给我们派出所请联系家属,我们告知其是孤儿没有家属。

我们受理案件后,负责对案件调查处理。去医院对何滨海的伤势进行了解,并对其制作询问笔录,当场将伤情鉴定聘请书送达何滨海,并告知其权利义务。但何滨海坚持先不走程序,他后期看张文旭的态度。后来了解到由于没钱交医疗费,医院并没有立即进行手术治疗,医院已经联系街道工作人员帮助其申请费用,由街道垫付相关医疗费。

大约过了两个星期,医院才为其做了手术。期间我去过两次医院,何滨海都称让我们不要处理张文旭,他要看对方的态度才确定追不追究对方责任。由于看到他的脸很肿又发黑,担心伤情达到轻伤案件,我们便再次告知何滨海希望配合法医作鉴定。

何滨海告诉我们,受伤期间,由于没钱请护工,又无亲人,张文旭就负责给他送饭,还悉心照顾他。张文旭每天在家给瘫痪的父亲和年迈的母亲做好饭后,才有时间来医院照顾他。何滨海觉得张文旭的境遇也不容易,所以不想送他进监狱。“送他进去后他的父母没人照顾啊。”这是何滨海对我们说得最多的话。

我为难了,这个案子走完程序后,嫌疑人张文旭很有可能会面临处罚,处罚后张文旭的母亲怎么办,何滨海又怎么办。我第一次陷入沉思:法律是有温度的,法律不应该是非此即彼的文字游戏。

后来我向所领导汇报了这个事情处罚了对双方当事人的影响和取得的社会效果,不处罚又有损法律权威。我提出了我的想法,所领导同意了我的思路,让我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后来依双方当事人申请,我对这起案件进行了治安调解,由张文旭补偿何滨海500元人民币,这500元还是张文旭找其姐姐借的,张文旭自愿照顾何滨海饮食起居一个月。至此,该案在我冒着风险的情况下进行了调解结案。

之所以冒着风险,是因为在别人看来,一个打断腓骨的案件,由于被害人放弃鉴定,我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以对方补偿500元结案。

我也感谢所领导,在我汇报以后,所领导同意对该案进行调解结案,达到了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也让我想起同事讲过一个笑话,所里的民警遇到事情处理不了找所领导汇报,所领导回复“依法处理”。

这件事也让我明白,从事这个工作不一定是非黑即白和非此即彼,总有具体的情况是需要用具体的方法去对待和处理的。

非此即彼的界限是一把双刃剑,当公正的天平过于倾向于一边时,即有人只想着自保。我从一开始的时候出警就只记得带单警装备,手铐、警棍、催泪喷射剂一样不少,到现在我出警必须检查执法记录仪,这才是自我保护的王牌武器。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注意保护好自己,争取做到防督察、防信访、防有理说不清,穿上这身衣服,就注定和无赖地痞流氓打交道,有时候真的只有自己消化自己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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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警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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