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章 见证一些更美好的东西
伴随着众人的笑声,这一期的节目结束了。
随之而来的热搜也呼啸而至。
#小聪明贤姝#
#队长选我吧团魂#
#脸红#
#穿鞋的红队与光脚蓝队#
微博上,一些爱刷微博的人,刚刷到这些消息时,都有些奇怪,特别是最后两条。
但当看到了别人贤姝脸红,真的觉得这个女孩真的太可爱了,甚至做成了动图。
【妈妈,我恋爱了】
【怎么这么纯情】
【我也爱你呀,贤姝】Z.br>
【妈妈爱你】
【爹爹也爱你】
【哎呀!瞧那小脸红的】
【太可爱了吧】
而制作鬼畜的红队与蓝队对比,也风靡了一时的网络。
真的快笑死了!
一个轻轻松松的过完了每一关,中间还吃了一碗馄饨,就那样得了第一名。
另一个从早上吭哧吭哧奋斗到一天,累得像头狗似的,输了⊙﹏⊙。
【这像不像社畜的我们】
【不,别把我算进去,我可是蓝领】
【王之轻蔑→_→,说难听点你就是个社畜】
【本是同社畜,相煎何太急。】
【哥哥别这样,别这样,嘤嘤嘤嘤】
【呕……我吐了,我刚刚看你的头像了,你不是一个男的】
【我露出了迷之微笑()】
【就我看见了这四个热搜里都有长的很漂亮一个女孩子】
【贤姝,我爱你!脸红】
【动手能力杠杠滴】
贤姝结束完节目连夜坐飞机回到市,小王同她一起先回青娱传媒。
到市青娱传媒时,已经是凌晨五点了,贤姝让小王先回去休息。
她则独自的待在这里等待,反正也没有什么事情。
她今天回来问一问何松,有什么工作没有,如果没有也省的自己来回跑了。
她现在精力充沛,也不是特别困,倒也可以等一等。
她看着太阳渐渐的从远处的叠叠平面升起来。
她看见街道上从寥寥无几的车辆变成人马通行的道路,耳边响起一阵阵的鸣叫声。
清晨的阳光娇艳却又柔美,灿烂而又热烈,每一口空气都泛着清晨的凉与干净的风。
何松刚推开门,看到了就是这副场面,每一帧都是那么的美好而又明媚,就凭这副模样,不火也难。
「贤姝,你怎么不回去休息」
「我想问问你之后还有什么事情,如果没有的话,那我就回家休息一段时间」贤姝移步到沙发前,静静的坐下。
何松也看了贤姝的直播,但没有看完,只是看了一点,觉得还可以。
「你是一个新人,你拍摄的樊优也还没有上映」
「虽然在节目中露出了一些脸,但是毕竟现在才刚开始,还没有那么多的人来找你」
他觉得一个新人,可能机会并不是特别多,但是只要贤姝按照他说的做,肯定会更好的。
毕竟早上刚刚起床来到公司,还没有什么时间去看娱乐动向。
觉得贤姝去节目表现的应该是中规中矩,毕竟是第一次嘛!
「不过我手里现在倒是有一个综艺,只不过可能有一些危险如果你想去的话,我们现在可以先和他们签一期,之后如果你觉得合适的话,我们再续签」
何松想起来昨天给沈宏杰接的综艺,那个综艺上一季还行。
但是有一些危险可能会受伤,几乎没有女生去参加那一个节目,昨天签约的时候,他们还说缺少一些女嘉宾。
「它是一个类似求生类的直播节目,需要消耗很强的体力」
何松其实是不想让贤姝去的,因为这个节目太累了,还容易晒黑。
「什么时候这个节目开始」
「大约是在一个月以后」
「先帮我签一期吧,我在家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贤姝垂下眸。
「那好吧,一些具体的资料我还是让小王给你,回家好好准备准备,锻炼锻炼自己的体力」
何松点点头,拿出了文件准备今天的工作。
回到家之后贤姝和父母哥哥打完招呼,接收到小王的资料,就一直呆在家里,呆了,大约有一个星期才出来。
而贤姝回家的那天,何松在她走的那一天下午,才知道贤姝在这个节目突出的表现。
在网上有那么一群人,他们在找《队长选我吧》节目的漂亮妹妹。
有一些想感谢她,谢谢她对自家偶像的照顾,还有一些叔叔粉,想在微博上关注她,在网上一搜————查无此人!
这就让人很尴尬了。
粉的人连微博都没有开通,于是别人就在沈宏杰和公司的微博下留言。
【代替你上节目的那个女孩微博是哪个】
【哥哥,你知道贤姝吗】
【帮贤姝开通一个微博吧】
【求求啦!】
【你如果告诉我贤姝的微博,我以后就不叫你二傻子了】
【我粉的人没有微博】
【这真的让人耳目一新】
有一些奇怪的留言,在公司的微博下面,当然会引起一些关注。
所以这件事就被何松知道了,立即开通了一个贤姝的微博,公司也发文指路了。
他觉得应该也不会有多少人关注贤姝,可能就有一两万人,毕竟她才上过一个综艺没有什么作品。
当贤姝的数据摆在他面前时,他有些安静的把眼镜去掉。
把数据再看了一遍,真的很令人震惊!
发微博到现在,贤姝竟然增加到了十万粉丝,现在还在持续增长中!
对一个刚出道没几天的艺人来说,这真是一个大的数据了,说明了贤姝这个人,她真的很吸粉。
贤姝从家出来以后,就直奔了她老师市的的实验室,并在一些地方买了设备。
在这个世界,她发现了与她上个世界的不同,这个世界的文明和技术更高级,她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这个时代的威力。
除了吃喝拉撒睡,她会出来之外,其他的时间一律都泡在实验室里。
这个时代的技术让人疯狂,她感受到了这个时代科技与技术的魅力。
上一辈子无疑她是讨厌科学的发明。
但归根结底,她讨厌的是受制于人,一直听别人的安排,不能自己选择自己喜欢的事情。
上一辈子,她是军人,她很喜欢这个职业,她可以去救一些像她一样可怜的人,救人出水深火热之中。
只可惜她的记忆开始错乱了,现实与记忆分割不开,不能继续当一名合格的军人。
这辈子的她更想尝试一份更新鲜的职业,去见证一些更美好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