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救赎
我从梦中醒来。
为什么又是这个地方,这是哪里?
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折射着窗外的太阳光,我眯着眼睛,整个脑子像是被注入了一大桶液态铅。我慢慢起身,右手扶着额头,呼吸略显沉重。
这是一个装潢十分现代化且华丽的公寓,所有家具都是崭新的,像是每天都有人来定期打扫似的,当我在这洁白的床单上醒来时候,四周弥漫着一种清新的香气,床头柜上摆放着一瓶名为joMalone的香水,熟悉并且夹杂着一丝丝莫名其妙的血腥气息。我看了看手表,下午5点30分,在确认了自己依旧真实的活在这个世界上以后,我站了起来,走向落地窗,刺眼的夕阳余晖已经即将失去温度,迎来伦敦寒冷的夜晚。
当我走出电梯,前台小哥对我微笑着鞠躬,并且说了一句,“goodevening,Mrlancelot”。
我并未明白他为何会称呼我为兰斯洛特,我疑惑的看着他,他礼貌的给我拉开门,并轻声对我说,“haveawonderfulnight”。
门外是一条望不到尽头的沿河的步行街道,我打开手机上的谷歌地图,想知道自己现在在哪儿,可以坐哪一条线路的地铁回家。当我搜索地铁站的时候,才发现我现在身处的地名已经被自己搜索了178次。突然间,脑子里闪过一个模糊的画面,当我还未来得及捕捉到它的时候,接踵而来的是剧烈的疼痛。我蹲下身子,双手抱着头,那种窒息感瞬间满布全身。路过的行人非常热心的上前来问我是否身子不舒服,要不要去医院,我礼貌的回绝后,就找了离我最近的一个长椅坐下来休息。
夏天已经过去,伦敦秋天的夜里已经是非常的冷了,我穿着一件薄外套和牛仔裤,在秋风中瑟瑟发抖。我慢慢的走在街边,想要去眼前的咖啡店买一瓶矿泉水,当我走进咖啡店的时候,正在餐桌前收拾的店员冲我打招呼。他说,“嘿,又是你,今天过得如何?”
我对眼前的这个金发碧眼的年轻女孩并没有任何的印象,她露出了一副经常见到我的表情。惊讶之余,我走到吧台,拿出一英镑买了一瓶水后就匆匆离开了,离开的时候我对女孩点头示意,她又对我说“下次见”。
晚上的时候,伦敦的地铁站十分的冷清,只是偶尔有几个酒鬼或者乞丐会大声嚷嚷几句,其它的时候,连几米之外散落在地上的废弃报纸被风吹动的声音都会格外明显。我坐在空荡荡的车厢里,回想着今天发生过的事情,在我醒来之前,那段记忆,一片空白。
还是老样子,我不喜欢走门,只喜欢翻窗户,我住在一楼,并且房间的窗户正对着大马路,所以我只需要拉开窗,纵身一跃就可以跳到房间里了。
我躺在自己狭小的床上,开始了细思极恐的冥想状态。不知道为啥,我来到了一个这么莫名奇妙的城市,伦敦。我对这个城市的耳闻仅仅是在很小的时候,爸爸出差回到家给我带的一大堆礼物,这些个礼物就是来自伦敦和欧洲各大城市的。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一个高帽子玩偶。直到这么多年以后的现在,出现在我眼前的,站在白金汉宫门口士兵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永远都不嫌热,戴着那个巨大的鸡毛掸子似的帽子。
滴滴答答,墙上的时钟告诉我,12点我该睡觉了,不然明天早上起不来床,就又得被老板骂。
我叫小飞,来英国已经五年了,
读完大学后,并不想回到祖国的怀抱,也不想被家人束缚,我是个乐天派,我享受着这种自由自在的小生活,于是我就找了个工作留下来,工作的具体内容是,一家中国超市的收银员兼送货小哥。生活不是很有趣,压力很大,在伦敦这种欲望都市,压力和薪水是成正比的,你付出的越多,得到的越多。
凌晨4点,窗外还是漆黑一片,我就穿好薄棉袄和球鞋,准备出门了。从我第一天上班起,老板就把我当亲儿子般对待,锻炼身体的活儿都交给我来干了,比如我现在就是出门去菜市场进蔬菜了。我坐进我的小货车,从杂乱的副驾驶中翻出来一块抹布,对着前挡风玻璃擦了擦,虽然是秋天,但是凌晨的伦敦只有不到5度,口中哈出的白气让我意识到再不开暖气我可能就要准备好阿司匹林了。
依然是一路上畅通无阻,朝阳在地平线里没有升起,来往的车辆也不多,路边的道路施工人员倒是比我起得早,他们已经满头大汗的坐在路边,左手拿着可乐,右手拿着汉堡,开始享用早餐了。我来到了这个和足球场地差不多大的集贸市场,这里早已经是一篇灯火通明,热闹非凡的样子,所有人都在忙碌着自己手上的事情,尤其是当地的印度商贩,我甚至觉得他们是不用睡觉的,或者说是兄弟姐妹太多,长相和着装又惊人的相似,他们活跃在这个市场里,搬货的,码货的,还有大声对我吆喝说自己东西最便宜的,他们生生不息的向周围传递着对工作的热情洋溢。
可我怀着对祖国人民大力支持的心态,还是来到了这一家华人商贩这儿。老板操着纯正的BJ腔调亲切的对我说道,“嘿,小飞啊,今天新到的蔬菜,刚刚从西班牙运过来的,可新鲜了呢,您就随意挑选吧哈哈”。看着菜篮子里玲琅满目的青菜。
买菜,我只选最便宜的。
满载而归的我,兴致勃勃的把车内的音乐开到最大声,嘴里哼着小曲儿,一路开回店里。就在我准备打开车门下车的时候,车里的广播系统插播了一条新闻,内容是提醒市民安全,因为在昨晚的某地区又发生了一起袭人案件,这次的受害者是夜里吸大麻的黑人青年。我摇了摇头,不以为然的点上一根烟,打开后备箱,准备开始搬东西。
身后传来了一声,“goodmorning”。我转过身,原来是住我隔壁的老陈,他一身西装革履,看上去是又找到了新的工作,我嘲笑着用英文回应他,“先生,您的英文真的很英式呢,祝您今晚上不要垂头丧气回来找我喝酒啊哈哈哈。”
老陈是个善良的小学霸,他毕业了以后一直在转辗于各大公司,由于他的PSW签证还剩一年不到的时间,(PSW是一种留学生毕业后政府给予的签证,类似于实习签证,有效期2年,如若2年内找不到工作,那就必须打包回国了。)他表面上看起来镇定自若,可是内心早已心急如焚。他冲我翻了一个白眼,挺了挺身子,上了公交车,对我挥手saygoodbye。
我往超市里搬运蔬菜的时候,马大姐停下了手上的活儿,热心的给我过来搭把手。她是超市里的厨师,小厨房这些年给超市增加了不少利润,因为那些耳熟能详的小吃,马大姐基本上全都会做,在异国他乡,这样的小食品会给海外游历的华人们带来了一点点温暖。我笑眯眯的给大姐拿出来今天在市场采购的几个西瓜送给她,她就开心的不得了,瞬间笑的跟一朵花儿似的,匆忙拿起手机,给女儿发微信,说,今晚上有很甜的西瓜吃了!
我打开了货柜上方,悬吊在天花板上的电视,正在播放第一则早间新闻,看上去和刚刚车里广播的袭人案件有关,记者在现场做着采访,警车的车灯闪烁在电视的画面上,总是会给人带来一种不安的感觉,我很讨厌听到那种警铃声,每次听到都会让我心里堵得慌。我看着电视入神,马大姐从我一旁对我大声的吆喝,“小飞,你的表情为啥有点害怕,这是你做的吗!”。这位大嗓门的大姐,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吓得我一哆嗦,我诧异回答道,“别胡说”。
我打开了自己的日记小本本,翻到书签夹着的那一页,开始纪录今天一早的点点滴滴,并且记下了我听到的袭人事件,写完后我就立马和上日记本,锁进了保险箱,因为我算是个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内心秘密的人,虽然谈不上性格内向,但是我毫不张扬。
秋天是开学季,我站在超市门口透气,这熟悉的开学气息,夹杂着风中的凉意,提醒着留学生们,新的作业和论文就在不远的前方等待着你们。我又点起了一根烟,我试着模仿别人把烟圈吞吐成圆圈的形状,可是这一次,烟圈化成了一个爱心的形状。当这个爱心消散在空气中的时候,我转过头,看到马路的对面,一个女生拉着行李箱,左顾右盼的过马路,她过马路的时候方向都看反了,由于英国行驶靠左,所以我一眼就看出来这是个新生。当她路过我的身边,用余光向我示意的时候,我愣住了,因为我这近视眼看清楚她的面容时,心跳不禁加快了好几拍,因为她实在太美了,美的就像我的女神李嘉欣。
我结结巴巴的说,“Iam,am…china,哦不不不,我不是中国,我是中国人!”这女孩子眨着大眼睛,抿着嘴巴笑了起来,“我也是中国人,你好,请问这条街道叫做crewstreet吧。”我匆忙点头示意,也许是点头幅度太大,看起来像只啄木鸟吧,滑稽的我,让女孩笑的咪起了眼睛。
我这个清心寡欲这么多年的男人,今天终于感受到了心跳加速,这肯定是天意,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春天就要来了。女孩走向前方的居民楼的时候,我差点就高兴要跳了起来,住的这么近,为以后的暗送秋波那是提供了不少的便利性。我进了超市,启动收银机,清点货物,准备开早,营业时间,上午10点一直到晚上10点,真是元气满满的一天呢。
我的上班时间为每周的周一到周四,周末的时候我习惯宅在家里看电影听音乐,上班的时间我是个辛勤的小员工,收银热情,送货迅速,周围的街坊邻居都来自世界各地,他们对我都特别的友善,有个比利时的大叔还经常在路过超市的时候送我两块巧克力作为手信,我觉得,这样的生活特别好。
不知不觉,又到了周四的傍晚,离关门还有1个小时,在这一周里,我没有心思关注超市的营业额,也没有心思去听又要失业的老陈吐苦水,因为我的念想都放在了那个只见过一次的美女身上,自从上一次见到她,这一周就再也没有见到她路过超市了,我心想,不应该啊,这条路是她去地铁站或者公交车的必经之路,难道说有富二代的专车接送吗?我越想心越乱,于是打开一瓶冰冻的可乐,咕噜咕噜的喝了下去,一瞬间,晶晶亮,透心凉。
下班的闹铃声响了,马大姐背起书包说下周见,就匆匆离去了。我清点了一会儿货架上面的货物,就关上大门,一只手揉揉充满困意的双眼,一只手扭动钥匙,把防盗的铁栅栏慢慢的降下来。就在这时,身后有个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吓到我魂飞魄散,我转身举起手准备说Ihavenomoney的时候。却是看到了一张精致的笑脸,淡妆在皎洁的月光和路灯的映衬下显得格外清新脱俗。此时的我再一次陷入了紧张的情绪,看到眼前的大美女,说了一句,好久不见。她却俏皮的回了我一句,-哟,还记得我啊。
“很高兴认识你,我叫小飞”。
“我叫小惠”。
小惠打量了一会衣衫褴褛的我,问我要不要一起去夜店,我急忙摇摇头,我说,“我来伦敦这么多年,从来都没有去过,不了不了。”
听到我这么回答,小惠的神情像是有些失望了。
我连忙解释到,“我真的是不去夜店的啦,你肯定很多朋友在等着你过去呢,要不我送你去地铁站?”
小惠摇摇头说,“你应该工作了一整天了,那回家好好歇着吧。”
结束了短暂的几十秒对话,我深深的松了一口气,拖着略感疲惫的躯体,翻窗跳入我的狗窝。墙壁上还是贴着老土的海报,海报上的周杰伦还是年轻的模样。已经十多年了,这张八度空间的海报,我走哪里贴在哪里,虽说我经常搬家,但是这张海报从来不离身。说起对周杰伦的痴迷,我到了休息日的时候,必会听着他的歌曲入睡,因为他的好多歌曲,对于我来说都像是一部部的电影,充满了不同的画面感。
每次听到《夜的第七章》这首歌的时候,我就特别的困倦,随着音乐的进行,黑暗将我吞噬,那种感觉,异常温暖。
“凌晨三点吸血鬼都回家收衣服的时段,电视屏幕旁边正好放着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序言里有这样一段话,确实要收场了,管他有没有本人,总有一个专门为他们而设的世界,福尔摩斯和华生在角落里安静的休息,让原先他们照亮的舞台送给某个更精明的侦探和更缺心眼的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