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卫15
各省最高的军事负责人是“都指挥使“。都指挥使的衙门及其辖区,均称为“都指挥使司“。这都指挥使司与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并称为“三司“,分别主管一省的军政、民政与监察。
“都指挥使“的地位,不是世袭的。但是,只有属于“指挥使“一级的世袭的“世官“,或考中武科举的人,才有资格被任命为“都指挥使“。世官共有九等: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卫镇抚、正千户、副千户、百户、试百户、所镇抚。这些世官,依照明朝的“军民分籍“的制度,是一种没有封地而有禄田,没有人民而有部队的贵族。
例如抗倭名将戚继光和俞大猷都是世袭军官。俞大猷是泉州府晋江县人,世袭百户,于嘉靖十四年参加“武会试“,中了武举,升为千户,守御金门,其后历官至苏松副总兵,于嘉靖三十三年在张经的指挥之下大破倭寇于王江径。又其后,他连胜倭寇于陆泾坝、三丈浦、莺脰湖、马迹山、茶山、老鹳嘴,在三十五年三月受任为“浙江总兵官,兼辖苏松诸郡”。
戚继光祖籍AH定远,从朱元璋开国时就世袭山东登州卫指挥佥事,父亲戚景通官至大宁都指挥使,神机营副将。他自己10岁嗣职指挥佥事(四品将军),18岁上任就带500士兵。后考中武举人。以后,作过山东都指挥使司的佥事,负责“备倭“。调到浙江以后,升到参将,防守宁波、绍兴、台州三府。消灭倭寇后升为都督同知,蓟州总兵,“总理蓟州、昌平、保定三镇练兵事“。
宿卫兵,封建时代宫禁中的警卫部队。
最初的宿卫兵相当于禁军,主要用于宿卫皇宫。
晋武帝太始元年(265),世家大族司马氏夺取了曹魏政权,建立了西晋王朝。西晋、东晋前后历时一百五十多年,除了太康前后二、三十年的相对稳定之外,长期战乱不已。晋代社会动荡不安,与其兵制有着密切的关系。晋初统治者鉴于曹魏时地方刺史权力过大的教训,废除了州郡兵,从而使中央政权和出镇各地的司马氏诸王的宿卫兵成为主要武装力量。
宿卫兵的人数在晋初短短几年里迅速增长,这是因为中央政权和诸王采取了多种多样的集兵方式。晋初的宿卫兵,首先是从世袭军户中调发的。军户有特别的户籍,世代当兵,一般都是集中居住,不能与平民通婚。非经政府放兔,他们永远不得脱离军籍。政府征调军户子弟充当宿卫兵,一般采取“三五之法“,意思是家有三丁抽二人为兵,家有五丁抽三人为兵。他们服役以后,终身不得替代,甚至有年纪六十尚在军营者。一旦土兵叛逃死亡,又规定要家中其他男丁替补。其次是采取召蓦方式。如武帝咸宁四年(278),武威太守马隆就曾募集勇士三千五百人讨伐叛军树机能。再次是征发私家奴僮为兵。如晋惠帝时,中央政权就曾经直接征发私家奴僮为公家兵,以补世袭军户的不足。
唐制规定宿卫兵,兵仗不得远身。
中国明朝(1368~1644)改革元朝军事制度,创立了独具特色的卫所制:皇帝独揽军事大权,全国要地设立卫所,军丁世代相继,给养仰赖屯田。此制在维护明朝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这种统军权与调军权分离和将不专军、军不私将的制度,旨在保证皇帝对全国军队的控制。在地方,设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置指挥使,为地方统兵长官。
都司之下,在冲要地区的府(含直辖州)、县(州)置卫或设所。一般卫由卫指挥使率领,辖5个千户所,共5600人;千户所由千户率领,辖10个百户所,共1120人,百户所由百户带领,辖2个总旗,共112人;总旗辖5个小旗,共50人;小旗10人。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全国都司、卫所,共设都司17个、行都司3个、留守司1个、内外卫329个、守御千户所65个。兵额最多时达270余万人。
明朝军队分为京军(亦称京营)和地方军两大部分。京军为全国卫军的精锐,平时宿卫京师,战时为征战的主力。洪武初年,京军有48卫。成祖迁都BJ,京师接近前线,京军多达72卫,并正式成立了五军、三千、神机三大营。平时,五军营习营阵,三千营主巡哨,神机营掌火器,战时扈驾随征。以后,京军制度累有更易。此外,尚有拱卫皇帝的侍卫亲军,如锦衣卫和金吾、羽林、虎贲、府军等12卫军,以及隶属御马监的武骧、腾骧、左卫和右卫等4卫营。
地方军包括卫军、边兵和民兵。卫军配置于内地各军事重镇和东南海防要地。边兵是防御北方蒙古骑兵的戍守部队,配置于东起鸭绿江、西抵JYG的9个军镇,史称“九边“。民兵是军籍之外、由官府佥点、用以维持地方治安的武装,内地称民壮、义勇或弓兵、机兵、快手,西北边地称土兵,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有苗兵、狼兵等土司兵。此外,还有不同行业和阶层组建的矿兵、盐兵、僧兵(少林兵、五台兵)等,遇有战争,常被召出征,战争结束仍回原址。
明初,卫军主要来自随朱元璋起义的“从征军“、元朝和割据势力投降的“归附军“、因犯罪而被谪发的“恩军“以及抑配民户入伍的“垛集军“。“垛集“原是军伍缺额时抑配民户补充军伍的一种办法,朝廷颁行《垛集令》后成为卫军的主要征集方式。按《垛集令》的规定,民3户为1单位,其中1户称正户,出军丁,其余为贴户,正军死,贴户丁补。永乐以后,正户与贴户的壮丁轮流更代为军。军民严格分籍。当军之家皆入军籍,称军户,属都督府,不受地方行政官吏管束,优免一丁差徭,身份和经济地位都与民户不同。军户固定承担兵役,父死子继,世代为兵,并随军屯戍,住在指定卫所。若军户全家死绝或逃亡,由官府派员到原籍勾补亲族或贴户顶替,称为“勾军“或“清军“。
屯田制
卫军实行屯田制度。按规定,边地军丁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军丁二分守城,八分屯种。每个军丁授田一份,由官府供给耕牛、农具和种子,并按份征粮。洪武至永乐年间,全国军屯约有八九十万顷。除大量军屯外,还实行商屯作为补助手段,即按“开中法“,由商人在边地募人垦荒缴粮,以补充军粮。
募兵制
明中期以后,由于大批屯田被豪绅、将校侵占,商屯亦因“开中法“遭破坏而废弛,军卒生活无着而大批逃亡,卫所制逐渐崩溃。正统十四年(1449)“土木之变“,京军覆没。为保卫京师,朝廷派官四出募兵以应急,大规模推行募兵制,募兵逐渐成为军队主力。大凡战斗力较强的军队都由招募而来,如抗倭名将戚继光之“戚家军“,俞大猷之“俞家军“等。但是,实行募兵制,养兵耗费大,募兵愈众,国库日绌,于是频繁地向民众勒索,激化了阶级矛盾。至明末,募集之兵训练废弛,战斗力转弱,并相继逃亡,终于无法挽救明朝的灭亡。
屯堡文化系明代从江南随军或经商到滇、黔的军士、商人及其家眷生活方式的遗存。随着岁月的变迁,安顺一带的屯堡人仍奇迹般地保存着600年前江南人的生活习俗,其民居、服饰、饮食、民间信仰、娱乐方式无不具有600年前的文化因子。这是一段关于明朝移民的历史记忆,一种独特的汉族文化现象。它既保留了先祖的文化传统,又在长期的生产劳动中创造了独特的地域文明。专家称,屯堡是汉族文化的“活化石“,是世界上最后的明代古村。
屯内采取八阵图结构布局
建筑多为军事需要考虑
屯堡的民居结构十分有特点,基本上采用小青瓦、白粉墙。BJ城市科学研究会的鲍世行教授告诉记者,虽然屯堡依然沿袭着汉族人从江淮地区带来的徽派建筑风格,但是也只是内室采用了木制结构,并且建筑平面多为合院式,采取“三房一照壁“的平面布局。而外面为了抵御外侵,选用的都是厚重的石头作为房屋的墙壁。以鲍屯为例,鲍屯内的街道狭窄,曲折多变,并且按八阵图布置,敌人进来就像进了迷魂阵,这里的房屋屋顶非常平缓,上面像鱼鳞一样错落地布满石片,各家的屋顶相连,平时居民可以很轻松地在各家的屋顶上走动。这样一旦有外敌入侵不但可以让居民迅速爬上屋顶,并能行动自如,而且屋顶上的石片扔出去就是很厉害的武妹婆促器。除此以外,屯堡地区民房的门都很低,这和传统的徽派建筑的高大房门有很大的区别。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大型的武器搬运进屋。专家说,屯堡的建筑处处都为军察射档事上的需要做了考虑,这些设计构成了屯内多层次的防卫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