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章 约翰.斯宾塞.摩根

三十二章 约翰.斯宾塞.摩根

时间追溯到1993年春。兔子已经来斯坦福大学两个季度有多了。

在这学校,他并没有很多朋友,但有一个不得不提的交心——约翰.斯宾塞.摩根。

其实任何人都难以想象,他和约翰.斯宾塞.摩根会成为要好朋友的事实。

约翰.斯宾塞.摩根,绝对张扬而不知上进的家伙,他来学校比兔子多一个季度,可几乎成为无人不识无人不知的‘名人’;因为,他的背后有一个摩根家族——据他自己摸棱两可的介绍。听说他介绍自己时还挺矜持遮遮掩掩的,好比一个羞涩的小姑娘说:‘我是不会告诉你我只有十八岁’一样。

最主要的,现在仅仅大半年时间,他已经换了五个女朋友。

而兔子,人都能明确他是中国人而不是日本或韩国人。因为当初一个相当性感的金发尤物同学特地跑到他面前问他国籍时,由于小兔的不够热心,造成那女人从日本到韩国、新加坡,甚至马来西亚;就是没有猜到中国。小兔当时抬起深埋看书的头,有点冷的眸子重重盯住女人,严肃而郑重道:“我是中国人,中国香港。”

女人瞬觉气息降低不少,这男孩?不,准确地说:男人;先前过来和兔子套近乎时,她仅仅只看清对方白皙的半边脸,并不真切。而现在,抬头在她面前的兔子,她分明感觉眼前男孩与绝对年龄不相符合的冷俊;还有现在的眼神,那么平淡,竟又让人彻骨发寒;那初露庐山的整张脸,毫无瑕疵,漂亮,怕是连女孩子看了都会心生嫉妒的漂亮!却因镶嵌了一只别样的鼻子,越发浓郁起男人味来。

可女人并不是花痴,匆匆回过神来,她有属于自己的高傲;于是柳腰一摆,撇了一句:“香港不还属于英国吗?”一丝藐视,说完便从兔子面前消失…

兔子有看着女人说完话,可随即已经把脸垂下去,捧起书本,甚至没浪费半秒钟时间。女人欲离去的意图,显然在对方说话动作中他已经了然;只是他没选择继续争辩,似乎这段话还不如上面老久猜不到他是中国人一般伤人,所以他一点不愤恼。

从此,所有人知道了,兔子是中国人,一个冷起来能使周围气流凝结的中国人,与周围人物格格不入的中国人。

可他们只知道兔子是中国人,还没回归的中国香港。别的,兔子并不说太多余的话,甚至孤僻,最多能和几个华人相近略作问候,然后便是充满节奏的稳定作息时间,性情及其内敛。

所以众人都难以理解他能和约翰.斯宾塞.摩根,一个个性张扬的家伙搞在一起的原因。

其实能和约翰.斯宾塞.摩根搞上的原因,也就因为那臀翘胸脯圆润的女人。因为那女人,正好是约翰.斯宾塞.摩根上一个女朋友,挺有性格;而当时课堂里约翰.斯宾塞.摩根也在,并且和他现任的女朋友一起,极为亲昵;以至于想做点什么的金发碧眼女孩就如同拉壮丁般把兔子给扯进去。

后来,约翰纠缠着兔子,把女朋友有哄骗一边,非说兔子比他有性格,特别是最后瞬息把头埋到书本上的动作,他看得很真切:那纯粹是对女人的不屑;那更是对金发女人绝对的藐视…

这是一个明朗的早晨,兔子起得很晚。

当兔子还穿着睡衣,刚从冰箱里取出一瓶可乐,宿舍嘟嘟——的电话铃响起,如同设置好**的闹铃。

“Hi——Rabbit,我亲爱的Rabbit,在哪呢?”

兔子拿起话筒,还来不及招呼一声,话筒里已经炮轰模式般,给予他问候。

“OH——小子,你不是才刚起床吧?上帝。”

兔子厌恶极了这声音,刻意把话筒离耳朵远点,才拉了下嘴嘶哑道:“约翰,你是我见过最恶心的家伙。”由于昨晚睡得太迟,他还依稀有点朦胧睡意,所以对于约翰的打搅,心里多少不舒坦。

Rabbit,是兔子的英文名字,最开始便是由约翰叫起的,也只能有他才能在大样彼岸的美国,还能知晓兔子小名的本事。

“噢——你这个混蛋——”来而不往非礼也!约翰表情夸张地哀鸣着;不过陡然似极其不明白点什么,话语迂回疑惑地:“我真的有这么让人恶心吗?”他好似突然明白过来了:“不,这分明是**裸的嫉妒!”很确定,就看那恍然大悟般坚定起来的表情,如果有别人在他旁边,也得相信这是事实。

“Rabbit,你令我很伤心,真的,我真的很伤心。”约翰连忙‘悲伤’地肯定着:“虽然我确实比你那张有点区分不开性别的脸自信些,我也不得不说,我的确能让所有男人感到恶心,那是因为我抢走了本来属于他们的女人。”“但Rabbit——我亲爱的,我本来以为其中一个一定不会有你的。”

“以你的性取向…”约翰打算滔滔不绝;他的语速实在太快了,兴许兔子想插点话也找不着漏洞。

“够了。”兔子突然轻轻打断约翰的话,他很不喜欢约翰老拿自己脸说事,多了会令人厌烦。“约翰,也许你该多睡点时间的。”

“嘁——真没幽默感。”约翰在话筒一边鄙视道。随即又压低声音:“Rabbit,我说,你不会真的性取向有问题吧?”

能在兔子面前如此执着的人不多,绝对暂时只有他一个:“刚才索娜芙打电话来抱怨,说她很怀疑你是不是只对我有兴趣,OH——天——”说得自己毛骨悚然…

原来他们和以前的星期天一样,昨天晚上也出去玩了,谁知道,今天一大早,约翰又收到了他找给兔子的伴侣幽怨‘投诉’电话,还说些话让他恶心了老半天。

“对些庸脂俗粉我没兴趣。”谈到女人,兔子便连和约翰对话时才能出现的一点随和也隐藏起来。

“可都已经十好几个了啊?难道没有一个上你眼睛?噢——混蛋!”约翰是得足够无奈了。

“好了,约翰,换个话题吧!”兔子很不想继续谈这话题下去。

约翰老找些女人来,想同化他,可他并不喜欢,甚至他都怀疑这些女人的来历,否则哪找来这么多良家妇女,一会儿同学,一会儿朋友;他的未来从来不需要别人考虑。

“不,伙计,我现在必须得弄清楚些事情,否则我心里总有那么点…”约翰忍不住有点结巴,“你…千万不是真对我有兴趣吧?”生怕正应了索娜芙的话。

“滚——”兔子终于忍不住低沉地骂出声。

这倒,约翰反是终于在电话另一边舒了口气,脸上抹把汗渍:“那还好。”把汗渍去了,转念一想:“可伙计,你已经马上十九岁了,我也比你大不了几天…”

“而且,你的长相!我亲爱Rabbit,你也该为我考虑一下;很难想象,你不有所证明之前,我还敢像以前一般坦然靠近你。”

“那又怎么?绝交?”兔子想想说:“好吧,约翰;也许我该说明白点什么。我现在不需要女人,明白吗?真的不需要。”舒了口气,这是他第一次这么有耐心向人作解释,而能有这待遇的,唯一一个,便是约翰。

“不是,伙计;我是说,你必须得拿点行动出来证明点什么,否则,我有可能背上除了‘少女杀手’这样一个美丽的绰号外,再加一个极度恶心的——呕——总之我不想男女通吃,这对我有太大的负面影响。”真不知道他约翰,还有什么正面的形象存在?

听了这话,兔子沉凝了老半天:“约翰,我可以和你一起做任何事情,但必须除开**女人。”

“首先,我不像你一样有一个摩根家族在后面支撑,很多女人我玩不起;其次,我很正视我自己的感情;在我没有找到能让自己有感觉的女孩之前,我绝不可能如你一般随意抛洒自己的种子,这对于我来说,是性与爱的背叛;明白吗,约翰?”

这次,轮到约翰在那边沉默了,沉默一阵,才有点低沉地问:“Rabbit,你是不是也觉得,我相当恶心?”

“哦,是有点。”正当约翰丧气时,兔子居然努力赞叹出口:“小子,你想象力真丰富。”

“哈——那还好。”约翰相当洒脱,不知仅仅是兔子这样一句话便能让他走出低谷还是他本来便如此人:“Rabbit,出来吧!趁现在还早;我今天不打算再给你找一些庸脂俗粉了,今天晚上——噢——我让你见识一下真正的名门闺秀怎么样?”

“也许你能从中,找到让你一下子勃起来的猎物…嘿嘿…”

兔子什么也没说,直接把电话挂断。能和人耐心地说这么多话,不得不说世间至今只有约翰一个;也许他知道了,得多么幸运。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绯闻王子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都市青春 绯闻王子
上一章下一章

三十二章 约翰.斯宾塞.摩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