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作者:边志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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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即将闭上眼睛与这个世界做最后的告别之时,当我的灵魂随着气若游丝的呼吸起起伏伏等待冥司的宣召之时,我的眼前在那个瞬间浮现出了先前的光影,我能够清晰地看见她正带着甜美的微笑向我缓缓走来。
*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走到这儿的,一个暴雨闪电的夜晚,我浑身湿透了。寒冷与饥饿使我分不清方向、看不见脚下的路,或者泥泞,或者崎岖。我仿佛在一个光滑的台阶前晕倒了,而后我失去了所有的知觉,我以为我已经死去。真的,在那一刻,死亡竟是那样的临近,而我却无丝毫的恐惧,就像一只夜行的鸟选择在最昏暗的时刻觅食。我想我该和这人世告别了,尽管它一直对我露出狰狞的面孔,而我却选择默默忍受,无力反抗。我并没有哀怨,也没有不舍,我所有的期望和虔诚都如这雷电一瞬。生命无论是苦涩还是华章(此时的我只能感受到苦涩)都将谢幕。我在心中默念真经,我要为这最后的孤独送别,或者抹平我生命中的每一个坎坷的脚印。
不知过了多久,或者只是一瞬。当我再次醒来之时,我无法分辨自己是活人还是灵魂。我的意识还不甚清晰,我感觉自己裹在厚厚的棉被里,有温暖的火光射入我微睁的眼眶,还有人在我的身旁轻声说话,混合着木柴噼啪的爆裂声。
“这个孩子的脸色渐渐恢复正常了,看来命是保住了!”一个浑厚的男中音说道。
“我发现他时的确已奄奄一息了,未经您的许可我擅自将他抱进了屋内,看在菩萨的份上,我应该救他,这个可怜的孩子看着像个落难的乞丐。”一个慈爱的女人声音在我的身旁说道,并且拉了拉我的被角。
“我想他应该是饿晕了,”女人继续说道。“我给他喂了一碗热汤,天呐,他竟然在昏迷中大口吞咽了下去。”
“属你的心肠最慈悲,我一直这样认为,”男人接着说道。“你好好照顾他,等他醒来立刻告知我。”
“菩萨保佑您,金先生。”女人说完,我便听见皮鞋跺地和吱呀的关门声。
之后,我似乎又昏迷了几天。在迷迷糊糊中,除了这个慈爱的女人声音外,我还隐约听到几次不一样的声音,像是一个女孩子的声调,除了和这个女人小声嘀咕之外,她还用手捏过我的脸。
我确信我是活下来了,这或许是我的第一次好命。我的身体渐渐有了知觉,我想快点恢复生机,急切地想要知晓我的救命恩人,以表达我最深沉的谢意,尽管我身无分文,但有什么比得了一颗充满热情的真心呢!
“谢天谢地,你终于醒了!”在一个晴朗的午后,我完全醒转过来,可以自由地来回走动。很明显,我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当我坐起身来,看见身旁背对着我站着一个中年女人,她正在做着什么美食(是的,我确信是美食,因为香味已经扑鼻而来了)。我咳嗽了一声,她立刻回转身来,对着我满脸笑容地发出了之前的感叹。
“你好些了吗?感觉怎么样?你已经昏迷了整整七天了……”她走过来说道。
“是您救了我吗,太太?”我急切地想要弄明白情况。
“哦!孩子,别客气,我不是什么太太,我只是这儿的佣人。呃,那个雨夜,对,确实是我把你抱进了屋里。”她有些不知所措,
但我确信她就是我的救命恩人,因为这声音正是我昏迷中时常听到的。
“你就叫我刘姨吧,这儿的人都这样叫我。”她补充道。
“刘姨,哦,对了,我该怎么感谢您的救命之恩呢?或许您看到了,我就像个叫花子……”我想此时的我是粗俗的,但我又是真诚的,我确信我无以言表,也无以回报。
“你让我刮目相看,你并不是叫花子,尽管你衣衫褴褛,尽管你蓬头垢面,但是你有聪明伶俐的脑袋和清澈纯净的眼眸。孩子,关于你在这几天所发生的事,请你不要着急,让我慢慢道来。”她就像一位慈爱的母亲面对刚刚受到惊吓的孩子,我被她的善良和平和的气质所融化,我想她一定是一个读书识礼的人,我想我的感激是多余的,就像拯救众生的菩萨又何须世人的感恩。
“让我从头说起吧,七天前的夜里,那天出奇的冷,又碰上雷雨交加,我想除了栖身野外的动物,是没人愿意出门的。夜已经很深了,我看完佛经正准备睡下时,突然听到门外扑通一声,我以为是被风雨击落的树枝,本不打算出门察看,却是菩萨保佑你,我还是起身开门了。让我吃了一惊,昏暗的烛光下,我看见你浑身湿透趴在台阶上,风雨正无情地打在你的身上。我推了推你,发现你已昏迷,这狂乱的雨夜将你我缘聚于门前,我想我应该救你一命,这也是慈悲的菩萨对我的指示,你要谢就谢谢菩萨吧!”她坐在床前、手中掐着念珠,语带温情地说道。
“我将你抱到床上,擦拭干净,替你换好衣服。你的脸苍白无血色,你的身体冰凉似铁。我又赶紧将火堆生旺,熬煮了一碗热汤喂你喝下,渐渐地你有了生机。也是你的造化,这七天里你昏迷不醒,却未发烧生病,兴许是你太过疲惫与饥饿了吧,总算是好了。”她说完闭上眼睛口默偈言。
在她止言的间歇,我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小床上,床垫很硬,但却温暖干净。壁炉里生着火,火光照着人影飘忽不定。这是我多年来第一次感受到温暖,感受到温暖的房间给人的安全感。尽管我对此十分陌生,或者说我在此处不过是一个过客,但是我看得出这儿的主人必定是一个善良的人。我为自己的幸运感到兴喜,在我还未见到屋子主人之前,我已经预感到未来的日子我将要和这儿产生诸多联系。
在之后的交谈中,我知道了关于这儿的一些基本情况。在生与死交织的雨夜,我来到了这里,一个偏僻而又清幽的所在,一幢华丽而孤独的别墅,有着长满绿草和高大树木的院子,还有清澈的小河依傍在侧。我在雨夜倒卧在女佣刘姨的门前,一个喜欢读佛经的善良女人。她的房间在别墅的侧面,靠近厨房,同时被一棵高大的榕树遮蔽了窗户。她告诉我,别墅的主人姓金,大家都叫他金先生,还有一位金太太,还有两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孩子,男孩叫金玉泽,女孩叫金云朵,还有一位管家姓李,加上她不过六个人。我想我没被当成肮脏的乞丐给扔出去已足见这儿的主人是一个有着慈悲之心的好人。我请求刘姨带我去见见他们,我迫切地想要表达我的谢意,以及看看使我劫后重生的地方。
我跟着刘姨出了门,远远地便看见五个人在草坪上,其中四个围坐在一起,另一个男人伺立在侧。我想那坐着的四个就是金先生一家,而站着的那位便是李管家了。我悄悄打量着金先生一家,他们正在享受午后温暖的阳光。金先生的身材魁梧,金丝眼镜片投射着一种智慧的光芒,但他的身体似乎有着一类陈年痼疾,因为他不时会不规律地咳嗽一两声。金太太是一位漂亮的贵妇但总是带着几分高冷,在她浓密的大波浪卷发和长长的睫毛衬托下显得更加标致,像一朵带刺的玫瑰。这位斜着身子坐着的就一定是金玉泽了,从他的眉眼间可以看出他有着和金太太一样的冷峻,而从他的坐姿也可以看出他必是一个从来不会按照通常的礼俗行事的公子哥。而这位一直用微笑面对着我的姑娘就是金云朵了,她很好地遗传了金太太的美貌,但明眼人第一眼就能看出她们之间的区别,她的气质更多地近似于金先生。
“你终于醒了,感觉怎么样?”刘姨将我带到他们身边,向金先生描述了一番我醒来后的状态。我感觉自己像个还未成型的雕塑正在接受来自四面八方的目光,但我并没有怯懦,多年的漂泊让我早已克服了这个年龄的性格弱点,我的精神已完全恢复,我的身躯已挺拔如松(尽管我比他的孩子显得瘦削)。我的目光扫视着每一个人的表情,注视着说话者的眼睛,我想我是不卑不亢的,尽管我衣衫褴褛、形单影只。
“感谢您的收留,金先生,您的善良足以造就七级浮屠,我以为我将与这个世界告别,是您及您的家人救了我,我实在无以为报……”我尽量显现出我的诚挚谢意。
“你叫什么名字,我猜你一定念过书对吗?”金先生问道。
“如果您愿意,就叫我阿无吧!我在教会学校念过几年书,也识得些字。”我想我不愿意提起过去,因为那些往事带着悲伤的情调,但往事却总不肯离我而去。如果一定要提起,我希望用最言简意赅的语言描述即可,千万别多加一个表示程度的修饰词。
“我原本是个孤儿,后来被送进教会学校念书,但不幸的是,几年后,战争摧毁了学校,我也变成了一个流浪儿……”我大致讲述了一下我的过去,我不想过多回忆,也不想讲起那些令人暗伤的原因与经过,以及最让人恐惧的战争场景。
金先生是一个很有修养的人,他态度和蔼可亲,看得出他有深厚的学识和丰富的阅历。他并没有追问过多细节,而所提的每一个问题都是对我的关心,最让我感动与意外的是,他邀请我留下来并嘱咐刘姨和李管家对我多加照顾。但这个决定却引起了在场的其他人不同的面部表情,和我的意外一样突兀。我俯身向他深深地鞠了一躬,并希望能为他做些什么,哪怕是烧水劈柴。但这些庸俗的谢意显然是低级的,是对他的高尚人格的玷污。当得知我会写字,并且写得一手漂亮的小楷之时,他当即决定让我专门替他誊写稿件。我被安排住在刘姨隔壁。就这样,我结束了飘零,有了一个暂时的容身之处,就像所有的小说故事情节铺垫完毕,我能够舒展眉头开始下一段生活,并且带着久违的热情去熟悉这个新的环境。
就在我第一次帮金先生誊抄稿件时,我的小楷就获得了他的高度评价。他惊叹于我小小年纪,就在书法上有如此天赋,已然得晋唐神韵,而我也毫不讳言地谈起了我对书法的一些看法,其中不乏一些新奇古怪的观点,却赢得了他的频频点头。我以为我略显骄矜,却得到了他的真心鼓励。这使我们更加亲近,所谈论的话题也不仅于书法,对于文学、艺术、历史等都有深入的交流。我就像一个成绩优异的学生,而他就像一位学识渊博的老师,同时我们亦师亦友。他允许我随时到他的书房翻看任何喜欢的书,在他的引导下,我几乎天天泡在书房里,而每次与她的交流都像是一次考试,毫无疑问,我每次都能得到他的高分。
他的女儿金云朵偶尔也会光顾他的书房,但仅仅是来看望他的爸爸,却从来不会翻看任何一本书。“你真了不起,竟然能够自由出入爸爸的书房!”她趁金先生不在,溜进来冲着我微笑,我承认那是我见过的最甜美的笑容。我甚至感觉有些紧张,并不是因为她的身份,而是因为她的亲切。她有着和金先生一样的善良,同时又兼具这个年龄特有的温柔与气质,我相信任何一个男孩子都会被她打动,因为她还有惊人的美貌。
“请恕我冒昧,我是不是打搅到了大家?”我站起身,有些不知所措,手中的笔在微微抖动,墨汁滴在了纸上。我感觉我已失态,我的眼睛变得飘忽。我的身体开始颤抖,尽管我极力控制,但我仍然无法停止。
“爸爸的书房是不允许我们随意进出的,他说只有爱书的人才配进来,而家里除了他,没有谁比他更爱读书了。不过,你是唯一得到他认可的人。”她或许也已经察觉到了我的异样,以为是她打搅了我的清净,就准备离开。
“哦,不!我想是因为我会写几个字而获得金先生的额外奖励吧!”我的回答实在有些牵强,像个第一次进城的乡巴佬,却得到了她的甜美笑容以作回应。
“哦,天呐!这真的是你写的字吗?无怪乎爸爸会那样地器重你,这确实是我只有在碑帖中才能看到的佳作!”他拿起我还未写完的稿纸,睁大眼睛惊讶地说,同时对我投来刮目相看的目光。
我被她的赞美弄得无言以对,只是不断地重复“过讲了”之类的词。我想我是拙劣的,绝没有达到她所言说的程度,而这些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那个下午,我们在书房一直聊到夕阳西下。从刚开始的陌生感渐渐消融到欢声笑语,我给她讲述了所有我所知晓的笑话,弄得我竟连一张稿纸也没写完。而这以后,我们便成为了朋友。我感觉这是我新生活的开始,毕竟朋友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存在,而于荒漠之中能够得一朋友相伴,将是任何诗人都无法写尽的妙处。
当然,除了在书房中,我的足迹还有那诺大的院子和院外清澈的小河。在刚开始的几天里,我所接触到的人只有金先生、金云朵和刘姨。金先生偶尔会出去一两天才回来,他不在时我并不想要待在书房。现在正是假期,金云朵和他哥哥金玉泽不用上学。然而这华丽的别墅并不能束缚他们,金太太会带着他们上城里去游玩。通常这个时候在这儿只有我和刘姨,而李管家却是要时刻伴随在金太太身边,替她收拾一切琐事。
刘姨还像往常一样,捧着佛经虔诚地读着。这天,我刚从河边散步回来,便看见刘姨正在聚精会神,口中念念有词。这是她一天中必做的功课,我不忍打扰,便绕过门廊脚步轻声地来到角门。我推门进去,一条幽深的暗道出现在面前。我小心翼翼地走下台阶,这是通向地下室的路,我本想返回,却听见隔壁门内传来滴答滴答的声音。我变得警觉,在这样昏暗的地下,怕是会有什么恶鬼向我扑来。我壮着胆子,轻轻推开房门,就在房门刚被推开一点儿之时,里面突然传来当当当的声音,顿时吓得我一哆嗦,但我立刻分辨出那是时钟的敲击声。我走进房内,门口被一道帘幕挡住,绕过它便发现里面有一张豪华的实木大床,床上铺的是柔软高档的被子,除此之外,还有散落在枕侧的一条肉色丝袜。房间内的陈设都十分考究,地面和家具上都纤尘不染,很显然这儿是有人居住的,而且会经常打扫。然而房间的门却是一扇有着众多裂痕的旧门,与其说是旧门,不如说是破门。因为它与房内的式样实在不搭,仿佛是神奇小说中为掩人耳目而故意设置的假象,外人光是看到这扇门,就已经失去了推门进去的想法。这实在是有些奇怪,究竟是谁住在这里呢?在我所知晓的这几个人中都住在上面,并没有谁住在这地下室的。但是我作为一个过客,不便去对主人的家事做过多的揣测,我掩好门走出地下室。见到阳光之时,我惊讶于自己的冒失,竟然会无端推开在旁人看来不过是放杂物的角门。我虽然感到奇怪,但并没有过多地放在心上。
在我写完所有稿件之后不久,已经是傍晚时分。金先生的学识令我惊叹,帮他誊抄稿件的过程中,我从中学到了很多,那些学术上的很多词汇是我所难以理解的,但凭着我的勤奋好学,我也渐渐濡染了不少学问。不仅如此,我还能写一手好文章,雕章琢句本就是我的天赋,静下心来之时,我往往能下笔千言。这也更加加深了金先生对我的好奇,而我对于文学的很多观点常常令他感到吃惊,因为我不过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又或者我不过念过几年书而已。然而我对骈文以及汉赋的理解却使他对我生起了一种敬佩,因为他本人就痴迷于此。当我将司马相如的《子虚赋》倒背而出之时,他的神情犹如跳动在每一个辞章上的节奏,以至于每次他精神倦怠之时,都要我为他背诵一遍。
窗外传来马蹄的哒哒声,是金先生回来了。
“金先生,您回来啦,路上还顺利吗?”刘姨正在门口迎接金先生。“太太和孩子们还没有回来,恐怕要等天黑才会到家。”
“她倒是自在,还捎带着孩子们一起出去胡闹。晚饭准备好了吗?把阿无叫来,我要听他背诵上次还未背完的《七发》。”金先生的脚步声逐渐从门外来到客厅,就在刘姨上楼来叫我之时,我已经离开书房走下楼梯。
金先生正端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张不知是何时的报纸,正在眼神游离地读着。当我来到他的面前时,我打算先将抄完的稿件递给他过目,但是他接过稿纸放在一旁,示意我坐下,并要我先给他来一段枚乘的《七发》。我会意地一笑,从上次中断的地方继续背诵。
熊蹯之肠,芍药之酱。
薄春之炙,鲜鲤之鱠。
秋黄之苏,白露之茹。
兰英之酒,酌以涤口。
山梁之餐,彖微之胎。
小飰之骺,如汤沃雪。
“这是什么诗句?我竟一句也听不懂。”突然,门口传来了金云朵的声音,他们一起回来了。
“Darling,我逛了一天,竟没有买到一件我喜欢的衣服,就算是一条像样的丝袜也没有,最后我给云朵和玉泽各定做了一套礼服,预备给他们毕业时穿。”金太太缓缓地走过来,带着些许倦容,刘姨忙过去接下她脱下的大衣。
我被他们打断,不能继续背诵。很自然地,我站起了身,侧身立在他们面前。而金先生被这突然的打扰弄得有些不快,仿佛是正沉浸在交响乐高潮部分时,被突然的杂音刺痛了神经。他并没有露出多少表情,只是微微皱了皱眉头。金云朵过来依偎在他的身旁,像一只让人爱不释手的宠物猫。而金玉泽却毫无表情地侧着身子倒卧在隔壁的沙发上,像是与这个世界完全不两立,任由你们如何欢喜或悲凉,都与他无关。
“可以开饭了吗?金先生,金太太。”刘姨在一旁问道,而李管家正在院子里整理马车,不时传来阵阵马嘶。
“开饭吧,虽然马车颠簸了一天,虽然我毫无食欲,但是我依然想吃进几口填填肚子。”金太太示意刘姨上菜,她偶尔向我撇上一眼,自从我这个不速之客闯进她家以来,她虽然没有向我表示拒绝的口头回应,却也没有过任何稍微热情的表面功夫。而在她看来,我此时并不应该出现在这里,这对于他们的家庭氛围是一种污染,仅仅是因为金先生对我的喜爱才让她有所收敛。而从她的面部表情可以看出,她对于金先生收留我这么个乞丐在家里是很不满意的,她有着一般贵妇少有的独特姿容,却唯独在看我时显得那样不和谐。
“阿无,你留下来和我们一起用餐,晚上我还想继续听你背完剩余的部分。”金先生的邀请让我立时感到紧张,因为我还未完全消除我的陌生感,以及作为一个外人同他们共进这温馨的家庭晚宴,这将是一件多么别扭的事。
“我也很想听你讲讲那些我完全听不懂的诗句,虽然我也很喜欢古代文学,但目前仅限于唐诗。”金云朵兴奋地坐直了身体,向我投来那迷人的微笑。但是她的话立刻引起了金太太的不适,她皱着眉头瞪了她一眼,示意她不许和我来往。
“你是该向阿无好好学学,他的年龄和你相仿,却颇有才气,你虽然也能背下几百首唐诗,但也仅仅是些皮毛而已,根本没有领会其中的意境。”金先生搂着这美丽的姑娘显得格外宠溺,而在他向我表达溢美之词时,金云朵的眼睛却一直盯着我看,这让我感到很不自在,也让金太太的眉头更加扭曲。
“不了,金先生,我不便打扰,等您用罢晚饭我会去书房等您。”我向他们鞠躬告退,我很感谢金先生的盛情,但同时我不是一个无耻的下贱的乞丐,并不愿掩饰我的人格去享用这毫无尊严的美食。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端上刘姨为我准备的晚餐,这当然不能和客厅主人餐桌上的丰盛美食相比。但我是一个漂泊的孤儿,无论身心都在这尘世漂泊。我更不是一个有口福的美食家,任何残羹冷炙我都曾品尝过其中的滋味,而眼前的这份泛着油星的简单配菜已足够使我倍感幸福,况且它还饱含着刘姨的深情关怀。
我并不是个优雅的绅士,也没有人和我对坐相谈,因此没几分钟我就已经扒拉完。我本想先去书房等金先生,但从客厅传来的声音表明,他们或许正进行到三分之一。于是我便先躺在床上,眼睛盯着墙上的画开始思绪游离。我看见画中的少女便不由地想起金云朵,她确实像晴空中的一朵云彩,让人产生无尽的遐想与诗情。从我跟她这几日的交往中,我感受到了一种温暖与热情。我发觉到她的天真与善良,同时她又有着不露痕迹的细腻与柔情,这是我在任何一部新式小说或者外国译著中都读不到的人物。每当我听到她的声音从楼道里传来,就仿佛昏暗的夜里被月光照亮了脚下的台阶。而当我独自一人徜徉在小河边,看见她远远地向我走来,带着我第一次见到她时的甜美微笑,我的心甚至会砰砰直跳。我闭上眼睛,想暂时放空自己的意识,但从客厅那儿又传来了她的阵阵笑声。此时的别墅里确实是充满了欢乐,但这欢乐与我并不相干,尽管金先生对我格外照顾,尽管金云朵会不时地跑来和我谈天说地,尽管每天夜里刘姨都会为我准备一份夜宵。这些当然已经很美好了,确实是我的幸运,我应该感恩,并且用实际行动表达我的真诚谢意。但这些似乎只是显露在表面的美好,我隐隐约约有一种不安的情愫,尽管我现在还无法辨认清楚。
我听见刘姨收拾餐具的声音,知道他们已经结束。当客厅基本没了动静之后,我知道他们都各自回房去了。我打算去书房等金先生,但刘姨过来告诉我,金先生在院子里等我。我从窗外望去,看见金先生正独自一人站在草坪上,欣赏着远方的天际。我推门出去,轻声来到他的身旁。我听见他不时地发出一声叹息,并且夹杂着一两声咳嗽,猜想他正为什么心事而烦恼。我不想打扰他,只是悄无声息地站在离他几米处的一棵松树下。人生不可能没有烦恼,不管你在哪个年龄。从我多愁善感的内心往往能将关于人生的很多沉重话题变得更加复杂,有时还会加上一点悲凉的情调,认为人生的底色就是灰暗的。但我却从不落泪,尽管现实的荆棘刺得我满身伤痕,我也从来不愿意轻易低头,这或许也是我矛盾人格的生动诠释。
“你们怎么像木头一样站着不说话?”金云朵的出现打破了黑暗,也打破了沉寂,这也使得金先生发现了我的到来,同时也让我感到夜里的寒气变得不再那么强烈。
“鬼丫头,你不在房间待着跑出来干嘛?”金先生一边说着,一边向我们走来。“阿无,你除了这个名字没有大名吗?你姓什么?”
“我并没有见过我的父母,因此,我也没有姓氏,没有名字,我既然一无所有地来到世上,为了便于称呼,就勉强称自己为阿无。我认为这个名字很好,既没有富含哲理的高雅,也没有阿猫阿狗的粗俗,它再普通再简单不过了,普通得没人能够留下一丝一毫的印象,简单得让人联想不起这竟会是一个人名。”我并不是不想拥有一个令人称道的名字,我多么希望我的父母可以在我还未出生之前就给我预备了一个寄予厚望的名字,让我可以骄傲地介绍自己,但是这或许犹如探究月亮的起源一样毫无线索。
“如果你愿意,你可以与我一样姓金,根据我们相识的缘分,我认为这并不是不可能。”金先生的话让我受宠若惊,我并不敢奢望能够和他同姓,但同时我也很乐意和他成为本家。这并不是一件多么高贵的事儿,也不会给我带来多少荣光,但对于我的心灵意义却是非凡的,因为从此我便不再感到飘零。而随着金先生的话音刚落,金云朵随即给我取了个名字叫雨来,意为雨中来到。我直视着她的眼睛,那一刻我很深情地给她报以诚挚的谢意。尽管金先生认为她的取法缺乏意境与文采,但也微笑着点头赞同。
自从金太太知道这事以后颇为不乐,她认为将一个陌生的流浪儿收入家中已是不妥,竟然还要与之同姓,似乎无形中便成为了一家,这对于她来说简直是一种侮辱。当着她的面,她不允许金云朵说出“金雨来”三个字,也用眼神告诉我不允许出现在她的周围。尽管有金先生在时她的掩饰很到位,并且尽量表现出一个上层女士该有的修养。但当她因为金云朵同我出去散步被李管家告知后,她对金云朵的训斥声便立刻穿过厚厚的墙壁直抵我的耳膜。为此,我也尽量待在房间,或者走出去,让她意识到我的回避。很明显,要不是有金先生在,她会立刻将我扫地出门。
每当金先生外出之后,我便意识到我该离开这栋别墅了。好让那闻不出我的任何气味。刘姨以为我是贪玩,竟每次都提着盒饭来河边找我。而当我晚归遇到正在套马的李管家时,他却会向我摆出一副金太太般的面孔,用手中的马鞭指着我说:“喂,小乞丐,你过来帮我把马牵回马圈去!”他的外表可以算得上英俊,身材挺实高大,声音浑厚,金先生不在时,别人会以为他才是这儿的男主人。但从我第一次和他点头致意起,他就表现出让人厌恶的高傲。仿佛我就是这个别墅里最次等的奴隶,就应该被关在马圈里,而不是和他们住在一起。我虽然心里很不是滋味儿,但都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而当金玉泽准备骑马时,他却用命令的语气要求我趴下给金玉泽当脚垫。我强压住心中的怒火,挺直腰板离开了。这一幕也恰好被金云朵看见,她来到我的房间,为李管家和他哥哥的无礼向我道歉。她说金太太很袒护李管家,而他又是一个会溜须拍马的人,这让金太太很受用,并且常常在金玉泽面前表现出奴颜婢膝。我本来就是一个陌生的寄居者,因此也不便和他置气。我向金云朵单纯地笑笑表示我的心情并未因此而受到影响,并且和她一起来到刘姨的房间,听她讲关于远方的轶闻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