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小试身手

第3章 小试身手

光头首领用手抹去脸上粘稠的唾液,毫不犹豫的拔出刀,嘴里愤怒的咒骂道:“好吧,你这只长着黑毛的兔崽子,看样子只能给你点颜色瞧瞧了!”

说话的同时,迅速地挥出一刀,向落维砍去。

落维本能的举起左手用剑一挡,接着抬起一脚踹在了光头首领的胸口上。

那一脚势大力沉,踹得光头首领打了几个滚,才挣扎着站起身来,他捂着胸口,呲着满口的大黄牙,忍受着强烈的剧痛。

光头首领不愧是常年在刀尖上舔血的狠角色,遭受如此重击居然还能爬的起来。

要知道,落维曾经一脚踢死过一头小型的尖角野猪,体重要比光头首领重得多。

其他七人见状纷纷跳下了马车,不约而同的亮出了手里的兵器,向着落维围了上来。

“哦该死,真是小瞧你了,你这只黑毛兔子!”光头首领咬着牙恶狠狠的说道。

他起初只认为落维只不过是身材比普通人高大一些而已,但是看年纪应该是个刚来夜幕镇混饭吃的菜鸡,应该不会太难对付,没想到却是自己看走了眼。

不等其他人围上来,落维猛然间踏步上前,举起右手重重一斧劈向了光头首领的脑袋,就这一个招式,老家伙就盯着落维哭练了不下几十万次之多,期间还经常骂落维动作不够标准。

光头首领见这一斧来势汹汹,急忙举刀去格挡,奈何落维这一斧的力量实在太大,光头首领险些招架不住,刀背受到冲击的惯性后重重地磕在了自己的额头上,鲜血瞬间顺着他的脸颊流了下来。

而那柄花15个银币才买到的上等材质的钢刀竟被落维的巨斧咂变了形,刀刃豁开好大一个口子!

但还没等光头首领反应过来,落维左手的剑已经连贯地刺了出去,他牢记着老家伙嘱咐他“斧要重,剑要快”的诀窍,只听“噗”的一声,重剑瞬间刺穿了光头首领的胸口。但落维没有拔剑,而是抬起一脚,将光头首领踹飞了出去。

光头首领应声倒在地上,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却已经断了气。

???

“原来老家伙教我的招式这么厉害!?”

落维也是大吃了一惊,虽然死在他手上的魔兽不计其数,但是他还是第一次和人动手,在此之前,还从来不曾找人验证过自己的实力如何。

其他几个正上前来的雇佣兵们的脚步顿时不约而同的停顿了一下,所有人全都是目瞪口呆,眼前发生的一切实在是太过突然,一向以凶残著称的首领就这样被人干掉了?被眼前这么一个稚气未消的菜鸡?!

正当七个人心里各自合计着是该为首领报仇还是该一哄而散时,不知是谁喊了一句“大家一起上!干掉这小子!”

在听到同伴发出的信号之后,七个人举起武器,配合默契的拉开了阵型,加速向落维冲了上去。

落维的身手极为灵敏,要知道,他可是一个能光着脚追杀闪电豹的狠人,曾让不少智商高一点的魔兽望风而逃。

只见他瞬间翻滚到一旁,快速起身后飞快的游走起来。

老家伙曾教过他:“当一群魔兽围攻你的时候,切记绝不能被它们团团围住,而是要不断的游走卡位,让它们无法同时进攻你,再找机会一个一个的干掉它们。”

为了能够熟练的掌握这一技法,落维每次狩猎时都会故意引一群低阶魔兽围攻自己,只为了练习自己的走位,至少有几千次之多,

肌肉记忆早已经形成了一种本能的条件反射。

不过和魔兽相比,这些雇佣兵的速度实在是太慢了!

七个人原本呈扇形的队形瞬间因为落维的游走乱了套,后面的同伴完全被前面的人卡在了身后,无法做到在第一时间同时攻击落维。

落维借势抬起一脚踹在了离他最近的刀疤脸的肚子上,那一脚力量又大,冲击力又强,刀疤脸重心不稳,“噔噔噔”几步后腿的同时,撞在了身后一名同伴的身上,俩人同时倒在了地上。

刀疤脸捂着肚子,在地上打着滚,不断的呻吟着,他甚至怀疑自己的肠子是不是被踢断了。

落维并未犹豫,顺势一记重斧又劈向了大胡子,于此同时,左手的剑迅猛地刺向了另外一个雇佣兵。

大胡子举起长矛向上一挡,“咔嚓”一声,手中的铁制长矛竟然断成了两截,而另外的那名雇佣兵就没那么幸运了,因为躲闪不及,瞬间被落维刺穿了脖子。

落维从来未曾想到,这把黑漆漆不知道是何材质的重斧居然这般的锋利,竟能轻易的削钢断铁。

于此同时,后面涌上前来的两个雇佣兵几乎同时挥刀向落维砍来,落维向后跳跃的同时,手中的剑横着一扫,其中一人的腋窝瞬间被划开了口子,只听他“啊”的一声尖叫,鲜血瞬间染红了衣裳。

落维没有停顿,借着惯性顺势一斧劈了下去,那人的半扇膀子齐刷刷的被劈成了两截,瞬间倒地身亡。

接着,落维猛然向前冲撞上去,一个干瘦的山羊胡瞬间被落维用肩膀撞翻在地,落维抬起左手向下狠狠一刺,一剑穿透了他的肚子。

这一套连招一气呵成,短短数秒钟,七个雇佣兵就立刻被落维干掉了三个。

“哦见鬼!住手!别打了!我们认输!”刀疤脸大声喊道。

???

这就结束了?

落维一脸的诧异,他完全没有想到,这群雇佣兵的攻击力竟然比魔兽弱了这么多?

要知道,即使是猎杀一头低阶的怒熊也要花费落维不少的力气。而此时,落维就连热身的程度都算不上。

“好啦!我们认输!认输!不要杀我们!”

那四个人扔掉武器,相互搀扶着站起身来,远远的站成一排,表示自己放弃了抵抗。

但因为担心落维会继续动手,大胡子连忙单膝跪地说道:“尊敬的剑士阁下,我们四人真心的臣服于您的武技,只要您愿意,我们想要邀请您做我们新的首领!”

“做你们的新首领?像强盗一样打家劫舍?我才不愿意呢!”

落维是真的不愿意,前世在做道士时也是有戒律的,对于道德品质有着严格的要求。

见笼络无效,大胡子试探的问道:“那么,能请您出于剑士的高贵品质,放我们离开这里吗?我们保证再也不打商队的主意!”

“嗯……都走吧!”落维毫不在意的说道。

“不能轻易饶过他们!一定要杀掉他们!落维阁下!”古尔德在一旁大声的吼道。

刚才在见识过落维的身手之后,此时的古尔德已经从新发现落维的新的价值,例如代替雇佣兵,兼职出任护卫。

落维原本不为所动,可是却突然大喊了一声:“等等,站住!”

那四人本要拿起武器离开,听见落维的喊声后一个个噤若寒蝉,颤抖着转过身来,生怕落维会反悔杀了他们。

“把身上的钱都交出来!”

四个雇佣兵张大了嘴,一脸的问号,尤其是刀疤脸,他难以置信的问道:“尊敬的剑士阁下,您是在打劫我们吗?您刚刚还说过不愿意做强盗……”

“我只是不打劫老实人,没说不打劫强盗。”

落维一脸的奸笑,盗亦有道,不算破戒。

那四个人只好不情不愿的掏出钱袋,磨磨蹭蹭的递给了落维。

“原来打劫是这种感觉!又简单,来钱又快,难道夜幕镇的混蛋们都喜欢做强盗。”

落维一脸的贱笑,脸上那抹猥琐的气息和老家伙如同一辙。

见落维不备,刀疤脸突然拔出匕首狠狠地刺向了落维的小腹,可是他明明使出了浑身的力气,匕首却只刺进去了一点点,就再也无法捅进去分毫。

刀疤脸一点的困惑,头脑短瞬间生起了一个疑问:“难道这家伙的腹部垫了护甲?”

刚才在接钱袋的时候,落维已经把剑和斧挂在了腰上,突然间觉得小腹微微有点刺痛,在反应过来的同时,一个大大的耳光狠狠地抽在了刀疤脸的耳根上,只见刀疤脸原地转了两圈,落维接着又是一记重拳,刀疤脸的脸瞬间塌进去了一半,倒在地上从嘴巴和鼻子里不断涌出鲜血,身体不断地抽搐,怕是已经活不成了。

其他三人见此变故,吓得转身逃命,大胡子一边跑一边喊道:“不关我们的事!是他自己的主意!不关我们的事啊!”

落维没去追,他不想滥杀无辜,而是翻开袍子查看伤口,只看到一道浅浅的血痕,并没有流出太多的血,甚至也没有太多的痛感。

其实落维虽然肌肉结实,但是块头并没有大的离谱,相反还有一点点瘦,只是他肩膀很宽,加上被宽松的狼皮袍子遮挡着,所以才显得他很壮。

“难道……难道是老家伙每日配制的‘药膳’涂抹在身上后,有强化肌肤的作用?”

落维有些吃惊,后悔离开家时没多带一点草药和院子里特殊的白土。

见其余三人跑远以后,古尔德老板走上前来大声赞美道:“天啊!尊敬的落维阁下!你实在是太厉害了!你愿意成为我商队的马夫兼护卫吗?我愿意付你1个金币!不不!2个!2个金币作为报酬!”

“不行!我要3个金币!”

“3个金币!?不!实在是太多了!哦好吧!3个!就3个金币好了!”

古尔德心疼的回答,但是他的心里还是乐开了花,落维不仅一个人可以对付八个雇佣兵,而且那张人畜无害的脸看着要比那些凶恶的雇佣兵可靠的多。

更重要的是,雇佣兵需要支付10个金币,而落维只要3个,还能帮他赶马车、搬货物,以及做一些别的事情,简直就是血赚啊!

不得不说,尽管又吝啬又小气,但是古尔德是一个出色的奸商。

古尔德让另外两个马夫把雇佣兵的尸体掩埋掉,倒不是他有多仁慈,而是他不愿意和尸体睡在一起。

落维继续打坐运气,虽然浪费了不少时间,但是子时是一天当中灵气最充沛的时刻,他牢记前世师父对他说过的话:“勤能补拙,积少成多。”

自古能成大道者,又有哪一个不是一点一滴熬出来的呢?

次日清晨,用完早餐后马车继续上路,这一路上还算顺利,除了几个不开眼的魔兽拦路欲图吃上几个人或马,被落维轻车熟路的解决掉了以外,再没遇到什么麻烦。

中午时分,马车彻底走出了森林,开始慢慢进入了平原,落维甚至不知道从哪里开始才算真正离开了夜幕镇的范围。

这也是落维第一次在这个世界看见平原,心情极为舒畅。

在此以前,他只是一个三点一线、重复徘徊在高山、森林和夜幕镇的土包子。

“古尔德老板,你每一趟运输和贩卖商品,大概能收获多少钱?”

落维向古尔德打听着,无论怎么说,他是一个有志青年,绝不可能就这样甘心做一辈子马夫,即使不能成为有正式编制的骑士团成员或者身份高贵的魔法师,但是做一个有钱的老板,一辈子过着大富大贵的日子到也逍遥快活。

古尔德翻了翻眼珠,警惕的说:“额……这个嘛……都是一些辛苦钱,一路上刨除各种花销,例如提供给你们的黑面包,还有……还有……额……还有给你们的饮用水,以及付给你们的薪酬,实在是赚不了几个银币,有时我甚至还要赔上好多钱!我把大部分赚来的钱都花在了你们身上,相信我,我是夜幕镇上最大方最慷慨的老板!”

古尔德的奸商本性再次暴露无疑,说的绘声绘色,甚至差一点就声泪俱下,只是落维一句话都不信。

落维甚至在心里暗暗的想,要不要在回程的路上打劫了这只老狐狸,带着钱浪迹天涯。

看着周围的地貌,落维猜测,现在早已经进入拜占拉斯王国的境内了,但是落维对于这个国家完全陌生,于是他再次打听道:“古尔德老板,拜占拉斯王国哪个城镇最繁华?”

“最繁华的地方?最繁华的地方……当然还是夜幕镇!相信我,夜幕镇才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跟着我能让你在夜幕镇赚上大钱!”

古尔德转着眼珠答道,他担心落维在听说拜占拉斯王国的繁华后会离他而去,让他去哪里找这么划算又忠厚好骗的马夫和护卫去。

“哦看啊落维!前面的那片庄稼地上有一个屋子,让我们去那里看看有没有生意可做,无论是买还是卖,都要抓住每一次赚钱的机会才对!哦该死,我从前怎么没有留意过那里!哦不对!我们是第一次去‘鲁尔郡’,我也是第一次走这条路!”

古尔德自言自语道,有时候他明显是个话痨,总是喜欢说一大堆没用的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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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没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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