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暮雪

第九十二章 暮雪

『二位如果想干掉我,现在就是最好的时候,』吕瞎子慢慢举起胳膊,十指摊开,示意自己不会反抗,『不管怎么说,被人知道了一些不该知道的事,总是很麻烦的。』

每个人都有秘密,张谦和胡十八当然也不例外。只不过他们一直隐藏得很好,至少,他们自己是这样认为的。

张谦又在打哈欠了。

『怎么样,我们要不要动手?』

『你不是向来喜欢发号施令?』小胡打量着自己的双手,言语间暗藏杀机。

『做人要讲良心,你个臭小子别生安白造啊,我几时喜欢坐在轮椅上,轻世傲物,朝旁人发号施令了!』

『打不打得过?』

『够呛,相当够呛……』张谦抓了抓后脑勺上的头发,五官快要挤到一起,『三爷当真打算骂不还口,打不还手?』

吕瞎子微笑不语,神秘而诡异,给人以高深莫测的感觉。

不言不语,有时胜过千言万语。

与人动手前,张谦极少会显露杀意,更不会口出狂言,遥指对方的鼻子,大声宣称要取走对方的性命。

他只会笑,意味深长地笑。

此时此刻他就在笑。

『三爷的故事好像还没讲完……』

『哦呦呦,我们刚才讲到哪里了?』语不颤手不抖,吕瞎子仍作投降状,『二位请见谅,人一上了岁数,记性就会变差,片刻前发生的事,转眼就忘了个干干净净。』

『遗忘不是坏事,被遗忘却是一种悲哀。』张谦倏然感叹道。

『失去了就没有了,也就不用担心再次失去。得失有偿,得失有常……』胡十八也不禁有感而发。

长江后浪推前浪。

吕瞎子抛开一切疑惧,定神朝二位后生望去。

『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舍即是得,得即是舍,张先生和胡老板为何还不动手,难不成是在可怜我这个不中用的老瞎子?』

『比起亲自动手杀人,我更喜欢窝在椅子里听故事,』张谦推起嘴角,右眼眯成一道细缝,『无知小子生性懒散,还请三爷见谅。』

『苦海无涯,唯有自渡。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欲借他人之手求得解脱,需先付出相应的代价。』胡十八也表明了态度。

『胡老板不愧是生意人。』

『在商言商罢了,如有冒犯,还请见谅。』

杀戮,未必是残忍。

不杀,未必是仁慈。

于是吕瞎子只能放下双手,续上一杯茶水,继续讲起了故事。

人生,一路相逢,一路告别。新鬼手覆灭后,两位天才随即分道扬镳,走上了两条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

『她们本就是性格迥异的两种人,一静一动、一冷一热,正如冰与火,相互矛盾,无法相容。亲手灭掉师门后,那两位小姐便指天为誓,此生再无交集,永不相见。』

『本事大的人,脾气一般都不小。』张谦吐吐舌头,表情稍显尴尬。

『之后呢?』

胡十八对两女的故事似乎很感兴趣,破天荒地主动询问道。但他不像是由于感到好奇,而忍不住发问,而是……出于别的某种目的。

吕瞎子会心一笑,捻了捻山羊胡。

『一个绝迹江湖,再无音讯;一个声名鹊起,风光无两。』

『名声大噪的天才么……』胡十八单手托着下巴,眼中升起一抹惑色。

『这位小姐尤其擅长枪械和追踪,一旦被她盯上,就算你逃到天涯海角,也绝难保住自己的小命。』

『原来是那位夫人,嘿!』张谦扶着有些发涨的额头,只觉得眼前一阵天旋地转,脑瓜子嗡嗡的。

『不错,她就是「公司」昔日的五大王牌之一,痴枪。』

疯刀痴枪笑面鬼碧眼狐狸玉雕龙。

五名最为顶级的刺客,一个无比辉煌的时代。

胡十八首先从沉思中清醒过来。

『听说那位夫人早已归隐闹市,再不过问江湖事。』

『她找到了一生的挚爱,一个真正爱她、懂她,能够为了她流泪流血,甚至甘愿付出生命的男人。』吕瞎子暗暗叹了口气。

胡十八再度陷入沉默,心中隐隐泛起不舒服的感觉。

张谦也生出同样的感受。

『却不知这朵名花的心上人是……』

『多情人,无情刀;多情之人最无情,无情之刀最痴情。』

『果然是那把疯刀。』

『张先生可知他是谁?』话说的太多,吕瞎子需要茶水滋润一下喉咙。

『听三爷的语气,这一位也是个来历不凡的主儿。』

『他姓程,是程暮雪的胞弟。』

程暮雪就是程禅真的母亲,上代黑旗掌舵者,传奇中的传奇,那位赢得了无数尊敬,连敌人都为之钦佩的程夫人。

『这可太有意思了!』张谦险些没从椅子上摔下来,耳际顿时炸起惊雷,轰得人眼冒金星,头皮发麻。

倏忽间,他已想明白了很多事。

此时的胡十八却像变了个人似的,脸上血色退尽,苍白如死人,双目却如发现猎物的狮子,暴起前所未见的摄人精芒。

『告诉我,当年发生了什么!』

『胡老板指的是?』

『那个改变了所有人命运的夜晚。』

『这件事涉及到黑旗内部的明争暗斗,以及程氏自身的机要秘辛,与之有关的消息均被严密封锁,不过……有一件事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疯刀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不分老幼,亲手屠戮了三十八名同胞血亲。』

吕瞎子罕见地挺直身躯,端正坐姿肃容道。

这桩惨剧发生前,程氏一向严格遵循「传男不传女」的继承规则。

疯刀天资聪颖、闻见甚敏,有才而性缓,有智而气和,一度备受整个家族的器重,被视作能够重夺「掌舵大权」,带领黑旗更上一层楼的希望。

和自己的弟弟比起来,程暮雪就要「平庸」太多了。

正式接掌程氏前,她一直以刁蛮大小姐的面目示人,热衷所有新鲜事物,喜欢挑战刺激,是位出了名的麻烦精,脾气虽然大了些,却无甚城府,整日里嘻嘻哈哈的,鲜少染指家族内部的事物。

按照她的话说,她生来就是要享受人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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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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