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武学天赋
醒来后的第十日,宇文炳天的伤势已经痊愈,除了脖子处还有浅浅的疤痕外,一切如初。
他醒来之后,在高瑞的资助下,他们在里丰县租了一间房子。这房子虽然简陋,却有着让人心安的宁静,远离了原本的生活轨迹,这样的日子让他如梦如幻。
在此期间,高瑞每每讲起他的那些传奇故事,都令得宇文炳天向往不已,那是一种自由,一种真我,一种普通人不敢触及,却充满无尽魅力的生活。
接着,宇文炳天和罗天啸,就收到了高瑞的盛情邀请,一同去山寨开启新的人生。罗天啸自从认宇文炳天为主后,一直对其恭敬得很,虽然对山贼一类的职业不是很喜欢,但却对高瑞有着特别的好感。不管宇文炳天怎么选择,罗天啸都会跟随着主人,他就是这么一个说一不二的性格。
又到了做选择的时候了,宇文炳天迟迟没有做出决定,他无法无视罗天啸的忠心,无法辜负对方那不知由来的信任。每当罗天啸看向自己的时候,他总在想,眼前这个人如此相信我,我作为回报,也定不能让对方失望。
可是,抛弃原有的生活,宇文炳天需要的不仅仅是开始新征程的勇气,他更需要的是斩断过往的决心。现有的生活,一丝一缕,已经占据了他生命十七年的时间,虽然没有那么美好,却总也觉得没那么糟。还有古秋月,还有史瑶,还有那个不怎么说话,却一直存在的侍卫乙,一切的一切都有些难以割舍。
“选择”,宇文炳天用那只毛笔,在空中勾勒着两个字的形状,每当在写字时,他总能平静下来,这一次却不怎么灵了。这只狼嚎笔,已经有些破旧不堪了,上一次,要不是路过修复了它,怕是现在已经无法使用了。
仿佛是天意,在一次次提醒着自己,他也告诉自己,也许这正是做出改变的时刻!
难道只安心当一个小小侍卫,就可以保护自己心爱之人吗?难道规规矩矩服从命运,真的是自己想要吗?
不,他也是男儿身,也有着一腔热血,也有着万丈豪情,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自己为什么不去拼一拼,去闯一闯,这命运的枷锁,又怎知道是不是坚不可破的呢?
竹简中,记载的那些人,那些事,自己难道就不能在这历史的长河中留下一笔吗?哪怕在反抗的过程中粉身碎骨,哪怕在前进的道路上布满荆棘,哪怕在巨浪滔天的海洋里浮浮沉沉!
豪气冲天,宇文炳天站起身,推开房门,万丈的光芒洒在他的身上,他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
屋外,罗天啸一如既往进行着他的训练,每一个动作都虎虎生风,他的身躯已经足够伟岸,仍在坚持不懈,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气魄。
宇文炳天几步上前,一摆衣襟,昂首迎着这崭新的世界,“天啸,今天在练的是什么?”
罗天啸一愣,朝着宇文炳天看去,只见对方气势如虹,身姿挺拔,整个人仿佛都在散发着耀眼的光芒,他的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喜悦之情,“主人,还是练枪吧,功夫不在多,贵在精!”
主人!今天,罗天啸并没有称呼对方恩人,而是改成了主人,在他的内心,这一次,是真正认可了对方。他一直在等待着,他相信自己的眼光,更相信宇文炳天的不凡。
宇文炳天拿起一根木棍,凭借着记忆,耍起了枪法,那神态,那气势,简直和第一次的时候判若两人。每挥舞一次,他能听到木棍带起的劲风,也能感觉到自信不断的充盈,汗水的浇灌,定会开出最灿烂的花朵。
两人一直训练了许久,见宇文炳天的劲头十足,罗天啸便也没有打断。
从宇文炳天的成长天赋来看,罗天啸是自愧不如的,虽然才刚刚入门,但是已经有模有样了。奈何自己也是自学成才,不能给对方更好的指导,如果能有更好的传授,宇文炳天定能取得更大的成就。罗天啸安慰自己,那有什么担心的呢,主人天命不凡,未来定有贵人相助!
拎着几斤牛肉,一壶老酒,高瑞此刻才从外边回来,见二人练得火热,忙招呼,“宇文兄、罗兄,快歇歇,吃些酒肉!”
三人围着桌子坐下,罗天啸忙把目光看向宇文炳天,他有预感,对于高瑞的邀请,主人今天定有答复!
“宇文兄,没看出来,你虽然身子瘦弱,却还耍得一套好枪法!”高瑞把一碗酒满上,推到对方身前。起初他并没觉得对方有什么特别,但最近相处下来,却是总是被惊到,先是那屡次脱险的经历,再是其写得一手漂亮的好字,现在更是秀出了武艺。
“高兄,主人只学了几天枪法,你看如何?”罗天啸自豪着抢答,尤其说到主人二字,声调高了一些。
才学了几天枪法?高瑞停下动作,盯着宇文炳天上下打量起来,对方这样的角色,怎么可能是个简简单单的侍卫呢?真是埋没了才华,这样的人才,就是山寨中的大当家,怕也是比不过吧?对于朋友,不吝啬赞美之词,高瑞拱手答道,“宇文兄有天赋,罗兄也教的好!”
“高瑞兄弟,说的哪里话,我这身手,怕是在你手下走不过几个回合吧?”宇文炳天端起酒杯,大家一块碰在一起,相视一笑,一饮而尽。
“宇文兄,我也不是自夸,你想在我这里走上十个回合,怕是没那么简单!”高瑞一喝了酒,山匪的脾性就全回来了,他仰着脖子,横着鼻孔,吹嘘道,“我的这身功夫,可是受了不倒山翁的指导!”
“不倒山翁?”罗天啸一听,眼珠子都瞪圆了,“是张三通吗?”
高瑞点点头,没想到对方竟然也知道不倒山翁的名号,他美美尝了一口美酒,享受着对方羡慕的目光。
罗天啸为什么会两眼发直?可不仅仅是因为对方的名号,而是,他终于给宇文炳天,找到了一个武功盖世的老师。这不倒山翁,在武学的造诣上,确实不低,但是也并非是顶级的存在。但就是这样的武学大家,也已经比自己强了百倍不止,如果能得其传授,那宇文炳天定能一飞冲天。
整了一下思绪,刚准备要说,罗天啸又停了下来,学不学武功,大可以之后再讲,现在的关键问题,还是要看主人如何抉择,是去是留,这不是还没定呢。
罗天啸给了两人一个眼色,可能是默契还不够,两人谁也没有明白。高瑞还没察觉到对方的心思,而宇文炳天的心里,还有那么点小纠结,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来来来,吃肉!”高瑞抓了一块牛肉,招呼大家赶紧动手,又看了两眼罗天啸,还是没明白怎么回事,心想,该不是要我转移话题吧?得了,他对着宇文炳天,神秘兮兮说道,“宇文兄,你可记得华老先生走时,对你说了什么话吗?”
宇文炳天点点头,老先生对自己恩情颇深,怎么会忘记?
当时,华老先生正要离开,别有深意看了看眼前三人,说出了自己的请求。因为自己年事已高,怕是命不久矣,但是心中放不下的,是自己的亲传弟子班世明。班世明消失了有些日子,老先生很是挂念,便拜托三人,如果遇见自己的徒弟有难,定要帮助一二。
华老先生为什么要拜托他们三人呢,一是因为高瑞,他出手阔绰,又姿态高傲,并不是平常之辈,二是因为罗天啸,他人高马大,身强体壮,出手自是不俗。而宇文炳天,能有这等机缘,也定不简单。班世明虽然继承了自己的衣钵,但在自己眼中,仍如孩童一般。世事险恶,给徒弟结个善缘,以后若真是遭遇凶险,说不定还能化险为夷。
“我今日去酒馆打酒的时候,听到了关于班世明的消息,就是华老先生的弟子!”
听高瑞这么一说,宇文炳天的精神头起来了,罗天啸可泄了气。这都什么时候了,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总是打岔,可不能把主人的决心给磨没了!
高瑞把听到的事情一说,众人明白了。原来,班世明在安太,跟随丹人张炼丹的事情,已经传到了里丰县。传言,花费了三日时间,两人一同炼制了一瓶清灵丹。这丹也不知道是何作用,反正是名贵的很,有说能延年益寿的,有说能返老还童的,还有说能长生不老的。
这样的传言,不知道让多少人都眼红了起来,常言说,君子无罪,怀璧其罪。丹人张是丹法大师,无人敢惹,可这班世明是没多少名气的,很多人便是打起了他的主意。传言,班世明要将清灵丹送给厉国的某位大王,一定有不少居心叵测之人都准备着,在半路上打劫呢!
宇文炳天听完,后背直冒冷汗,“这班世明还真能惹麻烦,我们就是有三头六臂,也保不了他周全啊!”
高瑞哈哈一笑,“这我们便不用担心了,这种人,谁舍得杀呢?顶多就是把人也抢了去,当个宝贝供着,让他去炼丹,岂不更有用处?”
宇文炳天和罗天啸点头,却是如此,这等人物,又怎用的着他们操心?
……
安太城外,秦公子折扇一挥,一位身着亮甲的将军,带着一行人,出发了。
这将军正是东越,他的身后,是二十名精壮士卒,士卒围着一辆马车。马车上,班世明单手扶着窗沿,身侧是一个精致的红木盒子,里面放着一个精致的乳白色陶瓷瓶子。
东越骑着一匹红棕马,仰着身子,一副傲视天下的模样。他们这次要去的,是江州的荣王府,荣王作为厉国最大的藩王,无论是土地,还是兵力,都是首屈一指的。而他们此次,是替秦公子去送礼的,这可是个美差,到时候少不了他的好处。
在城外二十里外,还有一支三千人的队伍等着他,将一路护送他们到江州的吉羊,荣王府便在吉羊城中。
带领三千人的队伍,粮草辎重一应俱全,大大小小的官吏也不计其数,这可不是一般的威风。东越也曾幻想过自己能有这么一天,没想到今天真的实现了,心里头别提多美了。
秦公子看着队伍远去,才招呼来远处一个农民模样的男子,阴阳怪气说着,“你就打算穿这身去见平王?”
“回禀大人,这身打扮,能省去不少麻烦,也不会惹人注意。”农民模样的男子,躬身行礼,镇定自若,对答如流。此人姓周,名智,是秦公子的得力手下,他不仅功夫了得,脑子也十分的机敏,常常被委以重任。
秦公子收起折扇,从袖间取出一个乳白色的瓶子,随手丢给对方,“周智,棋局我已经做好了,剩下的,就全看你的了。”
原来,这清灵丹有两份,一份给荣王,一份给平王。
“大人,我是您最忠诚的仆人,交给我,您就放心吧!”周智也不起身,伸手稳稳接住瓶子。
一改平日里的神色,秦公子露出一副疲惫的表情,他低下头,盯着周智,周围也没旁人,他却把声音压得很低,“兄长,你说畅梦园里的花好看,还是这九州的风景更佳?”
周智身体一颤,缓缓起身,露出一副英俊的帅气面容,他和秦公子四目相对,眼睛也不眨一下,嘴角微微扬起,“畅梦园里的花好看,这九州的风景也极佳!”
秦公子的表情微微舒展,疲惫之色轻了一些,他目不转睛盯着对方那对眸子,微微笑了笑,“一路小心!”
周智没有停留,施礼告别,匆匆离去。
漫山的草木,掩盖了行色匆匆的人群,目所能及,终是有限。欲穷千里,需登高望远,而登临绝顶,又岂非易事。
那是什么地方?何种境界?又有几人知晓?只道是,高处不胜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