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1章 浮屠明尊
血帝尊微微皱了一下眉,不太理解他这一剑的用意。即便是同归于尽的打法,然而毕竟有先后之别,他可以预料得到,在枯枝刺中江言心口之际,铁剑离自己胸膛应该还有半寸的距离。
半寸,便是生与死的距离。
所以江言刺出的这玉石俱焚的一剑毫无意义!
露电一刹那,江言不出所料地被击中,铁剑脱手,身躯如稻草人一般倒飞出去。
那铁剑即便脱手,但想要越过那剩下的半寸,也若天堑一般。血帝尊掌中枯枝轻轻一挥,便将其扫落。
“哐咚!”
江言撞翻香案,喷出一大口鲜血,再也不见动弹。
血帝尊正待上前查看一下情况,倏然皱了皱眉,转身瞧向殿门处。
那些人比他预料中来得要快。
一共十一人,作着僧侣、夜叉、罗汉、金刚等打扮,当先两人齐头并进,皆赤裸上身,形貌与俗世壁画中的降魔明尊几无二致。
左边那人,赤发如火似的朝上竖起,铜铃目血阔口,面相无比凶恶,双臂缠绕金色龙纹,脑后一轮澄黄光圈,手持如意宝棒,腰缠虎皮裙,周身燃烧着青色火焰,乃五大明王中极恶之瞋怒大威德明王。
右边那人身材更是魁梧,赤裸的上身肌肉贲起,相貌雄奇,长发披肩,气势浑厚,一手持法剑,另一手持宝瓶,虽面相威严,却是一派慈悲怜悯的神情,脑后一圈大威日轮,身缠黑色火焰,乃五大明王中慈悲之甘露军荼利明王。
这两位明王率领众僧登上大殿,一眼就看到卓然立于中央的血帝尊,以及他身后倒在坍塌香案中的江言。虽然江言是脸朝下的姿势,两位明王不知江言身份,但也感受到他身上虚弱的祥和慈悲气息,再看他喷出来的那滩血迹,顿时现忿怒相,如渊如狱的威势朝血帝尊当头压下。
“何方妖魔,胆敢在我浮屠庙中伤人?”大威德明王喝问。
血帝尊叹了口气,没有吭声。
他是天生的王者,从来没有向别人申诉求告的习惯。
军荼利明王仗起法剑:“妖魔,受死!”
明王以及其坐下侍奉,皆现出极恶之瞋怒身,就要打破无明妄想,降服出世魔头,灭绝世间之怨敌!
血帝尊轻哼一声,不退反进,脚下轻轻一点,已如鬼魅般穿进众僧队伍,掌中枯枝挥舞,便洒下大蓬鲜血,带来一连串的惨嚎。
双方的激战在照面便溅起了腥风血雨。
除了血帝尊之外,谁也没注意到,香案下奄奄一息的“高僧”江言慢慢蠕动着,在暗红色赤月扑向驻世降魔琉璃焰之际,一下闪入佛像之后,随即便不见了踪影。
江言一阵狂奔,将战斗的双方很快甩远了。
东出紫罗关,登高而望,崇山峻岭起伏,云雾深处隐有人烟。
圣城四面被十二星关拱卫,紫罗关乃十二星关之一。紫罗关以东,则是荒莽的升龙群山、一览无尽的星澈平原、波涛汹涌的横波湖、众神垂青的紫星花海、以及那座号称万载不朽的仙留峰。
江言从小就喜欢听各种侠客冒险的评书,十二星关以东的紫罗关外无疑是事件最为频繁的地点。
各色反派头目都喜欢将升龙群山作为倒行逆施的根据地,各路英雄骑着烈马在星澈平原驰骋高歌,数不清的受伤中毒美女在横波湖畔等待少年侠客去解救,年轻情侣们私定终身的紫星花海不知是否满座,仙留峰的悬崖下不知还有没有留下一两本没被捡走的秘籍……
然而江言现在并没有与反派头目们作对的兴致,也没工夫招惹更多美女。所以他往东出了紫罗关便不再向前,按照他的想法,如果隔了这么远血帝尊还能追踪过来的话,那么即便自己躲到天涯海角,大概也是徒劳。
天色已晚,江言走到半山腰上,奔过一片乱树林,见前面有块方形大青石,便坐上去歇脚。
躺不过一会儿,忽然起了一阵风,腥臭扑鼻,刮得树丛簌簌直响。
江言闻到这股腥味,就知道恐怕是有妖魅山精在作怪。但这起风之地离他尚远,他也没做理会,只隐约听到北边山腰处几声虎啸,了然地想,原来是大虫要吃人。
远处几声惨叫起伏,猛虎咆哮声大作,很快又没了声息。
江言心知那边可能有人遇害,但他此时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哪有心思去管别人的死活。万一遇到个成了精的大虫,是去救人还是去送菜都说不准。那边的几位老兄还是自求多福吧!
江言闭着眼睛假寐了一会儿,听见有一群人往这边移动的脚步声,人数还不少,便暗暗警惕地把左眼皮抬起了一条缝。
那行人的交谈声隔着山壁绕过来:
“俗话说逢林莫入,这么大一片林子,咱们是不是该绕一绕,避避风头?”
“避个屁!不找个码头歇脚,老子跟你吹一晚上风啊?”
“我又没说不歇脚,老高你急什么,我只说——”
“少废话,快走!老子腿都快断了!”
“你要走你上前,推我做什么……”那说话者大约是被推了一下,骂骂咧咧地走入林中。当他一眼看到大青石上的江言时,吓得惊叫一声,差点没跳起来,“哇,这里有个死人!浑身是血,死得好惨哪!”
“慌什么慌什么,不就是个死人,难道比刚才那只吊睛白额大虫还可怕?”另一人挪步上前,远远瞅了江言几眼,道,“这人还活着,胸口还在起伏呢。”
“要死不死,一定有鬼!”
“小心点。”
两人小心翼翼地靠近。
江言早就瞧清了那两人的模样,一看却有些眼熟:左边那黑衣少年手持红缨枪,煞气腾腾;右边那白衫少年横握亮银矛,风度翩翩——可不是那河东鼎鼎有名的「黑白双雄」!
当初在阳州,江言亲眼见识过这对少年英雄的「天罡三十六路阴阳枪阵」,虽然威力不予评价,但的确颇具特色,致使他对这兄弟俩印象深刻,一眼就认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