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小生
在一个人处于单身状态时,他的自由是会被忽视的。
“兄弟,跟你认识的时间挺短的,有个好消息想了很久还是跟你说,我这个月初六结婚,你如果有空的话,希望你能来依米城。酒水备好等你,兄弟,年锦尧。”短信收到了,明廷恩站在原地,半晌后开心的笑了一会儿。
曾经他在学生时代,也有一段爱情,那是属于学生时代的,考虑到自身发展,还有家族,那段感情无疾而终,明廷恩晓得感情这种事还是随缘的好,遇到了珍惜就好,若是时候未到,何须强求。
在来到康班王国的几天里,明廷恩是有目标的,自从被凌一特殊“教导”后,他一直在强化自己的内心,前辈只会告诉后人他有多成功,却对如何成功轻描淡写,老是有人说什么强者恒强,快速调整自己也是能力强大的表现,真废话!
试问天底下有几人能做到强者恒强,龙江铭败给师兄楚恨,郁闷了小半个月,他跟人说了吗?牛万里消失的时间里,都干了什么?还有看到“化神镜”楚恨的三大旅鸽的高手,人是需要时间调整自己的,那些把大道理说的比唱的好听的,都是洗脑,少听点。
对啊,不知不觉间,身边朋友成家的越来越多了,明廷恩把感情放在武道的后面,如今又传来了年锦尧快要结婚的消息,所以明廷恩的遗憾是什么呢?“我从北海深处活着出来,当然是为了追求更好!”
从蟒岭回来的路上,本是阴云密布的天,此刻晚霞的光照在了身上,明廷恩的心回来了。张开双臂,拥抱太阳,拥抱晚霞,拥抱未来。
年锦尧有没有通知凌一,明廷恩拿起电话正要给凌一打过去,凌一的电话先来了。
“小明啊,小年就要结婚了,哇噻,长这么大,第一次有男的邀请我参加婚礼,你去不去?哇哈哈哈,太厉害啦,小年要结婚啦!”凌一电话那头开心的那个劲儿,明廷恩差点以为是她凌一要结婚了。
“一姐啊,我正想问你去不去呢?你电话打来了,我感觉你又喝酒啦?”明廷恩被凌一感染到了,话里同样是高兴的调调。
“对啊,我又喝酒了,这边的美食令我失望,唯独美酒越喝越有,突然我看到小年来短信了,怕我没看消息,又打了一个视频过来,我给你说哦,我已经订好机票了,初五晚上,我一定在依米城。你来不来喝酒?”看来一姐的威严犹在,小弟结婚,视频电话打来通知邀请,青春因为有趣的朋友,变得更有意义。万里之外,你一句话,我就在
“当然要去啦,初五晚上,依米城见,话说回来,你在哪里?”明廷恩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嘈杂的声音,有音乐,好像还有烟花爆竹声,所以好奇问道。
“到时候再说吧,我先挂啦。呜!”尾音听到一个声音,说明凌一小日子过的不错哦。
试想一下,如果自己出生于平凡人家,现在会不会亦如年锦尧一样,娶妻生子。
可别说投胎是本事了,有的人一出生便在罗马,有的人终其一生到不了罗马,人只要有欲望,烦恼就会接踵而至,这句话从吃不饱的穷人到比明家还富有的贵族都适用,明廷恩从未觉得出生在明家是幸运,当然他也从未说明家不好,每个人选择不了自己的出生,遵从内心的选择,能把烦恼解决掉,很好了。
成年后的那段时间,明家同堂的兄弟姐妹中,属明廷恩的经历最为特殊,兄弟姐妹周游世界,博览群书,随便挑一个出来,都是翘楚,他们大多时候在学管理学,经济学,学金融,明廷恩算是另类,武道之路,何其坎坷。
回酒店后,他在一楼遇到了一个青年男子,问路的,开口说话就知道是国内人,明廷恩特意打量一下青年男子,一般有实力出国的,家境是不错的。“奔着灵石来的?”
青年男子与明廷恩差不多高,白色短袖亚麻裤,长得也算五官清秀,因为看到了他的身形,身上几乎找不出多余的肥肉,精气神属上品,很难怀疑他不是一个武者。
“请问先生,诺斯城北的山岭怎么去?”问路的青年男子正是一名武者,名叫戈灵萧,来自国内南海最大岛屿,儋州岛。
“小伙子问的地方有点意思啊,我刚从那边回来,我猜对了?”明廷恩心想,从国内出来的人都有目标啊,你问路是否应该委婉一点哦?蟒岭这两天在诺斯城出名了,阿诺万将军尽管已经全力封锁消息,媒体的鼻子比狗还灵,不停制造风声,就连阿诺万将军亲临诺斯城最大的媒体公司,对其施压,也无济于事
苦了肯贝尔了,他一方面想要尽快找到合作伙伴,瞒着尤里自己动手,一方面又在放消息说资源不在蟒岭,想要声东击西。
杀了格兰特等几人的落空已经走出了诺斯城,他要去找他的老朋友。诺斯城内,阿诺万将军联合城内警司人员在全力搜索落空,落空的速度快,尽管个人实力强横,可他现在的实力要与拥有枪械热武器的军方相比,差太多了。
戈灵萧其实比明廷恩早先几日来到诺斯城,近日他看到酒店里有个人跟他在某个网站上看到的人很像,他花了两天时间在酒店里上网查询,终于让他查到,原来他查的人叫明廷恩,是曼宁城大家族明家的公子哥,戈灵萧实力七级武者,平时喜欢浏览武道届的小网站,其中有一篇写明廷恩的,附带照片,再三确认后,真是本尊。
“有一条路,就是东北十字路口朝北方向的那条路,一直走就能到。”明廷恩如实回答了,独在异乡为异客,碰到老乡了,倍感亲切啊。
“谢谢兄弟。”道谢后,戈灵萧转头去了明廷恩指的那条路。
所有的偶遇,挑出来,会发现,好像是挺偶然的,又好像是刻意的。
纳兰玲来到诺斯城的目的,为了极阴玉石。谈起纳兰玲的师傅,说来跟落空认识,有过几次交手,有个响亮的名号,“西隼”玛依塔
玛依塔在国内西北地区有过傲人战绩,她作为柔术师九段巅峰,年轻时在武者天名会上,她的速度让许多九级武者所折服,她自己养了一只隼,每次出战都会带着她,打得多了,赢得多了,有人给她起了一个名号“西隼”,本身隼就是鸟类里速度一绝的,她也认可别人给她起的名号。
纳兰玲能来诺斯城,是因为玛依塔的消息来源于旅鸽组织,前不久,玛依塔约战了一位老朋友,隋初楠,旅鸽组织的二段武灵,在国内西南梅林雪山上,他们比试一番,打平了,但同时也引起了雪崩,当地雪山下的原住居民还以为又是天灾呢。
“西隼,你知不知道,其实你的境界还可以再往上一层?”两人山上一路跳下来,近四千米的落差,若是一般人,怕是全副武装下来也得近一天时间,梅林雪山是西南地区最险峻的高山,而他俩一直垂直跳下,不到半个小时,多少登山爱好者因为山峰的险峻,一辈子都无法到达梅林高峰,意外葬命于此的无名之辈亦是很多。
“我们组织有消息称,在康班王国的北境,会有奇石出现,组织已经有所行动,不过,组织对我们武灵有另外的进修计划,我进步了,我也希望你能有所进步,不然少了一个对手,从新找挺难的。”二人相视一笑
尽管刚才大战一场,二人又飞速下山花了一点力气,随即各自使出最强一掌,对掌纯拼功力,打了个平手。
后来玛依塔告诉徒弟纳兰玲,纳兰玲前往康班王国的诺斯城。
纳兰玲住的酒店离明廷恩有一条街的距离,在回来的路上,纳兰玲自信,昂首挺胸抬头的走着,目不斜视,她的自信曾在学生时代吸引不少追求者,走入社会,依然如此。
戈灵萧仅仅是去看了看那条路对不对,他都在这条路的起点站过几次了,如果时间往后推三年无载的,他会后悔听了明廷恩的话,再往后推十年,他或许会感谢明廷恩,
可此时此刻此地,他想要感谢自己的选择。
穿着一件单薄的风衣,脚踩一双黑色骑士靴,乌黑亮丽的披肩长发飘飘,可甜的小脸,特别是那双眼睛,清澈明亮如一汪清泉,小巧精致的鼻子,这长相虽说难以倾国倾城,但喜欢纳兰玲样貌的男子十之八九吧,戈灵萧站在那里,连孩子名字都想好了,他甚至察觉不到自己在傻笑。
一见钟情对大多数男人来说,见色起意更为实在。
“此女只因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戈灵萧并非没见过美女,只是纳兰玲甜美的长相恰好击中了他,他在想着怎么巧妙的搭讪。
眼看走来,机会眨眼即逝,戈灵萧想要借问路为由,微笑着走过去,
“要问厕所怎么走吗?往前十里,不如回城区吧。”纳兰玲带着微型耳机听着歌呢,没太在意迎面走来的戈灵萧,用着康班语搭了句话。
怎么会如此尴尬!别人的邂逅都是那么美好,轮到自己,居然像个尿急找厕所的路人甲吗?
“喂。不是的,我想问蟒岭怎么去?”急的小麦色的脸涨红的像猪肝一样。
“你看你憋的多难受,回城里找厕所近一点,小弟弟,咋不听劝呢?”完了,还说树立好第一印象呢,戈灵萧浑身上下尴尬的没有一处完整,直接石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