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狼虎(上)
“啊”。
吴不赊猛地一声叫,转身狂掠出去,不是奔回扶风城,而是漫无目地的乱跑。
他一声叫,到把邓易通吓一大跳,见吴不赊逃走,这才放下心来,哼了一声:“妖孽,道行还真是不低,不过终是惧了凛凛天威。”
却也不敢去追,也不必去追,捉不捉得到猫妖,,并不重要,对邓易通来说,现在最重要的,是要送什么样的礼物,才能讨得观风使的欢心。
扬风扶风两郡妖孽作乱,烧了大批粮食,观风使必然要具文向西岳帝君禀报,这报告怎么写,大有学问,观风使可以写:妖孽作乱,虽然邓家兄弟捉到了鼠妖赶走了猫妖,但大批粮食已经烧毁,重大损失无法挽回。
但也可以把行文的顺序调换一下:妖孽作乱,纵火焚烧粮食,邓家兄弟及时赶到,擒拿鼠妖并打伤猫妖,制止了妖孽进一步的孽行,现在两郡妖气一净,民心安定。
如果是前一种写法,西岳帝君看到后必定大怒,造成了这么大的损失,邓家兄弟干什么吃的,严惩。
但如果是后一种写法,西岳帝君看了就会想,这些妖孽真是无法无天啊,但妖孽是无法禁绝的,突发事件也是无法预防的,邓家兄弟能及时处置,很好,重奖。
同一件事情,完全相同的事实,只是换一种语气,结果完全不同。
不要以为这是天荒夜谈,人界就有过一个这样的著名的事例,说有一个将军屡战屡败,眼见据实上奏,国王必要砍他的脑袋,他的师爷就给他出了个主意,把屡战屡败四个字调换了下顺序,改成屡败屡战,果然国王看了大悦,屡败屡战,这将军勇气可嘉,不但没杀那将军的头,反升了他的官。
神界与人界,官场的规折都是一样的,邓易通是官场老油条了,自然明白这中间的猫腻——事情不在于怎么做,而在于怎么说;升官不在于怎么干,而在于怎么拍。
不说邓判官怎么拍马屁讨观风使欢心,且说吴不赊,给一妖棒打得晕头晕脑,落荒而逃,这些日子,吴不赊可谓是春风得意,给美女抱,升了官,将军啊,林美人看他的眼光又日渐不同,只要不出意外,吴不赊有信心一定能娶到林美人,功力进展也十分稳定,有三五年时间,说不定就可以成就元婴,高官得做,美女得抱,最后还能成仙,这世上,还有比这更完美的人生吗?
但突然间当头一棒,身上带了妖气,官不能当,美女不能抱,做神仙?做白日梦吧。
天堂到地狱,这落差实在也太大了,即便以奸商心理承受能力之强,也有些受不了。
也不知跑了多远,滚烫的脑子终于慢慢冷静下来,看下面有小镇子,下去,找家酒馆,喝了一顿闷酒,长叹:“这次可就亏大了。”
奸商是个很现实的人,即然已经这样了,那就认命,往前看,扶风城是回不去了,他回去,不说邓易通不肯甘休,林美人只怕也对他生了疑心,脑中印现出林微雨的丰乳**细腰长腿,没办法,便宜别人吧。那能去哪里呢?没地方去,回东镇吧,继续开他的平安老店,加紧练功,只要练成元婴,就有可能加入仙藉,只要天庭封了他做地仙,哪怕身上有妖气也无所谓了吧。
当然,即便练成了元婴,想要天庭封他为地仙,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以前吴不赊不知道,把神仙看得很高大也很单纯,得了黑七的记忆后他知道了,凡人的认知其实有很大的错误。
首先神和仙是两回事,神是天庭的职事人员,例如五岳帝君例如邓判官,都是神,职位不同,但都归天帝管辖。说白了,给天庭做事的,就是神,哪怕你一点本事没有一分玄功不会,只要你在天庭供职,你就是神。
仙却只是一种荣誉称号,佛门道教,还有其他教派宗派的玄术异人,练成了元婴,法力强大,势力强横,他们不愿入天庭供职受天帝管束,天庭却又无法忽视他们的存在,天庭便只能待之以礼,封之为仙,免得这些高人和天庭做对,佛道两派,受封为仙的最多,天庭对佛道两派也就最为礼敬,投桃报礼,佛道两派也不去挑战天帝的权威,甚至在其他势力向天庭挑战时,佛道两派还会出力帮着镇压,神与仙,形成了微妙的平衡。
佛道两派势力强横,与天庭关系良好,封仙容易,但其他人要想得到天庭的赐封,相对就难多了,要付出极大的代价,这种现象,和人界的官场有得一比,世家子弟,哪怕是白痴,也可以轻易得一个官做,平民百姓呢,哪怕你天才横溢,想要做官也千难万难。
不是有才华就可以做官,不是练成了元婴就可以封仙,两者一个道理。
但无论如何说,能练成元婴,就有希望,而且吴不赊这人又不清高,很多仙人以投身天庭做官为耻,吴不赊没有这种想法,实在不行,那就投身天庭,弄个官做做,象邓易通那样,做个判妖司的判官,神仙神仙,神还在仙之前呢,也不错啊,其实很多仙人看不起神官,是受了佛道两派出世思想的毒害,人官不做天官也不做,而佛道两派之所以这么宣传,实际上是怀着与天庭争人材的目地,逍遥散漫的仙人越多,势力就越大,天帝也就越不敢轻视,佛道也就越尊祟,只是一般人看不穿这一点而已,吴不赊不在乎这个,不过要命的一点是,他身上即沾了妖气,想投身天庭做神官反是有些难了。
“不管了,先回去把元婴练出来再说。”吴不赊把杯中酒一干而尽,扭头看到墙上贴了一张文告,并没看清写的什么,却突地想到一个大问题被忽视了:“啊呀不对,如果姓邓的行文五岳府满天下缉拿我呢,那还怎么回东镇去开店?”
刚刚燃起一点火苗,兜头一盆冷水又浇熄了,吴不赊一时沮丧到极点。
灌了一肚子闷酒,出店来,竟是无处可去,顺路往前走,走到哪算哪了。
走了约摸五六里路,前面路边一个亭子,一些人在吵吵嚷嚷,吴不赊过去,一问,原来这些人是在为走哪条路争执不下,前面两条路,一条近一条远,但近的那一条,据说有老虎伤人,可远的那条又实在绕得太远了点儿,所以犹豫难决。
“有没有老虎,只是传闻,也不确定,而且时当晌午,我们这一行又有十多个人,即便有虎,也不敢出来伤人,大家相信我,决不会有事的。”争执中,一个灰衣汉子跳出来,挥着胳膊叫。
这汉子三十来岁年纪,单单瘦瘦,背着个包裹,象是个走远路的,叫声高吭,一脸的激动。
他这话有理,时当晌午,太阳当顶,这一行人又有十多个,这么一大队人,如果每人手里再拿根棍子什么的,即便真的有虎,也是决不敢出来伤人的,但吴不赊往这人脸上一看,却看出了不对,这人神情激动,眼波却闪烁不停,而且印堂发青,好象曾险死还生,魂魄差点离体。
“这人不正常。”吴不赊心中暗暗嘀咕,再联想到这人的举止,心中忽地一动:“这人难道是个伥人?”
虎吃人,吃得一个算一个,但如果是虎精,却有可能做长远打算,逮着第一个人不吃,只是吸走这人的一魂一魄,人有三魂七魄,少了一魂一魄,人不会死,但魂魄给虎精吸走,这人就会受虎精控制,去引人类来给虎吃,这失了魂魄帮着老虎作恶的人,就叫做伥人,这也是为虎作伥这个成语的来意。
这人叫得激动,还跑到路边捡了几根棍子塞给其他行旅,加劲鼓动:“这么多人,手中又有棍子,别说不一定有老虎,就有老虎,哪里敢出来,快走吧,再拖下去天晚了就真的危险了,我走最前面,老虎要吃就先吃我。”手中拿了根棍子,挥舞着往前走,他这么一鼓动,又带头前行,众行旅终于犹犹豫豫的跟了上去。
吴不赊心中冷笑,并不吱声,也跟了上去。
山路虽崎岖,一路下来,到并不见有恶虎挡路,灰衣汉子一直走在前面,不时还回头唠叼:“我说的没错吧,没有老虎吧。”
一众行旅自也凑趣奉和,弄得吴不赊也迷糊了:“难道我走眼了,这人竟不是个伥?”
前面一山挡路,一左一右两条路,左边路口松树下坐了一个黑衣汉子,二十多岁年纪,看情形,好象是走累了,在树下歇脚,可吴不赊一看,立即看出了不对。
先前的灰衣汉子,虽然吴不赊不敢肯定是不是伥,但至少可以确认是个人,而这个黑衣汉子,吴不赊却一眼就看出,这不是人,是个妖精修成的人身,而他嘴角也不由自主的掠过一丝苦笑,就这一刻,他明白了邓易通当时哈哈大笑的原因。
人头顶有一圈光,普通人看不见,练习玄功的人功力到了一定程度却看得见,妖精修成的人身,虽也有一圈光,但光与光之间,还是有区别,先前吴不赊不明白,即便碰到鼠娇娇时,也只是禀着猫的先天特性闻出了鼠味,并没有去留意鼠娇娇头顶的光有什么不同,这会儿特意留了神,人与妖一对比,果然就看出了不同,邓易通笑,就是吴不赊的光不同,而且明摆在那里,还要问,能不笑吗?
“难道这是只虎妖?这灰衣汉子便是这虎妖的伥?”吴不赊对灰衣汉子始终疑念难消,不过随即就知道不对了,因为灰衣汉子和黑衣妖明显不是一路,灰衣汉子要带了众人走右边的路,黑衣妖突然就插口道:“大家伙为什么不走左手这条道呢,都通山外,这条道还近点。”
灰衣汉子反眼相向:“我们为什么要听你的?”
黑衣妖嘿嘿一笑:“右走有虎,不听我的,死路一条。”
这话骇人,跟着灰衣汉子拐上右边山道的一众行旅齐齐住脚,有两个便叫了起来:“原来真的有虎啊。”
“放屁。”灰衣汉子急了:“大家伙别听他胡言乱语,哪里会有老虎,我们一路走过来不都好好的吗?”
黑衣妖还是嘿嘿笑:“来路是没有虎,虎在右边道上等着。”
这话出口,一众行旅纷纷后退,齐齐拐到了左边道上,那灰衣汉子急得跳脚,却半点办法也没有,有两人还劝他:“走这边吧兄弟,何必去冒险呢。”
“我也歇够了,大家一起走吧。”黑衣妖起身,扭头看灰衣汉子:“你一个人走右边好了,有命咱们再会。”
“你们---你们----。”灰衣汉子无法可想,一张脸扭曲着,忽地嘶声狂叫起来:“大王,大王,快来啊。”
“果然是只伥。”他一叫,吴不赊再无怀疑,众行旅一时间却没明白,莫名其妙的看着他,黑衣妖叫道:“他在为虎作伥,是要把大家引去虎口里,大家快跟着我跑啊。”
这一叫,炸了蜂窝,明白过来的众行旅惊骇欲绝,叫的叫骂的骂,抢路便跑,吴不赊冷眼看着黑衣妖:“你这妖精难道还安了什么好心,我到是不信了,且看你弄什么鬼。”便也跟在后面跑,同时悄悄留意黑衣妖,看黑衣妖能认出他不,但黑衣妖显然无法看出他和其他人有什么区别。
但黑衣妖认不出吴不赊,并不证明邓易通的眼光有错误,看光也要分功力高低的,黑衣妖功力明显不够,事实上邓易通的功力也不高,所以他才说他看妖的眼光是经过天庭特别训练的,如果面前有镜子,吴不赊真想看看镜子里自己头顶的光到底是怎么样的,不过他又怀疑,镜子能不能显出他头顶的光晕。
忽听得一声虎吼,山鸣谷应,众人惊骇哭叫,有的更是吓软了,趴在那儿只是发抖。
又是一声吼,已近了许多,吴不赊抬头,山顶上站了一条大汉,看上去三十来岁年纪,身高体壮,膀阔腰圆,钢须如戟,银若铜铃,手中执一把钢叉,那柄粗的,比吴不赊的手臂还要大上一圈儿。
“好一只虎精。”吴不赊暗暗点头。
灰衣汉子见了虎精,扑通跪下,指了黑衣妖道:“大王,是他,是他引这些人走那边的。”
他不说,虎精也早已看见黑衣妖,瞪眼怒吼:“狈有计,又是你在坏我的事。”
“原为这黑衣妖叫狈有计。”吴不赊冷眼斜视:“看来他们是老熟妖了,却不知这狈有计是什么东西成精。”
吴不赊的功力虽到了看光的层次,能从头顶神光分出人妖,但想看透妖的本源,却做不到。
狈有计并不畏惧,哈哈一笑:“虎大嘴,你这话太霸道了吧?什么叫我在坏你的事,路是他们选的,跟我有什么关系?”
“你屡次坏我的事,今天任你舌灿莲花,某家也要取你的性命。”虎大嘴一声狂吼,身子一纵,钢叉前指,便从山顶上直扑下来。
云从龙,风从虎,这虎大嘴成了精,威势更添三分,这一扑,山风狂卷,草木倒伏,着实惊人。
蓦地里左侧林中一声厉叱:“虎大嘴休要猖狂。”
随声射出一个人影,却是个年轻女子,二十多岁年纪,个子极高,便相对于虎大嘴,也矮不了几分,一张长脸,肤色有些黑,五官到还勉强说得上端正,就是嘴巴大了点,她穿一身大红紧身劲装,乳突腰细臀丰,最打眼是一双长腿,紧绷有力,若不看脸,吴不赊还只以为林微雨突然到了这里呢。
这红衣女子双手持一对钢爪,柳眉倒竖,一脸凶悍,横里截向虎大嘴。
“狼妩媚。”虎大嘴一声大吼:“我就知道,你夫妻俩狼狈为奸,狈有计即然来了,你也一定会出现。”中途折向,迎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