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仙人
小舟重新靠在昨日的战场傍,一夕间,被碾压践踏过的草地反而被顽强的生命力疗愈,借着一泓汪着的清泉疯长起来,足长高了一倍,一直摇曳到人的小腿,像一头落水的猛兽借着清风抖落自己皮毛,从狼狈变得威严。
空气中飘散着一股生命的味道,极力要掩盖住死亡的气息,昔日繁华的金城奄奄一息,显得无比冷峻。
忠祺与小珍先去看了煜翎,自然,她是这场斗争当中唯一的一个没有任何过错的承担者。一进门,小短小胖便侍奉在侧,一个给她擦洗指甲里干涸的血迹,一个将她凌乱的头发小心翼翼梳顺。
在煜翎的床帏旁边,比往日多了一个再熟悉不过的摇篮,正是装着青蛋的那一个,严严实实的裹着什么东西,小珍张大了眼睛,侧过头看了一眼忠祺。
小短小胖闻着脚步声退下了,只微微向二人点头,然后不约而同的把眼光看向那个醒目的摇篮。
摇篮被打理的十分柔软,层层叠加,最外头是一块干净的只有手帕大小的粉色绒布,从里面探出一个肉粉色的说不上是什么的东西,那东西只有半个手掌那么大,色泽鲜嫩,一动不动。小珍的眉梢还是高挑着,眼里装的尽是疑惑,忠祺却向后退了半步,嘴唇微张,喉头来回抖动着。
煜翎强撑着坐起来,这时忠祺才觉得她好像和从前彻底不同了,曾几何时,她被丝线割破了手指,伤口是十分纤微的,血甚至都流不出来,她会抬着那根手指整整一天,见人就要嘟着嘴给人看,让别人给她吹吹。而此时,她的两瓣干涸的嘴唇分开,整个口腔都是一股血腥味,血液还残留在牙缝中间,显然在此之前她的情况是十分糟糕的,她还没有精力去打理自己,仅有一点力气勉为其难的与疼痛斡旋。
“我们的孩子。”不知道她在用哪里发出声音,她的喉咙好像罢工了,她的口腔像一个深邃的黑洞,里面不知道是哪里突兀的发出奇怪的声音,把小珍吓了一跳。
忠祺又往后退了一步。
煜翎拖着一具好像是区别于她自身的躯体,奋力的用杵在身后的双手撑着,小珍这才上去搀扶。
她向着那个摇篮里的小东西伸出颤动的双臂,十分艰难的终于抱到了那个小东西,将它捧在手心里。揭开一点绒布,把那小东西多露出来一些“嘿,小家伙。”那个小东西像是听懂了似的,在煜翎的手心里蠕动了两下以示回应。
“动了,动了!主上,他还活着。瞧瞧……”小珍终于从错愕的神情当中解放出来,两双同样欣喜和激动的眼睛追随着这个两次后退的男人。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眼前的这个粉团子了,他没有眼睛,头尾难分,像极了只没有外壳的蜗牛,只有一个圆圆的小口,时不时的张合着,他的皮肤十分敏感,他仅靠这柔软敏感的皮肤小心翼翼的与外界产生关联。与自己不同的是,他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也正因为如此他此刻被珍视着,也将被珍视。
粉团子奇迹般的活了下来,而且活的十分漂亮,他不会说话,也看不见这个世界,但是他用他自己的方式辨认着世间万物。他十分聪明,时常跟着瓶覗到海里去游泳,他有天生的水性,但因为体型始终渺小,总是会在大鱼的呼吸间就被吃进谁的肚子,在最起初的一年里,水卿说的最多的话就是:“别咽,我弟弟在你嘴里,快吐出来。”后来,他很快习得了海底的生存之道,能清楚的辨认水流的方式,摸索出自身的优劣,十里开外就能嗅出危险,无论是在陆地上还是深海里,他开始脱离他人的庇护,找到了自己的生存之道。
一向被父亲看重的土辛,也在那事之后和忠祺生疏起来,二人之间原本就只谈公事,而今越发惜字如金。
栗子找见了金枝的那个夜晚,就没再带她回来。她没有和任何人告别,也没有留下什么书信,但她不怪忠祺,金枝的出身原本就和尘橼无关,而属于自己的那颗生命之果,也在三年以前就独挂在了自己的床头,早已被风干,除了念想没有任何意义,她知道忠祺即便是发怒,也不是拿他人性命信手拈来的人,但与此同时,她也是一位母亲。
金城还是老样子,没有任何人提起它,它只不过空荡荡的日夜在原地溃败。那些霓虹再没亮过,书屋还是高耸的屹立在建筑群里,属于这座城市的辉煌和希望旦夕间便灰飞烟灭,仿佛里面生活过的人是女娲信手捏出来的泥人,有一天女娲不高兴了,便把这些泥人滚动的卷起来,又重新变作泥团,把泥团放在地上踏平,重新变作泥土,好像泥人从未存在过,泥人的世界便就此消失,抵不过侏罗纪时期的骸骨,是一段历史存在过的永不磨灭的证据。
赵飞燕守候着棕榈的遗骸,忠祺对她的复原好像是一剂长久的保鲜剂,她还是那么楚楚动人,仿佛是睡着了一般。赵飞燕的母亲在小院里栽了一株桂花,采撷晾干、研磨成粉,再掺入晨曦的甘露搅拌均匀,每日为棕榈梳洗头发,母子俩就这样在这座空城的边缘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分给金人的田地虽缺乏照料,仍充满生机,长出了几百亩的粮食瓜果,从木城、土城开来的小车,一车车的运走,给活着的人,赵飞燕也因此从学堂里的先生变作了田野里的农夫,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皮肤黝黑了不少,身板也日渐结实起来,整整瘦了一圈,肥圆的肉脸开始依附于骨架的支撑,一时间像换了一个人。
有一日,赵母给棕榈做了新衣裳,为其换上时,在衣领处落下了一颗绣花针,针头刺破了赵母的手指,殷红的鲜血滴上了棕榈的唇珠,就在那天晚上,棕榈进到了赵飞燕的梦里,她那么真实,他们在山头谈话,微风拂面,棕榈散发着桂花的香气,招来了几只斑斓的彩蝶,在二人之间扑朔,他们亲密的像是恋人,在安静的世外桃源里欢声笑语如同泉水叮咚。
这是棕榈走后赵飞燕最开心的一天,他喋喋不休的和母亲讲述,他深深的记得梦里的每一个细节、每一句谈话,他是如此珍视又如此害怕忘记,一遍又一遍的,赵母从儿子的眼睛里看到了灵动闪烁的光,他看上去是多么满足多么幸福。
后来,赵母便有了一个小秘密,每日儿子出去之后,她总要故意刺破手指,用鲜血喂食一动不动的棕榈,于是她便一次不落的夜夜造访赵飞燕的梦境。奇妙的是,赵飞燕的梦境像是真实有时序的,一直循序渐进,从无荒诞的事情发生,像是另一个真实世界,与而今他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并行不悖,棕榈能巧妙的捕捉到赵飞燕的变化,对他的生活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他那些埋在心里的欲言又止的话都瞒不过棕榈的眼睛,她总是用一种柔软的方式道破给出解答,仿佛他已经问出了口一般,赵飞燕也因此得以坦诚的面对自己的心,面对这个美好到令人生怯的女子。
赵飞燕变得更自信了,也更用心生活,而赵母的指尖却常年没有愈合过,由于反复割裂,身体也产生了某种保护机制,血液不那么容易流出了,于是伤口需要越割越大,越刺越深并借助挤压,她总得不可避免的泡在水里,事无巨细的家庭琐事,长此以往,因刺激产生的疼痛感也消失了,疼痛变成了生活的一部分,被生活忽视,变作了生活本身。
这日,三个小孩从踏青的的队伍中悄悄溜走,要玩一场‘勇气的游戏’,他们的背包里塞满了野外生活用具,这场挑战的目标就是在深山当中生活尽可能多的时间,熬过困难和想家,最终那个守口如瓶的胜出者可以成为‘仙人’的助手,登上那艘开往‘神秘岛’的小船,去过神仙的日子。
这位仙人是谁我们不得而知,但从三个小孩如出一辙的描述来看,确有其人,至于他究竟是不是神仙也许并不重要,因为他需要信徒,而恰好有三个人肯相信,这对他们彼此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很快他们就从队伍的尾部偷偷溜走暂且躲在了茂密的草丛当中,对着末尾的那个小孩做了一套让他住嘴的恐吓姿势,果然,小男孩抿着嘴低下了头,很快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往前小跑了两步重新跟上了队伍的步伐。
到夜色暗下来,黑黢黢的山脉之间便零零星星的亮起了火光,几席分散的人群口中交错的喊着三个名字,此起彼伏的划破了森林静谧的黑暗,气氛先是焦灼,后来声音越发稀疏,只有四五个喊破了的嗓子在一顿声嘶力竭过后变得无望直至缄默下去。
“你要是怕你就回去,我是不会认输。”一个稚嫩的声音用吹气般的耳语在高高的草丛间发出。
“我也不会。”另一个耳语声带着比试般更斩钉截铁的响应。
只见厚厚的草丛中间,一双追随着火光的眼睛微微的蹙着嫩嫩的眉头,神情近乎心疼,直到那个掌着火光的颤巍巍的身影渐渐淡去。
“你可以走,但你不能出卖我们,你最好想出一个让我们满意的说辞。”小男孩一边说,一边用手揪着眼睛闪烁的男孩的背包。被揪着的男孩还是一语不发,眼神紧紧的跟着已经看不见的身影远去的方向。
“对!你得给我们一个交代,不能你一个人当逃兵还连带了我们!”另一个擅长比试的声音,每一次都比第一个声音大一点,总是附和着,但态度却更加坚决。他也随机伸出一只土色的小手,死死的揪住了男孩的手腕,指缝间的皮肉被捏的发白。
第二个男孩的肚子发出了‘咕咕’的声音,被揪着的男孩终于撇了撇嘴,眼泪滴答滴答的掉下来,那泪珠十分巨大,出现在一张小小的脸庞上一时有些突兀,仿佛是积累了半生一般蓄势待发、越演越烈。
“你要是这样,你就走吧。”第一个男孩松开了抓住他背包的手。
“背包得留下!”第二个男孩的手从他手腕上松开,转而更使劲的揪住了男孩的背包。
小男孩站起身来,背包也随即从肩膀上滑落,落到第二个男孩的手中。
“我不会出卖你们的……我发誓!”他的声音有些许唯诺。一改白日里对着队伍末尾的小孩做出恐吓姿势的模样。
第二个男孩看了一眼第一个男孩,男孩别过头去,他便也不做什么举动。
小男孩往前走了两步,又回过身:“你们先躲起来吧,躲远了我再走。”
那时天已经略微发白,男孩一直等到背后草丛间窸窸窣窣的声音完全消失了,才环抱着胳膊微微扭过头去,孤零零的站在原地,黎明前夕是一天当中最冷的时刻,一夜未睡的人难免要因为这种难耐的寒冷趔趔趄趄的钻进被窝,在一阵瑟瑟中不知什么时候进入了睡梦,而此刻他是山林当中唯一的孤独者,他抬头看了一眼天,又重新蹲进草丛里。
对一个中途放弃的人来说,等一个天亮,总是阔别旧路,找一条前路最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