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少见多怪
旱湖村里,常江正在自家菜地里翻着土,突然就看见坡上黄婶子家,项莉莉火急火燎地跑过来。
“常江!快!不好了!”
常江问:“怎么了?”
“县里,县里出事了。打电话来了……”
“什么?”说着常江一把扔掉手里的锄头,从院墙里翻了出去,因为太心急,没控制好力度,竟然整个人贴上了项莉莉。
常江感到胸前有绵软的感受,然后猛地扶住了项莉莉的肩膀,两个人几乎紧贴在了一起。
项莉莉脸上通红,但并没有躲开,只是微微的转过脸,低头说。
“人民饭店打电话过来了……”
“什么事这么着急?”
“不知道,那边人没说清楚,就说李秋水什么的。语气听起来很着急,我估计是不是出事了。”
常江听到这里,心里咯噔一声,喊了声:“不好!”
然后扔掉头上的草帽,拔腿就往县城的方向跑去。
“哎!常江你等等!!”
常江只一门心思赶路,哪里还听得见项莉莉的声音。
过了会,住村北的吴瑞骑着辆摩托车正好路过这边,看到项莉莉在原地焦急地眺望着村口的方向,忍不住主动上前搭话。
“莉莉,干嘛呢?想出村?我带你啊!”
项莉莉看到那辆摩托车,眼睛顿时亮了起来,一溜烟地跑过来。
吴瑞一家是村里最早出去打工的一批人,但是吴瑞的爸爸非常吃苦,一出去就找到门路跟人家干工程,几年下来,不仅有了积蓄,还自己当上了工头,开始包工程了。
去年春节,他们家就全款在县里买了套房子,一家全搬过去了。
不知道为什么,吴瑞竟然今天回了村子。
吴瑞看项莉莉一下看中了自己的摩托车,心里别说多骄傲了,这车也花了好几万买的呢。
这下总该让项莉莉刮目相看了吧。
“吴瑞,你能不能帮我个忙?”
“啥忙?”
“我能上车再说嘛?”
“行啊!上来吧!”说完,吴瑞那股嘚瑟劲又上来了,故意将车的发动机拉得轰轰响。
项莉莉上车以后,他便一拉油门冲了出去。
“你要去县里嘛?”
“对,我要去找个人。”
“谁啊,让你这么火急火燎地?约了高中同学去逛街?”
项莉莉没回他,突然指着前面喊了起来:“快快,前面!!赶紧追上去!!”
吴瑞蹙眉往前一看,有个身影正在烈日下疯狂行走,那速度快得,身后嘭起了一溜尘土。
他心里感叹:这人谁啊!脚力这么猛!
结果当车在那人身边停下,他心顿时凉了半截,一句草差点骂出口。
“常江!!你怎么不等我啊!”
“我等你就来不及了,那边出大事了。”
常江还要往想往前走,根本没有停留的意思。
这时他突然一眼瞄到了吴瑞的摩托车,然后猛地抬头看向吴瑞:“兄弟,车借我用一下成吗?”
“什么?你在开什么玩笑!这车……”
他想说刚买没多久,但又觉得这么说显得自己太小气了,就把话吞了下去。
“这车你会开吗?这可是铃木的……”
“哎呀,吴瑞,常江他真的有急事,你要不要借他吗?”
“不是我不借他,我是怕他不会开。他以前碰过车吗?他家连自行车都没有吧。”
“那就麻烦你送送我。”
“对,你就送送他嘛。求求你了,真的有急事。”
“那你怎么办?”
“我没事,我自己走!”
吴瑞听到这里,忍不住冲常江翻了个白眼,心想,真是个木头,一点都不知道怜香惜玉。
“那这样吧,项莉莉你坐中间,常江坐最后面,我一起带去,行了吧?”
吴瑞一直看不惯项莉莉瞅常江那种眼神,他看得心里很不舒服。
正好,开个拉风的摩托车,让常江这个乡巴佬见识见识,什么叫高级货。
也让项莉莉认清现实,他这么会照顾人又绅士的男人可不多见了。
“行!去人民饭店。”
话不多说,常江一个翻身,直接上了车。
“哎!你这人怎么回事,怎么不管人姑娘先上车了呢?懂不懂什么叫绅士风度啊,土包子。”
常江瞥了眼项莉莉,没说话。
吴瑞刚要伸手拉她,项莉莉突然说:“常江,拉我一下呗。”
常江一把攥住她的手腕,稍稍一用力,就把项莉莉提了上来。
项莉莉坐在中间,往常江身上靠了靠,顿时从耳朵红到脖子,她甚至能感受到常江呼出来的气息,这让她心里小鹿乱撞,还不停的往常江身上贴。
最后,原本不大的摩托车座,愣是给她拉出一条鲜明的空气分割线。
吴瑞心里大约憋着股气,将摩托车开得飞快,完全不管,颠簸会不会把最后面的常江摔出去。
结果常江仅靠着一点的座位,始终保持着周身的稳定。
很快,他们到了县里。
“你一会别跟过来。
常江冷冰冰的抛下这句话,直奔人民饭店。
“卧槽,这混小子什么意思!莉莉,你以后可别跟这种人来往了。”
结果,吴瑞刚说完话,就看见项莉莉保持着那种崇拜的神情,看着常江的背影。
“你没事吧,莉莉?”
“常江好帅哦。”
吴瑞气得将头盔砸在椅座上,后来又觉得心疼,忍不住摸了摸那真皮坐凳。
常江到人民饭店所在的路口时,马勇那帮人已经将人民饭店翻了个底朝天,根本没有找到李秋水的身影,于是,拖着厨师长,正在拳打脚踢,严刑逼供。
常江冲进去,一脚踹飞个木板凳,那木板凳不偏不倚,十分精准地飞向马哥的脑袋。
马勇余光一扫,伸手猛地挡住那只板凳,顿时,板凳在空间瞬间四分五裂。
“你们有种冲我来!打无关紧要的人,算什么好汉?”
“好汉?谁告诉你我们是好汉了?”说着,马勇朝地上淬了一口。
“告诉你,今天别说你来,今天就是天王老子来,爷爷我也要把李秋水带走!!”
言语之间,马勇抬起脚,正要狠狠地踩向厨师长的背。
常江了解这人的功底,有点本事,但此刻的他,满脑海只有马勇的一举一动。
也几乎眨眼间,常江抄起桌上的筷子筒,飞速扔向马勇。
筷子四散开来,但每一根的速度都不慢,带着满满地力度。
马勇收起右腿,闪转挪移,躲过了那些筷子的攻击。
但他身边的小弟有好几个中招的,筷子几乎贯穿了他们的手掌,狠狠地插进他们的血肉。
嘶吼间,马勇被分散了注意力。
再回过神时,常江已经将另外一把筷子飞向了他。
马勇再次闪躲,但速度却是慢上了几秒。
虽然躲过了最初的那些,最后还是有根筷子扎进了他的大腿根处,还有根,稳稳地立在他的肩上,新鲜的血液顿时染红了他衣服。
马勇强忍着疼痛,将肩上的筷子拿下,恶狠狠地看向常江。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啊。这才几天不见,你小子这力道,又涨了几分?”
突然!
马勇将那根染血的快,朝常江丢来。
常江就站在原地,也不多,只微微地深吸了一口气。
紧接着,就看那只筷子,以不次于前几次的速度,冲向常江的胸口。
然而,在距离他身体还有几厘米距离的时候。
筷子从前端,轰然断裂,几乎,碎成了粉状。
马勇震惊了,他不敢相信,一个乡下的土包子,竟然可以练成如此护体之工。
“你要是多见见我,就不会大惊小怪了。”常江不以为然地回答着。
马勇眼底露出了惊慌的神色。
“我警告你们,以后在让我看到你们找李秋水,或者这里的麻烦。下场只会比今天更惨,知道吗?”
“妈的!”马勇似乎并不服气,再次抄起身边的凳子,上前要去揍常江。
常江从袖口中翻出刚才捡的瓷碗碎片,轻轻一划。
顿时,马勇捂着眼睛,在地上满地翻滚。
从他手缝里,流出源源不断的血液来。
“不得了,大哥受伤了!!”
“快快快!!”
这群人,顿时像失了群的野马,横冲直撞,最后扛着马勇,飞奔着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