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家人重逢

第74章:家人重逢

商铺好像多了一些,酒馆新增了一家,看上去还不错,比之前轮克镇那家,看上去还要气派一点。

那森的家位于镇子的东边,这里离镇子口并不算很远。

居住的大多是,需要从事镇外劳作的佣兵猎人,或者专门从事采集或者伐木工作的人。

建筑不算密集,隔着好几十米,才能看到一两座小院。那森牵着马,沿着土路继续前进。

一个一半由土黄色泥浆,一半由黑灰色杉木板构成的小屋,矗立在眼前。

屋子前面,有个还算宽敞的院子,四周用半人高的矮墙圈起来,隔着矮墙,还能看到院子里晾晒的衣物和动物毛皮。

几个男人,在院外的一截枯木制成的条凳上坐着,一边喝着小酒,一边大声谈笑。

中间的一个身材高大,肩宽体阔,手臂粗壮,浑身充满力量感,身穿一件,半敞开的灰色麻布衣服,留着一圈络腮胡子的男子。

看到迎面走来的盾战士,顿时起身,眼睛死死盯着来人。

两双棕黑色的眼眸,四目相对,看着还有那几分相似的面庞。

几息过后…

络腮胡男子顿时一声大笑。

“那森,那森,我的孩子,欢迎回家,都长这么大了,比我还高了!”

随后男子一个健步上前,猿臂张开,用力抱住自己的孩子。

“赞美伟大的永恒烈阳,父亲,你的手臂,还是这么有力,不过你该去好好洗个澡了。”那森闻着一股浓烈的汗味说道。

这一刻,所有仿徨与不安,还有心中的那一丝芥蒂都被冲走。

浓烈的亲情与感动,充满了那森心间。

前身记忆中,留下的对家乡的回忆,对亲人的思念,顿时涌上心头。

那森用力反抱住父亲宽阔的臂膀,说话声音都有一丝哽咽。

那森的父亲,莫尔斯-鲁丁顿,一名符文盾战士,掌握一个右手使用的符文技能-冰霜重拳。

身高估计有一米八多,常年锻炼,身体强壮有力,那森站在他旁边都显得有些单薄。

原本与莫尔斯坐在一起的男子,也走了过来。伸出粗糙的大手,用力搓了搓那森的脑袋。

“欢迎回家,那森小子”莫修斯-鲁丁顿,那森的叔叔一脸笑意的说道。

他的身高和莫尔斯差不多,但是没有那森父亲那么粗壮的身体,所以看上去更为高挑。

这个世界的平民,是没有姓氏的,所以莫尔斯并不是那森的姓氏,鲁丁顿自然也不是,这是那森爷爷的名字。

按照哈尔科王国的习俗,父亲的名字会作为男孩名字的后缀。

母亲的名字,则作为女孩名字的后缀,以此相传。

两人拥着那森一起往院子里走去,一个老人,正在院子的一角专心工作。

木桌上摆放的是,新鲜的肉块,明显是刚刚狩猎宰杀不久的动物,上面还有丝丝血迹滴落。

老人正聚精会神的,用巨大的树叶包裹着肉块,没有察觉几人进来。

“福迪克老爹,爱丽芬!快来啊,快来看看,那森回来了,我的儿子那森回来了!”莫尔斯大声喊道。

老人转过身,露出两鬓斑白的头发,看到归来的少年,顿时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脸色布满风霜的皱纹顿时挤在一起。

慌忙放下手上的肉块,将手在身上的麻布衣服上蹭了蹭,然后快步上去,用力拍了拍那森的臂膀。

“赞美伟大的永恒烈阳,

好小子,又长大了不少,不过还不够结实,要多吃点肉,至少要比你的父亲更强壮才行。”

从旁边小屋里,一个膀大腰圆的妇人,快步走出来,身上的麻布围裙上还是湿漉漉的。

“那森,我的孩子,快让母亲看看你。”那森的母亲快步上前,将多年未见的孩子一把搂住。

“怎么瘦了这么多,就说要给你多寄一点银币,在学院那边肯定没少吃苦把。”莫尔斯夫人心情激动,轻抚着那森都脑袋,眼中噙着泪水。

那森弯着腰,靠在母亲温暖的怀抱中,热烈的情感,仿佛可以将人融化。

这一刻,他感觉自己已经,完全融入了这具身躯,感觉自己不再是地星来客,自己一直是这个世界土生土长的那森。

地星的经历,只是一场虚无的梦,只是自己从小到大的一场幻想。

好一会,莫尔斯夫人才控制住情绪,放开快要窒息的那森。

那森的母亲刚刚还在厨房里处理猎物尸体,围裙上还沾有一些血液,弄得那森满脸都是,感觉将儿子带入屋中,用湿布仔细的擦洗。

福迪克老爹作为家中的长辈,倒是还算镇定,回过神来后,便开始对众人发号施令。

“莫尔斯,别愣着了,快把衣服穿好,帮我把这些肉包好,然后跟我去镇子上先把猎物处理了。

莫修斯,快去外面把希露娜和小维克找回来,我们办完事,晚上一起去克劳顿酒馆好好吃一顿。”

福迪克是那森的祖父,全名福迪克-伦纳,听名字就知道,他并不是那森的亲祖父,他是那森祖父鲁丁顿的战友。

30年前,那森的祖父在那场席卷王国东部战争中,多次与福迪克出生入死,还救了他好几命,后来鲁丁顿战死,福迪克侥幸存活下来。

心中充满对战友的愧疚,福迪克,在战争结束后便来到莱克镇。

寻找鲁丁顿的的妻子,以及两个年幼的孩子,发誓,要照顾他们一辈子,来偿还战友的恩情。

多亏了万物主宰的神谕,让两个不满8岁的小不点,在战争中能够侥幸存活。

后来,鲁丁顿的妻子,也就是那森的奶奶改嫁,但是对方不希望她带上两个拖油瓶,福迪克便领养了莫尔斯和莫修斯。

一路千辛万苦,将他们拉扯长大,福迪克将两人视如己出,甚至有时候对他们比对自己的女儿希露娜还要好。

所以一家众人,最为尊重,最为感谢的人,就是这个默默在大家背后付出的老人,他的话没有人敢违背。

“唉,这匹马是哪里来的?

莫尔斯!你从哪里偷来的马,是不是又喝多了,把别人家的马,给牵回来了。

说了多少次了,少喝点酒,不要尽干些糊涂事!!”福迪克指着灰山问道。

莫尔斯刚刚想开口辩解两句,那森就擦完脸,从屋子里出来听到这话,连忙大声喊道。

“福迪克爷爷,你错怪父亲了,这匹马是我的,我在路上买来代步的,它叫灰山,脾气温和,是匹非常乖的马,也是我送给您的礼物。”

那森家本来有一匹老马的,前几个月那森在家里寄来信中得知,老马不幸染病死了,正好回来路上缺个坐骑,便买下了灰山,送给经常需要用牲口驮运猎物的爷爷。

“喔,小那森,是你的马呀,怪不得你瘦了这么多,给你寄去的银币,就是让你吃好喝好,你留着买马干什么?

算了算了,买都买了,也好,省得我老是去布莱特老头那一直借牲口。来一起帮忙把东西装好。”

福迪克老头,嘴上还在责怪那森,但是眼中的笑意已经出卖了他。

那森连忙上去帮忙,将分割好的肉块用树叶包好,装入皮口袋挂在了灰山背上。

可怜的灰山,刚刚休息没一会,又开始了苦力生涯。

驼着福迪克,往镇子中心而去,后面的莫尔斯,则背着另外一袋小一些的兽肉。

那森本来想一起跟去,却被福迪克赶了回来,让他好好歇着。

刚刚将两人送走,那森的叔叔莫修斯便抱着一个小男孩,领着一个扎着短马尾的美少妇回来了。

后面还跟着两只壮硕的猎狗,看到陌生人,便开始了不停汪汪乱吠,跃跃欲试,美少妇连忙上去安抚住它们。

女人身着一身淡黄色的麻布裙子,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身材不算特别高挑。

但是面容小巧精致,没有这个世界女性多有的雀斑,目光囧囧有神,这是那森的婶婶,-希露娜-戴薇尔。

同时她也是福迪克爷爷唯一的女儿,与那森的叔叔莫修斯,算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

而莫修斯手中抱着的,则是他们爱情的结晶,那森的表弟维克-莫修斯。

希露娜在看到那森后,想上去一把拎住那森的耳朵,但是发现那森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小不点。

相比离开家的时候,又窜高了不少。这个动作有点吃力,便改成拍了拍他的肩膀。

“小那森,快点老实交代,是不是跑哪里去鬼混了,这么久才回来,其他人不清楚,我可是清楚的很,佛里科战争学院,在胜利日结束后,三年级的学生们就会返乡了。

从那边回来,最多15天的路程,想当年我回来时候,不到13天就到莱克镇了,你怎么跑了快40天,家里辛苦挣钱给你上学,可不是让你拿去乱花的。”

希露娜算是那森的学姐,也是从佛里科战争学院毕业的,修的是符文弓箭手专业。

那森的父亲和叔叔当年家里条件比较差,没有送去上学,到了希露娜时候,家里条件好些了,才送去那边精修。

“希露娜阿姨,你可别乱说,我可是在学院大比上拿了名次,有资格留在学院进修一段时间,才拖延了几天。”

从小那森就是喊希露娜为阿姨,后来她与叔叔成婚了,那森也一直没改过来称呼,这点小事大家也都不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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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当领主的盾战不是好召唤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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