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穿回到解放时,变为恶毒女配
乔笛虽然身体潜意识昏迷,意识淡薄,隐约还是察觉浑身上下散架般的痛~
从头蔓延至全身,滋味真不好受,但耳蜗迷途中嘈杂声环绕,具体是什么听不大清楚。
“救上来的快,肚子里的水也吐得差不多,就是腕骨骨折可得养一段时间,等人醒了就没事了,现在的女娃娃年纪轻轻就要死要活的,还知青呢,一点思想觉悟都没有。”仟韆仦哾
“好像是为了返城名额的事闹得,都闹到公社支书那去了。”
……
某小屋里,躺着一位面容俏丽的女子。
小巧玲珑鼻子,浓密的眼睫毛微微拨动,虽此时唇色已退,依旧能想象到她淡淡一笑百媚生的睡美人,娇嫩剔透的肌肤如凝脂般,即便穿着帆布衣也难藏地下玲珑有致的曲线。
伴随着窗子“咯吱”的摇动而小了下去,破旧的一张木板床上,乔笛早就醒了,躺在床上回味人生,梳理情绪。
复杂、难受、不安…
喉咙胸腔里面还弥漫着一股沙土味,呼吸也有些不太顺畅。
她睁着眼珠看着屋顶上贴着一两张张斑驳泛黄的旧报纸,屋顶不高,隐隐约约还能看清报纸上几个“大力发展”的清晰字体。
揪心的痛苦,与憋屈。
这是?
一贫如洗,一朝回到解放前的节奏?
乔笛睁开眼,印入瞳孔的,完全陌生的年代。
微风从床头边的木窗户呼啸着吹了进来,顶上边角起了的报纸被吹的哗啦啦作响。
乔笛动了动身子,左手手腕被夹板固定住,还能感觉到刺痛,她抬起另一只手,陌生的手掌,修窄修长,手指又细又白,像是才从地里钻出的苗芽,这可不是自己的手。
乔笛捏了把,真痛,最后终于接受了自己穿书的事实。
她穿进了一本年代文,书中和自己同名又跳过河,那就是书中的大女配——女主的姐姐。
这本年代文,乔笛当时是为了打发时间看的。
一句话概括就是女主成为人生赢家、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兼虐渣渣的爽文,而乔笛就是那个恶毒的渣渣。
乔笛仔细的回忆了一下原书中的剧情。
在资匮乏的七十年代里,书中的乔笛却不曾吃过什么苦,17岁的人生都是一帆风顺,直到拥有主角光环的女主出场,狗血的来了。
原来乔笛并不是乔家两口的亲孩子,当初两人的孩子不幸走丢,随后才收养了乔笛,但亲女儿出现了,乔妈妈看着自己的亲孩子,也就是书中女主李漫泥,后改名叫乔清倾,在农村里长大,受了那么多的苦,就把孩子接了回来,打算两个女儿一起养。
随后为了响应国家号召,知青下乡。
乔笛的文化程度比乔清倾的高很多,自然这下乡就到了她头上。本来女主发挥了善良的品质,说自己从小就会干活,能吃苦,下乡她去,本是一番好意,听在乔笛和乔妈妈的耳中就不是这个意思了。
乔笛觉得乔清倾是揣着明白当糊涂,就她不识几个字,下乡也轮不到她。
而乔妈妈则是心里愈发愧疚了,觉得自己的亲闺女吃了那么多的苦,不能再吃苦了。
这心里的一杆秤一旦稍稍有些偏斜,乔笛是能立马感觉到的,毕竟不管是不是亲生的,娘俩可是在一起生活了多年,这也为她后面黑化埋下了种子。
下乡之后没多长时间乔笛就受不了,难以下咽的食物、每天都吃不饱、干不完的活,不管你识多少字,在这就是要干活。
接下来的日子里,乔笛为了知青返城的名额,真是挤破了脑袋,她所在的生产队队长也透露出会把她的名字上报到公社,但最后谁能想到返城的名额却落在了和一道前来唯一交好,另一个的女知青上。
顿时晴天霹雳,乔笛最后的救命稻草只有自己的父母了,她给乔妈妈和乔爸爸拍电报写信。
但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信件石沉大海,没有任何的讯息,在她决定回家看一趟的时候,收到了信件,却是乔爸爸要和她断绝父女关系,并且还要登报告知,撇的干干净净,受不了刺激的乔笛一时没想明白觉得走投无路,就在天没亮的时候,走到了村口,投了河。
乔笛投河被救之后,把一切都归到了女主身上,就开始黑化了,一路陷害善良努力的女主,无所不用其极的拆散男女主,但在她的各种阴谋下,男女主更是情比金坚,最后男主为了给女主出气,亲手解决了她这个恶毒的女配。
全书就这样洒了一波的狗血结束了。
妥妥一本虐渣爽文,当时乔笛看完还觉得虐女配虐的实在过瘾。
乔笛从来没想过会有感同深受当女配的人。
不自觉动了下,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翻了个身,床板摇晃了一下,发出“咯吱”声,有那么一瞬间背后忽然凉飕飕,人差点没晕过去。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一串脚步声。
“乔知青,醒了?”
床边泛黄的布帐被掀开,一个圆脸的小姑娘走了进来,她眉眼笑起来弯弯的,穿着白色衣,蓝色裤,两条乌溜溜的大辫子看着十分的有精神,她是和乔笛一起下乡的知青,但两人并不熟,而且又不在一个生产队上,乔笛在脑海里搜寻了一下,也没想起人的名字。
“你看能不能走,我送你回知青宿舍。”
圆脸姑娘看乔笛不说话,视线转到她固定住的左手手腕骨上,意识到她不方便,于是蹲下身去找乔笛的鞋,赤脚医生外面还有一些头疼脑热的病人,乔知青占着这里唯一的床位,赤脚医生已经说了好几遍把人抬走。
乔笛刚刚迷迷糊糊的时候也注意到了,她顿了一下:“嗯”了一声。
随即,麻利的从床上起来,但她的鞋早在跳河的时候不知掉哪了,哪有鞋给她。最后还是赤脚医生的媳妇找了双不合脚的让她先穿回去,并说了好几遍让她记得送回来,毕竟现在的年代,谁家也不富裕。
布鞋面上还沾着泥,乔笛把脚塞进去,看了一眼自己行动不便骨折的手腕,觉得接下来的日子有的折腾了。
“你也别计较,人大队长也是没办法,第一次救你上来,还没回神你又跳下去。”
救人的时候哪管手里轻重,能捡回命就不错了。
乔笛:“……”
她还以为是在河里撞到了石头,原来是被人打骨折的。
之后,了解到圆脸姑娘叫李喜,送乔笛回知青宿舍之后就走了。
这个时候,大多数的知青都在地里拔草翻地干活。
乔笛走进来的时候,却看到靠门的床边坐着一个人。
她看到乔笛,愣了一下,视线飞快的就移开了。
两人谁都没说话,乔笛凭借着记忆,找到自己的床位,她先是把借的鞋子换了下来,穿上自己的,然后拿了床下的红通通的搪瓷盆,打算去打点水擦擦身子。
“乔笛,我,知道我对不起你,你,把发夹还我吧。”床边的人说话声音特别小。
乔笛脚步一顿,她一只手被夹板固定着,另一只手端着盆,索性把盆一搁:“发夹?”
乔笛的语气完全是没弄明白什么发夹,也没再看她一眼。
而对面床边坐着的人,穿着一件浅紫色洗得有些发白的宽松衬衫,眼神呆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