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蚂蚁爬爬爬
朱云沁听完游皓曦的邀请,并未答应,只是说道:“吃饭就不用了,家里煮了饭,不过,你可以约麦子去哦,好啦,我老妈来接我了,先走了吗,拜拜”。
语罢,向着游皓曦和苏小麦方向招了招手,便快步走向校门口朝她不断挥手、骑着电动车的中年女人。
游皓曦和苏小麦晚饭不出意料,依然是在邵中门口解决的,在询问了苏小麦意见后,游皓曦找了一家。
即使是重生前,工作后的自己,过年过节回邵市时,也常常会约上程帅程洋他们关顾的一家麻辣烫。
各自选好食材后,苏小麦要了微辣,而游皓曦要了中辣,原本想要付钱的游皓曦却是被近乎有些“强硬”的苏小麦给拦了下来。
“早上你请早饭的时候,说好下次我请的哦”。
游皓曦便在苏小麦这么一句看似简单,但如果加上说话时看向自己的美眸,便不简单的话语之下,放弃了抢着买单的念头。
待到俩人买完单后,俩人默契般的找了张靠墙的俩人小桌,不一会,两碗热气腾腾的麻辣烫便端上桌,很明显,游皓曦的那份光看面上一层颜色,就要比苏小麦的那份红上不少。
大概是因为这顿晚饭吃的确实有些迟的缘故,加上两碗刚刚出锅、香气四溢的麻辣烫确实让人食欲大开。
不提游皓曦吃的狼吞虎咽,丝毫不顾及自己在女神面前的印象,就连苏小麦吃的速度也比平常快上了好几分。
半碗下肚后,俩人才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起了天,大致内容都是和音乐有关。
苏小麦惊叹游皓曦刚刚那首歌,所带给自己的不俗感受,不停闻着游皓曦那首歌到底是谁写的?在网上能搜到吗?之类的。
而游皓曦则是惊艳于苏小麦那一手精湛异常的小提琴,询问苏小麦是不是从小就有在学。
最后,游皓曦回答说:“网上搜不到,作词和作曲都挺厉害的,就像我刚刚在台上说的,几年之后,应该就能听到了”。
苏小麦面对游皓曦刚刚的问题,则是回答道:“确实是从小学的,小学二年级左右吧”。
二人都从对方那,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酒足饭饱,二人便走出店门,前往公交车站。
好在今天运气还不错,不一会,2路车便如约而至,只是不知道是不是末班车,二人上车,苏小麦看样子确实是每天坐公车来上学。
从口袋中掏出一张上面印着“逍遥哥哥”的公交卡,在感应器上先后“滴”了两下。
或许是晚上的缘故,公交车上人并不多、只有寥寥3、5个人,游皓曦和苏小麦走到最后一排左侧的位置。
坐下好,苏小麦从书包中拿出早上一副有线耳机,连接上手机后,先递给游皓曦一只,游皓曦接过,塞入耳中。
明明一切都是从今天早上才开始,距离现在才12个小时多的时间,可一切就是那么自然而然、那么...默契。
公车往回行驶,一路上,俩人都没说话,似乎都有些疲惫了。
苏小麦依然如同早上那般,微微转头朝车窗外看去,游皓曦亦然,只不过,还是女孩在看窗外风景,男孩在看车窗上映出的女孩剪影”。
当然,有时男孩也会看看窗外,因为重生前,除了那段因为发现女孩坐公车,才跟着坐公车的时间以外,男孩都几乎都是骑车上下学,
不是有那么句话嘛,“每个男人,年轻时都曾是个追风少年”。
所以那时的男孩每次上学放学,一路上,都会将电动车把手拧到底,根本不会太过关注道路两侧,也就根本不可能引起自己格外注意的风景,除非,是在骑车时,目光恰好看到了...路面某个难得没坐公车,而选择走路的女孩。
公车上,男孩就这么望着窗外的风景,其实仔细看看,不禁有些感慨:“没想到,十余年前,自己学生时代时,邵市的夜景其实还是不错的嘛”。
窗外此刻经过一片,间隔着有那么几盏路灯损坏的路段,只见虽昏黄,但却还算明亮的路灯光线,就这么忽明忽暗的照在坐在靠近窗边的女孩身上。
男孩竟是没来由的想起,自己重生前,大学毕业后,刚到杭城工作的那段岁月。
那时因为刚工作,租的房子距离公司大概要半个小时的车程,而且,作为新人,加上设计行业的特殊性,自己要时常加班。
很多个夜晚,当自己9点多下班后,总是拖着疲惫的身躯,缓缓走到公交车站,等着一辆也不知道是不是末班车的公交车。
当车终于缓缓停下时,自己也总喜欢找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后便拿出耳机,就这么一边听着耳机中传来自己喜爱的歌,一边独自望着窗外,有时想想工作上的事,有时想想最近的开心和烦恼的事。
但,经常性的,总会想着想着,就想起高中时的自己,也曾和自己心中的女孩在那个美好的年纪,同乘一班公车。
有时想着想着,也会幻想自己是不是有一天能和心中女孩再次同乘一班公车,甚至,甚至,甚至再奢望几分,随着往深处想去,游皓曦时常会不自觉的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一个正处于yy状态的笑容。
不过也还在那班公交应该是末班车,不然坐在周围之人若是看到这一幕,估计会默默感慨一句:
“人倒是长得挺清楚,丫的别是个傻子吧”。
游皓曦那时还会想着:“能不能不只是她坐在车尾靠窗,自己站在车头遥望,而时俩人坐在一起,哪怕全程就这么,如同两个陌生人般,一句话也不说,只是这么坐在一起。
重生前,如果真有那么一天,那时的自己,怕是也能开心上好几天吧。
只不过,此刻就坐在女孩身边的男孩,不知想到了什么,嘴角扬起,微微一笑,心中想着:
“那时你没做到的事,今天的我,做到了”。
正微笑着,车子像是碰到了什么东西,猛地一晃,而男孩的左手,却是因为这阵摇晃,而不小心碰到了女孩的右手。
或许是因为前方开车的老司机驾驶技术足够精湛,车子只是轻轻摇晃了一下,便再次恢复了平稳运行。
而男孩见刚刚自己碰到女孩的手,女孩没有反应,不由得心头一动,开始缓缓移动起自己的左手,玩起了蚂蚁爬爬爬的游戏。
男孩的小拇指先是搭在了女孩纤细的玉手之上,过了一会,见女孩没有反应,男孩的无名指又搭了上去。
又过了一小会,男孩的中指也搭了上去,见女孩还是没有反应,就在男孩“胆大包天”的刚想着将食指和大拇指一起搭上去时。
女孩终于是缓缓转回了头,并未抽回手,就这么望着男孩,似笑非笑的说:“你...嘴角还有点油没有擦干净,我包里有餐巾纸,你要不要”。
“不要”!男孩果断回道,男孩当然知道女孩是要干嘛,果断拒绝的同时又补充道:“哦。这刚好证明我有吃晚饭,不然一回家,我老妈看到我嘴角干干净净,估计要以为我是不是又不吃饭,把钱省下来去买漫画了”。
女孩闻言也不再多说什么,没有抽回手,就这么缓缓转回头,保持和刚刚一般无二的角度望向窗外。
不过,转回头后的女孩,心中所想的东西,应该会和刚刚不太一样吧。
经过刚刚女孩的转头,男孩没有继续得寸进尺,只是牢牢的保持左手的三根手指,轻轻搭在女孩右手手背上的状态。
偶尔停车时,借助车身带来的微微震动,男孩左手的三根手指,便会轻轻在女孩洁白的右手手背上微微摩梭。
感受着手指上传来的温润、光滑,听着耳机中传来的那首光良的《第一次》,男孩第一次感受到重生后的生活,竟是这般美好。
又过了一会,男孩和女孩打了个招呼后,最终选择在靠近体育馆的一个车站下了车。
待到男孩下车后,女孩将男孩刚刚归还,还留有男孩些许体温的耳机塞入耳中,心中却是想着:“嘿,这人,真是有点不要脸...而且,如果自己没有当场失忆,今天晚饭,应该是自己请的客吧,不过...”,不知想到了什么,女孩嘴角微微上扬。
此时公车恰好开过一片树荫茂密区域,一束异常明亮,应该是刚刚才换新的路灯灯光洒落在女孩此刻甜美的笑容之上。
此刻若是男孩还没下车,一定会惊奇的发现,女孩此刻的笑容,竟是和他刚刚的笑容出奇的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