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2月的LS依旧晴空万里。
整个雪区都是非常美的,静谧的雪山自不必说,几乎所有的河流湖泊都有其各自的特点,譬如羊湖、纳木错是令人心醉的蓝。而眼前的LS河却似一条浓绿色的发带蜿蜒至远方,几只赤麻鸭想必是吃饱了小鱼,或是对投喂丧失了信心,在水中怡然自得,丝毫不理会河边游客不满的叫嚷。
“笑笑,你也冷了吧,虽然万般不舍,却也终归要分别,不要担心,我不会让你等太久,我会很快来陪你的。”轻声说完,他俯下身,将干涩的唇轻轻贴在左手边的一个小盒子上,像沙漠中的朝圣者即将饮尽最后半瓶水一样。“安于LS,玛吉阿米。”说罢,将盒中的骨灰一捧一捧洒向空中。
原来,不仅是雨后的天空,泪水也能使人看到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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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玛吉阿米依旧座无虚席,一杯甜茶,足以让人闲适的懒一下午。若是幸运地坐在窗边,还可以看着窗外的熙熙攘攘发一会儿呆。小小的正方形窗户好似一张幕布,将人间百态尽收眼底。窗外一半是游客,一半则是身披藏袍的朝圣者,有的步履匆匆,有的则拿着自拍杆到处找角度,少有人驻足的角度处,几只土狗呆滞地看着行人,时不时用舌头给自己顺顺毛,仿佛只有它们才是这里的主人。
正愣神的功夫,对面的椅子上已经坐下一位拼桌的人,他的头发明显好久没有打理了,眼窝深陷红肿,嘴上却带着笑,好似有什么特别开心的事。他从随身带的背包里拿出几个笔记本放在桌上,我猜他是想将这些笔记直接放到我旁边的书架里。这其实是比较少见的。此刻我的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一句爽文中才应该出现的句子“少年,你成功地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今天倒是不太冷。”他说。
“你这是刚来雪区旅行吧?只要不进山,LS的冬天其实真不算冷。”我已经在这住了一个多月,因为高反头晕晕的,日程也不紧,索性就在青旅的屋顶天天晒太阳,或者在布达拉宫前的广场发呆,对于常年忙于搞钱的人而言,是难得的放松。我一直认为无论去长白山,或是青藏高原,一定要冬天去,看雪域高原才是来这两个景点的真谛。
他并没有接我的话,低头想了想,说道:“我喜欢你用旅行这两个字。对于大多数人而言,他们喜欢到处旅游,我认为旅游和旅行这两个词有着本质的区别。”顿了顿,继续说道:“我之前来过一次,那次是为了许愿。而这次,是为了送别。”。他带了副黑色半框眼镜,为他其貌不扬的外表平添了几分斯文,只是这鼻托没有调好,导致眼镜总是不自觉地往下落,看起来活像一位缝纫老师傅。
他点了壶甜茶,自顾自地继续说道:“送别我的初恋。大约七年前的一天,我来到了这里,在这家甜茶店,写下了对她的祝福,她也十分感兴趣,说有机会一定要来雪区玩一下。如今,我将她的骨灰洒落在LS河里,只愿她能随着流水,将LS玩个遍,是不是很傻?”
其实在LS,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人,带着各自的故事来到这里,人们不必交换姓名,只需要交换故事,随后便各奔东西,呆得久了,感觉对许多故事都免疫了,然而此刻我却依然有所触动,仿佛心底有某些东西被唤醒了。
他看向窗外,良久,才继续说道:“我们两个都爱写日记,说来可笑,这个年代还有谁会有耐心写日记写信呢?我喜欢这家甜茶店,因为书架上有许多日记本,来往的人喝完甜茶后都喜欢随手抽一本,或随意翻看,或写下一些秘密。这些日记本于我已经没有什么用了,我今天来只想将它们都放在书架上,便了了心愿。”
他与我碰了一下杯,便开始了他的讲述。没想到,我这一坐,便坐了一整个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