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三章:那些风儿
阳光挣扎许久,终于撕开雾霾的一道口子,穿过窗户,射进了房间里的斑驳苍白的地板上。外面已经开始嘈嘈杂杂,死气沉沉的工业小镇复活了。
不出意料,阿弟的衣服均没有干透,好在初升的阳光吝啬得带来了些可有可无的温暖。退了房,他们在卫生堪忧的早餐店默默得吃了一碗馄饨。
阿弟全身冒着热气,一切似乎都如此美好,美好得像梦里,而这个梦,在十五分钟后就该破灭了。
因为十五分钟后,小莫到家了,一切好像还没来得及开始,就草草结束了,阿弟来不及怅然若失,匆匆赶向鸭场。
鸭场的工作量越来越少,工资自然越来越低,中午吃饭时,大家都在讨论出路。
和阿弟搭档的叫土贼,算是和阿弟厮守最长的同事了,他来这鸭场工作的原因是:他必须在春节前买辆新的摩托车,虽然他此时仍然不会驾驶除了自行车外任何的交通工具,但他觉得,摩托车是男人的象征,是男人力量的衍生,他一直对阿弟的破摩托耿耿于怀,甚至懒得多看一眼,男人力量应该就是排量250以上,造型要帅气的全新摩托车,毕竟以后女人不一定有把握找到全新的,那车子就必须得全新。
这个午饭,他们吃得索然无味,事实上,在鸭场以冬瓜和土豆不停重复的菜谱中,他们一直索然无味。
土贼说:“我快存够钱了。”
阿弟说:“挺好,想好买什么车了没?”
土贼说:“我一直想弄辆小日本的摩托。”
阿弟不知道怎么接话,假装吃饭。
土贼说:“人啊,总得有目标,你的理想是?算了,你哪有理想。”
阿弟脑子里想的是小莫,昨晚整个回忆,他从中找出的情绪都很复杂,他理不清,又不舍得剪断,他试图找到好的方向,最后发现唯一的好方向是:小莫帮他吹了衣服,还没干。
他想把上一句话中“衣服”两字拿掉,但一想,又觉得自己很无耻,人最大的特点很容易原谅自己,阿弟假装犹豫不决,然后毅然决然选择原谅自己。
他发现自己休学的半年来,所有的事情都不在他计划之内,这也无可厚非,因为从小到大,他甚至没有一件事情是能随自己所愿,甚至小到内裤的颜色,都选择不到自己喜欢的颜色。
他一次次选择和自己和解,一次次低头,他相信,低头是为了以后可以抬头。
他捧着不锈钢饭盒,抬头远望,天空难得蔚蓝,万米高空,一架雪白的客机无精打采拖尾巴掠过,不知天上人,俯瞰地下芸芸众生,忙忙碌碌,是为何。
土贼的意志坚定,目标明确,鍥而不舍,不舍到一年四季都是一套短袖T恤,天气一冷,就再加一件短袖T恤,此时他已经穿了三件短袖T恤了,这就意味着,这个冬天,真的很冷。
阿弟突然很怀念学校的生活,因为在学校不会有人穿三件短袖T恤在他面前晃荡,一年前,父亲留下的钱已经用光,他打电话给长发,长发的意思是,他也没钱。
几乎不用思量,阿弟唯一能做的就是去找校长,不愿麻烦别人的人,往往需要是自己承担,他选择休学半年,靠自己能力,把接下来两年的学费生活费赚够,再重返校园。
鸭场的工资仍然不够,他无奈选择第二份工作,在红星网吧守夜班,坚持了半年,在这个月底,还有一个星期,也许,他就能再重回学校,做一个这个年龄段该做的事,躺在学校草地看云卷云舒,看花开花落,在混着水粉颜料和碳笔灰的画室安静得画米开朗基罗的《大卫》。
下午工作的时候,他有点恍惚,浑身发抖,他好想躺在温暖的被窝里,美美睡上一觉,一个可以不被闹钟叫醒的觉,他越来越觉得铲鸭毛的铁铲沉重,胳膊越来越酸痛,摸了下额头,不出意外,一片滚烫。
下班回到家,发现长发不在,他也懒得做饭吃,换掉白天被自己体温烘干又被汗湿的衣服,躲在被窝里,瑟瑟发抖。
他想赶紧入睡,因为离网吧夜班,还剩不到三个小时。
他想起薛定谔的猫,越想越精神,这可能是身上恶心的鸭毛味,他闷着被子,差点闷死在里面,犹豫再三,艰难地爬起来,匆匆又洗了个澡,再躺回被窝,精神抖擞。
手机吹干了居然还能开机,收到五条信息,四条是兑换奖品的,一条是提示不要相信兑换奖品的。
阿弟想发条短信给小莫,却发现他根本就没有小莫的号码。
他好想找个人说说话,翻了半天通信录,找不到一个能说话的人,也好,聊天多浪费时间,他缩在稍显单薄的被子里,闭上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