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根据时代发展要求和保护文化遗产的需要,国家决定保护一定数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局没钱,又没有造血功能。每办一件事,都要找县财政要经费。
市里开了会,明确各区县任务。会上就有区县打退堂鼓,说没经费不能开展保护工作。
兰江县领了任务,不管三七二十一,找到县长就汇报。县长很有远见,说这是好事啊,一定大力支持。就在报告书上签了十万块钱。
局里有了钱,就好办事了。当天把任务分配下去,整理资料的整理资料,拍专题片的拍专题片。
剧团的任务是把荊河戏项目推上去。以前这一片四五十个县都有荊河剧团的,现在有完整建制的都很稀少了。不少剧团在经济大潮中冲垮了,演员不去演戏而下海搞经济去了。
文化馆负责大鼓项目的材料。按照专家的指示,把大鼓改为鼓盆歌更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味道,就更名为鼓盆歌了。但在当地,还是叫作大鼓。
还有一个项目,是兰江船工号子,本来是分给别的区县的,别的区县政府不重视,市里指定兰江县完成。这个项目也由文化馆负责。
三个项目报上去就批了。这些具有明显地域特色的艺术得到了国家特别保护。
项目批准后,又指定了传承人。大鼓传承人由那个年纪大,资格老,有不少徒子徒孙的老金承担。
传承人也只是个荣誉,一来,承认你在本领域你是老大,你是泰斗,二来,鼓励你多带徒弟,多搞传承,把这个艺术发扬光大。
国家专门拨出传承经费资助项目和传承人,是后来的事情。
这一趟子事做完,市里也想有所作为,主动出击。特别是市里听说了曹馆长这里搞大鼓赛,财政不拿钱县文化馆还小有节余的汇报,更加坚定了要办这个赛事的决心。
市里把这场赛事命名为全市鼓王赛,一等奖获得者可以获得鼓王称号。参赛节目以现代原创为主,也搞一点即席发挥。各区县轮流举办,一年一次。经费以各区县为主,市局适当补助,一个区县补助两万块钱。
首届鼓王赛放在兰江县。
县局接获通知,自然有了一番压力。一个是官方举办的活动,要求自然要高些,二是市里、各兄弟县市领等都要搞好接待,落脚到一点,还是经费的问题。
经费充足,一切都好说,经费不足,一切都说不好。
县里制定了周密的计划。本打算向县里争取的,县里财政进一步紧缩,拿不到钱。想借鉴曹馆长的经验向商户筹措,商户们认为官办的活动不差钱,捐助的热情很低。
最后局里本着求人不如求己的原则,筹措鼓王赛的经费。一是将鼓王赛赛场搬到剧场举办,想看的人买票进场观看。二是赛后把比赛盛况录制下来,制成光碟,向全县各乡镇发行,回收一定经费。
这样才能把赛事举办下去又不留下亏空。
但不少大鼓参赛选手认为剥夺了其利益,最后和文化馆闹得很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