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美芹之死1
另外一条线索是,家住焦庄大队的程大力,这个人今年25岁,家住马家务公社焦庄大队,是南郊仓库的职工,住家离现场稍远一些。群众反映他曾经化名“闫军队”、“李中华”,冒充高干子弟,在外招摇撞骗,哄骗女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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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小安也把他作为重点怀疑对象。简单地翻了一下材料,曹小安说道:“这样吧,我看,刘三侃和郑文西重点查鲍力。即便他不是凶手,肯定也有其他的问题,或许他能提供出此案的线索。我和刘青宇查程大力,先从诈骗上入手,获取证据后再找他谈话,给他来个敲山震虎!”
次日,曹小安、刘青宇二人先找到了被骗女事主王晓玉。她今年22岁,身材适中,端庄秀丽,是鹅掌村居民。在对她的访问中,王晓玉讲述道:“四年前,一次我在回家的公共汽车上,遇到了程大力。他的两只眼睛老注意我,我躲开他以后,他又跟上来,主动跟我搭话说:‘我是高干子弟,我的父亲是中央办公厅的。我叫闫军队,你不要怕,我看你挺老实的,我非常喜欢你,咱们交个朋友吧!‘我说:‘我不认识你。’后来我下车后,他也跟着下了车,一直把我送到家。我见他高高的个子,身材匀称,举止斯文,长得也很漂亮。从心里说,对他并不反感。后来,他几次到我家找我,我跟他也出去了几玩了几回。一次,他说能买到紧俏商品。我给他3500元,让他给我买一块英格手表。准知,从那以后,就见不到他了。
后来,一次我外出办事,路过焦庄时,见他下了公共汽车,进了焦庄。一打听,才知道他不叫‘闫军队‘,叫程大力。这时我才知道他是个骗子。以后我找过他几次,跟他要钱。他翻脸不认人,动手要打我。到现在这钱也没要回来。”
曹小安、刘青宇找的第二个女事主叫花丽丽,今年23岁,是马家务村的居民,长得也很漂亮。她谈的情况和王晓玉谈的基本一致,也是在公共汽车上碰到了程大力,他自称叫“李中华”,是高干子弟。喜欢花丽丽,想搞对象交朋友,后又花言巧语地说能买紧俏商品。花丽丽交给他3800元,叫他帮助买一块罗马表,他后来也是再不露面了。一次在路上,花丽丽见他骑着车,另一个人跟他打招呼,管他叫程大力。花觉得不对头,便在后面悄悄跟着,到了焦庄村,进他家去要钱,他不给,还把她连推带打的给轰了出来,这时花丽丽才知他是个骗子。
访问完了这两名女事主后,曹小安、刘青宇又赶到焦庄村进行了调查。程大力的左邻右舍都承认,先后有两名女青年到他家追要钱财。其中,还有一名叫刘能的邻居反映,除了这两名女青年外,还有另一名女青年到他家要过钱。曹小安让她看了杨美芹的现场照片,刘忻说:“有点像那个要钱的女青年,但是,因为脸上有血迹,不敢肯定。”这一线索无疑是个重大突破!
曹小安认为,程大力不仅仅是招摇撞骗的事,已经构成了诈骗,而且已上升为杀人案的重大嫌疑人。于是决定传唤程大力。随后曹小安和刘青宇将程大力传唤到分局进行突审。程大力却采取死鱼不张嘴的办法,无论你问什么,就是不说话。曹小安对他进行了仔细观察。见他身高约有一米八,宽阔的肩膀,修长的双腿,身材匀称,瓜子脸,眉清目秀,显得很斯文,可以说是个美男子。
曹小安心里暗暗寻思,怪不得年轻的女孩子都不讨厌他呢!若把他和违法犯罪分子联系起来,恐怕还真不会有人相信。
12月12日,办了拘留手续后,把程大力押进了拘留所。在15天的拘留期内,曹小安、刘青宇天天提审他,他仍是沉默不语。在最后一次提审时,他竟嚣张地质问道:“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你们为什么把我抓进来!”
曹小安对他说:“你不必嘴硬,到时候你自然就知道为什么抓你了。”
曹小安向程旭仁汇报了他的情况后说:“我认为,程大力以沉默来对抗审讯的原因,一是想蒙混过关;二是有重大问题,他怕承认了诈骗问题,会由此露了马脚,这个人绝对不能轻易放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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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使曹小安更加坚定了程大力有重大问题没有交代的看法,下决心要把这些疑点查清。当天,在村里,曹小安、王凤捷、刘青字找到了程大力的养母程杨氏,她说:“程大力是我们抱养的孩子,他的养父很早就去世了,只剩下我们母子两人。我对他溺爱太深,所以他从小就娇生惯养,为所欲为。上小学六年级时,一次,他欺负女同学。老师批评他,让他在班上作了检查。他也答应以后改正,并写了书面保证。谁知,晚上,老师下班回家被人用弹弓子把头打了一个大紫包。老师同头发现是一个孩子,从背影看像他。前年底,他和几个不三不四的小青年抢过一顶羊剪绒的帽子。回家让我发现了,说了他一顿。他在外面用的假名很多。有一次,他跟我说:‘我也记不清用过多少假名了。’不知道他从哪儿弄的钱,买了一件将校呢大衣,外出时穿戴起来,在外面冒充高干子弟。一个个女青年被他骗了,有的找到家里要钱。这个孩子我也管不了啦!结婚以后,他就自己单过了。他的事我就不太清楚了。”
告别了程杨氏,曹小安、王凤婕、刘青宇三人又找到了程大力的另一个好友陈玉,陈玉说出一个情况,使曹小安等人终于找到了破案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