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三秒钟比武结束
听到对方是孔雀会的人,庞传心里有点发毛。
孔雀会是新涌现的江湖门派,作风彪悍,像非洲草原谁见谁怵的野狗。
他们不讲规则,不在乎别人职责,为达目的没有底线。
赤羽堂和其他老牌门派一样,很头疼这种难缠的对手,平日里不愿与他们发生冲突。
但是,这一次不同了。
孔雀会打上门来,退无可退。否则,赤羽堂的招牌就砸了。
庞传阴沉着脸说:“老子是你宝爷,想干啥,痛快说。”
刀疤脸狂笑:“原来是胖宝啊,妥了。你是二当家,说话应该还算好使。”
他忽然收住笑容,恶狠狠地说:“三个要求:赔偿医药费一百万,交出打人凶手,把这个场子交给我。不答应就来伺候几手能耐,站着的,说话。躺倒的,听话。”
说完,他抬脚用力跺脚。
冻硬的土地出现一个深深脚印。
庞传倒吸一口凉气。
难怪刀疤脸这么狂,他的腿功绝不是盖的。
挨上他一脚,轻则骨断筋折,重则当场送命。
看来孔雀会昨夜闹事,是设计好的一道局。
玛丽酒吧是全市规模最大,生意最好的夜总会。
外聘保安维护秩序的费用,每一年达到三百万元。
这是一块馋人的肥肉,孔雀会是闻着味来争食的。
庞传拒绝刀疤脸的要求,那只有选择比武,他却没有把握。
他自从做了二当家,主要精力都在谈生意,结交权贵。
花天酒地的生活,让他练武次数越来越少,状态大不如以前。
对付小毛贼还行,真要和行家交手,庞传也含糊。
这一仗只能胜,绝对不能输。
否则,看场子的弟兄们凶多吉少,地盘丢了,他的威名也付诸东流。
庞传进退维谷,迟迟没有回答。
刀疤脸明显看出庞传有怯意,变得更加嚣张。
“怎么啦胖宝,怂了?你号称西霸天,难道是炕上闯出来的名号?”
孔雀会的众打手哄笑起来。
赤羽堂的小弟们疑惑地看向庞传,二当家这是怎么了?
庞传被羞辱的脸红脖子粗,低声骂了一句,解开大衣扣子。
他只能拼了。
忽然,李十二站到庞传身旁。
他冷冷地对刀疤脸说:“你有啥资格和宝爷动手,先过了我这一关再说。”
庞传感激地差点流出眼泪。
李十二素来厌恶江湖争斗,这次能主动站出来,当然是为了他。
遭到奚落,刀疤脸有点挂不住,怒喝道:“小子,你算哪颗葱,有啥资格和我交手?”
李十二似笑非笑:“我只是宝爷的小跟班,不劳驾你操心我的名字。”
他上前一步:“赢了我,宝爷答应你所有条件。要是输了,从此滚出幻龙市。可以吗?”
庞传忙不迭答应:“就这么着吧,我同意。”
刀疤脸被激怒了。
“好!我就先废了你这个无名鼠辈!”
话音未落,他纵身跳起,右脚直踢李十二。
刀疤脸一脚可以踢断石碑,自信腿功无人敢硬刚。
万万没想到,他的腿还没有摆动到位,李十二闪电般抢步向前,挥拳打中了他的右脚踝。
刀疤脸只觉撕心裂肺的疼痛从脚踝直冲头顶。
他闷哼一声,身体瞬间失去平衡。
李十二一拳得手,半转身回旋踢,一脚踹在他的小腹。
一拳一脚,行云流水,用时三秒。
一百八十斤的刀疤脸,向后直直飞出。
李十二踢出一脚就知道比武结束,头也不回坐进车内。
“漂亮!”
庞传激动地用力挥了挥拳。
他能看出,李十二的一拳虽然击碎了刀疤脸的踝骨,但问题并不大。
最凶狠的是那一脚,封住了刀疤脸的丹田穴和气海穴。
刀疤脸不至于有生命危险,但是元气被打散,一身功夫肯定废了。
赤羽堂的弟兄看庞传挥拳,以为是发出进攻信号,齐声呐喊冲过去。
而孔雀会的打手们早就没了士气,抬起刀疤脸抱头鼠窜。
庞传命人不要追赶,交代保安队长几句,乐颠颠回到车内。
“师兄出手相助,我……”
不等庞传说完,李十二打断他的话:“我准备离开幻龙市,买衣服就找家户外用品店吧。”
庞传非常意外:“你怎么想起来要外出,饭馆不要了?”
李十二长出一口气:“已经两年了,再不去找,只怕没机会了。”
庞传沉吟片刻,说:“你找师父,我帮不上忙,今天所有消费算我的,算是我尽点心,你别和我争。”
两人来到一家顶级户外用品专卖店,
庞传不顾李十二的阻拦,除了为师兄买了店内十几件服装,还采购了户外运动各种装备。
李十二解释说买这么多装备用不上,而且带着也不方便。
庞传却说,这些都是顶级运动装备,不是什么时候都有货。
装备可以存仓库,什么时候需要,只需要一个电话,就可以及时送到。
李十二知道庞传也是一番好意,也就没再阻拦。
二人又一起去了市内顶级会所,洗澡理发后,李十二换上了刚买的新衣服。
庞传不由竖起大拇指。
“没治了……啧啧……帅的直掉渣……这要是出去亮個相,就能迷倒一片妹子。”
此时的李十二,身材高挑匀称,英俊的脸庞略带一丝忧郁。
虽然只有二十五岁,但坎坷的生活经历,让他比同龄人成熟很多。
这样的男生确实很招女孩喜欢。
在赴宴的路上,李十二好奇地问:“那位女孩是什么来路?”
庞传憋不住吭哧吭哧地笑。
“女孩叫辰妍,百汇律师事务所的头牌律师。”
李十二很惊讶。
即使是个律师,庞传也没必要这副表情。
庞传眨眨眼:“这个律师事务所的背后是百汇社。”
百汇社是幻龙市第一江湖门派,势力范围覆盖了市区和下属六县。
同时,百汇社还是幻龙市著名的地产公司,经济实力在幻龙市可以排进前十名。
辰妍就是百汇社掌门人辰晋东的女儿。
说白了,这个律师事务所就是专门为她开的。
李十二倒是坦然了。
这种门派的千金,要势力有势力,要钱有钱,肯定看不上他。
只是他很奇怪,庞敏咋会认识辰妍的。
庞传说,姐姐庞敏曾遭人敲诈,被告商业欺诈。
辰妍作为庞敏的代理律师赢得了官司,俩人因此也成了闺蜜。
后来,庞敏听说辰妍还没有男朋友,这才极力促成这次相亲。
听罢,李十二有种直觉,
辰妍答应相亲的目的不单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