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红豆》评测 你是想1年过三百六十五天还是1…
这是一个我非常想认真写好的一个评测。不仅仅是因为本好,也是因为人好。
在打这个本之前,红豆这两个字在我的理解中。
是每一回喝奶茶我都会要额外加的,甜甜的,会在嘴巴里爆开的小颗粒。
是动漫《火影忍者》中英年早逝的上忍阿斯玛怀孕的妻子。
是那首写到“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属于唐代诗人《王维》的诗句。
那么今天打完这个本,《红豆》这俩字就会在我心中多出一个含义。
《红豆》是一个优秀的剧本杀。
如果说《燃烧》是全程高能,是让我前笑后哭的一个包哭本。
那么《红豆》就是前面我没哭,我自以为我能忍住不哭,但最后泪崩的本。
如果说《燃烧》属于是我找到了共鸣,泪点较多,让我前后都哭的很均匀的本。
那么《红豆》就属于,泪点集中,一旦哭出来,就让我完全刹不住车的暴风雨式哭泣的本。
最开始小李同志在问我的几个问题中,提到,假如你是一个神仙,请挑选一个超能力,你会想要怎样。
我毫不犹豫,我说,时光倒流。
后又问我,如果你可以带一个人去一个地方度假,你会想要带谁去哪。
我答,我想一个人去爬山。
我嘴上是这样说的。(但其实内心的OS,要不把DM拐走跟我一块爬山吧,哈哈哈,但是觉得一开始就开DM玩笑不合适吧。哎,还是说,我自己一个人去爬吧)
但其实我是最害怕爬山的。但毕竟是当神仙,那就用用法力上个山顶好了,哈哈哈。
想去爬山,只是因为我曾经答应过一个很重要的朋友要一块去爬山,后来因故没去成无比遗憾,导致成,现在去爬山这件事,反而变成我自己的愿望了。
脑子里的想法各种闪烁,其实在现场也就是几个呼吸之间。
其他的我就不说了,自己体验,然后我就领到了属于自己的本。
说实话,这个本,非常符合我这个人的性格。
回到家后,我发了一个朋友圈,朋友圈是这样写的。
玩的陶景辞一开始一直没哭
看到99这个数字的意思后
绷不住了
苏曼音用尽自己的一生蹉跎等待
只换来与陶景辞如此短暂的相处
最终就连最简单的葬在一起这样的愿望都未能实现
远行的归人啊,莫怪山川之神锱铢必较,你可知相思,是有重量的。
人生在世,若真得一女如苏曼音,夫复何求?当真死而无憾
所以说小李同志给我发这个本,还是非常了解我的。剧本杀这种东西,就是需要和熟悉自己的人一块,才能玩出感觉。
其实说到99这个数字,我还是有话要说的。
苏曼音一生一世只爱一个人,只守护一个人,用一辈子换来与陶景辞99天的相处。
而我却是在之前经历过的一段感情中只用了一口就将99天吃完了。
都是99天,只是一个寡淡,一个浓烈。
这是不同的时代赋予的不同人生。
在过去那个没有手机,只有座机一般人还用不起的年代,信息的传递是十分闭塞的。
而如今这个时代,信息通达,只有你在的地方有信号,人人都可以随时随地保持联系。
这就导致了两个99天的不同。
一个99天需要一辈子来守护,来等待。
而另一个99天,只需要三个月零7天。
看着剧本中我的苏曼音一身民国大家闺秀的穿着,上身白色貂裘披肩,对着一轮残月深情独白。
这赏心悦目,美轮美奂,动人心魄的场景。
结合我自己的经历,一直忍住没哭的我,再也绷不住眼泪,暴风哭泣。
猛抽卫生纸。
最后写一写关于这个本的宣传词。
蝉鸣声里,重温一场江南旧梦。
夏日的永昼,远道而来的风,橘子汽水的黄昏、夕曛和晴空,水墨画里的远山与烟波,霁月与清风破碎的银河,满月的清辉还有水墨蕴藉的徽州。
那是神明垂眸俯视的人间,是历史褪色的倒影,是旧梦遗落的沧桑远行的归人啊,莫怪山川川之神锱铢必较,你可知相思,是有重量的。每当一风吹过,都是神明在低语:“她不言相思,只说天上的满月和南方的红豆。”
你的一生是由每一年和每一年和每一年组成的。
每一年是由365天组成的。
那么你,究竟是想把生活过成一年有365天,还是想把一天过365遍。
这完全取决于你自己。
生活中把一天过365遍的人比比皆是。
而剧本杀最大的魅力就是,在你无奈的重复的每一天中。
让你在365天每天都一样的每一天中,能让你活出365个不同的精彩来。
这才是我喜欢剧本杀的原因。
不喜欢的工作可以换,不喜欢的环境可以换。但是内心的坚守不能换。
下面写一写上一章最后提到的我和我的春天最后的故事。
我的初恋大约持续了两年多。
在2010年那个时代,大学生是没有在校结婚这种先例的。
如果有,那一定是我消息闭塞,总之在那个时代,我是没有听说过的。
所以春天那会儿就告诉我,说,你现在还在上大学,结不了婚的话,咱们就先订婚。
我说,好,那就订婚。
说这话的时候,我还没满20岁,那会儿我还上大二。
大学二年级,我是个天真浪漫的孩子,啥也不懂。大二上半学期结束后,学校就放假了。
趁着假期,我就开始了人生第一次去丈母娘家。
我那会儿就是愣头青一个,对于女婿上门应有的礼数和规矩,几乎是一窍不通。
出发时,还是我妈给我塞了300块钱,说,这趟去可不能空手忘了礼数。
2010年的300块钱,还是很有购买力的。我手心里捏着钱,就出门了。我按照春天提供的路线,老老实实的坐上了公交车,一路颠簸,下了公交,我就见到了春天。
去之前,我很紧张,下了车,见到春天熟悉的笑,我不紧张了。
一路步行就往前走,那会的S市大街上穿梭着的都是红色的三蹦子,我刚想招手坐一辆。就遇到了春天的熟人。
于是,我和春天就成了坐在熟人拖拉机后面拉着的稻草跺上的乘客。
车子晃晃悠悠的往前开,说实话还是蛮惬意的,新铺的马路还泛着白花花的光泽,道路两边店铺也逐渐多了起来。
我就问春天还有多久到,春天说快了,我就瞄着一个看着还算大的超市,拉着春天下了车。
其实我人在超市的货架的跟前转悠,心里是不知道应该买点啥的。
好消息是,我手里带的钱,买这里所有的东西,每一样钱都够。
坏消息是,春天跟我一样,手足无措,不知道买啥。
最后只能有啥买啥,看哪个像是礼盒,就买啥,总之最后买到两只手提不下了,就对了。
看着喜庆,礼多人不怪。
说实话,当我到了地方的时候,我自己搬了个小板凳,往吃饭的圆桌子上一坐。我整个人都是懵的。
当时的我,用今天的话说,多少有点社恐。
一张大圆桌,我只认识三个人,一个是春天,一个是春天她姐,还有一个只见过一次面的她哥。
其余的把目光统一都放在我身上打亮我的人,我全部不认识。
我坐在我的凳子上,不知所措,如坐针毡,手脚往哪里放的都觉得不对劲。
还好,阿姨比较深明大义,给我递了一双筷子,说,小伙子,别紧张,都是自家人,吃饭。
我接过筷子,这才觉得,至少,自己的右手总算是放对了地方。
吃饭的时候被例行询问几口人,家住哪等等,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能说,这顿饭我一碗本来就能饱了,最后硬是在不由分说的热情下,吃成了一碗半。
我第一次去人家吃饭,怎么可能剩饭在碗里,我可是个社恐啊!
于是我只剩下一条路,就是撑死我自己。
饭后,我伸手帮忙收拾,说实话,我那笨手笨脚的样子,一看就是在家里从来不会刷碗洗盘子的人。
哪像现在,自从退伍回来,样样都会。
阿姨就一边刷碗,一边继续和我聊天说话。
幸好阿姨很和蔼,不然我觉得我可能会因为社恐而短时间丧失语言功能。
其实,就我那个一张嘴就脸红的老实巴交的样子,谁看了都会怀疑这孩子将来毕业进入社会到底能不能行。
春天吃完饭就去屋子里歇着了,显然这是在给我和阿姨相处留下充分的时间。
我笨手笨脚的棒阿姨刷完盘子,这才结束了聊天,进屋找到了春天。
春天说下午要去祭祖,叫我准备准备和她一块去。我说,好,你说去哪就去哪。
下午,我和春天步行去祭祖,我们俩先出发。
夏天天气热,我穿的是凉鞋出的门。
当我随着春天走进田埂地的时候,我就发现,没多久我的鞋就开始不断陷入泥地里有些拔不出来了。
很快我的鞋就完全沦陷,彻底走不动了,再往前走,就是脚底直接与泥地的亲密接触,而距离目的地还有一段距离。
我冲着春天抬了抬脚,凉鞋早就没了样,我说自己估计是去不了了。
春天看了我一眼,没说话,自己去了,我就坐在路边等她。
等她回来,已经是半小时后了,她没说话,就一直走在前面,我跟在后面,心里很忐忑。
后来,在春天那,我就成了没吃过苦的人。
一直到走,我都不知道,我到底表现的如何,评价怎样,我一无所知。
后面,我们走到最后,我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的时候,已经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