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二十一 直到无人聆听
内图攻略之计,外扬仁义之师,神仆多行杀戮,或积尸为山,或抽肠系树,或煎肉取膏,或炮烙为戏,至有剖胎为二馘以应令者。艾城破,其遗民尽掠为奴隶,以转卖去而四散者矣。不惟掠取货宝,抑且残害生民,真蛮虐之贼也!
——神丹帝国对艾瑟尔围城战的部分记录
劳伦斯吐得一塌糊涂,他的耳朵在鸣响,整个世界都在颤抖。他呻吟着抓向自己的脸,抹去上面的黏糊糊的东西——不论那是血还是泥。
他慢慢意识到,自己还在艾瑟尔城区,而其他事恐怕得之后再说了。眼前有两支小队正在交战,圣佑军用箭雨把残兵败将们压得动弹不得,只能一直守着废墟上的山脊负隅顽抗。肮脏的死人在劳伦斯面前摞成了一座山,爆炸的火光不时照亮着他们苍白的脸和残破的身躯。而就在不远处,圣佑军装填弩机发出咔咔作响的声音,他们咒骂着,咆哮着,试图用箭雨和心理攻势让守军赶紧投降。事实上他们确实占据了绝对优势,那些在十几分钟前击退他们的士兵正躲在掩体后,因受伤和恐惧而呼吸急促,如果不出意外,他们肯定是撑不了多久,但谁也没料到他们今天的运气好到不可思议。
劳伦斯趁观察战场的功夫歇了几分钟,传送魔法的后遗症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沉默,或者接近沉默的冷酷。交战双方叽叽喳喳的对骂和呻吟声并未影响他谋划下一步行动,这使他对自己似乎正在丧失人性而感到不安,但更糟糕的是他现在只能先服从冰冷的理性,在彻底脱险前把情感和道德束之高阁。
不,单人行动风险过大。想提高活着逃出去的概率,他就得先想办法召集更多人手。三十几个圣佑军,大概应付得来。劳伦斯捡起一把剑,慢慢地潜行到敌人身后。那些人应该是累了,他们的装填动作明显比之前慢了不少,一个像是低级军官的圣佑军眼见双方僵持不下,索性找了张快散架的椅子坐下,一边命令手下继续压制,一边惬意地吃起了口粮。在这种情况下,谁都没发现劳伦斯已经来到了他们身后。
劳伦斯瞅准机会突然发难,他一记猛劈削掉了那军官的半个脑袋,让敌人在慌乱中匆忙调转矛头。和他预想的一样,这些人对他的出现感到震惊,他们认得他——即便不认得,仗打了这么久,一张很干净,很英俊的脸也足以证明对方的身份不低。劳伦斯数了数,他至少得同时面对五个人的围攻,而那五人身后是更多直盯着他看的弩手。
他们的注意力被分散了,劳伦斯的目的便达到了。
于是他勾了勾手指,“来老爹这。”
那些被激怒的圣佑军挥舞着长矛冲了上来,劳伦斯审视着他面前的每一个敌人,他们的步伐,他们的攻击动作…这的确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小队,没有在失去指挥的情况下乱作一团,懂得团队配合,甚至劳伦斯从某两个人的动作中看出他们已经开始摸到了冠军的门槛。换作以前,劳伦斯即使能取胜,也免不得一场苦战,而现在,从他们开始冲锋的一秒钟后,他就笃定自己会赢得轻松自在。
没有任何花哨的把戏和多余的动作,劳伦斯弓着腰阔步猛冲,压到一人面前,须臾之间便抽身离去,留下那人的身子猛得一顿,倒在地上,喉间的齐整创口因喷涌的鲜血扭曲成一个丑陋的微笑。锋锐的剑刃呼啸着劈开漫天灰烬,第二个受害者并未立刻死亡,劳伦斯故意避开了要害,以让他能扯开嗓子发出人类无法想象的尖叫。
那尖叫中饱含的痛苦是如此深刻,以至于其他士兵都生理性地打了个哆嗦。伴随着凄厉的尖叫与怒吼,劳伦斯不紧不慢地闪身,让一道剑刃的寒光堪堪贴着他的喉间划过。他在有序的混乱中奔走,凌乱却不失节奏地砍杀着不断围上来的敌人。这场战斗打一开始他便预判了他们每个人的行动,并用十几次推演找到了最佳应对方式。虽然某些细节与他演算的有所不同,但具体到各类繁杂动作的微小差距则是无伤大雅的意外。他不停地戳刺、砍杀、闪避、格挡…无需快人一步,无需绝妙技艺,只要按照脑海中计算好的步骤做简单动作,他便能确保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况且,考虑到要节省体力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他也不会使出全力。
这便是冠军级别的战斗,多亏奥秘之主的赐福,这场小试牛刀的战斗让劳伦斯感到颇为无聊,敌人到底是没有冠军级别的精湛技艺或能供他多预判一些可能性的战术。在劳伦斯有条不紊地展开屠杀间,其他圣佑军则陷入一片死寂,从某一刻开始,他们不再将劳伦斯视为能让所有人飞黄腾达的高价值人质,而是视其为一尊行走的死神雕像。当被围困的守军发出振奋的呼喊时,劳伦斯嗅到了一种刺鼻的气味。
恐慌。
劳伦斯击倒第十二人之时,圣佑军开始四散奔逃。尖叫声伴随着守军的冲锋而不断响起,有些人试图独自爬上废墟高处,却被下面的人抓住腿脚拽下。人性抛弃了他们,取而代之的是口吐白沫只为活下去的兽性。劳伦斯的内心深处有一种强烈的杀戮冲动,那些满是尖叫的脸庞和麻木更是助长了这一情绪,战争本来就没人性可言,他骨子里的本能知道该如何致残、弄死任何一个背对他逃跑的人类,这很简单,就像从容地咀嚼一块滴血的生肉,再把它优雅的咽进肚里。
但是他抗拒这份冲动,哪怕这是战神巴尔的赐福。
他就这样看着他们被守军追赶,杀死,只是看着。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因为绝对的理性告诉他,应当争分夺秒离开城区,否则每多停留一分钟,危险和变数便又多了一分。他叹了口气,带着类似对屠刀之下的牲畜般的怜悯扔掉了豁刃的剑。那剑落在尸山旁的一汪血泊中,沾上了难以言喻的恶臭。
最后一个圣佑军已无路可逃,他被守军围追堵截,最终又撞到了劳伦斯面前。那个濒临崩溃,身心都犹如牲畜般的壮汉,挺起长矛,拼命向劳伦斯刺去。起初劳伦斯只是侧身让出了一个供他逃走的机会,但那人已经被刺激得发了狂,仍旧不停地追击着劳伦斯,直到他被激怒,将他的脖颈扭断,这场战斗才算彻底结束。
过了片刻,几个疲惫不堪的守军来到了劳伦斯面前,向他敬礼。劳伦斯平静地盯着他们,并注意到他们撕掉或割掉了制服上的军团标识。
“感谢您出手相助,我们…”
“你的姓名和军衔,士兵。”劳伦斯仍然很平静。
“巴斯克,城防军第42长矛队的队长。”他喘着气说。显然劳伦斯方才的表现不止震住了敌人。
“我是猩红大公的继承人,茶花领领主亚当·劳伦斯。”他瞥了一眼巴斯克身后几个穿着不同款式制服的士兵,“告诉我这里的位置,还有现在是什么情况。”
“我们大概在内墙西侧的某间民居上。您也看见了,这里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任谁也分辨不出具体是什么地方了。”
“敌人呢?”
“之前是大部队在追我们,但我们甩开了他们。”
根据士兵们的描述,这里应该是艾瑟尔外五城区之一。而在几个小时前,一支规模庞大的联军部队冲垮了内环防线,导致这些失去指挥的残兵败将们只能抱头鼠窜。虽然这些可怜人并不清楚猩红大公的布局,但他们无意中走对了生路。
“跟我走。”劳伦斯说着,向高处走去。他的口气既不像命令,也没留拒绝的余地。不然呢?这些死里逃生的幸运儿还能怎么做?他们在血污泥泞上踌躇徘徊,绝望地游荡在自己的磨难之地。所有人都已筋疲力尽,望风披靡,是劳伦斯的出现给他们带来了一丝希望,他们没有拒绝的理由。
“遵命,大人。”溃兵中有一人面露难色,“但是,伤员呢?大人,我们身后还有不少伤员,他们个个都是勇猛无畏的好汉。如果…”
“抛下伤员。”
“但是,大人…”
“抛下重伤员。”劳伦斯不得不耐着性子说道:“让腿脚麻利的轻伤员跟上,这就是我的怜悯。”
战士们沉默了。黑色的鸦群在食腐生物幸存的坟场上盘旋。堆积如山的尸体、烈火生出的硝烟,被热风裹挟的浓烟萦绕在浸满鲜血的废墟里,轻抚着死者与生者的脸庞。
已经牺牲的士兵们流干了血,他们静静地躺在破碎的敌人身边,无力的双手依然紧握着武器。他们的战甲被魔法撕裂,他们的双手紧扼着彼此的咽喉,摆出一副如野兽厮杀的姿势死去。
他们的鲜血浸满全身,将每个生者都染至猩红。
劳伦斯不止一次目睹这类惨状,即使面无表情,但他心中一直被一股压力所迫,因为他无力拯救,也无法帮助那些饱受折磨的苦命人。如果再强大一点,那他本可以为这些人做点什么…然而,他不知道这样的逃避到底是为了什么,它们只会加深他的痛苦,让其心中的内疚之感汇成一副肮脏的钩爪,将他拖入深渊。
与这些感情交织在一起的是冰冷的理性之心。他没有因部下的反抗心生不悦。他不再渴望像死去的战士一样通过泼洒热血,以愤怒和暴虐来驱散心中的恐惧和即将到来的绝望。
他丧失了这类直觉。就好像漫步在一片弥漫着灰雾的阴郁枯木森林间,或是一座能看见万千苍白的痛苦面孔从倾颓的建筑间幽幽探出的鬼城。
漫步其中,只是让人略感不适,但也仅此而已。
“你没有荣誉吗?大人,我请求…”
“你们在浪费宝贵的撤离时间。”昏暗的火光照亮了劳伦斯的脸,宛如一轮半掩的月亮。
是的,没有荣誉,也不会感到羞耻。他自己清楚答案。
诗意点的话来说就是——他以自身燃烧的血肉饲养疯狂,借此让灵魂保持绝对的理智与镇定。
只有疯子才能配合猩红大公编织杀局,也只有疯子才能为这场战争敲响终焉的丧钟。
也许是劳伦斯的眼神太过冰冷,那个被呛得哑口无言的士兵阴沉地笑了起来。
“这有什么意义?又开始了,从一条街跑到另一条街,前脚踏出血河,后脚又迈进烈火…”他的笑声中夹杂着些许绝望。“我们死定了。打一开始就不该抱有任何希望。”
余下的几位士兵则宽厚地保持着沉默,纹丝不动。这倒是出乎劳伦斯的预料——他很清楚现存的守军都是些什么人:他们中有的是胆小如鼠的惯偷,有的是骨子里就有暴力倾向的杀人犯,还有就是那些没等见到敌人就尿裤子的屁孩,或一些已经老眼昏花,快走几步便气喘吁吁的老人。围城战后期,补员的质量已经差得惨不忍睹,这些非常规兵员大多各自为战,根本执行不了什么复杂命令。劳伦斯本来很不待见他们,他想象过这些软蛋会环绕在自己身边,如逃难的老鼠般抛下理智和人性。因为这样劳伦斯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利用他们,让他们在不受命运女神眷顾的角落里死得理所应当。
“搁那逼逼啥呢?”一个巨硕的身影从废墟里站了起来。
“大聪明?”劳伦斯因惊讶而下意识眨了眨眼。
“哎,头儿,是俺。”大聪明哼哧哼哧地喘着气,“俺还寻思今儿要完犊子了,看来勒布拉挺眷顾咱的。”
“你怎么在这?”劳伦斯皱了皱眉,“第三团的其他人呢?”
“俺也不道啊,那会俺被调走,之后就再没见过他们。”
“你受伤了。”他瞥了瞥大聪明血肉模糊的腿,“严重吗?”
“嗐,没啥事。”大聪明硬撑着向前走了两步,便哎呦哎呦的叫着跌倒在地,最后不情不愿地承认道:“俺让几个小心眼的彪子暗算了,现在走路有点费劲。头儿,俺知道你很急,但你先别急,等俺稍微缓上一阵子,咱再回来找场子也不迟。”
劳伦斯笑了出来,大聪明还活着让他又惊又喜。他毕竟是个兽人,即使不借助药物,老老实实躺上几周也就康复了。考虑到兽人的繁殖速度和身体强度,劳伦斯不得不重新规划撤离方案。毕竟,只要大聪明不死,他就能源源不断地种出兽人小子。
时间,时间,时间。一切都需要时间。在纠结过程中,劳伦斯试图用意外风险来估算稳定补偿的价值——他从茶花领带来的私人部队已经损失殆尽,而大聪明让他看到了重建军团的希望。大聪明种出来的小子比多数人类要强,不用费心训练就有不错的战斗力,但问题在于,一旦被伤员拖慢脚步,他也无法保证还能不能逃出城区。
“你必须领导他们,理解他们,鼓舞他们,以你自己的心和眼去做决定。”猩红大公的劝诫言犹在耳。
他回想起了自己与猩红大公对弈的经历,灵活的战术转变和模棱两可的动机是他取胜的关键,而被猜透则是他失败的根本原因。
在经过一切沉思后,劳伦斯做出了他的决定。
“去找辆车,把伤员带上。”他说,但尽量让语气温和,“你们照顾好伤员,我去前面探路。”
“大人,您最好换个方向,”一个士兵咽了口吐沫,鼓起勇气说道:“我们的阵线…我就是从那边来的,到处都是敌人。如果我们只有这点人,就该避免与敌人交战。”
“这个问题,我来解决。”
几分钟后,杀戮开始。
劳伦斯把自己保护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