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天 亨利·诺尔曼
“穿越时间:1900年,穿越地点:加拿大。”
“我还活着,昨天已经是60年前了吗?
身上的伤也消失了,原来每夜过去,我都会恢复到身体最健康的状态。”
邓三刀摸摸自己的心脏,正在强壮有力地扑通跳动,回想起昨夜英国兵把刺刀捅进他心窝带来的刺痛感,邓三刀一阵心有余悸。
那一刺差点结束他的小命,得亏那时正是午夜12点,四周的一切被黑暗吞没,邓三刀昏沉的晕了过去,再一醒来,就是今天了。
“邓三刀呀邓三刀,你怎么这么傻呀!
南京条约、八国联军早已是雷打不动的事实,就连清朝满朝文武都没有办法,你去逞什么能呢!
论忠心,你比得过林则徐万一吗?论领军,曾国藩的水平你是拍马也难及!晚清这么多名臣,他们都没有办法,你顶个屁用呀!
一个月几千块钱,玩什么命呢!”
邓三刀开始为自己在国破家亡所做的冲动后悔,按他以往的惯例,天大地大,先找个地方躲着最大!
紧接着,邓三刀又开始环顾起四周的环境。
一个蛮大的卧室,欧式窗帘家具,还有一张大软床。
“1900的加拿大,现在一战还没开始,只要我不是在魁北克附近,应该就不会出现什么危险。”
邓三刀在衣柜找到一身黑衣披在身上,观察一番后他打开房门溜达了出去。
穿越多次的邓三刀已经有了经验,他再不像第一次那样小心翼翼,此时的他,直面过挪威海盗锋芒,跟随柯林斯打过仗,目睹过英国中世纪起义,他曾在遍布血腥的澳大利亚纵酒高歌,也曾在经济死灰的萧条时期欣然自得……
“克伦威尔的军事化管理拦不住我,就连凶残的英国佬,我也跟他们真刀真枪的干过仗!
别说现在是和平时期,就算是几百年前英法在这交锋,亦或者十几年后世界大战开始,我邓三刀都有办法绝境求生,逍遥快活!”
邓三刀不禁有些飘飘然,走路的步伐都扬了起来,他正想着怎么打发今天时,突然一脚踩空,全身失去平衡性摔了下去。
哐当当的碰撞声在旋转楼梯上响起,最后在楼梯边的柜子停下,邓三刀的头狠狠地撞在铁皮柜子上面,哐当一声清脆悦耳。
祸不单行,柜子被邓三刀撞的倾倒,上面摆放的书本也哐哐当当砸在邓三刀身上,好不酸爽。
好一会儿,邓三刀才从金星中缓过来,他鼻青脸肿,浑身酸痛,被压在铁皮柜下面动弹不得。
“他娘的,这个傻逼柜子怎么这么重!”
邓三刀一只手被砸得脱臼,使不出力气,凭他剩下那只手,压根推不开那个柜子。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邓三刀浑身浸满汗水,可就是推不开那个柜子,而且他的呼救声也没有回应。
“难不成我邓三刀一世顺风顺水,今天就要被这个柜子压死在这了吗?操——”
就在邓三刀精疲力竭时,他听到一声推门声,邓三刀一眼望去,是个看上去俊朗可爱,金发蓝眼的小男孩。
“小朋友,快……快去叫你家大人来救我,叔叔我快不行了……”
只见那男孩随手拿起一根木棍,径直就插进柜子下面的间隙处,他又拿起几本书垫住棍子,再往那个棍子上一坐,柜子霎时被翘起些角度,也腾出些空间给邓三刀。
邓三刀手脚并用,终于慢慢从柜子下面爬了出来。
“看来庄姆夫人的别墅还真可能闹鬼,你也是过来探险的吗?”
那男孩看似五六岁的年纪,但一脸的平淡就连邓三刀都自愧不如。
“没有,我是不小心迷路进来的,闹鬼?什么意思?”邓三刀大汗淋漓地躺在地上,他原本就很苍白的脸这会一点血色都没有,宛若白纸。
“那你还是赶紧走吧,这个地方很危险的。”小男孩指指敞开的大门,可这时一股阴风袭来,那大门哐当一声关上。
邓三刀这才注意到,四周的家具几乎都是血红色,猩红的可怕!他还没从惊吓中缓过来,那男孩又伸出稚嫩的小手朝邓三刀脱臼的手摸来。
“喂,你干嘛呀,别碰我的手,它脱臼了!啊!”
小男孩没有听邓三刀的话,他一只脚踩在邓三刀的胳膊,两只手抱住邓三刀的手腕,腰背那么一转,把邓三刀的手腕那么一扭,紧接着又是一推。
强烈的剧痛让邓三刀疼的大喊大叫,可接下来他竟然发现自己脱臼的手竟然好了。
“好家伙!”
邓三刀转转自己的手腕,已经可以正常使用了,只是有些微痛。
“这个孩子怎么这么厉害,先前杠杆一翘,就把我救了出来,现在弯腰一扭,我的脱臼就好了,他该不会是什么历史名人吧。”
邓三刀在心中推敲起加拿大历史名人,可他推敲了一圈,竟发现自己对加拿大的历史名人所知不多,就连加拿大的历史,也没有什么细节印象。
“小朋友,谢谢你救了我,你叫什么名字呀?”
“亨利诺尔曼。”
邓三刀又傻眼了,这个名字也没啥印象呀,加拿大历史上似乎都没怎么特别记载这个名字。
“或许是一个没被历史记载的神童。”邓三刀暗下推测。
“你说这里闹鬼,那你还过来,岂不是很危险。”
小男孩微微一笑,看着邓三刀的眼中多了些意味,那是一抹同情。
“鬼神是蒙蔽愚昧者的,我要找出这里闹鬼的原因。”小男孩拎着之前翘柜子的长棍,开始在这栋别墅里搜寻起来,邓三刀靠在墙边,打算休息一会。
过了一会,小男孩把整栋房子都走了一圈,可没有找到什么,这时别墅的大门被推开,光线照射进来,门口映着一个高大的影子。
邓三刀看去,那是一个身着警察制服的高大男人。
“喂,你们两个怎么会在这里,这里可是命案现场!”
那警察一声厉喝,随后一手拎着小男孩,一边把邓三刀赶了出来。
“说说吧,你们从哪来,到这来干嘛?”警察先将目光放在了小男孩身上。
“我从格雷文赫斯特镇子来的,过来探险,我不认识这家伙,他比我先来。”
“小屁孩,格雷文赫斯特离这里可有一百多公里,你是一个人来的?”
小男孩点点头,警察的眉头皱了起来,邓三刀也是一脸懵逼,六岁孩子一个人奔赴一百多公里来探险,这个牛也吹的太大了。
“那你呢?”警察希望能在邓三刀身上找到些信息。
“我?我是从60年前过来的,也可以说我是从未来来的,因为我昨天还在60年前,但是我是从未来开始出发的。”
那警察看着小男孩和邓三刀,双眼慢慢眯了起来。
“跟我走一趟吧,两个大话王!”
警察局内,那个警察拿着记事本,望着邓三刀和小男孩的眼神不乏怒火。
“先登记下名字,小屁孩,从你先开始,你叫什么?”
“亨利·诺尔曼。”
“全名!”
“亨利·诺尔曼·白求恩。”
邓三刀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潮水般的信息随着这个名字涌来,所有的线索拼凑在一起,勾勒出一个令人震惊的答案。
他惊讶得好似五雷轰顶,双眼死死地瞪着小男孩,浑身像半截木头般愣愣地戳在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