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瘟疫横行
纵观历史,在南宋以前,整个长江以南大部分区域都是荒蛮之地,除了少数的土著和迁移、逃难的人员形成的少数的人口聚集地以外,大部分地区都是为开发的原生森林、沼泽地区。
河流密布,加之瘴气的问题,导致整个南方的平均年龄要少于四十岁。天灾、人祸,还有和自然的抗争之下,人的非正常死亡的比例居高不下,因此,在这个时期,如果触犯法律,罪不至死,就会被流放到交州自生自灭。
所以,在中原地区,甚至北部地区,对于交州的感官都是谈之色变的。如果孩子淘气,父母就会恐吓他们,如果再顽皮,就送到交州喂水龙王去。
整个交州,在汉朝的存在感非常低,虽然士家在广信非常有势力,倘若放在中原地带,也不过是个颇有家室的小地主。
因此,士燮在少年的时候,就被送到颍川求学,实在是没有办法,要想晋升,除了走出去,别无他法。
在这种世人都不看好的地方,就算中原地带逃荒迫不得已也很少来交州,实在是太偏了。
所以,整个交州,这么大的地方,在现代至少有两三个省这么大的地方,才人口刚出百万,在现代不过是一个中等县城人口数量。此时,中原地带,随便一个州至少两百多万人口,豫州和冀州更是达到五百多万人口。
而造成交州人少的除了这些原因,还有一部分是瘟疫。
交州人和野生环境交战,瘴气丛生,很容易被传染鼠疫、天花、疟疾等等疾病,这些疾病传染性极强,在没有有效的治愈和防疫手段下,基本上一人传染,一个村十不存一的现状。
而这些传染病古人又没办法区分,所以就统称为瘟疫,不同的瘟疫治愈方法又不一样,刚刚总结一点经验,在其他的地方却没有效果,因此,基本上所有人都素手无策。
话说回来,坐在门槛上托腮发呆的稚奴,没有人知道稚奴在想什么。
他在想自己居然穿越到东汉末年来了,这个人如草芥的时代,自己的结局会怎么养呢?自己的历史不太好,只知道自己的便宜老爹最后成为了交州牧,最后被孙吴灭了,整个家族降而复叛,最后全家死光。
自己会和历史上一样嘛,最后被孙吴骑在身上,砍了脑袋?
那自己该怎么办呢?
反抗、起义、征战、平定天下,可别逗了,自己也玩过游戏,知道基本盘的重要性,如果真的有可能的话,自己的基本盘就是交州这块地方,要啥没啥,人口就这么点,地方这么大,和土著作战都够呛,几仗一打,别说攻城略地了,后勤都是个大问题!
自己该怎么办呢?是最后等差不多了,带着家人投奔司马懿?自己能活到那个时候嘛?人家为什么看得上自己?
但如果真的到了那一天,自己扪心自问,自己真的要如其它门阀一样,去争霸那渺茫的至高神位吗?
天下大乱、十八路诸侯、什么刘备、关羽、曹操、赵云这些,抛开一切客观来看,还是蛮热血沸腾。
如果有一天,和这些历史上知名的人物会晤,会不会一个照面就被砍了脑袋?结束自己短暂而又毫无作为的一生?
或许会,或许不会,自己也没有想清楚自己该怎么办!
不过谁又说得准呢,是时势造英雄,而非英雄造时势。真到了那一步,是环境推着他往前走,后退就是万丈深渊。
刘喆回过神来,清晨的阳光晒在身上,
现在是夏天,自己身穿短褐丝绸裤子,颇有些不伦不类。
天气渐渐炎热起来,稚奴对着一旁穿着桃色纱衣的女孩喊道:
“翠云,走,我们去给爷和娘问安去了!”
这是每天必备的流程,要知道这个时节,晚上天一黑,基本上干啥啥不行的年代,点灯油爷不过时世家的特权,而就算这种特权也不是每天都可以的。
像稚奴这种的小儿,一不用读书,二没有要紧的事情处理,基本上天一黑,吃完饭除了睡觉就是数星星。
所以,稚奴天刚蒙蒙亮就起床洗漱,发一会呆,等天色大亮差不多了,向长辈问安。
剩下一整天,就没特别的事情,除了发呆就是到处溜达。
至于为什么自己老爹给自己起稚奴的乳名,他比较难想通,因为这个可是李治的乳名,怎么会出现在自己身上呀。除了巧合,很难有比较好的说法了。
他起身后,身后的翠云赶紧把他屁股上的灰尘拍干净。
翠云长他五岁,负责他的平时饮食起居,内定就是同房丫头的角色。翠云是自己老妈一次外出时候在路边捡的,看翠云模样俊俏,是个美人胚子,就带回来专职照顾他。
士家祖宅在广信县城南三里处,是一个大庄园,前后有几万顷良田给寄居在门下的民众耕种。
祖宅非常大,前后院子、厢房、客房、偏房等等上百间,除了内院几个院子,由稚奴和本家人居住,外部的房间由仆役、护院居住以外,基本上都是空置的。
稚奴和翠云居住在内院一个单独的院子里面,那么为什么他要和母亲分居呢?其实也是规矩使然,世家子弟在断奶之后,为了培养男子胆气和担当,都会和母亲分房居住。长于妇人之手,长大后有什么出息呀。
不过,他和翠云所在的院子离爷爷士赐的院子和母亲刘雯的院子非常近。
自己的便宜老爹非常专情,自己的几个哥哥和自己都是母亲一人所生,按理说士燮已经出仕做官,按照礼法来说,可以有至少一个妾室。但是士燮年近三十,只娶了母亲一人,没有其它女人乱搞过,这也是他对自己老爹认可的原因之一。
男人有权有势,有几个不好色的,在古代取个两个妾室实属正常不过。不过自己老爹士燮,恪守本心,只专情母亲一人,就算这些年和目前分居两地,也不曾娶妾,实属难得。
同样的,他作为士赐最小的嫡孙,士赐那是喜爱的不得了,从小没事就喜欢把他抱在怀里,让他有些厌烦,甚至每次都揪掉士赐的几根胡子也还是乐此不疲,疼爱不已。
也难怪,自己的几个哥哥在士燮走的时候,全部带走了,放在老爹自己身边亲自教养,而几个叔叔在外做官,孩子也都呆在身边。
因此,难怪士赐对他特别钟爱。
当他跨过两个院落,就来到了士赐的正中院子前,老远隔着窗户,就看见自己的便宜爷爷在书房焚香看书。
他不急不慢,走进正门正厅,书房在正厅一侧,令一侧是卧房。
“爷,孙稚奴来问安了!”
他隔着昙珠帷帐,对着书房的士赐喊道。
立刻,里面传来士赐的笑声:
“哎呦,我的孙孙来了,快到里面来坐。”
士赐头发花白,身型健朗,清瘦不失威严,看着走进来的稚奴,满脸慈笑,一把把他拉到身边的坐塌上,问道:
“乖孙,吃了没?”
他摇摇头。
“咋到现在还没吃,那不是饿坏我的乖孙了。士福,死哪去了,快点把熬好的黍米粥送过来,饿坏我的乖孙拿你们是问?”
士福是士家累世的管家,从他爷爷一辈就是士家的管家,因其忠诚,赐于士姓。
“诶,老爷,粥刚才看,还差点火候,我现在再去催催。”
半个小时后,他在士赐这边硬吃了一大碗素米粥和一点荠菜,赶紧到母亲那边去。
还好两遍相聚不远,还没到就看到自己的老妈在正门等自己了。
老妈温柔地弹落了他头发上的落叶,憋了翠云一眼。
老妈刘雯,年近三十,保养得非常好,一脸贵妇样,举止投足间不失温文尔雅的姿态,大家培养出来的子女,果然不一样。
稚奴赶紧说道:
“母亲大人,是我自己跑得太急,翠云在后面追也追不上,所以你别责怪她了。”
刘雯温柔地牵着他的手,说道:
“嗯,我知道了,吃了没?”
“刚在爷那边吃了些许,已经饱了。”
“走了这么远的路,也该消化了一些,来到屋里吃些点心,离晚饭还早呢。”
这个时节,基本上不流行一天三顿法,早上一顿,傍晚一顿,算是过去了。
劳累一天,埃近十个小时,到傍晚基本上都饿得前胸贴后背。
中午没有主餐,但是有条件的,基本会吃点糕点或者其他吃食,垫一下肚子。
每天基本都会来这一出,还好他提前留了肚子,被强行投喂的感觉很不好,但是来自于长辈的爱,不好拒绝。
吃了一些东西后,便和刘雯在偏房坐塌上说话。
“稚奴,这些天,别往外面去了,县城那边有瘟疫,听说已经死了不少人了,切记要小心。”
“啥,瘟疫?”
稚奴一脸好奇的问道。
“谁说不是呢,听说患上瘟疫的人,都是疱疹,全身流脓,患上的人就算不死也变成麻子,很恐怖。”
听着老妈这么一说,他第一反应那不是天花嘛。
天花咋治的来?
他突然陷入了沉思。
“稚奴?......稚奴?........稚奴?”
刘雯喊了好几声才把他从沉思中唤醒,看着他回过神来,刘雯一脸嗔怒说道:
“你要吓死为娘呀,叫你好几声,都不回我,以为你被水龙王勾去魂了。”
“娘,哪有你说的那样,我刚在想事情。”
刘雯嗤笑道:
“你才几岁,心里会有啥事?倒是那个天杀的东西,自己一个人在雒阳快活,也不派人接我们母子过去。”
这个他就不知道怎么接了,确实,自己老爹把自己和老妈丢在广信这边,虽然吃喝不愁,但也颇为冷清。
要说不向往此时世界上第一的城池雒阳,那是假的。
不过,雒阳,我终归要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