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第 51 章
272.
人一旦从工作状态解脱出来,很容易过上不知日月的生活。
白天很短,短到我们从沙发或者床上醒过来,坐在地毯上吃一餐外卖就过去了。
夜晚又太长,在沙发上腻歪一会儿天就沉沉黑下去,阳台上的仙人掌作息时间都比我们规律。
到假期第二天,我们决心纠正混乱的作息,于是我们躺在床上睡了十几个小时,一觉睡到天亮。
我睁开眼睛,望着天花板,“睡得太饱了,睡不着。”
提姆躺在我旁边,感叹,“眼睛不想再闭上了。”
我想到在衣柜深处沉睡已久的清凉秋装,突然精神振奋。
我抓着提姆的手,搓搓他的指尖,“我给你买了一件衣服,你要试试吗?”
提姆很年轻,在他有限的生命里,他没有遇到过眼下的情况。因此,他并无戒心。
他翻身坐起来,眼神亮晶晶地看着我,“是我的礼物吗?”
“没错,是送给你的礼物。”我赤脚踩着床边的地毯,弯腰在衣柜里假装找来找去。
我必须借这个动作挡住我的脸,不然提姆会发现我嘴角猖狂的笑容。
终于让我等到机会了,我的邪念,今天将变为现实!
273.
我照提姆的三围身高定制了全套服装,包括喀秋莎、围裙、吊带.袜和小皮鞋。
我原本在传统型和改良型中间犹豫很久,传统型说不定会很衬他的身材和皮肤,但是改良型有蕾丝荷叶边,更好看。
接定制的小姐姐问我,“如果拿不准的话,可以来我们的店里穿穿看哦。”
“不行啊,”我遗憾道,“是给男朋友买的惊喜,不能让他看到。”
“你可以一个人来。”小姐姐发了一个可爱的表情,“你的男朋友好幸福哦。”
“谢谢夸奖,”我礼貌道,“但我一个人是没办法试衣服的,女仆装是给他买来穿的,他不试我只能想象上身效果。”
对面很久不回复。
不会被我吓跑了吧?
不行,这家店我挑了很久,我第一次看到她家的衣服就想给提姆穿了!
我可以加钱!
274.
小姐姐花了几分钟平复心情,再次以健康活泼积极开朗的形态回到我的聊天框。
“传统型的样式比较死板,没有过多装饰,改良型可以搭配各种小配件,长裙可以改成短裙,用来搭配连裤丝.袜和吊带.袜……”
“我选改良型!”
我强装矜持地轻咳两声,“吊带袜要蕾丝的,白色。”
“好的。”调整过心态的小姐姐从容地接受了这个设定,“需要我们在特殊部位开口吗,这样会比较方便……”
“不用了,谢谢,”我谨慎道,“我还是想欣赏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美。”
“但是长裙可以弄一个高开叉,走动时能露出吊带袜的那种,不要短裙。”
小姐姐热情回复,“没问题,甜心。”
275.
这件凝聚了小姐姐心血的裙装即将发挥它的作用。
我庄严地捧着包装盒,送到提姆面前。
他盘坐在床上,克制不住扬起的笑容,小心翼翼地拆开包装。
我见证了他笑容凝固的过程。
“送给你的礼物,”我露出邪恶的笑容,“你不穿穿看吗?”
提姆眼神复杂地看着我,“你笑得好像刚从阿卡姆翻墙出来。”
咦,我有表现得很明显吗?
“没关系,”我按耐不住地拎起蓬松柔软的裙装在他身上比划,“今天我就是从阿
卡姆里面飞出来,也要看见你穿这身衣服。”
“我特意买给你的,百分百合你尺寸的定制服装,”我睁大眼睛,“难道你忍心让它在角落吃灰吗?”
提姆的表情很有一些为难。
我早预料到了,我早有准备。
“如果你愿意穿它,”我笑眯眯地哄骗,“我可以穿你的衣服,你上次新闻发布会穿的那件西装。”
“好!”提姆斩钉截铁道。
276.
我的品味真是太好了,不管是买衣服的品味还是挑人的品味。
我的小女仆天下第一可爱。
可爱的家伙活该被亲!
被围裙紧缚的腰身抓人眼球,长裙开叉中时隐时现的白色蕾丝堪称绝妙,因羞窘通红的脸蛋和盯着我的火热目光简直是点睛之笔。
我得说,我是一个天才。
我把手机设置为静音,天塌下来都休想打扰我。
277.
我们度过了美好的一天。
天黑下来时,我们正以叠加的姿势躺在床上。
我玩着提姆腿上被扯下来的吊带袜吊带。他的裙装除了吊带袜外基本完好,但我身上的红色衬衫破破烂烂,我不得不从地上捡起西装外套披在身上。
所幸长裙加弹软的肌肉是一个合适的靠垫,我还算满意。
我躺在他身上,不想动弹,懒洋洋道,“你明天是不是要回去工作了?”
“你不是说我这周都可以不工作吗?”提姆的声音有些沙哑,“你想不想洗澡?”
“工作,工作是永远做不完的。”我如恶魔般低语,“不洗澡,我只想躺着,我已经被榨干了。”
身下的肌肉紧绷了一瞬,我悠悠道,“我问的是另一项工作。”
提姆沉默片刻,搂着我的手紧了紧,“我还是想……我想上学。”
这句话太惊悚了,我一下从他身上弹起来,“你不会要回去上高中吧,拜托?”
虽然我不是一个很有道德的人,但是泡一个高中生太超出我的心理预期了。
现在的高中生的发育这么好吗?
“是大学。”提姆把我掰回来,在他胸口躺好,“我的大学学业因为一些事中断了,我想回去上学。”
吓坏我了,我差点就要打电话给老爹忏悔我的罪行。
我的脑袋果然是变成浆糊了,连这点小事都没记起来。
“总之,其中的事很复杂,有段时间我以为我去上学会导致不好的结果。”
他无意识地搅着我的衬衫下摆,“我应该为披风事业奉献自己的一生,直到某天我死去,或者残疾,或者老到不能动弹。”
“这么说好像不太妥当,但我还是想有披风外的空间。布鲁斯和迪克,还有杰森,他们很伟大,我一想到有一天我会过上和他们一样的生活。”
他迟疑道,“我会觉得……有点难过,只有一点点。”
我试图仰过头看他,失败了。
一个个聪明脑袋,偏偏会在奇怪的地方钻牛角尖。
“首先,我们搞清楚一件事,你去上学不会导致世界毁灭。”
我说:“提摩西会那么认为是因为他加班过度,没有思考能力。他所代表的未来,一切事件的根因并不是某位年轻大学生去哥谭以外的地方读书。”
“其次,我们再提出一个问题,去外地读大学和你的夜间工作完全冲突吗?”
“肯定会有冲突,但不是完全没有调解的空间。我们暂且不谈论你选择为披风事业奉献多少,我相信不是一分钟都挤不出来。”
“我个人的意见是,”我拽住他大腿上吊带,缠在指尖,“我希望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我
相信其他人会支持你的决定。”
“关键是,”我撇了撇嘴,“你不会想让记者在介绍你的时候,写一句大学肄业吧?”
提姆如梦初醒地抽了一口凉气。
278.
三天假期结束,提姆活力四射地回去工作了——我是指夜间工作。
他像一个在办公室随机刷新的npc,碰到他要讲概率。
提摩西万一知道自己的辛勤工作成全了提姆的翘班,不知道会不会气到摔蝙蝠镖。
反而是我加班好几天,连夜处理前几天堆积下来的事。
不知道提摩西那条时间线的我在干什么,可不可以发发善心来救救我。
压力好大,我又找到替我定制女仆装的那位姐妹,“有没有推荐的衣服。”
屏幕安静一小会儿,姐妹的语气健康且阳光,“我们这边还接林克淑女服的定制,您要给您的男朋友来一件吗?”
我是一个合格的霸道女人,不需要说话,只用转钱。
279.
我本以为在哥谭停电事件后,我的生活可以持续很长一段时间的平静。
提摩西是过来为韦恩企业奉献自我的,不算在不稳定因素内。
以为的精髓在于,现实往往和你以为的事情截然相反。
就在我加班加点把所有工作做完那天,我只是拎着公文包普通地走在回家路上。
为了抄近路,我走进某条小巷,在我迈出巷子的那一步,突如其来的一阵眩晕袭击了我。
我很快恢复清醒,再抬头看四周的景色。
有点不对,我对面一群拿刀拿枪的壮汉是从哪片地里冒出来的?
皮肤的触感也有微妙不同,我向下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的衣服。
很贴身,显得胸肌很壮硕,腿也很长。
……
这不是提姆的制服吗?
我的大脑暂时停止了思考。
所有一切都发生在一霎那,对面的壮汉们不打算给我反应时间,他们暴呵一声,向我围攻过来。
我伸手掏枪。
……枪呢?
现在枪已经是落伍的武器了吗?
我向侧面翻滚,躲过向我射过来的子弹,在身上各种各样奇怪的秘密小口袋里乱翻。
这是什么?
驱鲨剂,塞回去。
这又是什么?
另一个品种的驱鲨剂,塞回去。
这个呢?
第三种驱鲨剂,提姆·德雷克是不是要去太平洋里游泳?
我一边狼狈地闪避,一边在身上搜罗半天,总算摸出一把长得像枪的东西。
瞄准,开枪,手感不对。
飞出的钩爪扣住倒霉蛋的脑袋,好似抓住一枚光溜溜的鸡蛋。
我和倒霉蛋面面相觑。
“我是不会道歉的。”我严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