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缘起古诗文(二)
月色朦胧,王韦一沿着环市路一直向前走了约摸两百多米,就远远地看见一栋大楼。
走近一看,一栋小区门前挂着“龙都县委住区”牌子映入眼帘。
月色之中,王韦一来到了小区正门。
“站住!干什么的?”一声厉喝从隐蔽处传出来。
王韦一猛然一惊,不由自主地立在那里。
一个虎背熊腰,身穿制服,手执警棍的保安走到他的面前,“手里拿着的是什么东西?”
王韦一惊魂甫定,扬了扬手里的书:“大……大叔,我是来送书的。”
“大叔?我有那么老吗?”这个保安刚从部队退伍,被安置在大院机关当保安。
“真是不好意思啊,大……大哥,我刚才一惊,脑子有点短路。”
“你送书的人叫什么名字,住第几栋、第几楼、几房?”保安的态度开始和蔼起来,按例盘问起来。
“她叫司徒莉,我和她是龙门一中的同学。她住几栋、几楼、几房…….我忘了。”王韦一挠着头说。
“那就对不起了,学生哥,请你离开吧。”保安下逐客令了。
王韦一感到事情不妙。但还伫在那里,没动。
“我劝你,还是赶紧走吧。”保安一边催促,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抽出一支叼在嘴里,摸了摸口袋,发现身上没有打火机。
王韦一见状,忙从口袋里掏出一只打火机,上前给保安点烟。
保安很享受地深吸了一口,吐出缕缕白色的烟雾,递了一支给王韦一:“烟酒不分家,抽一支。”
王韦一礼貌地:“谢谢大哥,我不会抽烟。”
“哈哈,不会抽烟,身上还带个打火机?”保安奇怪地问。
“点蜡烛用的。”王韦一解释着说。
说到这只打火机,王韦一可是窝了一肚子的火。
王韦一家住县城西郊,放暑假这段日子,正遇上用电高峰期,每天晚上一到11点,整片郊区都乌灯黑火。
王韦一习惯每天晚上看书看到深夜凌晨一点,停了电,还得继续学习啊。
深夜凌晨的学习,不仅让他记忆力变强,而且也特别精神,效率倍高。
没有灯光,凿壁偷光?无光可偷,囊萤映雪?就更没条件了。王韦一只能点着蜡烛看书。
正因为如此,他身上就一直带着这只打火机。
“学生哥,我看你找你的这个同学姓司徒,说不定是司徒主席的女儿,住这栋小区的户主很少这个姓。”
“哎,这就对了,大哥你太聪明、太醒目、太称职了……”王韦一不失时机地夸赞了保安一番。
“咳!小小年纪说话像蜜糖似的。什么太醒目啊,我跟你说实话吧,光是你们班,在这个暑期就有好几个男生来这里找她呢。”
王韦一忍不住问:“哦,是吗?长什么模样的?”
保安吸了一口烟,说道:“来这里找司徒主席女儿的那几个男生,都是白天来的,也就你是傍晚来,又有礼貌。”
“谢谢大哥夸奖。”王韦一从袋里拿出一包香口胶,抽了两片出来,递了一片给保安,“大哥,嚼片香口胶,提提神。”
保安接过香口胶,拆开包着香口胶面上那层绿色的锡箔,放入口中一边嚼着,一边啧啧赞叹:“满口清新、的确提神醒脑!”
王韦一嚼着香口胶,说道:“大哥,你刚才说的那几个男生,具体什么特征?比喻说,是高的还是矮的,
瘦的还是胖的。”
“学生哥,我不是夸你,我是实话实说。前天有个学生来找她,我一看他就不像是个好人,油头粉脸,流里流气的。”保安回忆着说。
“是不是生得头尖额窄、眯丝眼,身高大约1米5左右的?”王韦一比划着。
“对,我看他就是个小混混。要不是看他是来找司徒主席的女儿,我真想立马赶走他。”
王韦一听了,没出声。但却在心骂娘:“他娘的!这个马骝王,居然还追上门来了?”
“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王韦一暗暗发誓,以后考试,再也不会提示或不给他抄了。
保安见王韦一伫在那里发呆,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道:“学生哥,我看你还顺眼,虽然不是很靓仔,对你是比较客气的了。不过,我劝你还是赶紧离开这里吧,要是真被司徒主席发现了,搞不好他会去找你们校长的。”
“哦,这样啊………大哥,让我到门卫处打个电话给司徒莉,行吗?”王韦一见不到司徒莉,心有不甘,请求着。
保安冲他点了点头。
王韦一拨打着司徒莉家的固话,结果和他刚才在自己家里拨的一样。
保安在旁边偷笑:“你看,她都不接你电话。”
王韦一无奈地耸了耸肩,转移话题,说:“和你聊得这么投缘,还未请教大哥贵姓啊?”
保安道:“我叫巫大海。”
“大海哥,那我先走了。”
“好吧,路上小心。”巫大海正待挥手和王韦一道别,只见前面一辆白色的大众小轿车徐徐驶到正门口停了下来。
巫大海连忙过去打开铁门,一看车牌,是司陡主席的车,便打着手势,示意降下车窗玻璃或下车,有人找。
驾车的人姓司徒(复姓),名耀文,司徒莉的父亲,人近中年,身高1米78米,国字脸,举止儒雅,一表人材。
司徒耀文读大学时与刘醒龙是同窗校友,毕业后在南都市委机关工作,从科员干起,三年后提拔县委政研室副主任。
又一个三年后,老主任王国治行将退休,不久,县委组织部拟提拔任用如下干部公示公布。
正当同事们看到公示名单上,赫然写着司徒耀文的名字,都在恭喜他将接任县委政研室主任一职时,却意外把他调到了县文联这个清水衙门任主席。
司徒耀文职场失意,却情场得意,娶了个如花似玉、善解人意的院花黄玉秀为妻。
婚后第二年,黄玉秀在县保健院为他产一个女婴。
都说人生最大的喜事莫过于“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可当时的司徒耀文,比当年大登科高考金榜题名、小登科洞房花烛之时还要高兴。
司徒耀文双眼定定地看着他这个宝贝千金,欣喜激动的泪水夺眶而出。
这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喜极而泣的泪水。
他只觉得,在世上,什么功名富贵、前程锦绣,都万万不及有一个女儿可贵。
从县保健院回到家里,他望着他这个宝贝女儿,心想:我司徒耀文职场失意,却喜得千金,实属不易,我得给女儿起个好名字,让她将来也能千古流芳,美名传世。
天下的父母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此时的司徒耀文,表现得尤为迫切。
司徒耀文心想: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乃天下父母之愿,干脆就叫成凤。
成凤,太直接、太俗气。该起个什么名字?司徒耀文推敲再三,未得佳名。
他在大厅踱来踱去,苦思冥想,想为他这个宝贝女儿起个好名字。
司徒耀文绞尽脑汁,折腾了大半天,他宝贝女儿的名字也没起成,直把司徒耀文气得真想狠狠搧自己两巴掌。
司徒耀文拍了一下头部,自问:“我司徒耀文乃重本毕业、才思敏捷之人,今天这满腹经纶都跑哪去了?哪怕你平时迂腐一点,现在得聪明、醒目!姓名就是受赐于父母、长辈,有别于芸芸众生,我不给起谁给起?不行,今个儿我非得给我女儿起出个好名字不可。”
司徒耀文还真与他自己较劲。
其实,万物之始,大道至简,起名亦然。一个真正的好名字,总是以最简练的语言来表达最深刻的意境。
像司徒耀文此时这种心态,那是绝对想不出好名字的。
司徒耀文在大厅踱步苦思,不知不觉行出露台,只见露台上那盆茉莉花正在开放,散发出阵阵清香。
司徒耀文灵感顿至,双手击节,朗声说道:“有了!我的女儿就叫司徒莉!”
随着光阴的流逝,司徒莉越大越长得漂亮,楚楚动人,司徒耀文如掌上明珠一般宠爱着他的宝贝女儿。
文联是一个很少人问津的清闲部门,司徒耀文看破职场强弱升迁,一门心思精心栽培他这个宝贝女儿。
他认为,培养女儿成为学霸、考入清华、北大,比什么都要强。
……
但是,当他的宝贝女儿刚进入高三,还未开学就接二连三的同学来找她,他意识到,是该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了。
因此,他先把家里的固话的插线拔了;然后不允许女儿对男生单独来往,以勉影响学业。
……
司徒耀文降下车窗玻璃,探这头问:“小巫,有事吗?”
巫大海趋步上前,恭敬地说:“主席,有个男生说是来送书给您女儿。”
“哦,人呢?”司徒耀文看了看附近。
“刚离去,前面那个就是。”巫大海指着刚走不远的王韦一说。
“你先叫住他,我先停好车。”司徒耀文说完,把车开到小区停车位。
王韦一被巫大海叫了回来,甫一站住,身后就传来一个中年男人洪亮的声音:“请问,是你要送书给我女儿司徒莉?”
王韦一彬彬有礼地说:“是的,叔叔!我是您女儿的同学,我叫王韦一,和司徒莉是一个班的同学,今晚专程来,送这本书给她。”
王韦一看着司徒莉父亲,不禁暗自吃了一惊。
站在他眼前的那位中年男子,身材魁梧,雕塑般的英俊鹅蛋脸型,与司徒莉同出一模,英气十足而不失慈善,身着一件红色短袖丅恤,穿一条白色短裤,看起来十分精神,看得出来,年轻时,他一定是个美男子。
王韦一在他的面前,感受到他身上散发出的强大气场,颇有相形见拙之感。
王韦一莫名有些紧张。
在灯光与夜色的相交辉映下,王韦一重新将目光聚焦到司徒耀文身上。
他想认真地看一看,眼前这个令他生畏的中年人,到底与其他中年男人有何不同。
看起来,他除了自带气场,其他和常人没什么区别啊!或许,他比同龄人显得更加年轻、更加有一股男性的魅力。
这时,只见他平和地向着旁边的保安点了点头,然后转向王韦一,开门见山就问:“你选这个时间段,不会是借送书之名,行约会之实吧?”
王韦一的脑子“轰”的一声,乱了方寸。
他咽了一下喉咙,强迫自己镇定。
今晚,王韦一在家里来之前,可没有想过“约会”这个敏感的问题,他的本意就是来送书,讨好司徒莉的。
即使是想,王韦一也不会想到,作为家长,竟会这样直接。
王韦一想:甫一见面,司徒莉的父亲就如此直接,使人猝不及防啊。
“叔叔,我真是来送书的,不是约会的呀!”王韦一扬了扬手里那本书。
司徒耀文连珠炮似的问:“学生仔,如果你不是来约会的,那你非要在这个‘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黄金时间过来吗?既然你说不是约会,那你来找我家莉莉做什么……”
“我……我找莉莉是………哦,不不,我找司徒莉同学,是因为我……想……想把这本书给她。”平时口齿还算伶俐的他,紧张得口吃起来。
王韦一一紧张,居然也跟着司徒耀文一样,直呼他的宝贝女儿为“莉莉”了。
“你!”司徒耀文一听,有种想揍他的冲动。
作为一名享受副处待遇的单位一把手;作为一名中大毕业的高材生;作为一名学生的家长,他有必要在外人面前保持一个有素养,和蔼可亲的形象。
司徒耀文觉得:眼前这个王韦一,除了看上去还算顺眼之外,几乎看不到别的可取之处。还假装用“送书”这样弱智的借口来为自己做掩护。一个学渣给学霸送书,这真是可笑至极,就像是一个瞎子给正常人送物品,首先也得问一问他自己,靠不靠谱。
王韦一见司徒耀文好像变了另一个人似的,站在那里一声不响,便说:“叔叔,请您把这本书交给司徒莉,行吗?”
“嗯。”司徒耀文拿过书,随手翻了翻,没有发现异样,点了点头,“为什么要送这本古诗词给莉莉?”
王韦一连忙解释说:叔叔,是这样的,明天上午学校开学典礼,临时改为古诗文大赛,高手众多,我希望她能在今晚好好看看这本书,或许会对她有所帮助的。”
“这么说你已经看过这本书了?”司徒耀文翻着书说。
“看过N次了。”王韦一一本正经地说。
“那好,叔叔考考你,如何?”
“吓………”
“怎么,不敢?”
“那,叔叔,您请说。”
“这本书里面,有李白的长相思,你读过吗?”
络纬秋啼金井阑,
微霜凄凄簟色寒。
……
司徒耀文没有想到,王韦一居然能够全诗背出来。
看来,这小子不是学渣。
看来,这小子为了约会莉莉,还真是有备而来啊。
“不过,叔叔想听一听,你对这该诗的理解。”司徒耀文对王韦一有了一定的好感。
王韦一点点头:“该诗是唐朝李白的代表作之一。长相思属乐府《杂曲歌辞》。
“唔。“司徒耀文在心里道:居然还知道这是乐府《杂曲歌辞》,“往下说。”
“无时不刻的思念啊,我思念的人在长安。秋夜里纺织娘在井栏啼鸣,微霜浸透了竹席分外清寒。孤灯昏暗暗思情无限浓烈,卷起窗帘望明月仰天长叹……”王韦一死板地照着念,毫无创造发挥。
“你的解说似‘论口王’,照本宣科……”司徒耀文点评着。
王韦一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偷偷看了他一眼。
不过,他的确被眼前的司徒耀文所折服。刚才,他在解说时,司徒耀文的眼睛并没有盯着书看,他仅仅只是凭借刚才翻开书的一刹那,就几乎记住了全篇译文。要不然,他如何能知道,他是在照本宣科呢?
王韦一意外遇高手:一个堂堂名牌大学高材生,果然厉害!
难怪他女儿会如此优秀,-真是虎父无犬女啊。
“叔叔,您的记忆力超强,我看您刚才只看了看,就全部记住了。”王韦一佩服地说。
司徒耀文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区区一本古诗词,算不了什么,叔叔像你现在的年纪,别说是一本古诗词,就是唐诗三百首、文言文乃至当代徐志摩、杜运燮等100位著名诗人的诗,也能倒背如流。”他说到这里,情不自禁地吟诵地徐志摩那首脍炙人口的《再别康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他吟诵完后,“唉”地仰天慨叹:“现如今,比年轻时差远罗。”
“叔叔,你不老,还年轻,像个小伙子……”王韦一恭维着。
“学生仔,想不到你还真会擦……”司徒耀文说到这里,话锋一转,“要真正理解一首诗,或一篇文章,单靠死记硬背是不行的,要用心去感悟,熟烂于心。”
王韦一脸懵逼望着他。
司徒耀文轻咳一声:“学生哥,你可不要想偏了。我只是想提醒你,没别的意思。”
司徒耀文的善意点拨,王韦一一句都没听进去。
王韦一心里话:“什么叫死记硬背,用心去感悟?我就是来送书的,工作性质等同于送快递。我现在的想法,就是要在古诗文大赛夺魁。”
司徒耀文见王韦一伫在那里发呆,趋前一步,拍了拍他的肩膀:“时间不早了,你先回去吧。这本书,我会带给莉莉的。”
然后,他拿着那本书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