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章

第 7 章

容晓晓显得分神。

她不需要听陈树名说,就能知道红山大队的环境。

那是父亲的老家,如果当年不是太困难,肯定不会背井离乡。

能到举家逃荒的程度,自然代表着不仅仅是因为粮食无法收成,还有周边的情况很糟糕。

也就说,他们之前的村子无法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红山大队的地势真的很糟糕。

有山坡有河流,偏偏鸡肋。

高山是黄土高坡,遍地只见一片荒土,连根野草都没有。

河流平日倒是好。

但一遇天旱就干涸,一遇暴雨日就涨水。

真要说起来,这对于知青来说真不是一个常住的好地方。

只是家里有家里的考量。

容水根离开红山村的时候才十五六岁,他在这里生活了十五六年,与村子里的人相熟。

哪怕二十几年过去,红山村已经变成红山大队,但这里总是容家的根,在这里有他相熟的远亲和同伴。

更重要的是,容水根知道老家的人大部分都十分淳朴,一个女孩子家家在这里不会发生不好的事。

当然,也不是说这里没坏心思的人。

毕竟都已经二十几年过去,谁也没法确定红山大队是不是和以前一样,但有一点比其他地方来的要强。

最少,她现在去到红山大队不会遇到罗庄大队的情况,就算大队的人排外,也不会排到她身上去。

运气好,总有那么一两个父亲的亲戚愿意照拂一下。

就是不知道她能不能被分到红山大队,就算没分到,也希望离着不远吧。

容晓晓想着,好歹也是个穿越人员,不说什么大杀四方、勇斗极品,但一点点的主角光环还是有吧?

运道应该不会太差。

然而……

她想错了。

等了两个小时的样子,总算等来最后一批人。

最后来的这一批人相对比其他人来说,要格外的亮眼。

不仅仅是容貌亮眼,还有他们的穿着打扮。

漂亮的的确良衣裤,还是特稀罕的颜色,走到哪里都十分吸睛。

脚踩着精致的小皮鞋,走起路来‘嗒嗒嗒’响,周边人的眼睛就忍不住往地面上看。

“这一身下来得五六十吧。”

“不止呢,我在省里的供销社看过类似的小皮鞋,一双就得三十块,更别说他们身上穿着的的确良,这个颜色,我都没见过有卖的。”

容晓晓也是望着那边的一员。

别看她身上带了不少钱,但穿得是破破烂烂。

一件洗得发白的布衣,上面最少有三处补丁,一双快要破洞的布鞋,看着很乱,其实穿着还蛮舒服,走了这么长时间的路,双脚都没觉得太疲倦。

反正从哪里来看,她都像是小地方来的土包子。

其实家里不是少了给她买衣服鞋子的钱,就连拎着的大包里面都有两件厚实的新棉衣。

这些带着补丁的衣物是吴传芳特意找出来,为的就是路上穿。

她身上带着的钱不少,穿得太好在火车上太引人注目,这一路来可是看多了丢东西的乘客。

瞧了一会热闹,容晓晓又觉得无趣,开始翻兜里还有什么吃的。

这么等下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上路,就算去了大队的知青屋也不能立马吃上饭吧。

结果刚将手伸进去,就听到各个大队的人在叫名字。

“七岔道大队的人有梁文、王智杰……”

“罗庄大队的人来这边,周建设、王磊……”

“听到名字的来这边,高辽、陈树名、容晓晓……白曼,三四五六……刘干事,我们红山大队怎么来这么多人?你又不是不知道红山大队的情况,这次怎么能塞这么多人。”

刘干事也是头疼,“你看看这次来了这么多知青,哪个大队不是分了好几个?上回去红山的知青少,这次多一点也没问题啊。”

罗旺愁死了。

要是被大队长知道这次接回去六个人,又会头疼吧。

容晓晓此时也怔在原地。

她总算明白高辽两人的名字为什么这么熟悉。

白曼啊。

这不是她上辈子无聊时刷过的一篇年代文吗?

——《重回七零:糙汉他放肆宠》

当时因为无聊点开这篇文,谁知道越看越上瘾。

只不过她那个脑子是看了就忘,大概剧情记不起来,正文中出现的角色更是忘得差不多了。

如果不是白曼的名字,她怕是真的想不起来。

白曼、高辽、陈树名……

当这些名字一个个闪现后,那本书的内容慢慢浮现。

容晓晓瞬间悟了,原来她才没有什么主角光环。

真正有主角光环的是前面焦点所在,那位白曼同志才是真正的主角。

容晓晓皱起眉头。

她努力回忆着文中的剧情,在文中有‘容晓晓’这个角色吗?

好像是有,不过就是一个边缘化的人物,并没有太多笔墨。

“容同志,赶紧过去吧。”高辽见她待在原地,垂眸看了一眼她身边的两个大包,“需要帮忙吗?”

手指头有些发痒,这一路过来最好奇的就是容晓晓的包到底有多重。

偏偏就是没找到机会亲自上手试一试。

“不用!”容晓晓双眼越来越亮,一把抓着两个大包就往前走。

女不女主不重要,没主角光环也不要紧。

反正她也没打算干出一番事业,只要混个不愁吃不愁喝的小日子就好。

要是在这个基础上能有一些有趣的事那就再好不过,她不打算过多参与,但凑凑热闹还是可以。

吃穿这个不用愁,想想办法还是能满足。

愁得是小日子不闹腾点都没啥意思。

现在和女主待在一个大队,还愁没热闹的事发生?

容晓晓显得兴致更高,拎着大包就屁颠屁颠往前跑,瞧着那叫一个高兴。

“……她怎么这么高兴?”看着越过的女同志,陈树名有些诧异,“难不成红山大队没我了解的那么糟糕?”

高辽叹气,“糟不糟糕没意义了,点了我们的名只能去。”

朝着板车走去的一共六名知青。

除了容晓晓、高辽和陈树名之外,还有三名穿着的确良衣服的人,罗旺看着,满眼都是嫌弃。

得了,六个知青不说,其中一半看着就不是能干活的人。

“把行李都搁在板车上,手脚利落点,还得继续赶路。”罗旺喊了一声。

盛左元微微蹙眉,“红山大队离这里多远?我们就走过去吗?”

“不走过去难不成还让我背你们过去?”罗旺没好气的说,“别看了,咱们大队可没拖拉机带你们,牛车也别想,牛比人都来得重要,怎么可能来拉人。”

“……牛怎么就比人重要了?难不成人还比不上一头畜生?”焦港不乐意了,谁乐意和畜生比?还特么比不过!

“牛能耕田你能吗?”罗旺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

这一个个看着就是不能干活的狠茬子,偏偏大队还得养着他们,任谁都不乐意啊。

“你!”

“少说两句。”盛左元拦住他。

别看罗旺态度不好,但当上路的时候,他还是一个人拉着板车。

没拖拉机也不舍得累着大队唯一的老黄牛,知道知青会带来不少行李,所以来的时候专门带着板车上路,就想着多少能让知青轻松轻松。

只不过,等了老半天又被分配到这么多不能干活的人,心里怎么会没气?

便一个人拖着板车往前走,也不乐意搭理他们。

乡下的小路不好走。

正巧前两日又下了一场雨,地面上都是稀泥巴。

一脚踩下去就陷进去,等拖出来满鞋都是泥巴,脏得不行。

容晓晓没不舍得自己的破鞋,脏就脏了,洗洗就是。

不过三个穿着精致小皮鞋的同志那就惨咯,越走眉头皱得越紧。

盛左元看着白曼眉间的焦灼,便开口:“同志,我看板车上还能坐上一个人,不如让白曼同志上去吧,她到底是女同志,太远的路坚持不住。”

“……”

“……”

一句话让两个人是一脸黑线。

焦港不高兴,他虽然不是女同志,但这么远的路他也坚持不住啊,都说男女平等,怎么就不能轮到他?

早知道,他还不如当女同志。

容晓晓也跟着皱巴脸。

她没打算争什么。

但特意点出‘女同志’干嘛?她也是女同志,难道就不配坐上板车?

罗旺瞟了他一眼,居然没拒绝:“行啊,有位置想坐就坐呗。”

盛左元一喜,伸手就想搀扶身旁的人。

却不想被直接躲了过去,他有些不解,“曼曼?”

白曼看着他,眼里带着冷意。

她很想狠狠揍盛左元一顿,但不行。

最少现在不行。

她上辈子最恨的人就是盛左元。

这个男人曾经是她最重要的人,两人出生在一个大院,从有记忆开始就时常玩在一起。

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

就连彼此的父母都认为他们将来会是一对。

就连她也是这么想,甚至觉得自己能有这么一个伴侣,是最幸福的事。

家中动荡,明明有出国的机会,却甘愿和盛左元一起下乡,想着就算下乡的路很艰难也不要紧,只要能和盛左元在一起,就能克服一切困难。

可事实并非如此。

前辈子过得顺顺当当,结果所有的孽报都在盛左元身上,将她折磨的生不如死,还害得家人跟着她一起遭罪。

以为是恩爱一生、白头到老的爱人,其实是在她身上戳了无数刀的人,如今重生再来,对盛左元只有恨意。

她不想回忆上辈子的过往。

比起报复盛左元,她还有最重要的事要做。

之所以会和上辈子一样跟着下乡,并不是因为想在这里报复盛左元,而是在红山大队有她最在意的人。

她唯一的救赎。

白曼强忍着对盛左元的恨意,实在是厌恶他的接触,“我再说一次,叫我白曼。”

盛左元刚要开口,前方的罗旺就不耐烦的开口,“还愣着做什么,过来拉车。”

喊了一声没反应,直接点名,“那个穿军绿格子衣服的,叫你怎么没反应,赶紧来拉车。”

盛左元正发愁白曼对自己态度的改变,听着一喊,反指自己:“我?”

“不是你是谁,你开口让女同志坐板车,难不成想让我来拉车?”罗旺撇嘴,“你倒是会卖好,嘴上轻飘飘一句,事情别人做了,好人自己当了。”

盛左元什么时候受过这种阴阳怪气的话,绷着脸道:“我拉就我拉。”

穿着皮鞋的双脚踩在稀泥中,走到板车前面就做好了拉车的准备,稍稍尝试下很是费力,但这么多人盯着哪里能露怯?

转过头,让白曼坐上去。

想着如果白曼不坐的话,或许他能推掉拉车的活。

结果刚转头,就见白曼不知道什么时候坐了上去,还轻飘飘的开口:“还不赶紧走?再磨蹭下去都到晚上了。”

“……”盛左元突然觉得很是憋气。

“这位知青说得是,赶紧上路吧,就你们这个速度两个小时都不知道能不能到大队。”

“这么远?”

“怎么还得走这么久啊。”

焦港一听就觉得双腿发软,绕着板车走了两圈,可怜巴巴道:“白曼,能不能给我挤个地方,我真走不动了。”

一个大男人像是要哭出来的样子,瞧着特别可笑。

焦港也不在意丢不丢脸了。

丢脸总比断腿来得强,双手合十,苦苦哀求着,“拜托拜托,一点点位置就好。”

白曼没说话,向边上挤了挤,隔着一个小包给他空出两个巴掌大的位置。

反正拉车的不是她,只要能看到盛左元累成一条狗样,她心里就舒坦。

可惜的是,板车上的行李太多,再挤也挤不出位置来,不然还能让其他几人都上来。

盛左元活了这么多年,从没踩在稀泥巴中拉板车。

刚才瞧罗旺拉得轻松,自己一尝试才知道有多困难,使出全身力气才将板车拉动,太阳穴处都爆出青筋。

然而他是一个好面子的人,没人给他一个台阶,就是再累他都会忍着。

心里最期望的就是听到白曼让他歇息的声音。

可他不知道的是,白曼这个时候的注意力正放在其他知青上。

一个个打量着,白曼回忆着,上辈子她也是和这些人一起下乡。

只不过当时她的注意力都放在盛左元身上,再加上大队那边的知青一直闹事,早早搬离知青屋,也就没和这批人相处。

高辽这人很聪明,到了知青屋没多久就和其他知青搞好关系,在大队里的名声很好。

陈树名人很活络,和谁都能打好关系,就是没什么心眼,后来被大队某一家算计,娶了那家的女儿。

焦港别看人高马大,却不是一个能吃得了苦的人,整日都能听到他痛苦哀嚎的叫喊。

而容晓晓……

白曼突然皱起眉头。

抬眸打量着前方的背影。

乡下小道不好走,其他人都会往好踩的地方落脚,偏偏这位女同志不同,笔直一条直线走着,也不会在意满腿的稀泥。

看着她的动作,总觉得有几分雀跃。

她回忆了一会,实在是想不起太多关于容晓晓的记忆。

许是上辈子没什么交情,都没印象了吧。

不过这辈子她倒愿意和这样的人来往,在她的记忆里,印象深刻的大部分都是一些难缠的极品,和这些人来往气都要气死。

对容晓晓的记忆不深,至少能代表一点,这人的性格应当不错。

身为知青,没闹事也没闯祸,想来干活的能力也不错,所以才像是透明一般活着吧。

没什么注意力,但不难缠。

这样的人,值得来往。

不过,在白曼心中最重要的还是那个男人。

那个她唯一辜负的男人。

容晓晓可不知道女主对她的评价。

她这会正好奇的看向周围。

这将是她未来好几年生活的地方,当然得多了解了解。

“罗旺哥,你能不能给介绍介绍红山大队?”陈树名紧跟着罗旺,想着打听打听消息,“咱们大队现在有多少名知青?知青又得干什么活?”

“你问题还不少。”罗旺见他朝自己递了一根香烟,立马浮现笑意:“哟,红塔山,好烟啊。”

“你喜欢就好,罗旺哥再来一根。”

罗旺没要第二根,拿着香烟嗅了嗅,便道:“你们就放心吧,咱们大队长很公道,只要你们好好干活挣工分,每年也能分到不少粮食,说不上吃饱,但不会天天饿肚子。”

“那就好!”陈树名跟着问:“那工分是怎么算的?”

“十分制,干得多工分多,知青屋那边有个姓贺的干活特勤快,拿着最高的工分,收成后分得粮食够自己吃饱,还能省下一些寄给家里呢。”

这一说,陈树名和高辽都有些意动了。

他们家里的条件算不上好,如果能回报家里一些自然更好。

一旁的容晓晓听得认真。

干活勤快这种事和她肯定没关系,拿最高工分想都别想,就是不知道最低工分是多少,她勉勉强强拿个一两分就行。

正跨过一个水坑,容晓晓眼尖,看到旁边好像有什么东西,“罗旺同志,那边是河吗?”

怎么感觉河面上有个黑疙瘩,随着河面一荡一荡。

“对,看到那条小河就离咱们大队不远了,那里……”

说着,罗旺脸色剧变,迅速朝着那边跑去,一边跑一边大喊着:“丑牛!你给我爬回来,你不要命了吗?你不知道前天暴雨不能下河吗?赶紧给我滚回来!”

容晓晓双手搭在眉头,朝着前方眺望。

原来,她看到的黑疙瘩是一个脑袋。

漂在河面上的脑袋。

没过多久,罗旺拎着一个六七岁的男娃走回来,边走边骂:“大队长是不是叮嘱过不能下河?你胆子还挺大啊,居然敢跑到大队外下河,要是溺死在河里,你阿奶不得哭死?”

瘦的皮包骨的男娃犟嘴,“我要饿死了,我阿奶也得哭死。”

“……说什么胡话!”

男娃歪着脑袋想了想,换个说法,“那就是我阿奶饿死了,我也会哭死。”

所以都是死,倒不如冒险去捉鱼,饱了肚子说不准就能和阿奶一起活下来。

罗旺没好气,“……滚滚,再看到你下河,我就替你阿奶教训你!”

刚松手,男娃先是看了一眼小河的方向,圆溜溜的眼珠子满是遗憾,一看就不是太想回去。

“赶紧回去,你阿奶指不准又满大队的找你。”罗旺轻踹孩子屁股,让他回去,跟着又道:“晚上我去你家一趟,你给我留个门。”

家家户户的存粮也不多,但救济几个红薯还是能拿出来。

男娃抿了抿唇瓣,昂着脑袋看了罗旺一眼,然后飞快朝着前面冲去。

罗旺盯着他进了村口这才松口气,对着容晓晓道:“幸亏你眼尖看到,咱们大队的这条小河没多少鱼,河流还特别急,就连大人下水都很容易出事,更别说小孩了,去年就差点淹死一个孩子,好在被容正志给救了上来。”

“容正志?!”板车上的白曼心中一紧。

光听到这个名字就让她心颤,恨不得立马跑到大队中,冲到那人身前,狠狠抱住他。

容晓晓也跟着一怔。

她知道容正志是官配,但这才突然想起,官配的‘容’和她的‘容’会不会是一家,难不成他们还是远房亲戚?

“这么危险,那孩子干嘛还要下水?”焦港觉得这就是个熊孩子,不听话打几顿就好。

他爸就是这样。

每次他犯了错,他爸就拎着树枝追着打,打得他哭爹喊娘,然后……然后他接着犯,跟着接着被揍、他又犯又被揍。

好像一直在恶性循环。

“你以为丑牛不知道?”罗旺叹气,“不是不知道,而是生活所逼,他家就一个眼瞎的阿奶,根本挣不到工分,生活所需全靠大队救济,可大队又能救济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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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选择摆烂[七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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