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当蔚蓝的天际映入眼帘,宋良宵愣住了,然后迅速坐起,环顾四周。
自己居然没死?!
她满心疑问,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发现脖子处完好如初,没有一丝被刺穿的痕迹,然后她又看向自己的腰部,腰间则是衣服破了个大洞,但洞下的肌肤光滑,没有任何缺失。
难道是她之前逃命途中脱力,最后倒在地上睡着并做了一个噩梦?
宋良宵站起身,很快地上那一大摊刺眼的红进入视线,随之而来是刺鼻的血腥味,也不知是不是鼻子出了问题,这些血渍明明已经干涸,可气味却比任何时候都要腥臭。
她没有做梦!之前她真的被一只大老鼠袭击了,还咬穿了自己的喉咙!
最后她绝望的失去了意识,还做了一场非常奇怪的梦,没想到醒来后那些致命的伤口居然全都消失了,她也莫名其妙的活了下来。
原来一切都是真的啊,她的魂魄应该是被网约车上看到那颗流星带到异世,真正的她已经在家乡死亡,她失去了父母,也失去了唐成……
当时她竟还想要向那颗流星许愿,现在回想起来真是讽刺啊!
一想到唐成,她又忍不住抱住自己身体,蹲下来狠狠的大哭一场,她本来应该是个平凡幸福的新娘。
如今她的世界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
哭了不知多久,直到再也流不出眼泪,情绪变得麻木后,宋良宵站了起来。
她开始审视自己身体,感觉全身状态非常好,完全不似一个刚刚重伤痊愈者,还有她的听力开始变得异常灵敏,之前逃到这里时还觉得四周安静得吓人,这会却有各种各样细小的声音不断朝着自己耳朵里钻,各种生灵的走路攀爬声,进食声,甚至是排泄声,嘈杂得很,她屏住呼吸朝着听到的最大的噪声处看去,发现在一里地外居然有两只透明的骨鼠在撕咬争夺着一块肉!
奇怪自己的视力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好?就算这具年轻的身体没有近视,正常人的眼睛也不可能看到500米外的地方吧?!
就好像突然变成了超人一样!
等等,超人……奇人?!
/>她是不是成为了奇人?可自己并没有吃那个什么赤色厘子呀!
这时脑海之中闪过了之前梦中看到的画面,原始人类因吞食异兽而获得了超凡的力量……
宋良宵将双手举起放在眼前,这是一双稚嫩的手,她清楚记得之前被禽鸟袭击那次,掌侧留下了一条细小的擦痕,现在上边的痕迹已经全都消失了,双手似白玉无瑕。
她应该感到高兴吗?原本不可能不敢期望之事,如今好似天选之子一样变成了现实,她不用去死,甚至身体变得比以前更健康还拥有了超能力……
宋良宵记得自己好像曾咬下过骨鼠一块肉,也不知是无意识中咽了还是在口中化了,这会还能尝到满嘴残留的血腥与苦涩,以及临死前挣扎的痛苦,梦里发生的一切她记得是清清楚楚。
梦醒了,也碎了。
自己终究失去了曾经拥有的美好生活,被留在了这个宛如噩梦般的奇怪世界,这里就是现实!
如果可以她愿用这一切换自己从未出现在这个可怕的世界!
从头到尾自己都不是什么天选之子,而是和那些外星生命一样被留在异乡的可怜虫罢了!
“咕噜咕咕咕噜……”
一阵打雷般的腹鸣声响起。
宋良宵抿了抿嘴,饥饿感席卷全身,她好饿啊。
如此的痛苦还要继续再活下去吗?
可是让她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她好像也做不到。回不去确实心里痛苦得就像快要死去,但那也只是一种感受,除非真正精神崩溃心存死
志,否则生物的本能依旧是求生。
宋良宵崩溃过,但却在哭过后情绪似乎变得好了些,好像还能再挣扎着活下去。
也许她二十八年的平凡人生并非一无是处,在健康有□□中长大的她精神状态一直都比较健康,自我情绪调节能力也更优秀一些,这也是为何经历了那么多令人崩溃的事,在崩溃与治愈之间反复横跳后她依旧还能选择向阳那一面。
既然不想立即去死,那填饱肚子便成了首要大事。
眼下这里荒山野岭的,宋良宵
并没有野外生存的经验,只能考虑往回走,回到之前的祭祀场。
而且看地上血液干涸的程度,她孤零零躺在这里肯定不止一日,虽然不明白那只鼠王为何没有吃掉自己,可难保它不会再次心血来潮看到自己活过来了又跑来狩猎,不管怎样都该尽快离开此地。
之前她的身娇体弱,疯狂奔跑也跑不了多远,所以这里肯定离祭祀场也不会太远,就算中途再碰上那一大群透明老鼠,以她现在的体力也能逃得更快。
唯一不确定的就是那一群拿着弓箭的护卫们是不是还守在栅栏处守着见一个射杀一个。
总之,还是先悄悄到那边附近查探一番再考虑后续吧。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宋良宵这么一番分析下来,觉得自己的脑子似乎也清醒了不少,之前跑过只通过眼睛余光看到的路,此刻是清晰的呈现在了脑海里,让她轻易便找到了回去的方向。
朝着着东北方向一路前行,若有人在此,就会发现宋良宵看着只是在走,但速度却很快,成年男子小跑可能都未必能追上她。
但宋良宵浑然未觉,她边走边四处戒备,避开所有奇怪的响声与动静。
走着走着,她还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之前见人就像鲨鱼闻到血腥上来就扑的透明老鼠,这会碰到她就像看不见一样直接绕开!
已经有两三次了,有几只老鼠躲在草根深处隐蔽得非常好,若不靠近根本无法察觉,她几乎是脚贴着这些老鼠踏过去的,但老鼠一点要攻击自己的意思也没有。
疑惑间,她耳朵突然听到一里之外传来了许多人行走的脚步声。
有活人走过来了!
宋良宵觉得若是能遇见人,自己离开的希望也就越大,但因为之前的经历,她对这个世界大部分人都不信任,所以第一时间她立刻蹲下来,将自己掩藏在草丛里。
不多会就看到一众男子正朝着这边走来,为首的赫然是一名十六、七岁的少年,他身上的囚服破破烂烂,只有裤子还比较完整,上衣早就已经变成布条,一缕缕的挂在腰间。
宋良宵一眼便认出对方正是自己之前一直在找那个拥有明亮双眼的少年!
她仔细观察少年的状态,
对方虽然衣着有些狼狈,但精神状态很好,手脚上的镣铐也都不见了,而跟在少年后方那些男子看着他眼神都带着些许恐慌,身旁还有人非常恭敬的在和他说些什么。
这个态度可不太像是对待囚犯祭品,难道少年夺取到赤色厘子成为奇人了?
再想联想那位严小将军说过若是成为奇人他便不会再追着自己不放,宋良宵决定赌一把,一个人身在异世生存不易,还是得想办法融入人群。
瞬间,她从草丛中站了起来。
她看到少年,少年也看到了她,两人视线交错。
少年这边惊讶得很,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他是最晚离开草丛的,当时草里一片寂静以骨鼠的口牙不可能还存在活口。
于是少年仔细打量着远处的少女:凌乱的头发,脸上脏兮兮的带着血迹,但依旧难掩丽色,她原来的皮肤应该很白,眼睛好似带着水雾,仿佛落难的仙女令人忍不住心生怜惜。随着他目下移,光落到少女腰侧
那片雪白的肌肤上,顿时脸颊有些发烫,眼睛赶忙回避。
而跟在他身后的那些祀者则更为惊讶,甚至可以说是惊吓!
要知道丰收祭自前朝开始盛行,至今已经举办过百余次,从来都没有过坤祭从祭祀中存活下来的记载,一次都没有!倒是乾祭在祭祀中侥幸成为奇人之事曾发生过一两次,所以他们看到少年成为奇人虽有羡慕嫉妒却无太多不可置信。
骨鼠们非常喜欢少女们皮肉,对它们来说坤祭就是难得的美味,不可能会忍住不吃!
再有这名坤祭整个背部的衣衫罗裙全部都被鲜血浸红,脸上也带着血污,哪有人流那么多血还没事一般站在这里,感觉就和地狱里爬出来的鬼魂没什么两样。
众祀者都保持着戒备之心,最后停在离少女数丈远处。
对视几眼后,有胆大者试探着问道:“这位姑娘,你是死还是活?”
宋良宵先是吃了一惊,因为眼前人说话的语调自己并不熟悉,但自己却听懂了他说的话!接下来她就觉得此人好奇怪,哪里有开口就问人是死是活的?
不过她很快便想起自己现在全身染血模样狼
狈,旁人会误会也很正常,而且这群人中除了那名少年,其余的人怎么看也不像是祭品,应该是今次参加丰收祭的祀者。
排斥归排斥,可肚子也是真饿得难受,想省力的她只简短回道:“我是活人,请问要怎么才能离开这里?”
听她这么一说,再通过近距离观察,众人发现宋良宵确实有呼吸有影子不似鬼魂,可他们心中的疑惑也更浓了,她是怎么躲过骨鼠群攻击的,身后的血迹又是怎么回事,还有她是不是已经成为奇人,若是的话,争夺赤色厘子时并没人看到过她在场,她又是怎样成为奇人的?
大家有太多的疑问,但这里并非询问说话的好地方。
“我们也正要离开这里,返回祭祀场,若是姑娘不嫌弃的话可以跟着我们。”
说话人很客气,他担心出现的又是一个祭品少年,今年的丰收祭真的是太邪门了!
宋良宵对这些穿着整齐贵气的男人们并不怎么信任,她把视线投向了那名少年。
少年起初并不明白,直到她视线灼灼的一直盯着自己,方才恍然,对方并不信那些权贵公子,于是他朝宋良宵点头道:“他说的是真话。”
宋良宵顿时放心了一些道:“那我跟着你。”
一行人再次上路,很快,他们便来到骨鼠出没的那片草丛,远处高耸祭台上飘扬的祭旗若隐若现,宋良宵甚至还能够看到祭台下方的栅栏,此时已经没有了那些弓箭手的身影。
不过这时草丛里再度传来沙沙沙的声响。
人群中立刻有人喊道:“不好!骨鼠又来了,分开走!”
其实不用喊,不少祀者已经迅速分散开,各凭本事躲避这些骨鼠。
宋良宵心中一紧,脑海不受控制的闪过豆蔻的惨状,可再一想刚才碰到的骨鼠又都绕开自己而行,两种冲突的记忆让她不由纠结起来,不知要不要跟着跑。
这时一旁的少年出声对她道:“别怕,你跟在我后面,我带你过去!”
“谢谢你!”危机时刻有人愿意帮助自己,宋良宵很感激,对方是这个世界里第二个愿意对自己释放善意的人。
她定下心跟在少年身后,此时的少年戒备
的半拱起背,脸和身上开始逐渐黑化,密密麻麻的鳞甲从皮肤下了钻出来。
然后,和刚才一样奇怪的一幕发生了,那些横冲直撞四处捕猎的骨鼠没有一只敢靠近他们,甚至远远看到少年便直接绕开改去追那些祀者。
除此之外,骨鼠对人群中几个奇人似乎也没有什么兴趣,靠近了只要不被攻击也懒得撕咬,它们只愿意追咬普通人。
不多会,宋良宵和少年四周便形成一圈真空,二人一路无惊无险走进祭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