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入恩克拉斯城
1257年2月19日,埃德蒙多大帝国的恩克拉斯依旧在瑟瑟寒风里收缩着身子,这座砖砌的城市总是把它的冰冷透露给城墙两侧,从城市里延伸出去的港口贴在海岸线上,一艘归来的船只准备靠港。
虽然新年已经过去两个月,但那刺骨的海风仍不免令人裹紧衣衫,等船只的甲板上落下一块登陆板,几十个士兵便缩着身上的布料,一个接一个地走下来。
这支队伍的领导者是弗里尔堡的布利里侯爵,这是他的其中一个运兵船,另外一艘正在另一处码头登陆,同样走下来一连串缩紧布料的士兵,此时港口的平台上已经站满了人。
大概在半个月之前,布利里侯爵就集结了近八百个步兵和四十个骑士,但是这群随意组织起来的部队似乎并没有什么战斗力,他们大多是扈从,还有相当一部分是雇佣军。
尤其是那些自己带着长刀和皮甲的人,这些人是一天六十卡夫德的轻装雇佣兵,看上去资质也没那么老练,在寒风中和其他的杂兵一样畏畏缩缩。
“布利里侯爵不会开心的,咱们打了败仗。”走在队列里的其中一个年轻人说。
“也没有那么糟,毕竟不是在埃德蒙多打的仗。”走在他前面的士兵说。
“我同塞尔利特打了半年仗,结果一次没赢过。”走在他后面的士兵说。
“简直是太糟了,不过好歹咱们活下来了,幸亏侯爵大人没让咱们当盾牌。”年轻人补充道,脸上依然没有笑容。
“是这样的,”另一个士兵回答“我参军之前他这么做过,结果伤亡更惨了。”
“说实话他不适合统兵,也可能是咱们太差了,不管怎么说,继续在军队待着迟早被祸害死……”士兵说,又缩了缩身子。
“大家都是听从肚子的召唤,为了活命而不断移动的日子必须有个头了。”年轻人兀自说起来,步伐愈加迟缓。
大家都感到无比的压抑,因为他们明显看到队伍前面有个骑着黑色大马的人,那就是布利里侯爵了,现在的他趾高气扬,连胯下的马都得被他按下头去,免得抢了他的风头,像是打了胜仗。
不过本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原则,这些溃军也得像样地住进酒馆,那些本就狭小的房间被摆上十几个床铺,后院里也紧促地铺上几十个裹尸布似的被子。
傍晚,大家就挤在这样一个酒馆里休息,而另一艘船上的人就在另一个酒馆里休息,为了表示贵族的慷慨和大度,侯爵大人特地告诉了酒馆老板提前关门送客,并负责给被遣散的酒客一点小钱。
等到士兵们挤进酒馆,各自落座,便有人在下面小声嘀咕起来:“诶诶诶,卡夫德先生要来了。”
所谓卡夫德先生,其实就是这些佣兵们对负责发钱的临时官的外号。果然,今天的卡夫德先生从门外一直走到柜台,他的身后还有两个人扛着一个箱子,那是布利里侯爵的封臣,多米尼克·凯尔。
多米尼克子爵戴着一顶镶了两条貂皮的帽子,他宣读手中文书的时候,那顶帽子上的银球就四处抖动,每念到一个名字,就有一个人站起身来,他身后的两个辅官就负责按照他所念到的为其分配佣金。
一切进行的很顺利,直到他在念到第一个骑士的时候说:“哈维·查尔斯的卡德沃伦·阿皮斯,六百七十二个埃德蒙多卡夫德,你的主人为你带来了三百个卡夫德的奖励,我们的布利里侯爵也为你带来了三百六十个卡夫德的奖励。
”
随后,人们便开始议论起来这个听上去声望并不怎么高的骑士,他们似乎没听说过军队里有这个人:“诶,不是吧,他是谁啊?你们听说过吗?”
“我觉得这位骑士老爷是个谦逊而孤僻的人,我怎么没听说过。”刚才下船时的一个士兵讨论着,而他们之中有一个一言不发的人。
接着多米尼克子爵清了清嗓子继续说:“不,阿皮斯阁下,您的账单有些多。为您扈从维克托·托比和休·皮乌斯的死补偿您四百八十八个卡夫德……总计一千八百二十个卡夫德。”
逐渐累积的赏金让在场的佣兵们都震惊起来,一位失去两个扈从的骑士正低调地坐在他们中间,佣兵们开始互相询问,企图找到这个隐藏的骑士老爷。
“是我,”一句话打断了喧嚣,人们把目光投向声音的来源,原来是刚才的年轻人,他正站起身来,“我是卡德沃伦·皮乌斯。”
按照他的长相,和那些普通的自由民们一样,甚至越看越觉得英俊一些,可免不了一脸的灰尘,阴郁的表情更让人怀疑起来:难道这个身上还披着破布斗篷的佣兵一样的人就是卡德沃伦·皮乌斯老爷吗?
果不其然,当他宣布自己的身份时,小声的议论在一片寂静中蔓延开来,就好像他起身向平静的湖泊中投入了一颗石子,打破了自他开始说话时的那段安静。
“也许你可以证明一下你的身份,如果你真的是卡德沃伦·皮乌斯先生,那么也请提前宽恕我的不敬。”多米克克子爵说道,缓缓放下拿着文书的手,他身旁的两个侍卫也停止了清点货币。
看来是他一身的打扮不太像是一名尊贵的骑士吧,或者说如果他是,那位皮乌斯老爷应该也不会这么破败,看上去如此狼狈,尤其是他披着的斗篷,让他看上去如此像一只瘸腿的狼。
也许他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褪下身上的斗篷,露出一身嵌满灰尘的战袍,还有两只银亮光泽的臂铠,腰上缠着一条皮革的腰带,隐约能看出长衫战袍掩盖的锁子甲。
“或许这还不能证明,但请您看看这个。”他说着,把隐藏在宽大斗篷下的什么东西拿了出来,顿时他周围的人便睁大了眼睛,尤其是先前和他打过招呼的士兵。
拿出来的东西不是别的,而是一把被布料裹挟的骑士佩剑,比起那些二十四卡夫德的普通剑来说,它的价值从外观看来就超过九百个卡夫德,这只是粗略估计,因为那把剑上还有明显的铭文。
而当人们看向佩剑时,他们又看到了新的东西,那是一只金戒指,正挂在他的大拇指上,这是权力和自信的象征,这只戒指上镶嵌了一颗红色的宝石,此时正反射着珠光。
但此时多米尼克子爵似乎还没完全信任,他想要让他展示一下骑士徽章:“也许,你应该拿出一些更多的身份证明,以至于不让我怀疑你是战场清道夫。”
“多米尼克大人说话真是辛辣,你怎么断定我没有呢?我们有必要这么浪费时间吗?”年轻人脸上没有表情,他冷淡地说,随手张开刚才裹住佩剑的红色布匹,原来那是一张染着骑士纹章的旗帜。
当这张同样满是灰尘的旗帜被张开,红色的旗子上染着一个不算太出名的骑士纹章,那是他父辈传下来的纹章,至少他的父亲也是骑士,否则他不会被允许成为骑士,更不会有纹章。
等多米尼克子爵仰起头去看纹章,年轻人又补充道:“宗谱纹章院能查到吧,我是皮乌斯的长子,我和我父亲、我祖父的主人都是维克托·托比大人。”
周围的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在他身上,有人面露疑惑,有人满脸惊讶,有些人则对他的战损感到悲哀,直到多米尼克子爵说:“看来是我的疏忽,先生。希望您能原谅我的出言不逊,请来领取您的佣金吧。”
等他说完这句话,四面的佣兵便放下了之前的疑惑,而是一脸羡慕地看着皮乌斯走出人堆,看到他拿走两袋沉甸甸的亚麻口袋,里面明显装满了卡夫德,也许有面值一百的货币在其中,它们正被满当当的货币压得下垂。
虽然出现了一点小插曲,但并不影响整场愉悦而欢欣的活动,在那之后的分钱就变得流畅而快速,马上就结束了。
而皮乌斯坐回座位时,他周围的人却用一种疑惑又害怕的眼神看着他,不过皮乌斯似乎不太愿意去搭理他们,他正低着头摆弄口袋里的佣金,脸上依旧没有什么表情。
但其实,他的心里却是:“他妈的皮乌斯,你说这么多话干嘛,你在想让别人怀疑你吗?真是个无可救药的笨蛋,父亲说的一点不错。”
皮乌斯心跳得剧烈,就好像是自己可惜了这个名字,对自己感到无比的怀疑,和他刚才那般自信完全不同,大概也是逼了自己一把,不过至少没流汗。
分钱活动结束后,大家开始聚在一起享用餐食,按照这个佣兵团的不成文规定,所有参与聚餐的人都需要承担一部分消费,他们采用传帽子的方式筹钱,投入金钱的多少并不影响一个人的声望,也不会被指责。
但是比较特殊的规定是,凡是佣兵团里的骑士,那些二十分之一的人,他们需要投入更多的金钱,毕竟付出代价来成全大多数人利益的行为是符合骑士美德的,而且这些骑士都较为富裕,可以让聚餐变得更加豪华。
像平常一样,一只满载货币的钢盔传到了皮乌斯手中,周围的人们都扭过头来看向他,似乎是在期待这个获得最多晌钱的骑士能给出更多的钱币。
事实上皮乌斯没辜负他们的希望,当他依旧面无表情地投入四个硬币,传给下一个人时,收到钢盔的人立马发现了躺在钱币顶端的四个硬币,他小声地惊呼道:“四百个卡夫德。”
所以皮乌斯投入了相当于一个轻装佣兵一周的晌钱,他的慷慨举动使得在他之后的骑士们感到无比的恐惧,他们不得不投入与之相当甚至更多的钱币以表示不亚于皮乌斯的慷慨。
这样的变化显著地让正常聚餐变得无比丰盛,酒馆老板果断让下人扛来一个装满葡萄酒的豪格海桶,最大号的豪格海桶,足有一百几十加仑,这一消费来自皮乌斯一个人。
紧接着就是各种鹿肉、鸭肉、面包和熏鱼,佣兵们开始享用这些酒和食物,甚至是大量的水果奶酪,以至于整个酒馆立刻变得如城主请客,而剩下的钱用以支出在三层酒馆里休息的费用。
不过当然是不算特别贵,他们可以让十个甚至二十个人睡在四个卡夫德一晚的集体宿舍,让四五个骑士住在一晚二十四个卡夫德的经典客房。
可就在聚餐进入到后半段,人们开始喧闹起来之后,一个人从大家看不到的角落溜出了酒馆,那就是卡德沃伦·皮乌斯,他正一个人行走在恩克拉斯外城的街道上,看着月亮下的云彩肆意飘荡。
不过还有一个人一直尾随他离开了酒馆,是一个英俊且明显比皮乌斯要阳光的青年骑士,他意识到皮乌斯一个人离开宴席,自己也快步追了上去,直到他的靴子在砖路上发出急促的声响,皮乌斯意识到了他在靠近自己。
一把明晃晃的剑唰地一声拔出,它发出的金属摩擦声在反射的月光之后散开,让加速奔近的某人猛地一惊,弹跳似的向后撤出一步,对对准自己的剑刃吓得瞪大了眼,同时远处传来了一阵鹰啸。
而这把剑的主人仍面对着一片漆黑的前路,他便摇着手主动说:“不不不,卡德沃伦·皮乌斯先生,我不是刺客,是你的同僚,请回头看看。”
皮乌斯果真扭过头来,快速打量了来者,看到他的佩剑和佣兵团统一的灰色斗篷,放下了戒心和手中的剑,一面放回佩剑一面说:“非常抱歉,先生。我并不以为是刺客,只是条件反射。”
“啊……皮乌斯先生,应该我给你道歉。那,非常高兴能和你说话,不过……”来者好像意识到了什么,赶紧退后几步,吹了一声口哨,结果却让皮乌斯也后退两步,警戒起来。
不过并没有什么别的,是一直深灰毛发的猎鹰尖啸着冲了过来,它听到口哨声,减缓了飞行速度,盘旋着落在来者抬起的左肩上。
“抱歉……他可能是来保护我的,嗯嗯,他叫菲尼克斯,是我的驯鹰。”他解释道,用手正抚摸着那只黑白分明的猎鹰。
皮乌斯听完嗯了一声,放下了戒心,他说:“很好,能问问阁下名姓吗?初次相见,是我有失礼仪了,抱歉。”
“啊!我是德肖恩·德鲁吉之子,所罗门·理查森的温斯洛·德鲁吉!从刚才就想和你见见了,皮乌斯先生。”温斯洛说着,脸上充满了看见偶像一样的激动,反而让皮乌斯有点难堪。
皮乌斯心想:“哇,这个人是谁……以前认识他吗?好像还很阳光,这么讨喜的性格是怎么回事啊。完全和我不一样啊,一看就不搭吧。”
但是他自己不能表现出来,只是保持着稍微缓和一点的表情,冷静地说:“啊,德鲁吉先生,您是所罗门公爵的封臣吗?有幸相聚,问问您的封地是……”
“直接叫我温斯洛吧!我还没有自己的封地,我的父亲德肖恩·德鲁吉伯爵让我出来历练,他只给我封了骑士的头衔,如此。”温斯洛抢先说。
而这一连串自我介绍又让皮乌斯为难了,他心想:“啊?怎么……这么自信的吗?怎么不按传统聊天接应。我该怎么说,这是否……”
皮乌斯倒是很怕温斯洛再让他做自我介绍,于是主动说:“是这样啊,如你之前听到的那样,我也许不需要做什么自我介绍了。”
“是的,我已经大概了解你了皮乌斯先生。哈维子爵也是效忠于布利里侯爵的,你一定是被征召的吧。”温斯洛继续说。
“我的话,的确。家父是哈维子爵的封臣,你可以叫他彭顿男爵,我们家虽然没有贵族继承,但一直服侍哈维子爵,以至于得以延续称谓。”皮乌斯说着,抬起头看看月亮。
听罢,温斯洛不加思索地说:“原来是这样,皮乌斯先生,咱们是一路人,都是还没有爵位的骑士。嗯……怎么,你是来散步的吗?可不可以允许我随同。”
“可以,如果你原意的话。其实我是来物色一匹战马的,如你所见,我在上一次战斗中损失惨重,我的战马和扈从都死在了战场上。”皮乌斯一边说,一边阔步走开。
其实战场上被损毁武器和防具是很正常的,但是如果战马死掉的话,对于骑士和骑兵来说就要支出相当大一笔钱购置新的马匹和马具,看来皮乌斯要破费了。
两个人并排走在街上,此时由于已经入夜,街道上冷清地如坟地,偶尔听到鸟雀和老鼠的声音,两个人聊起天来。
“皮乌斯先生,”温斯洛起了头,等皮乌斯回应一声后继续说,“您战死的扈从中,名为休·皮乌斯的人,是您的亲属吧?”
这似乎让皮乌斯想起来一些不好的回忆,连温斯洛问完之后也说了声抱歉的话,不过皮乌斯没听见,他整理一下语言说:“是,是我的亲弟弟。比我小四岁,作为家里的次子随同我。”
“啊,我以为冒犯了……我对您两个扈从的死感到无比悲哀,尤其是您的弟弟。当时是什么情况?”温斯洛赶紧说。
“我记得很清楚,”皮乌斯说,脸上挂着一层悲哀,在月光下也看不清了,“军队冲锋的时候,我的骑枪在击倒一个骑兵时断了,由于那匹马的冲撞,我只好危险地扭过身子去拔剑,可形势太危险,前面有一个敌人的长矛兵,一下子把长矛劈向我,虽然没能命中,但还是在第二下刺穿了马的前胸,使得它痛苦地嘶鸣起来,以至于将我摔下马背,重重地落在地上。”
“随后呢?是你的扈从救了你,让你脱离危险?”温斯洛小声地问道,生怕引起皮乌斯的悲伤。
皮乌斯点了点头,继续说:“在那之后我坠下马,立刻拿着拔出的剑和眼前的敌人砍杀,一连砍倒几个敌人后,我的弟弟骑马挡住敌人。他身上中了几箭,希望可以把自己的马匹让给我,但敌人来势凶猛,我们很快被冲散,当我看到弟弟的身体从高处消失,惊慌地用剑扫开一片区域,发疯似的接近他,以至于被箭射中了几次,当我看到休的尸体躺在地上,皮甲上刺开几处血迹时,我崩溃了,坚持着等到敌军后撤,迷茫地走在骑兵冲锋过去的战场,又发现了另一个扈从的尸体……”
说到这里,皮乌斯吸了一口气,虽然脸上并无变化,但心里很是痛苦,可是无可奈何,他继续说:“等军队再溃败的时候,我就混入步兵,坐着他们的船到了恩克拉斯。”
可能温斯洛想安慰一下吧,但是又害怕自己弄巧成拙,叹了一口气说:“我很抱歉问出这种问题……请您原谅我,皮乌斯先生。”
“你没必要这样,我早就看清了。温斯特,战争是这样的,与其现在为我悲伤,不如帮我挑一匹好马,你看马具商那里还展着灯。”皮乌斯依旧用他平淡且冷静的语气回复道,此时的他显得异常可靠。
意识到自己似乎并没有皮乌斯成熟的温斯洛更是赔笑似的皱了皱眉,说:“咱们最好跳过这个话题是吧,皮乌斯先生,是我大意了,您别在意。嗯……我去敲门吧。”
接着,他果然跑开,到不远处的门市前敲了敲门:“嗯……布利里侯爵手下军人,来买一匹战马。”
随后,门那边传来走在木板上的声音,一个人从二楼走下来,打开房门,手里正握着一个烛台:“快进来吧,刚好还没有睡。”
照料骡马的人扭过头去邀请温斯洛进来,而等到皮乌斯走进,他才迈入门,映入眼帘的就是四面石砖中的小马厩,看来这家马商是把自家的一楼当做畜圈了、
“怎么样,皮乌斯先生。你觉得你应该买哪一匹?”温斯洛问。“嗯……”皮乌斯想想,他看着各式各样的马匹,心想如何挑选更好的马。
不过马商明显很看重这次交易,欣喜地介绍着眼前一匹马,皮乌斯知道,这匹白色的马从他进门开始就紧紧地用他那双明媚的乌黑眼眸凝视着他,看上去优雅且稳重。
“班佳罗温血马,是匹退役的军马,它看上去英俊飒爽,只不过没有好买主,没人需要它,后来被变卖到这里,若是你买的话三千个卡夫德就能把它牵走。”马商说。
可能是一听到自己要被卖给眼前骑士装扮的皮乌斯,这位高雅绅士立刻仰起头来,抖动起它洁净的鬃毛,作为班佳罗马,它当然以平衡著称,而一匹好的温血马,自然是勇敢而温驯。
皮乌斯当然也对这匹马很感兴趣,以至于温斯洛说:“这匹马很好,看上去活泼有力。”时,他立刻做了买它的打算,他心想:“这实在是一匹好马,如果三千个卡夫德买到这样的马,一定是值得的。”
“很好,我觉得也是。它看上去是个老贵族,可是我是去上战场的,请问它的机能如何?”皮乌斯说,心动是肯定的,但他毕竟要考虑用途,既是对他来说,三千个卡夫德依旧是笔不小的开支。
“是的大人,绝对是一匹合格的战马,除了适应能力强,它骨骼强劲有力,基本不会瘸拐,当它休息的时候,是一副垂头昏睡的样子,而当你靠近它,那必然会立刻打起精神。相信我,你若是尊敬它,它也会尊敬你。”
看来马商说的没错,当皮乌斯靠近这匹马并低下头执意时,马儿果然也用前蹄掸了掸地面,深深地弯下高傲的脖子,为皮乌斯鞠了一躬。
这倒是让皮乌斯很是欣喜,暗自想道:“这样一匹好马没被人买走,一定是觉得价格太贵,实在是一匹好马,实在是。”
为此,皮乌斯又问:“没人商量过这匹马吗?这实在是一匹好马,为什么没人挑选它?”
也许是出于生意,或许是单纯的惜才,马商感慨道:“啊呀!老爷,你实在是一个好人。以前看过它的人都被它的古怪脾气劝走了,他们只知道把马当工具,以至于它根本不听话,无论如何也不能被操控,之后你懂得。”
“原来是这样,它是一匹绝好的马,一个老绅士,是贵族的朋友……啊不,他看上去就是一名贵族。”阿皮斯对这匹班佳罗马赞誉有加,而当他伸出手时,它也在配合着低下头,让皮乌斯的手落在它的后颈。“温斯洛,你怎么看。”
“是是,绝好的。说实话,皮乌斯先生,我还真没见过一匹班佳罗马出现在这样的马厩里……它们一般是给贵族当坐骑的,我想我在父亲的马厩里看到过不止一只。我十分建议你买下来。”
马商当然也欣喜无比,他迅速解开马的栓绳,打开栅栏门,又移步到马厩大门说:“我想老爷您是赞同这门生意的,”
“我当然是赞同的,我很乐意与你做这样的交易,付现金好吗?给我备一套马具。”皮乌斯一边说,一边去解开腰带上的口袋,里面装满了卡夫德,让马商也欢欣不已。
马商说:“毯子四十八个卡夫德,马勒四十八每个,挽具一百每个,战争马鞍四百八十每个,我算一下……三千六百七十六个埃德蒙多卡夫德,三千六百个好吗?”
“很好,”温斯洛先说,随手扔去一个口袋,“里面是两千个卡夫德。”
虽然皮乌斯很震惊,但马商却表现的十分开心,他赶紧抓住口袋,甚至险些摔倒,而皮乌斯则数了数散钱,投给他另一只口袋:“一千七百个,如何?”
“太好了!交易愉快!两位老爷,我们去拿马具。”马商立马把烛台放在桌子上,三个人不一会儿就完成了打包好了马具,暂时先穿戴起来,说了两句客套话就牵走了。
当皮乌斯牵着这位绅士走在街上,月亮已经高出云层好多,那些月光蔓延在街道,好像给这座城市撒上了盐,他说:“温斯洛,你没必要为我付款,真是太客气了。”
“你实在是太客气了,皮乌斯先生。我可是伯爵的儿子,我认为给您支出一部分是应当的,牺牲是骑士的美德,作为见面礼收下吧。”温斯洛双手抱在后颈,他那只猎鹰此时正盘旋在城市上空,警惕着周围的环境。
“也好,我们可能还要相处相当长一段时间,温斯洛先生,”皮乌斯低下头说,脸上泛起一点微不足道的笑容,“该给这匹马取个名字了,和你的鹰一样。”
“你认为它该叫什么呢?”温斯洛问,那双茶色的眼睛此时正烨烨发光。
“埃尔文?”皮乌斯说,低头看看他的新朋友,它正低着头走路,看上去不太感兴趣,“那好,看来你不喜欢。”
“我想到一个好名字,帕特里斯如何?”皮乌斯又说,这一次这位绅士果然起了兴趣,抬起头用它深邃的眼睛看着皮乌斯,“确实是个好名字,对吧。那你以后就叫帕特里斯吧。”
“好名字,你怎么想到的?”温斯洛笑了笑,“听起来的确像个绅士,一个高贵的人。”
皮乌斯却没有回答,他依旧保持着那个微不足道的微笑,也像温斯洛一样,抬起头来看向流淌着月光的街道,两个人一直把帕特里斯牵回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