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爱情
小学过了,便是初中。
懵懂无知的他哪怕没在学习,止步于自己封闭的小圈子里,但也还是在环境无形的压迫下渐渐懂了许多,明白了关心,好感,喜欢,爱情,亲情,友情。
青春的荷尔蒙是旺盛分泌的,就像是一根沁满墨汁的毛笔,由未知的男欢女爱引导,好奇,想尝试,只要找到一张纸,如果是雪白的最好,但哪怕是已经墨迹累累,同样能够肆无忌惮的宣泄。
但这时候,大家还没理解爱情的本质,因荷尔蒙分泌,被多巴胺刺激,情窦初开,盲目的探索着,于是又探索出了三类人。
第一类人,称为大爱,越是年轻经历的就越少,就越是大胆,那种磁铁异性相吸的感觉一次次冲击着大脑,大家都开始为恋爱而恋爱,随便抓个异性,无论美丑,是异性,能谈就谈,反正岁月还长,错了再说。
其实他们这也算不上是恋爱,这是和一个有着令人大体满意的外表,脑海中美化过内在的异性,共同探索,发现对方不是想象中的样子的过程。
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打着谈恋爱去认识一个陌生人,然后在拉拉手,聊聊天,亲亲嘴,恩爱几天,满足精神需求后,才开始真正去了解这个人,然后发现和这个人三观不合,草草分手,继续下一个。
而第二类人,称为兼爱。谁都可以喜欢,却又谁都可以不喜欢,比起那轰轰烈烈后只剩遗憾的大爱,这类人的喜欢更特别,可以一直喜欢一个人,却也能在分开后坦然捡起自己的碎片,继续去喜欢下一个人。
兼爱就是一切都能喜欢,你和我在一起,我就更喜欢你一点,不过也只是喜欢,并不是爱,只是一见钟情,想要暂有,哪怕分开后再次提及,也只是淡然一笑,不了了之,不是日久天长,不是占有,不是永远在你身旁守护你。
第三类人,比较特殊,称为独爱,也叫暗恋。这类人的爱是残缺的,有的是家庭关系不和睦,经常看到父母争吵,有的则是干脆家庭破碎,父母离异,有的则是留守儿童,被放养在家,他们感受到的爱本就是残缺的,所以他们不自信,内向。
其实因为残缺的爱,他们更早的独立,更早的成长,更早的在避风港外冒险,懂的领悟的也比其他同龄孩子多太多;但同样因为残缺的爱,他们没有安全感,从无人倾诉到不敢倾诉,他们将所有的一切都憋在心里,怕喜欢,不敢喜欢,哪怕真的喜欢了也不敢承认,也不敢道明。
但他们大多逃离不了青春的魔爪,哪怕再怎么害怕再怎么逃避,也还是会因为青春的萌动,朝夕相处的陪伴,或是某一刻的关心而喜欢上另一个人,会因此开心,因此高兴,哪怕两人之间可能没说过几句话,哪怕连对方的眼睛都不敢直视。
他们会有那种莫名的自卑,觉得是自己是废材,什么都学不好什么都学不会,没有任何的特点,没有任何可以吸引对方的点,完全配不上对方,生怕自己并非是好笔的模子,而对方则一定是好纸,怕沾了墨也难以在好纸上画出什么,所以不敢加以刻苦琢磨。
但毕竟人是矛盾的,所以有时他们又会莫名半信自己是块好笔,觉得自己还是有机会换个模子的,不愿继续庸庸碌碌,成日与烂笔为伍,会十分隐晦的问他(她)喜欢什么类型的,得到回答后,开始向那个方向努力发展。
最后的结果,有得有失……
至于林立星嘛,他既是兼爱也是独爱,但更多的是兼爱。因为他身边有太多太多的大爱,在目睹一场场轰轰烈烈的大爱以分离结尾,转头开始下一场大爱,他渐渐对喜欢也变得质疑,认为或许每一次恋爱都要认清对方,是否只是大爱。
他内向,但不自卑,能看到自己的缺点,也能看到自己优点,那怕自己权衡都是弊大于利,他知道自己普通,所以他喜欢独处;他质疑,但不拒绝,他谁都可以喜欢,只要谁能真正发自内心,而不是虚伪地对他好,也谁都可以不喜欢,只要没人对他关心,没人对他好。
身边的所有人都在向他倾诉着爱情的苦,劝他别上爱情的当,似乎没有人是幸福的,所有人都在爱河里痛苦的游,所有人都在南墙下不停的撞,让他看见,爱河中渐渐溺死的人,让他看见,南墙下头破血流的尸体,让他看见,爱情中饥肠辘辘的秃鹫盘旋。
因为自身不断成长,因为诸多“巧合”事件的不断发生,因为作为旁观却知晓一切的第三者,他又发现自己以前只是明白那些字的字面意思,并非真正深入的体会、理解那些字的深层意义,而他现在,该是有些理解喜欢,有些理解爱情。
喜欢是什么?喜欢是大爱,是欣赏,是多巴胺分泌后的见色起意,就像看见一朵美丽的花就想折下,无论是否能养活;喜欢是兼爱,是权衡,是在觉得别人喜欢自己的基础上,去喜欢别人,无论花是否美丽,只要对他绽放,就对觉得那朵花好看;喜欢是独爱,是仰慕,是将对方高高举在头顶,然后抬头仰望,是把花养起来,捧的比天高。
而爱情什么?爱情,是门当户对的适合,是权衡利弊的磨合,是互惠互利的撮合,是心里装着另一个人的凑合,是习惯到近似于亲情的结合;爱是伟大但又虚伪的,超脱了喜欢,是虚假的设定和懦弱的幻想,只是有时确实受不了和世界隔离的孤单。
最后的结果,自然是不尽人意。或许正是他的普通与低调到没什么存在的存在感,初中时他与大部分的女同学都只互相喜欢一点,却都只仅一点,停留在相识,止步在友谊,最后匆匆别离,成为彼此青春的一个配角。
当然,或许有人是喜欢他的,甚至都已经向他表达了情感,让他当自己青春的主角,但又有点可惜,他不懂得怎么回应那种喜欢,无论对谁都像是一口深井,所有的石子丢进去都没有回应,
觉得没有人有任何义务翻开他平凡的外貌,去发现他那颗不怎么炽热,还可能阴郁又颓废的灵魂,所以没人爱他很正常。
……
真正出现转折的,是高一。
那时候的他已经放弃了游戏,转而开始看起了小说,有时候看高深的,看咬文嚼字的文学,有时候看低俗的,看霸道总裁的言情,有时候放松放松,看跌宕起伏的爽文,有时候寻求刺激,看骇然听闻的恐怖。
但他似乎更遗憾了,看完了一部小说,他们完结了,但结局他们的故事还会总会继续,而他躺在床上,得到了满足感和空虚感,偶尔会有所感触,写些没头脑的文字,哼乱七八糟的诗词,画没有理头的小人,看着一张张纸上写满密密麻麻像是涂鸦的文字,他觉得那像是人生,一切都在相交,一切都在相离。
他很想努力,但好像缺少点天分与运气,相比于那些大富大贵,年少有为,白手起家,出手千万的少爷,他只不过是一个很普通的人,没有家庭坚强后盾的支撑,没有大胆放手一搏的勇气,没有纨绔一掷千金的魄力,可能拼命努力下,也曾有一两次比一些人做的好,比如游戏,比如……
他慢慢接受自己是个普通人的事实,置身茫茫人海中,他顶多算一颗大一点的鹅卵石,而不是那闪闪发光的珍珠;也许这世界真的存在那样的人,存在着一个他永远也追不上的人,存在穷尽一生都难以望其项背的人,但即使再普通,他也希望活出一点不一样的光芒。
他发现有很多梦想还没实现,但生活的压力让他认清现实,梦想渐渐变得遥遥无期,不过他也没有放弃,希望追求真正重要的事物,哪怕得到的回报并不多;他从那个等待别人主动进入他世界的人,变成了那个愿意主动去进入别人世界的人。
最后,在那名为喜欢的火种就要熄灭之前,终于,他遇上了叶竹可。
那是一个春天的早晨,不被人喜爱的他,遇见了翻墙而来的她,她对他热情打着招呼,邀请他与自己一同玩耍。
而就在那一刻,这名少年获得了他一生的救赎。
被一个人太喜欢,被喜欢的那个人好像就不太懂得怎么喜欢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