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2003年国庆假期间的某个清晨,S城大学的男生宿舍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惨案。
一名年仅二十岁的女大学生被人杀死在了高低床的上铺,咽喉被利刃割开,双目紧闭,两只手掌交叠在腹部,一身青绿色的古装长裙凌乱展开,呈现出一种恐怖的安详。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校园内的师生谈起此事无不色变,不约而同地用一种既亢奋又害怕的声音重复形容道听途说的一幕场景——
暗红的鲜血从上铺床沿像蚊帐一样挂了下来。
这样的形容自然是有些夸张了。
毕竟警方接到报案后赶到现场,已经是一个小时后了,而根据法医的现场鉴定,死亡时间差不多要推到前一天晚上的十一点左右。
也就是说,即便是一匹体重超过五百斤的成年马,也不可能经过这么长时间还能让“血像蚊帐一样挂下来”,更何况死者只是一名身高一六五、体重四十五公斤的瘦弱女孩。
与这起闲言碎语同时流传的,是另一则可供谈资的糗事。
它是关于一名实习刑警的。
据说,最早接到报案前来勘察的两名警察刚一踏入二楼的走廊,就被一股弥漫其中的血腥味所恶心到了。
那昏暗的光线、幽闭的通道和凝滞的空气试图告诉他们这里并非学生宿舍,而是某个充满死亡气息的屠宰场。
紧接着,他们就看到了从门缝下面渗了出来的血水,以及一些来自报案者(一名五十来岁的男性宿管)惊慌之下造成的混乱脚印。
他们捂着嘴巴和鼻子推开半掩的宿舍门,在尽量不破坏犯罪现场的情况下,踮着脚尖从血流上方跨过去,走了进去。
这间不到二十平米的宿舍左右分别摆放着两张高低床,这意味着通常情况下,宿舍内分别上上个下下住着四名大三的学生。
但因为当时正值国庆长假,有的学生回老家了,有的则出去旅游,宿舍无人居住倒也正常。
除了两张床,房间里侧还有一排分属个人的储物吊柜以及一扇关着的卫生间的小门。
很快,他们发现了那血水的来源——位于左手那张高低床的上铺。
通过对那一缕缕散落下来的黑色长发的观察,他们初步判断死者是一个女人。
男生宿舍为什么会有女人?这个问题他们暂时还来不及考虑。
那名姓王的中年刑警由于刚吃过早饭,舍不得让那些还没来得及消化的豆浆油条从喉咙里吐出来,便用手指了指跟着自己的徒弟,让这个年轻人爬上去查看情况,说了句“这是锻炼你的好机会”后,自己转身出门抽烟去了。
为了得到“锻炼”,这个名叫蒋健的实习刑警鼓足勇气,用双手攀住金属床架的杆子,一脚踏上了下铺的边缘,身子一挺,站了上去。
由于缺乏经验没有穿戴手套和脚套,他的这些不规范行为严重污染了犯罪现场,遭到了后来的鉴证科同事的强烈批评。
他虽然感到委屈,不过也没想过要把责任推给带自己来的师傅——他并没有告诉自己在犯罪现场应该做什么,完全放手让他独自摸索——事后写了份言辞恳切的检讨了事。
不过,比起这点委屈,接下来发生的事才是对他更大的考验。
即使有了心理准备,可当他翻身上去的那一瞬间,还是被眼前死者的惨状吓得手上一滑,差点从床上摔下——不,他已经摔下来了。
他仰面倒下,背部着地,
落地时发出“砰”的一声巨响,震得楼板都抖动了一下。
几秒钟后,他挣扎着想站起来,却感觉到了背上传来剧烈的痛感,心想坏了,是不是摔倒了脊椎骨。
但很快,他意识到比摔伤更糟糕的事情是,他摔在了凶案现场,摔在了满地的死者的血泊中,弄得浑身污秽。
那狼狈之样实在是本地警察办案史上前所未见的情况,以至于听到响声进来的同事们看到后,没有一个人(包括自己的师傅)上前来扶他一把——这孩子把咱警队的脸面都丢尽了。
以上这则糗事同样在警局内部流传了很长时间,蒋健也因此得了个不太好听的绰号:滑仔。
最可气的是,如果与有些顽皮的同事在走廊或者食堂遇到,他们走到他面前的时候,会故意假装脚下一滑,然后伴随着夸张的表情和呻吟,喊道“哎呀,不好意思,我又滑了”,然后就是一阵令他难堪的哄笑。
说实话,这给他的心灵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要知道,他原本是一个开朗随和的人。
但从那以后,他变得敏感多疑,变得特别在意同事对自己的看法,变得小心眼,几度到了有点刚愎自用的程度。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一下并没有摔到他的脊椎骨。
事实上,当时的他才23岁,是个平时热爱运动和健身的年轻人。
有一次,他跟同学打户外篮球,在争抢一个篮板球的时候,也曾这样平板一般摔下来过,而且还是摔在水泥地上,当时也很痛,不过休息一两天就痊愈了,可见他这副钢筋铁骨也不是白长的。
因此,几分钟后他能忍着痛楚站了起来,准确地向师傅汇报了导致自己摔下去的那幅画面——
有个穿古风服装的女孩仰面躺在床上,大概率已经死了。
最重要的是,她的脖子上有一道很深的伤口,伤口边缘的肉外翻,看上去像一张薄薄的嘴唇。
“对不起,我被吓到了。”
“嗯,去洗洗吧。”王警官充满同情地对他说。
于是,蒋健点点头,扶着自己的腰,朝卫生间走去。
拉开门,刚想进去,但里面的情况让他再次一哆嗦,脚下又一滑。
不过挣扎了几下后,他控制住自己的身体,才没有再次滑到。
他的手迅速伸向腰间,从里面抽出随身警棍,小心翼翼地朝那个低头坐在地上的人走去。
那是一个比自己小不了几岁的大男孩。
蒋健一直走到他旁边,注意到后者的身子微微起伏着,才意识到他睡得跟头死猪似的,浑身上下散发着酒气。
在旁边的马桶里,全是酒后的呕吐物,都没有来得及冲掉。
强忍着恶心和愤怒,朝男孩的腿上踢了几脚,确定没有危险之后,蒋健这才收起了警棍。
他大声叫了几声,师傅随后跟了进来,看见了情况后,立即把男孩的手腕给铐住了。
接着,他让蒋健打开水龙头,用脸盆接了一盆水,朝男孩的脸上泼去。
男孩受到冷水刺激,猛地一抖,缓缓睁开眼睛。
他用一种迷惑的眼神看着眼前的两名警察,显然以为自己还在梦中。
但所发现一切并不是梦境,而是可怕的事实。
这个名叫赵元成的男孩作为头号嫌疑人被当场逮捕了。
尽管在后期的审讯中,他坚称自己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凭着一系列的铁证,他还是被移交检察院,最后被送到了法庭的被告席上。证据如下:
第一,案发现场这是他生活的寝室;
第二,女孩死亡的位置是他的床铺;
其三,多人证实,他和死者是男女朋友关系;
最关键的是,他被警员从地上拉起来之后,一把匕首从他的衣服里掉了出来——那上面不仅有死者的血迹,并且仅有他的指纹。
在这些证据面前,他的那套“我喝多了,什么都不记得了”说辞实在显得太过苍白无力。
由于他拒不认罪,被法官认定毫无悔改之意,因此一审下来,上个月刚满二十岁的赵元成被判了死缓。
他的父母闻讯从老家赶来,与这个曾经是自己骄傲的孩子见了一面。
作为父母,他们坚信自己孩子的话,无条件相信他是无辜的。
这两位来自三线县城的普通工薪阶层,放弃了工作和房子,倾家荡产要为孩子打官司上诉伸冤。
也许是他们的奉献让赵元成于心不忍,眼看大局已定,在律师的建议下,他含泪签署了认罪协议书,争取宽大处理。
因此,本案在二审时,法官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酌情将其刑罚改判成了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随着法槌的落下,这起可怕的杀人案件算是就此结束了。
赵元成被投进了S城男子监狱,一关就是二十年时间。
虽然被关在失去自由的囚牢里,身心受到巨大的折磨,但这段漫长的日子里,他的内心一刻都没有平静过。
因为他不断告诉身边的人,自己并没有杀人。
他是无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