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新起点城北1中

第6章 新起点城北1中

虽然我很早就听说过城北一中的名气,也一直很向往城北一中的生活,但我却从来没去过。

城北一中在县城的偏北边,和城南一中隔了大半个县城,这也就意味着它离我家很远,但这些都无所谓了,我的目标是高考,其他东西都无关紧要。

城北一中外面就是一条小吃街,人烟阜盛,麻辣烫、煎饼、以各种德或基命名的野生汉堡店,总之所有在学生时代盛行的好吃的这里都有,但这又和我有什么关系。

在开学的前一天我早早的就带齐住宿的行李来到城北一中,看着那一堆书籍,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群,我突然想起了孩提时在街边听老人拉二胡时的情景,二胡的哀声如潮,无力感又在不断的侵蚀着我,我又开始伤感了但一切都已成定局。

既然选择了开始,那就只能披星戴月前行,是吧,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完,多么非主流却又贴合实际的句子。

城北一中的宿舍也是八人间这倒是与城南一中没多大区别,只不过宿舍里八个人全都是复读生,有几个也是城南一中的复读生,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不选择在城南一中复读,而是要舍近求远的来到城北一中,或许他们也和我一样不想回到那个伤心地吧,城南一中见证了我们的失败,即使它曾有过那么多美丽的回忆,可在那巨大的失败面前,所有的美丽都会变得苍白,只有成功者才愿意去提起以前的失败,失败者更希望的是忘记吧。

和新舍友简单的打了下招呼,大家情绪都不高,毕竟只有失败者才会出现在这里。

打完招呼我才发现其中有一个还是我以前在城南一中的舍友—郑东,真是天下何处不相逢,没想到我们还能再次成为舍友,可谁又能想到会是在这样的地方。记忆中的郑东和我一般不怎么喜欢说话,可他的成绩应该是不错的,我没问他为什么复读,既然选择了这条路之前发生的一切自然就不再重要,再多的理由也改变不了什么,现实就是如此。

大家收拾完东西就都在宿舍里默不作声,有的在看书,有的在床上躺着。

我不知道该干嘛,也许应该学习吧,可我觉得一点学习的心思都没有,在床上躺了半天也没一丝睡意,叫上郑东,还是去校园逛逛吧。

虽然还是开学的前一天,但校园中的人已经不少了,以前都听说城北一中可以不用每天穿校服的,可来到着我才发现几乎每个人都穿着校服,看来我们也还是逃不开每天穿校服的命运。

城北一中似乎比城南一中的年代更为久远,它的宿舍楼和教学楼看起来都有些陈旧了,所有的旧事物都代表着历史,也是底蕴的象征,我想如果不到不能住人的那一天,它们都会一直留着吧。

逛了逛发现也没啥好逛的,去了食堂随便吃了点东西,也没发现有多便宜,突然觉得城南一中的食堂也是不错,可是事已至此又能如何?吃完我们就回宿舍了,二号铺的兄弟从早上收拾完东西就一直在学习,我们出去转了一圈吃完饭回来他依旧在学习。

开学第一天起了个大早,之前家里已提前托人让班主任安排了一个靠前的位置给我。

其实关于座位我其实觉得没那么重要,真心想学习在哪里都能学习,如果你不想学习就是坐到讲台上去,我觉得也未必能厉害到哪里去了。

当然想学习和学习好是两回事,我是真的想学习,可我就是学习不好,有时候东西就是这样。你一心一意想去做好它时,

你未必就能做好它。当然也有着一种情况就是你只是想,但并不愿付出努力,我想这才是大多数人的常态。

初中时坐在我后桌有个女生,她是一个特别聪明的女生。对了,她就是那个头发有点奇怪的女生。在我的印象中,她很少认真的学习,对待功课也没多大努力,可她成绩总是很好。有一次的政治试卷特别难,我费劲心思才将它做完,可最终我依旧不及格,而她只做了前面的选择题,后面的大题没做分数却已经比我高出不少。从那时开始我就知道这世界上天赋的差距还是很大,天才是99%的努力+1%的天赋,但这世界上努力的人那么多为什么天才却那么少?关键就还在这1%的天赋上。

现在想想我也好久没见过她了,记忆中我们还曾是很好的朋友,有着许多有趣的时光,虽然大多数我都记不清了。关于她后来的消息我大多也是从旁人口中听说的,中考成绩一般去了三中,再后来有关她的消息越来越少。最近一次听到关于她的消息应该是她成了三中的传奇,考上了某所知名大学。我想以后关于她的消息会更少,相交线后的分离没有终点。

班里的同学陆陆续续的来到教室里,他们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认识的同学,看着他们间间断断的打着招呼。而我没有一个认识的,郑东和我不在同个班,这些全都是陌生的面孔,我觉得我就像鹤群里的一只鸡,没有安身之所。这应该是我第一次一个人面对如此陌生的集体,虽然我经历过无数的换班升学,但总会有朋友很巧合的和我处在同个班级,特别是北野,我们一直都在同个班级里,他总是能给我有很强的安全感,或许说是安全感程度有点重了,但大概就是那种感觉,我们不再是普通朋友,而更像是亲人一般,无论面对多大的困难总会有一个人陪伴着你,他们是你强大的后盾的那种感觉。可现在朋友都走了,连北野也走了,他们不能再给你鼓励给你支持,有些东西只能你独自去面对,人生的路终究还是要自己走下去。

同桌是我在班级里认识的第一个人。她是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生,她说她叫小七,可真是一个有趣的名字,她说话时嘴角都带着笑意,我想她应该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吧。她一直在看着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

其实我也很喜欢这本书,我喜欢小王子所经历的那个世界,这个世上有多少真实就有多少虚伪,美好与不幸总是并存的,当你得到些什么时却也总会失去一些东西。正如书中所说

“如果不去遍历世界,我们就不知道什么是我们精神和情感的寄托,但我们一旦遍历了世界,却发现我们再也无法回到那美好的地方去了。”

当我们开始寻求,我们就已经失去,而我们不开始寻求,我们根本无法知道自己身边的一切是如此可贵。

上次看到这本书的是什么时候,小学?初中?大概是很久之前了吧,那时的我还很喜欢看书,可以静下心来看书,不像现在一目十行,再也静不下心来看完一本书。而且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书开始不止是书,书中的内容也不再是简单易懂,所有高超的作家都试图通过书中的内容去隐喻一些什么来显示出自己的文字功底,当然我不是说它不好,但当10万字的小说中有好几万字都是在隐喻时,我觉得这比做语文阅读题来得更加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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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有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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