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凑合过吧(一)

第5章 凑合过吧(一)

妮娜显然对陆希所说的“吃点好的”并不信任,尤其是陆希先往火里扔了一把艾蒿,特殊的烟气顿时弥漫开来,别的什么味道也闻不到了。

“真的好吃。”陆希把洗好的小龙虾中段放在陶锅里水煮——这真不是烹调小龙虾的正确方法,然而她现在连盐都没有,更别提什么麻辣佐料了,不水煮又能怎么样呢?

然后就是芋头,陆希直接把它们裹点泥扔进了灶里,引来妮娜吃惊的阻拦:“这是有毒的!”

“这个没毒。”陆希压低声音,“别看它们长得差不多,其实有些有毒,有的没毒,我认得。”

妮娜惊讶地看她:“你怎么知道的?”

“在黑松林的时候,我看见有人吃这个。”陆希睁眼说着瞎话,“我仔细看了,才发现区别。可是你不要说出去,免得有人搞错了,真的吃了毒马蹄,会死的。”

妮娜犹豫着,陆希又补了一句:“没毒的很少,你知道我找不到什么野菜,如果有这个,今年冬天也许不会饿死。”

妮娜不说话了。她当然知道黑莓镇人对双黑的排斥,她曾经劝说过一起挖野菜的女人们不要排挤露西,但是毫无作用,甚至连她自己——倘若不是因为人缘好,都要被一并侧目而视了。

现在陆希终于找到能吃的东西,如果说出去,其他人或许只是增加了一点食物来源,陆希却可能失去了生存的希望。妮娜最终点了下头:“我不说。但是,你真的确定这个能吃吗?”

“放心好了。不然一会儿烧熟了,我们先吃一口,假如觉得不好就立刻扔掉。”

这个办法倒是可以,毒马蹄只要吃一小口就会有反应,但一口也不致死。妮娜于是点头,顺口问道:“我正想要问你,昨天你回来得那么晚,在黑松林里——是遇到野兽了吗?”

她没问陆希有没有收获,看她今天又去树林找食物,就知道肯定是没有了。

“嗯——”陆希随口答应了一声,“别的倒没什么,就是快走出来的时候听见了黑野猪的声音,幸好没有惊动它。”

“黑野猪?”妮娜诧异起来,“怎么又会有黑野猪?天哪,真是太危险了!露西,你千万不要再去了!黑野猪非常喜欢吃人,两年前从山那边跑过来一头黑野猪,吃掉了四个去挖松露菌的人,最后所有人都不敢再进黑松林,还是男爵带着骑士们进山把它打死的。抬回来的黑野猪我们都看到了,像牛那么大!身上的臭味离得好远都能闻到。都说这是因为魔鬼触摸过它们的后腿,所以它们的后腿就会分泌一种很臭的粘液,只有净化之后才能吃。”

“臭味?”陆希根本没把什么魔鬼触摸猪后腿的事儿听进去,只是在思索——那天在黑松林,她根本没有闻到很大的臭味,难道说当时打呼噜的并不是黑野猪?

妮娜很认真地点头:“都说魔鬼会通过这种臭味来寻找并且操纵它们,还有别的魔兽,也都会有魔鬼所给予的记号……”

这再说就要扯到神秘学上去了,陆希赶紧换个话题:“你说黑野猪从山那边跑过来?不是黑莓镇本地就有的吗?”

“当然不是啦。”妮娜不无骄傲地说,“我们黑莓镇有教堂,有主的圣光守护,魔鬼不敢出现,野兽也很少魔化的。出现的魔兽,差不多都是从山那边的长云领跑过来的。”

领,即领地。但不是所有领主管辖的领地都能称为“领”的,比如伯斯男爵这种小贵族,领地也只能叫做黑莓镇,绝对不够资格叫“黑莓领”。能称为领的,一般都得是公爵了,领地必须达到一定范围才可以。

所以长云领,一听就是个大地方!可是听妮娜的语气,仿佛这个长云领还不如黑莓镇呢。这是为啥?

“因为长云领现在连教堂都没有了。”妮娜叹了口气,“长云领的领主,跟教会的关系很不好。”

于是陆希就听了一小段八卦——哦不,光明大陆的历史。

五百多年前,魔鬼还在光明大陆上肆虐,它们带着幽灵、骷髅、黑暗骑士以及魔兽,所过之处腥风血雨,整片大陆民不聊生。

教会就是在这个时候崛起的。最初它只是一个慈善组织,专门救济贫民什么的。然而在一次救济发放的时候,一群怨灵包围了他们,黑暗之中,慈善组织的首领艾文得到光明神的神示,领悟了神术。

那一天许多贫民亲眼目睹了圣光降临在艾文身上,他拥有了净化怨灵的能力,救出了在场的人。再之后,他组建了教会,宣扬光明神的神谕,并领导大家起来与魔鬼对抗。

“教会经过一百多年的战斗,终于把魔鬼的帮手斩杀大半,把魔鬼逼迫回了深渊。”妮娜的眼神里满是敬仰,“在这一百多年中,许多出身贫民的人以虔诚和勇敢赢得了主的眷顾,获得了神恩恩泽,成为了神官或者骑士。他们为光明大陆而战,获得了无限荣光。那一百年被称为曙光时期,虽然是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可是也是涌现出无数英雄的时期。”

“所以真有魔鬼?”陆希有点诧异,她还以为魔鬼触摸野兽从而使其魔化,只不过是个迷信说法而已。

“当然有啊!”妮娜非常肯定,“魔鬼虽然被赶回了深渊,可是它们并不死心,仍旧时刻想要突破深渊与人间的界限。它们的力量很大,现在仍有野兽不断地被它们魔化,还有人被它们蛊惑,竟然与魔鬼结盟,想要以此来获得力量和财富,这也给了魔鬼离开深渊的机会……”

“与魔鬼结盟?”陆希瞬间想到了什么拜恶魔教之类的东西。

“嗯。”妮娜蹙起眉头,“魔鬼最善于诱惑人心。有些人因为对自己的现状不满,对主生出怨恨之心,就会被魔鬼所蛊惑。魔鬼许给他们财富或者权力,他们就提供自己的灵魂,好让魔鬼能够来到人间。”

妮娜对这种人显然十分厌恶:“我们一生中所遇到的困难,都是主对我们的考验,唯有经受这些考验,在苦难之中依旧保持正直和仁爱的人,才能得到主的眷顾。这样的人,即使生前没有得到神恩,死后也能登上光明之山,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主的身边。而那些遇到困难就不能坚守本心,却想着用堕落换取力量和财富的人,终将被主所厌弃,沉入深渊与魔鬼为伍。”

陆希听得有点无语:“在苦难之中依旧保持正直和仁爱,这样的人当然是高尚的,可是这样的人如果都得不到神恩,那未免有些不太公平吧?”据她在原主的记忆里搜索到的信息,平民中觉醒异能的人少之又少,骑士多出于贵族之家,而神官更是大部分是神学院教育出来的——当然,能上神学院的人是什么身份,一想就知道。怎么看,这神恩都是阶级分明的样子啊。

“因为平民对这片大陆的贡献太少。”出乎陆希意料之外,妮娜倒没有说什么天生贵贱已定,或者不求生前只求死后之类的话,反而说,“谁做出更大的贡献,担负了更多的责任,就该得到更高的恩泽。同样,得到神恩就要担起责任,那些只为了私欲就愿意与魔鬼做交易的人,又怎么配得到神的恩赐呢?”

居然是“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吗?陆希稍微有点对妮娜刮目相看了,一个生活在贫民区的女孩儿,居然能想到这一点,而不是一味的仁慈施舍以追求死后上什么光明之山,这见识已经不俗了。

妮娜却没有觉得自己说出了什么了不起的话,还在讲长云领的事儿:“长云领的首位领主老冯特伯爵是在曙光之战中作出了重大贡献的人。听说他原本只是王上与一个侍女所生的儿子,出身虽然微贱,却得到了神恩成为骑士。在战争结束之后,他被封为伯爵,但长云领的面积之大,几乎等于一位公爵的领地了。”

在光明大陆这里,孩子的身价还是要考虑母亲的地位,这位冯特伯爵虽然是王子,但因为国王不缺儿子,而母亲只是个侍女,所以他也就不值钱了,如果不是自己成为了骑士,大概这辈子也就是在王宫的角落里过活。

然而他确实很有出息,一路竟然升到了天骑士——这是骑士等级中的高级别了,仅次于能够进入教廷核心的圣骑士,并且立下累累战功,得到了一块超出爵位级别的封地。

“那为什么不干脆封他为公爵呢?”陆希听得津津有味,但也有点儿疑问。据原身的知识,王子是可以封公爵的,尤其这还立了大功,封地都相当于公爵了,那干吗爵位反而不符呢?除非是有人在故意压制他,用超标的封地换了爵位。

一瞬间陆希就已经脑补出了一部宫廷大戏了,可惜妮娜的回答十分乏味:“是冯特伯爵自己选择的,那块封地据说是深渊的一个出口,冯特伯爵选择那里,就是为了看守深渊出口。”

这理由……别人信不信陆希不知道,反正她不信:“既然是这样,为什么长云领又跟教会的关系不好呢?”看守深渊出口这种事,不应该是大家的共识吗?

妮娜解释:“那是现在的伯爵大人做的……唉,听说是因为对婚姻不满,所以在自己的领地内抵制教会,以至于教会决定撤出长云领,整个领地都不再受到教会的庇护了。”

按说一位伯爵,还是跟皇室有血缘关系的,他的八卦真不是妮娜这种平民能知道的,但这位冯特伯爵好像已经成了教会的反面例子,黑莓镇教堂里的人都时不时会提起,并且详细述说他现在领地的凄惨状况,好警告其他人,所以妮娜知道的还真不少。

比如说教会原本为这位伯爵介绍了一位非常合适的妻子人选——还是位公爵的女儿呢,但不知道为啥伯爵就是不干,反而看中了一个低贱的平民。

到底是有王室血统的贵族,哪儿能娶个平民?于是王室与教会一起施压,到最后还是把公爵的女儿塞了过来,但是伯爵大人一怒之下干脆不呆在家里,反而是出去打仗了,把妻子一扔就是十几年。

这种做法固然冷落了妻子,但对他自己也没啥好处,其直接后果就是他没有亲生的继承人,于是王室那边,就送了一个侄子过来,好继承他的爵位。但大概是这个侄子也不合他的心意,冯特伯爵跟教会的关系就更僵,连领地内应该给教会的税收都开始克扣,终于惹怒了教会,在三年前干脆将所有神职人员撤出了长云领。

当然,以上内容是陆希自己总结出来的,妮娜叙述的那些都是从教会的角度出发,自然给冯特伯爵明里暗里扣了好多顶帽子,陆希一概都给忽略不计,问道:“教会撤出长云领,又怎么了?”要她说,教会撤出去还能少交税呢,应该是好事才对。

“那就没有人再祈福了啊。”妮娜叹着气,“小麦长不好,树木也会枯萎,虫灾、旱灾都会有,而且没有圣光净化,长云领里的魔兽也越来越多了。听说很多人都过不下去,有钱的人跟着教会走了,连平民都有迁出长云领的——我们镇子上就有人的亲戚是从长云领来的,说现在经常会有魔兽从山里跑出来,原本小麦已经长不好,还要被魔兽毁掉一部分,剩下的连交税都要不够了……”

说到交税的事,妮娜的情绪也低落了下来。她们家原本其实也是平民,但因为交不上税被赶出了原先的房子,只能在贫民区居住。所以听到有人交不起税,不免有些同病相怜的难过。

这上头陆希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了,她自己的日子还不如妮娜呢。幸好这时候灶里飘出了香味,陆希立刻开始扒:“来来,可以吃了。”

芋头的外皮已经烤焦,轻轻扒开,伴随着热气腾起来的就是一股淀粉类特有的香气,陆希的肚子顿时就叫得惊天动地,而妮娜的肚子也开始应和。

“这个,真的好香啊……”妮娜咽了下口水。毒马蹄烧起来可不是这个味道。

陆希已经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其实芋头本身并没有什么味道,从前在家里她都是要蘸糖或者烧肉才吃的,可是现在——至少跟泡了水才能吃的黑面包比起来,已经是美味了!

“还有这个。”陆希把煮熟的小龙虾也捞了出来。这种时候当然就别想什么麻辣小龙虾了,她连盐都没有了呢。但是这到底是蛋白质,对于贫民来说,即使没盐没油也是好东西!

两个人把一小锅小龙虾连带大半芋头吃光,妮娜才猛然醒悟过来:“这是你的——”这至少是两三天的粮食了,她居然把别人的口粮吃掉了这么多!

“没事。”陆希打了个饱嗝,由衷地感觉到了幸福,真的,能吃饱实在是太幸福了,脱贫是多么重要的事啊!

“我吃得太多了……”妮娜看着手里剩下的半个芋头,脸都红了。就是在自己家里,她也吃不到这么饱的。

陆希摆摆手,把剥下来的壳和皮都用叶片包好装了起来,准备明天带到树林里去埋掉:“你说,要是我用这些东西,能不能跟别人交换?”

这片大陆上当然早就有了钱币,但在平民之间,很多还是采用以物易物的做法。就是黑莓镇上的集市,大部分也都是这样。

“你想换什么?”妮娜捏着手里的芋头,有些发愁,“要是想换铜币,大概是不行的……”能拿得出钱币的人,大概都不会买陆希这种不知来源的食物,他们会去粮食商人那里买小麦或豆子;而什么粮食都肯要的人,则多半也是穷得拿不出一个钱来。

陆希沉吟了一下:“要是我用这些去换小麦呢?”

小麦是唯一可以用来抵房租的东西。

在这里,小麦或者麻布是可以当做钱币来用的“硬通货”,但是在充做房租的时候,麻布是不行的,因为两个铜币的麻布只有巴掌大小,假如允许用麻布抵房租,领主收到的就是一堆布头儿,对他只能算是垃圾。

妮娜不想让陆希失望,但犹豫了一下,还是摇摇头。能吃得起小麦的人家,一样看不上陆希这种食物的。

“这样啊……”陆希叹了口气,“那就没办法了。”

妮娜嘴唇动了动,但最后也没说出话来。她可以把自己挖的野菜摘的浆果分给陆希,可是钱的事儿,她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

这会儿,玛丽亚又在外头叫了——虽然不给妮娜吃午饭,可是玛丽亚绝不会让妮娜闲着,等她自己吃完饭,就高声喊妮娜回去干活了——她揽了几件衣服,叫妮娜去河边洗。

陆希站在门口,看着妮娜搬了一筐衣服往外走,她那个后妈生的弟弟一蹦一跳的跟在后头,还拿个树枝戳妮娜的后背,就觉得手痒,很想把那个熊孩子揪过来揍一顿。

可惜这是不行的。在玛丽亚看来,她这个孩子简直是个活宝贝,生来就该像王子一样过活,谁要是敢动他一指头,简直就该被捆上火刑架。

陆希最后也只能悻悻把门一关,准备煮艾草水洗头——板房还是四处漏风,她不敢在屋里洗澡,再说,她连个浴盆都没有!凑合过吧,能洗哪儿就先洗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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