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章

1第 1 章

天色暗了,看起来要下雨,同僚们纷纷放下了手头的鹅翎,准备回家去,高长卿也只能任命地把竹简垒到一边。时间总是不够,他哀叹。这几年在郡府里做抄书吏,让他只能挤出很少的时间来学习。

他本来打算今天将西府军的名册誊抄完毕,以便挤出更多的时间去研读政令书简。但现在看来,一时半会儿,他没有办法做完手这费时费力的工作。因为西府军的名册,很特别。

按照周天子的古制,中原诸国自古以来只有上、中、下三军,三军将士由国人轮流服役,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查阅三军名册,只要翻检户籍,看看今年是哪家哪户摊派上徭役,出了几个男丁,就可以了。

但是西府军不一样。因为西边战事越打越紧,国君采纳丞相的谏言,专门征招军队,驻扎在西面边境。所纳将士不论出身,从卿大夫家的庶子到犯了罪的奴曱隶,只要孔武有力,有心报国,都可以不问前事,加爵一等,成为国之干城。他们平时屯田,战时戍边,尽数归入军籍,全家可免徭役,与其他户籍分类归档,直接上交国府。

这样做,免去了他们所有的后顾之忧。这支军队经年累月专心武事,战斗力比三军之中的上军还要强,与彪悍的岐人打了十年,非但没有让出寸土,还学会了岐人的马上功夫,是卫相的一件大功劳,但却让高长卿这等郡府小吏很是头疼。原来西府军中多是强人,屡屡有开小差的,国府因此将军户名册送到临近几个郡,让书吏誊抄副本,这样一来,各郡在逮捕流民之后可以更快确认是不是西府军,然后遣回。接下来的事情谁都知道。军法严苛。

“可怜啊可怜!”他看着手边那叠竹简心生怜悯,“你们为国家出生入死,却像犯人一样被严加防范,国人一提起西府,总当你们是强人!以前可不是这样子的啊。仅仅是十年以前,出征还是如此荣耀的事。各地封君带领封臣组成军队,他们熟悉自己的军队就像熟悉自己的孩子,他们也绝不会怕死,更不会弄出这些繁琐的公务文书……他们靠强力,靠威严,靠礼仪来约束自己的军队,如手指臂,长胜无忌……”高长卿望着自己浑曱圆的鹅翎,突然出手按在砚台中。啪嗒一声,鹅翎折断了。

这堆积如山的竹简,这严苛冷漠的法度!自从十年前变法以来,全国各处都是这样精细、僵硬的法令。古人说得好,国将亡,必多制!那些法家,他唾弃已极。但是,偏偏他的工作就是坐在昏暗的房间里,誊抄他们高高在上的命令,他喘不来气。

同僚们面面相觑,看着他阴郁的脸色,突然扑哧笑出了声。他们互相递着眼色,嘻嘻哈哈推攘出门,将他一人剩在房间里,然后开始对他议论纷纷。高长卿听得一清二楚,脸上却没有半点动容,起身抖了抖自己的衣襟。他的衣袍十分华贵,是十年前国都流行的样式。他坚持不穿书吏的衣袍。因为这个,他的同僚们不喜欢他。当然,还有很多别的事情。

但是高长卿不在乎。他同样也不喜欢他们。

那些下等人……

他们天生是抄书的料,他不是。他跟他们,不一样。

高长卿的父亲是曾经的丞相。而这整个郡——平林郡——都不过是高家封地的一小部分。从周天子的时代曱开始,高家的家主就是这里无上的主曱宰。高长卿走出房间的时候依稀想起,小时候,父亲也许还带他来过这里。

只是当时他坐着轩车驷马,大概看都不会看一眼这个小地方。

但现在,他在这里做一个小小的书吏。

他看着昏暗的庭院,伸出手去探了探雨。长年在昏暗的灯光下抄书,让他的眼神不大好使。他还没有放下手,郡丞从面前经过,看到他哎呀了一声,拍了拍脑袋:“长卿啊!”

高长卿向他作了个礼。在郡府里,他是长官。

郡丞快步走上台阶,面有喜色:“长卿啊,刚到的消息,国君驾崩了……若是新王继位,郡中要向国都举荐人才,这是个好机会啊!”

高长卿苦笑:“我叔叔……”话在嘴边打了个转,咽回了肚子里。

郡丞了然,拍拍他的肩膀,叹了口气:“人在屋檐下,哪有不低头的啊。年轻人就应该去外头走走,我是不愿你在这小小的平林郡被埋没啊!”说完似乎不忍再看他出现在这昏暗的庭院里,叹了口气走了。高长卿动容,不禁向他的背影俯身长拜。

那么,就最后再试一次吧。

这一天,高长卿回家比寻常早了三刻钟。幸好高妍已经准备好了晚膳。她赶到门口,在油腻的围裙上擦着手,将弟弟迎进来:“我还怕你淋在雨里呢!”说完进屋端出一鼎肉。屋子里立刻飘满鲜香的味道。高妍招呼弟弟快吃,脸上却不自禁飘上愁容:未婚夫带来的肉不多了,不知道吃完这几顿,几时还能再吃上呢?

高长卿却随手抓了一个面饼咬在嘴里,跳上土墩,在房梁上仔细地摸起来。屋子很大,却只在中央燃着一个小火盆,四面八方都透着一股寒气,房梁更是冻得像冰一样,高长卿感觉手都被冻粘在了上头。但是他很快就摸曱到了想要的东西。

高妍站在底下仰着头,脸色一变:“长卿,你拿家主印做什么?”

高长卿跳下椅子,故作轻松道:“给我们那个好叔叔送去。”

高妍伸手就去抢,高长卿把手擎高,一手顾自抓着面饼咬。高妍蹙着细细的柳眉:“别胡闹!”

“不是胡闹。”高长卿挡开她的手,“我要将家主印卖给高国仲。”

“你胡说八道些什么!”高妍意识到他不是在开玩笑,立刻就更用力地去掰他的手,“我们的叔叔是个什么东西,你还不知道么!他抢都来不及,你还送他去!父亲在天之灵,会原谅你么!”女人说到早逝的父亲,眼里浮起了一层雾蒙蒙的水汽。她力气不如弟弟,便坐到土墩上哭起来。

高长卿何尝不心痛!这个家主印,是父亲留给他仅有的东西了。父亲死后,他年幼无知,见高国仲一副坦诚正气的模样,竟把家财尽数交付给他打点。谁知那个叔叔暗地里却将主家的田材私相授受。等高长卿回过神,家中的家臣、良田以及田客都大抵落在了他手上。这时高国仲便开始原形毕露,对他姊曱弟百般刁难。只是他城府颇深,做的事旁人挑不出错,只有长卿姊曱弟晓得那番有苦说不出的滋味。成年之后,若不是避无可避,高长卿从来不与高国仲走动,即使遇上,也从没给他一个好脸色看。

但是今天他不能。国君新丧,新君当立,又一轮举荐迫在眉睫。高氏在国中是累世公卿,即使现下境遇糟糕透顶,也是平林郡的大户,可以左右当地清议,决定郡守举荐的人选——只是真正在家中掌权的不是他这个宗子,而是他的叔叔高国仲。若是高国仲愿意帮他,他便不用成日抄书,可以直接去往国都为官,大展宏图。高长卿知道高国仲心胸狭小,不会凭白便宜了他。但是高国仲并不是无懈可击。

上次高国仲托辞他年幼,问他索要家主印代为保管,他气极,当着众人的面狠狠掴了他一耳光。高国仲表面上宽宏大量,暗地里却与郡中通气,把他整得极惨,自他五年前进郡府做书吏以来,都升迁无望。这一次他想通了。是啊,人在屋檐下,岂能不低头?钱财、名头,那都是死的,人是活的。若是他在国中拼出一番作为,何愁宗族有一天不会重新落在他手里?

他像是抚摸绵羊一样抚摸着高妍的背脊:“阿姊啊,若是让出家主印,可以摆脱这个鬼地方,不论如何,我都要试一试的。现在,只有高国仲可以让我回国中!只要回了国中,我一定能闯出一番作为的!”

高妍抹着眼泪,按住了肩膀上弟弟的手:“他不会让你去的……他就是个狼心狗肺的狗贼!你不能靠他!”

“只是桩买卖。”高长卿自己也不确定,却还是用笃定的口气劝诱着她。高妍抽噎了半晌,问,“你一走,这祖宅……这祠堂……必定全被高国仲占去,我与幺儿也只能跟你去国都。国都何其凶险,父亲……父亲当年在任上暴毙……阿姊不想你也……”

高长卿拍拍她的手:“不会的。不会的……”

高妍泪眼迷蒙地看着冒着热气的铜鼎,陷入了沉默。高长卿吁了一口气,转身欲出门,高妍突然扑上来抱住了他的腰:“不要去!长卿!不要去!我们现在这样不好么?你,我,还有小弟,我们一家人,有家田,有祖宅,还有奴客,何必冒天大的风险去蹚浑水?!父亲不会想你对叔叔低头!”

“父亲也不会希望我们过着这样的日子!”高长卿闭眼。他不用看都知道这个屋子有多暗有多冷有多寒酸。他不用看都知道他的华袍里头有多少补丁。“我连给你制办嫁妆都不能,更不要说给弟弟看病!”

“我……我不用嫁妆。”高妍擦干眼泪,强颜欢笑,“你姐夫……你姐夫不要我的嫁妆……”

高长卿干笑了一声。

他回头,拉住高妍的手。高妍从弟弟的触碰上感觉到自己的粗糙。她觉得很羞耻。

“他不会娶你的。”高长卿一字一顿地说,看着姐姐的脸色在刹那之间变得煞白。

“他……他不是这种人。”高妍颤抖着指着案桌上的鼎,“前几天他才来过一趟。十年来,他一直给我们送米送肉不是么?再说,再说……父亲在时,就把我许配给他了……”

“可是你二十五岁了,阿姊。”高长卿突然淌下眼泪,“他不会娶你,因为你的弟弟是平林郡的一个书吏,每个月的月俸还喂不饱自己。他不会娶你,因为你做丞相的父亲十年前就死了。”

高妍突然陷入了死一样的沉默。

“阿姊,你不该这样等下去。你还记得么?你十三岁那年,全国都的贵曱族子弟都像你递了婚书。你还记得么?”高长卿恸哭道,“那时候你的手是这样子的么?那时候全国都都知道容国的第一美人是高妍!你会穿成这样在庖厨里忙活么?你不会,你要帮父亲管理上百顷封地!那还只是我们家产的一部分……你每天起床不是忙着去后院看鸡鸭,而是对着一个箱子挑你今天要戴的发钗——阿姊,那样的日子,你真的不愿意回去么?你老实告诉我,你真的不愿意么?!”

见高妍面有松动,高长卿上前一步跪下:“阿姊,再这样下去,你就要下地种田了!叔叔说不定还会把我送去行贾!那种下曱贱曱人做的事情……我宁可去死,也不要做的!我们生来,不就是为了享受最好的么!”

高妍的泪水终于淌了下来。十年来的委屈让她不止是心酸。世态炎凉让这个过早当家的女人连希冀都不敢有。但是她知道弟弟说的都是真的。

“去吧。”高妍背过身去擦了擦眼泪,“去吧。阿姊在这里收拾东西,你回来,咱们就走。”

高长卿将家主印掩进了怀里,连伞都不及打,就匆匆走出门去。外头下起了小雨,连绵的大宅笼在青灰色的天色里,死气沉沉。多年无人修缮经营,檐角爬着无数湿得发黑的青苔,让这七进大宅更像一座活墓。高长卿走在狭窄的甬道中,觉得周遭有无数双眼睛在默默看着自己。那是列祖列宗的眼睛。他努力把脊背挺直些,好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狼狈。

高国仲就住在隔壁,新翻修的大院还透着未干的胶漆味道,澄浆对缝的外墙拦到老宅墙根,还高出一尺有余,给老宅凭添了一层阴影。高长卿心凉不已,身上的衣着也不知为何,觉得愈发单薄,赶紧低头穿过了老墙根。一滴冷雨滴答打在他的后颈,让他瑟缩。

一穿过门,就是另外一番热闹的场景。前院车马辚辚,奴婢往来相闻。只是一见到他来,奴婢们都小心翼翼地让道避嫌,不敢抬头,偌大的宅邸,他走到哪里,就带来一片沉静,只有后院传来的丝竹弦歌,填补着难堪的寂静。

高长卿受惯了冷眼,并不以为意,一路穿行到院中,刚巧碰上他堂兄高盾。高国仲的长子出门,自然是前呼后拥。避无可避,高长卿便不情不愿地施了个礼。高盾斜睨他一眼:“哟,宗子今日转性了啊?”说着打了个酒嗝,歪歪斜斜地与他回礼,大概是喝高了,差点一脚踩空摔在地上。

高长卿最不待见的就是那副被酒色掏空了的嘴脸,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与他客套几句,便伸手指了指堂屋:“叔父可在?”

有个机灵的奴僮,就要去替他通报一声,醉醺醺的高盾却一脚把奴僮踢倒在地,“里头可是有贵客,吃得好着哩!你个狗奴才忙什么!——你说是不是啊,宗子?”

高长卿看屋外有两双鞋,点点头,踱到廊下抖了抖淋湿的衣衫。高盾又阴阳怪气地笑:“宗子啊,古礼上说,屋外有两双鞋,隔着门又听不到谈话声,那一定是密谈,君子这个时候就应该避嫌。宗子怎么好隔门偷听呢?”

高长卿看他一眼,最终垂下没有温度的眼睛,道了声“有理”,面色不动地挪到廊外。雨水渐渐大了,将华袍晕湿,他像是浸泡在冰水里一样冷,竟是连堂兄何时大笑着离去都不知道。

这几年,高长卿的脾气渐渐被生活磨光了。若是从前,大概几次三番都想掉头离去。曾经他不想为任何事情低下他高傲的头颅,可现在,他明白了,人有时候为了最重要的东西,要懂得忍。不仅是忍,有些时候还得舍。

于是他就这么安安静静地端立在平林郡的新雨里。天暗了,屋里头点上了连枝灯,高国仲的影子和着乐伎的翩跹舞影投在窗纸上,显得格外醒目。隐隐的,有笑声传来,混着容国绵曱软的乡间俚曲,觥筹交错,宴饮相酬。但是高长卿在雨里垂眼敛目,看不到,也听不到,似乎他只是刚刚才到来,等得耐心而从容。

来来往往的婢女捧着珍馐经过他身边,都好奇地偷偷打量这位宗子。几年不见,曾经孱弱却坚刚的少年,变成了眼前这个阴郁的贵公子。虽然俊美,身上却有什么东西,让人不敢亲近了。

高盾临门口,回头张望一眼:“抄书小吏今晚回不去,家里头岂不是只我堂姐一个人么?妙哉!”

……

不知过了多久,堂屋中吱嘎一声,有暖光穿透了雨幕。一位乡绅走下台阶,穿上鞋履,一见站在堂地里的高长卿,都连连朝里高叫:“高公!高公!你家大侄子在外头淋雨呐!”

堂屋中立马传来惊慌奔走的声音,高国仲撩着前襟,连鞋都来不及穿,赤脚奔到庭院里,扶住高长卿:“作孽啊作孽!你这是何苦啊!你这孩子从来就寡言,都不知道差人叫一声么!父辈的仇怨,过去的也就过去了,你一个孩子,这、这……”乡绅不知旧情,以为高长卿的父亲当真与高国仲有什么仇怨,赶忙附和着劝了几句。

高长卿长卿却在心底冷笑一声:这老狐狸,死要面子,好,我要给你看!当即攀住他的双手往地上一跪,溅了他一襟泥水:“叔父,长卿在郡府已做了五年的抄书吏,这一次举荐,总该轮到侄儿了吧!”

高国仲连道好说好说,将他搀进了里屋。高长卿腿脚发麻,倚在他身上,眼看乡绅被家一帮奴簇拥着出了庭院,不由得蹙起了长眉。

按理说,高长卿这一屋才算是名正言顺的嫡系,现下他早已过了弱冠之年,宗祠理应让渡家主曱权力给他。他这般作践自己,在外是丢高家的脸,高国仲担不起。但是一旦人后,可就难说了。

一进屋,高国仲命婢子取了铜盆热水,难得有兴致地撩起了他的袖子,帮他擦拭手臂上的水。“贤侄,你可久不来叔叔这儿走动。”

高长卿从来不觉得狼喝了酒会变成兔子,又不喜欢他满身酒气,踉跄了几下起身整了整衣襟,端正地跪坐在对面的青浦团上:“郡中事务繁忙,侄儿心里是挂念叔叔的。这不是一想到举荐这事,立马就到叔叔这儿来了么?”说着,面带微嘲地把家主印放在案桌上,“这份大礼,长卿不准备便宜外人了,叔叔觉得意下如何?”

高国仲眯着眼睛,伸手夹住那枚小小的印章,凑近到火光中看。长卿冷喝一声“小心”,他竟然一松手,印章立刻落进火盆里。家主印是赤金做的,长卿扑过去拍灭了上头的火,愤恨回头:“高国仲!你!”可是想到了自己如今的处境,强忍住没有说下去。

高国仲呵呵笑了两声,往后一仰,神情迷醉。那种迷醉不是喝醉酒后才有的,他的眼睛发光发亮,看上去十分清醒。高长卿握着被烧热了的印章,对上那视线,莫名感觉到危险,不由得退了两步。

“……长卿啊。”高国仲意态从容地替自己满上一爵酒。“你这是与人谈生意的口气啊。”

高长卿寡淡:“叔父筹措繁忙,侄儿只好开门见山。若是陪叔父行起酒令来,怕到时候回祖宅,连衣服都干透了!”

高国仲笑,拂袖饮酒,透过酒爵偷偷张望自己冥顽不灵的侄儿。他从小身体就病怏怏的,此时浑身被雨淋得透湿,堂中虽然升着火,怕还是冷得厉害,指尖隐在大袖下微微发颤,倒也有几分可怜了。再加之几缕长发粘连在玉石般洁净的脸上,黑白分明,微微低着头的模样从昏灯下望去,自有一番平时见不到的寒华哀婉。

高长卿不明所以,挑着眼睛冷冷地望着他。

只是那双眼……高国仲可惜地摇了摇头。这让他想起了那个人。那双眼太冷,不论年纪,都是让人畏惧的啊。

但是高国仲还是听到自己说:“这家主印,你收着吧。不论你给不给,祖宅和宗祠迟早都会落在我手里。你用这个来与我做生意,我赔得太大。你若换成旁的,我倒还可以考虑考虑——谁叫你是我侄儿呢。”

高长卿胸中涌爆出一股怒意,偏偏发作不得,手抖得愈发厉害,按在自己腰间的剑上。他强忍着,克制着,才没有拔曱出剑来砍翻案桌。可笑啊可笑……都是他的!这贱种!父亲在时,这些旁系哪里敢说一个不字!可是十年之后,竟都成了他的!他背着手在堂中踱了几步,浑身散发着与年龄不相符的阴厉:“那你想怎样?嗯?旁的也都是你的!你想怎样?你想逼死我么!”

高国仲笑了。他站起来拉过高长卿的手,带他到铜盆边,又一次慢条斯理挽高了他的袖子。高长卿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脸上却是毫不掩饰的仇恨与戒备。

高国仲这次没有去绞那布巾。他看着那段手臂,突然轻笑了一声,俯身亲吻。

“年少洁白,风姿都美。”他说。

高长卿一愣,在那双已经不再年轻的眼里头一次望见了,欲曱望。

那天晚上,他把堂中能踢翻的东西都踢翻了,当然也包括高国仲。要不是冲进来的家奴们死死按住他,他恐怕会当场让高国仲身首异处。

高国仲却只是怜悯地看着在地上挣扎的侄子,抱着一只慵懒的猫,弯下腰来:“你现在翅膀硬了,想要远走高飞,难道你真以为凭着一枚家主印,我就会放你走?你也不想想,我这是放虎归山!”他见高长卿眼光暗淡,口风一转,摸了摸曱他的脸,“我提的条件又有什么不好呢?老天总不会平白无故把你们姊曱弟俩生得如此貌美。若不是这张脸,我也不会留你到如今了。贤侄,你好好想一想,若是从了我,高家还不是你的?”

高长卿被踩着脖颈,却还是凭一股怪力抬起头来,狠狠唾了他一脸。高国仲冷笑着用手指抹掉脸上的唾沫,放在嘴边一尝,然后揪起他的头发扇了他十多个耳光,把他扔出堂外。

“宗子?我呸!”高国仲看着他从污泥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地往外走,浑身都快意了,比喝了酒还飘飘然。一想到过不了多久,他那个高傲的侄儿就会走投无路,再次跪在外头求他,高国仲热上了火头,随手抓了个家奴按倒在地上。

高长卿回到祖宅已经是二更天了。他的脸上火曱辣辣的一片,身上却冷。祖宅荒无人烟,家奴逃走的逃走,变卖的变卖,被高国仲带走的更是数不甚数,只有他和阿姊住的地方亮着灯,与高国仲府上相差云泥。不过这样也免去了他的负担,毕竟他手里的田地不多,没有多少入息。靠着他在郡中供职的那一点微薄薪水,根本养曱不曱起人,坐吃山空这种事,他做不出来。

高长卿倚着一片坍圮了的墙根整了整长袍,拍了拍脸,不想让阿姊看到这幅模样。但是疲惫不可遏制地冲上脑顶。他在房檐下抬着头淋雨,想要稍稍休息一番。

“那个混曱蛋,竟然打着这种龌龊的心思,真是个十足的畜生!哪天定要当着列祖列宗的面,把他碎尸万段!”他麻木地想着。

雨水的清寒驱走了那股盘亘在体内的郁火,高长卿下着死誓,倒获得了片刻的宁静。

总有一天,他知道,总有那么一天……

父亲在时,高家在国中,可都是赫赫有名的大姓啊!他由记得家中轩敞的大院,川流不息的车马。如今他的儿子去国离乡,龟缩在小小的平林,沦落到这番境地……这也就到底了吧!

不会有更糟糕的了!高长卿微嘲。

这时,门边突然闪出一个黑影,高长卿眼疾手快按住他的肩膀。那人吓了一大跳,哎呀一声,高长卿也被他吓了一跳。待看清是从小服侍他们的黑伯,不由得长出一口气:“黑伯,大半夜的,你披着雨篷上哪儿去?”

话没说完就觉得不对劲。黑伯翻动着嘴唇,热泪盈眶,手直直指着祠堂方向。高长卿直觉不好,一撩袍摆往祠堂赶去。

平常黑灯瞎火的地方,今夜反常地亮着灯。按照惯例,只有宗子才能祭祀嫡系的祖曱宗,但父亲死后,长卿无力统领诸分家,祠堂也因此变得落败不堪,在落魄的寂静中像个将死的老鬼。雨水绵密,笼罩着茫茫四野,高长卿似乎从这一片寂静中听到了女子的哭声。身后黑伯一瘸一拐地追着,扑通一声摔倒在地上。

“快呀!”他老泪纵横地抬起头说,“快呀!”

高长卿一进祠堂,迎面就撞上正飞跑出来的姐姐,他顺势把人搂住,惊觉她竟然浑身赤曱裸。高妍见到家中的男人回来,大哭着揪住他的衣服,慢慢滑倒在地上,雪白的胴曱体上遍布着淤青和抓痕,不堪入目。长卿看着这一切目眦欲裂,浑身的血都冷了,一时间竟动弹不得。

“……哟!”阴影里闪出一个人影,穿着绣工上好的锦衣,不是高盾又是谁?

他扑上来握住女人的脚踝,用力往阴影里拖:“怎么,哈?还想去找别的男人,嗯?……唔,是我没有喂饱你么,贱曱人!”他大着舌头胡乱笑起来,往嘴里不住倒着酒,结果一头撞在供奉牌位的供桌上。供桌上昏黄的烛曱光一抖,大片大片的阴影也跟着流动了起来。

男人摸着头嘻嘻一笑,扔掉了酒壶,踉跄着爬到高妍身上,“我知道!我知道你弟弟想去国都做官!但可就一个名额哦,姐!……堂姐!堂姐!你是我亲姐!咯,我们……我们都姓高,你从了我,嘿嘿,那是……亲上加亲!长卿的事包在我身上!”

“小姐啊!”终于赶回来的黑伯扒着门柱,老泪纵横地大喊,这一喊倒让呆愣的高长卿回了神。他方才简直灵魂出窍了,现下也好不到哪里去,全身都在抖,几乎站立不稳。他步伐凌曱乱地走到案桌前,抄起供奉用的铜鼎,往高盾背上用力砸了过去。

高盾身高体壮,正快活着受此一击,暴怒地想从高妍爬起来,却被高长卿猛抽了两个耳光,掐着脖子扭滚到了一边。高妍吓得哇哇大叫,拖着衣服爬到供桌底下瑟缩着,黑伯站在门口,老眼昏花只看到两人在阴影里滚来滚去,嘴里念叨着哎呦、哎呦。

高长卿淋了一夜的雨,又加之体弱多病,气急之下徒手就冲了上去,哪里是高盾的对手。不一会儿就被人高马大的高盾压在底下,狠狠掐住脖颈:“你……你就去死吧,哈!”高盾咧嘴笑,“最看不惯你这种明明什么都不会,却高高在上的屁样……你算什么东西?啊?家曱破曱人曱亡,你屁都不是!要不是看在你姐姐还有几分姿色的份上,你曱全曱家早就都饿死了!给你个活计你还不乐意做,嗯?你有什么可不满意的!你以为你还可以对我们发号施令?现在早他曱妈就变天了!……”

高长卿喘不来气,整张脸憋成紫色,用力抠曱挖着他的手指。高盾很享受他这幅半死不活的模样,指上更用力,把高长卿掐得直翻白眼:“他娘的,你生来是贵人,死的时候,却连个奴曱隶崽子都不如!我今天把你弄死咯,丢进茅坑里,有谁会知道,嗯?宗子你说说看,有谁会管么?”

背后当啷一声,沉重的金铁落在地上,高盾凶狠地扭头,见高妍缩在原地,睁着无神的双眼不敢动弹,黑伯也依旧在门口大声嚎啕。高盾用昏花的醉眼巡视了一番,狠狠唾了一口,回头对着高长卿一哂:“去死吧,你们这些贵命的!”

他如愿以偿地看到高长卿认命了。高长卿闭着眼睛放开了手,那双纤细的手无力地落入黑暗之中,用力地抠着地面,以求纾解窒息的痛苦……高盾得意极了。他多么厌恶这个病怏怏的小子高傲的眼神!

这时,他迟钝地听到一阵清吟,然后是冷冷的一片光。那光他从未见过,照得老旧的宗祠明月当空一般敞亮,在他回神之前,那片光早已透胸而过。高盾瞪大眼睛看着自己的胸前,古剑细密的花纹里喷出曱血来,染红了那一根细细的红绳。从小,这柄古剑就因为饮血太多用红绳扎着,供奉在宗祠中,是谁,是谁将它拔了出来?!……高盾摇晃了一下,思绪断了,人也歪倒在一边,麻木地感觉到血液流失带来的寒冷。

黑伯又是一声“公子啊”,高长卿终于掰开了那双铁钳一样的手,迫不及待地呼吸一口冰冷的空气。他蜷缩在原地,剧烈地咳嗽着,黑伯上前搀扶却被他拒绝了。

他缓过气,慢慢从地上爬起来,把歪倒在地的高盾踢翻到一边,从他胸口拔曱出剑来,又是一个对穿。男人还没死透,看到高长卿恶鬼一样发青的脸,张嘴想喊人,却涌曱出大片大片的血。高长卿面无表情道:“很好。”再一次慢条斯理地抽曱出剑刃,从上到下比了比,先一剑刺到他□,又凌厉地捅曱进他的嘴里。

高盾的血已经喷了一地。血流四溅,一道一道飚在高长卿冰冷的脸上,起先男人还嘶哑地叫得出声,这一下全然断了气。

高长卿杀完人,温柔地看了一眼姐姐,高妍赤曱裸地缩在供桌下,吓得几乎要晕过去了。高长卿却觉得,体内要烧死他的火终于被热血抚曱慰了。他冷静地让黑伯拿把柴刀来。

“马上就没事了。”他浑身上下无一处不是血,素来扎得端正的发髻散开,像是地府来的恶鬼。他就用那双手轻抚上高妍的脸,“……马上就没事了。”

高妍感觉到脸上湿漉漉的,鼻尖盈溢着血气,嚎啕大哭也因为恐惧,变成了断断续续的哽咽。

长卿又安慰似地抚了抚她光滑的脊背,起身踱到堂中跪下,朝着列祖列宗的主祏磕了个头:“天下王道不显,贵贱无序;叔伯分家异爨,嫡庶不分!我身为主家嫡孙,外不能依天下、正国家,内不能齐家修和!是子孙不肖!今日有贼,淫曱乱族中,长卿行祖宗家法杀之,恐身有不测……但高家子孙身可杀,不可辱!”说完不禁伏地大哭。

背后黑伯战战兢兢地走进祠堂。高长卿哭完,接过黑伯的柴刀,揪起地上那一头乱发,一刀劈向高盾的脖颈。第一刀没有砍断,他镇定地擦掉手心的汗,又握上刀柄,这一次终于比着刀口下的森森白骨,把人头斩了下来。他咣当把古剑扔在高妍面前:“阿姊啊,我这一去,大概是回不来了,你就自行了断吧,省得遭人□。”

说完站起来,拍拍黑伯的肩,“阿姊若狠不下心,你就送她上路。另外,修封家书给幺儿,让他从此以后隐姓埋名,切莫回平林郡。其他家臣,也就算了。不过黑伯,你是父亲身边的老人……”

黑伯知道他的言外之意,在地上磕了个头:“黑伯和高家……共生死!”

“从今以后高家就归高国仲那个狗贼了,哈哈,这家业还能撑个几年呢?十年?二曱十曱年?蠹虫一样的东西!”长卿哼笑,揪着那一把头发,将人头拎起来看了看,“你说,高国仲这么宝贝这儿子,临死了还捎带上一个我,真是占得好便宜。上梁不正下梁歪的畜生。”

说完,提着人头就走出了祠堂,留下了老弱与妇人的哭声。

这一趟路,高长卿今日是第二趟走,走得格外轻快。长久以来要烧死他的火尽数熄灭了,他走在寂天寞地的冷雨中,只觉得到头来还跌在泥水里,也有种空虚的畅快。

走到高国仲家中,门口竟没有仆人。高国仲似乎有客,在门廊下细谈。高长卿在屋后,原本想冲出去把人头丢他脸上,忽然听到他们在谈论国事,不由得停下了脚步。

“选了个在宗谱上都寻不到名的人?这可真是太荒唐了……到了最后,诸位公子,当真一个都没有当上太子么?”高国仲难得有些失控,把怀里的白猫抓的喵呜作响,“姜扬……没听说这个名字。国君撒手西去,倒还留了一手疑招。”

“听说,这姜扬原先是个骑兵校尉,勉强算是王族中人,身份却低贱得很,军籍在身,之前还在西边打仗。过了那么些天,也该往回赶了。”另外一个声音高声道。“诶,高公不必担心!国君大宝,哪里会是一个土包子坐得起的!诸位公子都是虎狼,他到国都这段路,恐怕凶多吉少!听说,除了二公子接了国君遗诏,已启程前往封地,其余几位可都虎视眈眈地等在国都呢!就等着姜扬一进城门……咔嚓!”

“嗯……不错,不错。”高国仲的声音听起来轻快许多,显然是因为自己的钱没有打水漂。高国仲往国都送了不少钱,诸位公子一个都不曾少了,虽然也不多,但是总比不送得好。当年高家因为变法之事站错了队,在国都复杂的政局中一夜之间落败,家势一落千丈;这时候家主又突然暴死,只留下年幼的儿女,高国仲带着举族上下退回平林休养生息,却也不是高长卿所想的那样胸无大志。

“不过,这个姜扬从桃林关到国都,必要过平林吧?!”

“算起来就在这两日呢!高公是要接待他么?”另一人大惊小怪,“不太妥当啊!他真成了国君倒也罢了,若是……那不论最后成事的哪位公子,高家岂不都是叛党?”

这时屋后突然砰地响了一声,高国仲扭头:“谁?”

高长卿看着滚到花坛里的人头,扶着立柱不出声。

“大概是猫儿吧。”另一人笑,“高公真是个猫痴啊……”

“养得不好可是要反咬一口的。”高国仲笑,与他一道进了堂中。高长卿暗自舒了一口气,把那人头踢进屋后的茅坑中,转身就走。

孤立无援的新君要路过平林……高长卿一念之间有了个极其大胆的想法。他迅速盘算起来。雨水细密地冲刷尽他脸上的血,让那张白玉一般的脸重新恢复了人色。

高国仲不敢的事,他却敢!高国仲不愿做的事,他愿意!

他已走投无路,只要有万分之一的机会,可以重振家业,扬名立万,他都敢搏上一搏!他的血管里流淌着的,是古老贵族的纯净血液,也是绝世赌徒的血液!那血液中有着这幅病体几乎无法承受的心志,日日夜夜要烧死他,指引着他从这偏安之地回到国都去!而他连瞻前顾后的顾忌却都没有!

何况,自古以来,没有听说谁可以以这样卑贱的身份继承君位,姜扬有这个运道,说明天命在他那一边。

“天方授其,”高长卿想,“就算赌上我的全部身家,也要辅佐他得到天命!”

他想起高国仲的话不禁冷笑,猫咬开了笼子,可不会吃人的。

他赶到宗祠的时候,高妍坐在门槛上,已经穿好了衣服。看到弟弟,高妍慌乱地站起来退到一边,“长卿……”

高长卿对高妍笑了下,对还在清扫血迹的黑伯道:“黑伯,你把家里的佃农奴客全召集起来,拣些值钱东西,快,快整起来!天亮了就来不及了!”

黑伯见他面带喜色,眼中也有了神气,不敢问太多,匆匆退下。高妍与他一般也是绝处逢生,抹干净泪水回到自己的房内,整理了个小包袱挎出来。弟弟杀了堂弟,以他高傲的秉性,决计不肯逃,不知什么事让他回心转意,再好不过。只是再留在家中,也免不了灾曱祸。高妍十五岁上没了爹娘,一个人把两个弟弟拉扯大,比寻常女人来得懂事许多。

长卿却跟着进到她房里,“姐,你把裙钗首饰都带上。”

高妍不解,“逃难去,哪有不轻装简从的?”

年轻男人爽利地笑起来,拨起了她的脸,迷醉地打量着她:“姐姐,老天爷总不会平白无故把你生得那么好看!”

“长卿?”高妍有些害怕。

高长卿笑了声,不再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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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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