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五章

茉莉花开得正好,轻盈雅淡,沾手留香。清晨,卖花姑娘提着竹篮,走街串巷叫卖,清脆的声音沾染了花的香气,格外甜美动人。一个顽皮的男孩挥舞着竹剑,将自己想象成杀富济贫的侠客,正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一不小心,他撞在卖花姑娘身上,撞坏了她戴在手腕上的花,撞了满身的香。男孩慌忙将木剑藏在身后,不知所措地看着卖花姑娘,那样子像是在说:对不起,我没钱赔你。卖花姑娘粲然一笑,捡起花吹去灰尘,掐掉坏了的花瓣,将花插在辫子上,拐进了旁边的巷道。男孩怔了怔,跑进自家院子摘了两朵栀子花,飞奔着追了上去。小巷幽幽,不见卖花姑娘单薄的身影,只有挥之不去的淡淡花香。

巷口的老黄猫伸了个懒腰,懒懒地看了男孩子一眼,甩着尾巴,踩着猫步走了。今天,它约了老友去茶馆晒太阳听书,得赶紧走了。去晚了,又得听那帮老伙计没完没了地叨叨。猫老了就这点不好,话太多了,而且基本上都是在回忆从前。从前是好是坏,不都已经是过去的事了么?有啥可回忆的?就好比那个说书先生,我就很搞不明白他,十三公子都死了好些年了,还在翻来覆去讲他的事,无聊不无聊?这也难怪。作为一个传奇人物,十三公子太适合当谈资了:过去他有多神秘多辉煌,现如今就有多愚蠢多可恨。对于失败的人,胜利者总会用看似客观公正,实则刻薄又隐晦的语句为他们的人生批注,并用符合大众口味的道德标准将他们五花大绑在耻辱柱上,令其永世不得翻身。经过精心的描画与篡改,失败者将被埋葬在胜利者的光环里,被引为反面教材警示后人,在岁月里沦为茶前饭后的消遣与笑柄。而胜利者伪善的悲悯和宽容,则会引起拥趸者的顶礼膜拜:看吧看吧,这才是仁者该有的姿态与胸怀!

我没见过十三公子,我本身对他也不感兴趣。只是听说书人说得多了,我反倒有些好奇了。我好奇他的喜怒哀乐,好奇他的狂放不羁,好奇他的决绝歹毒,更好奇他所经历的人生……罢了,我还是别好奇了。好奇心太重的猫,总是死得早。这是千万只猫用命换来的教训,我要牢记。我得留着这条命多陪陪我的老伙计,还有我那位穷得一天只能喝一顿野菜汤的主人。

茶馆里,新换了说书先生,新先生带来了新故事,新故事吸引了新茶客,新茶客增加了新收益,新收益让茶馆老板乐得多了几道新皱纹。看,果真还是只有新鲜事才能吸引人。至于那些陈年旧事,就当作隔夜的陈茶,泼了吧!

距茶馆不远,有座叫醉金枝的酒楼,吃喝玩乐样样齐备。在慕家还是权倾天下的慕家时,它只是一家寂寂无名,即将关门倒闭的小店。眼下,它已成为凤梧城里赫赫有名的销金窟,往来之人个个非富即贵,最不济的也是江湖名宿。醉金枝斜对面的小吃摊也因为沾了它的光,生意要比别处好得多。可能因为天天笑脸迎客的缘故,摊主眼窝里的那颗泪痣似乎也带着笑意,令人过目难忘。

迎客的伙计拦下卖花姑娘,含沙射影地将她训斥了又训斥,大意是说来这地方的人是如何高贵,卖花姑娘又是如何卑贱,两者之间天差地别,让她有多远走多远,切勿扰了贵人们玩耍取乐的心情。卖花姑娘央告了又央告,依旧没能让这位外表和善内心弯酸的伙计松口。她知道自己没办法迈过那道高高的镶金嵌玉的门槛,只得含泪离开,去茶馆碰碰运气。

说书先生刚刚结束了第一场演说,正在喝茶休息。一队手拿长剑的男男女女鱼贯而入,规矩地在空位上坐下。看他们的穿着打扮,不是昭阳国的人,像是异族。为首那位衣着华美的年轻公子将一片金叶子放在说书先生面前,指着喝茶的人说:“今天这里所有的花销都算在我的头上,烦请老先生给我们讲讲昭阳国的奇闻轶事。”

“公子是远客?我昭阳国的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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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轶事数不胜数,公子想听哪方面的?”

“数不胜数?那就讲一段十三公子和十二月侍的故事,我喜欢这个。”

“公子如果想听他们的故事,烦请移驾别家。老朽虽卑贱之躯,可也不愿意为了生计,刻意迎合,污蔑他人。我这里不说他们的事。”

年轻公子思忖片刻,道:“老先生说得极是!过往种种,孰对孰错,早就真假难辨了。不听也罢。”

“公子也是来参加摘星大会的?”

“我本族中闲散人,对跻身仙界没兴趣,奈何拗不过家中长辈,只得前来凑个数。初来乍到,还请老先生指点,这凤梧城里可有好玩的去处?”

“要说这凤梧城最好的景致,那都在凤舞山庄了。从前慕家为主时,每月的初一和十五,慕庄主和柳夫人定会带着全家老小开门迎客,接待进山游玩赏景的人。无论是远道而来的生客,还是凤梧城里的百姓;无论来者是王孙贵族,还是无垢白衣,他们都一视同仁,不奉承,不轻慢。慕家亡后,那山庄已成为凌寒公子在凡间的落脚点,未经允许,不得擅入。公子若想看景,恐怕要另觅他处了。”

“别人说起凤舞山庄,都是深恶痛绝的样子;说起庄主和庄主夫人,也都是直呼其名。听老先生的口气,倒很尊重他们。”

“那年秋天,老朽带小孙子前去观景,下山时不小心摔下了山坡。慕庄主亲自替孩子推拿不说,还送了我们治伤的药,末了还派人护送我们回家。隔了几日后,老朽在街上偶遇柳夫人,她居然还记得这件事,问过孩子的伤势又赠送了银两。受人恩,永世记!况且,我只是说我亲身经历过的事,有何不可?”

年轻公子又掏了片金叶子出来,不由分说放在说书先生面前:“就冲老先生这番话,晚辈请您吃酒。”他起身离座,冲刚进门的卖花姑娘含笑摆手,夸她的花纯洁娇艳,又说她人比花娇。

茶馆门口,一个脖子上挂满小商品的卖货郎讨好的招呼着过往行人,手里的拨浪鼓摇得山响。年轻公子掏了掏耳朵,似乎不太喜欢拨浪鼓的声音。他朝向凤舞山庄的方向,长吁短叹:“世人都说,凤舞山庄囊括了人间美景,不但有古树名花,飞瀑流泉,云海雾涛,更有三千奇峰,万亩梅林,清绝尘嚣!可如今,他是犯下滔天大罪的恶人,浑身都是污点。就算有那八百秀水的冲刷,也干净不了了。不知道换了主人,那梅林的花还香不香。”

“少主,接下来咱们如何行事?”

“你们先去办事,这里有我就够了。”一只通体雪白,脖颈上有一圈七彩羽毛的鸟停落在年轻公子的手掌,嘀嘀啾啾叫个不停。“七夏带了消息,说今年的摘星大会由凌寒公子主持。”

“凌寒公子?他不是只问道修仙,不过问凡尘俗事么?”

“可不是?从不过问世事的人,也开始过问世事了。这世道当真是让人看不懂了。你转告父亲,我会见机行事,请他不要挂念。”年轻公子喂了七夏花籽和水,亲亲它的喙道,“我夜月灿绝不辱使命!”他摆了摆手,那群男女迅速离去。

七夏拍着翅膀飞向天空,忽而又飞回来落在小吃摊上。它歪头看那个正吃饭的男子,像是在打量他。那男子并不惊讶,夹了七颗大小差不多的米粒,一粒粒并排摆放,笑了笑没说话。

七夏也不客气,顺着米粒摆放的排序,从左到右,吃了个干干净净。吃完又歪头看着那男子,等待他投食。男子放下筷子,用一根净白如玉的手指摸了摸它的尾羽,没再动作。

夜月灿吹了声口哨,七夏扭头看看他,就又扭过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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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见那男子半天没动作,便朝前跳了两跳,离他更近了些。

“七夏,你是灵鸟,素来只以花籽和果实为生,怎可乱吃东西?”夜月灿去抓七夏,竟被它避开了。“喂!不过吃了他几粒米,你就叛变了么?”

七夏绕着男子飞了三圈,落在他的肩头,嘀嘀啾啾叫了几声。

夜月灿缩回手,目光闪烁:“在下夜月灿。敢问公子尊姓大名?”

那男子收回注视七夏的目光,抬眼看向繁花落尽的枝头,慢吞吞地说:“莫待。”他清秀斯文,衣着十分寻常,粗布的衣衫只用一根两指宽的黑色布带束着。腰带扣也随处可见,没有任何独特之处。

好明亮的眼神!夜月灿暗暗惊叹。“莫公子也懂鸟语?”他见七夏还是不肯离开,无奈了。“这家伙已经移情别恋,不听我的话了。麻烦你告诉它,干活了!”

莫待放了一粒米在指尖,递到七夏嘴边:“听话。”

七夏啄掉米粒,冲着夜月灿拍拍翅膀,飞走了。

夜月灿见莫待已结完账准备离开,忙问:“莫公子也来摘星?”

莫待点点头,拿起凳子上的小包袱,缓步前行。

夜月灿连忙跟上:“我第一次来昭阳国,陌生得紧。公子若不嫌弃,不如咱俩结伴同行,也好有个照应。”

“不好。”

“有何不好?咱俩都是异乡人,彼此作伴也不寂寞不是?”

“我独来独往惯了,不喜与人同行。请月公子另寻良友。”

“我姓夜月,不姓夜。你要么叫我夜月,要么叫我灿,就是不能叫我月公子!”

莫待默不作声,继续前行。

夜月灿不死心,笑嘻嘻地说:“反正明天才开始比试,今天咱可别呆在客栈傻等,得好好利用起来,找地方玩去,不然就辜负了这美景!来的路上就听别人说,昭阳国最美的风景都在凤梧城,而凤梧城最美的风景又尽归凤舞山庄。我好不容易来一趟,怎么都得四处瞧瞧……”他正说得起劲,冷不防冲过来一个蓬头垢面的少年,和他撞了个满怀。他有功夫在身,自然不会怎样。那少年就没那么好运了,被撞翻在地,嗷嗷叫痛。

莫待闪到旁边,看着撞在一起的两人一言不发。

夜月灿忙伸手相扶:“我只顾说话,忘记看路。你还好?”

少年狠狠地推开他,捂着胳膊跑进一条极为狭窄的小巷。

夜月灿打个哈哈,笑得很是尴尬:“我……我真不是故意的。”他将剑挂在腰间,回眼却发现莫待只别着一管墨绿色的长笛,并未佩剑。“莫公子不用剑?”

莫待依旧默默不语,改变方向朝那条小巷去了。他的步速很慢,像吃饱喝足的人在消食。他走过阴暗潮湿肮脏杂乱的巷道,跨过臭气熏天漂着杂物的污水沟,绕过乌烟瘴气堆积如山的垃圾场,穿过摆满棺材群蝇乱舞的丧葬地……从始至终表情如一,没有半分不愉悦。

夜月灿紧捂着鼻子,强行咽下已反到嗓子眼的酸水与食物,边走边琢磨莫待:有资格参加摘星的人,武功和剑术必然超群。此人修剑道却不佩剑,乃出格之举,有失体统,会招致非议,可他好像完全不在乎。他不喜言辞,吃穿简朴,与一般世家公子的做派相去甚远。若说是贵族,却连个随从都没有。关键是,七夏留下的信息太不可思议了!此人身上疑点重重,到底是什么来头?夜月灿的好奇心泛滥了,打定主意跟着莫待,他去哪自己就去哪。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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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月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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