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CHP.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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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奥尔蒂城的来客越来越多,城中洋溢的紧张与欢欣的气氛越来越浓重,上中下三区都聚集了比以往更多的人,有使团、也有暂时住下来的游客,每天从一大早就能听见孩子们欢呼奔跑的声音以及各种贩卖货品的叫卖声。

这些小贩多是奥尔蒂城的本地人,平时就以狩猎魔兽或是种植魔植为生,不过一般他们都是拿到市场去卖,以图估一个好价,好货总是不愁销路的。

但由于庆城祭的脚步正渐渐到来,执行官们对小贩的这种随街叫卖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挣到的钱总归还要落在他们的口袋中。

这些小贩的货品从魔兽的皮、肉、骨头,到漂亮而又罕见的魔植,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应有尽有。

奥尔蒂城被称为大陆最强的领属城,城中的居民们的平均战斗实力就不弱,而悬空城下曾经还是一片黑色地带,捕获的东西自然比那些小城好上几十倍,有些好东西,即使是小领属城的核心官员都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郝酝也凑了个热闹,花了一天时间跟拉菲尔、莱尔、乔伊三人定了一份食谱,在下区市场的附近搭了个棚子,专门提供一日三餐,还有各种小吃甜点。

开头的几个小时没什么人来光顾,因为郝酝定的价格有些高,普通人随便买一块一二阶的魔兽肉用菜叶卷吧卷吧就能吃,但郝酝这边一顿饭的价格就够人家三餐的肉价了……

拉菲尔三人是坚定的领主脑残粉,不管郝酝定的价格有多不合理,总之他们就是会拥戴到底,只要领主说是对的,就算是错的那也是对的!

而事实证明,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是人类只要舌头没坏都是吃货。

起初,只有喜欢一掷千金强调自己与众不同的纨绔光顾了郝酝的小摊子,而当那伙纨绔尝过这些吃食后,就立刻呼朋唤友地光顾郝酝的生意来了;旁人见了总会感到好奇,忍不住也会来买一份三明治或者冰淇淋来试试,结果越吃越上瘾!

尤其是干脆香辣的炸鸡块,既可下菜又能当零食吃,而且口感难以忘怀,只要闻到味道都会觉得肚子在咕咕叫!

于是现在郝酝的小摊子反而成了市场周围最火热的一个地方。

并不是没有人眼红郝酝家的生意,但一来郝酝看上去跟执行官罗姆挺熟的样子,二来他们想来找碴也打不过斯斯文文的拉菲尔和牛高马大的乔伊,只能铩羽而回。

而那些食物的烹调方式,他们见都没见过,更别说一朝一夕就能学得来了!

真是一群奇怪的家伙!

这是下区原住民们内心一致认为的想法,区别在于,有些人的“奇怪”含有褒义,有些人的则是妒忌与不甘。

会做食物的人也不少,但从没有人能把食物烹调出那样的味道。

郝酝面上不显,但心里早就乐开了花:他也可以竖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只此一家别无分号”了!

当然了,郝酝不能时时刻刻都在摊子上看着,他还有“伺候”荷尔希里的任务呢,这份陪聊的工作虽然没有工资,好歹能让他更加了解魔法,以及奥尔蒂城和祭司这份职业。

在郝酝看来,祭司和法师本质上没什么不同,都是运用魔法战斗。区别只在于两者的魔法体系有些许不同,一个咒语短些,一个咒语长些。

“蠢货,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听完郝酝的说法后,荷尔希里毫不客气地用语言将他刺得体无完肤,“肤浅,太肤浅了!”

郝酝也火了:“你说我肤浅,那你又是怎么看的呢?”

连莫顿也没能说出个所以然来,荷尔希里居然还没听两句就说他是蠢货,堂堂一城领主,这也太没面子了!

“祭司为什么要叫祭司,你还不明白。”荷尔希里嫌弃地摇了摇头,从郝酝带来的一碟食物中挑了块炸肉片,一边吃一边说起来,动作看起来却还是那么优雅,“既然有个‘祭’字,就是需要献祭的意思。祭司与法师最根本性的不同,就是祭司有信仰。”

“信仰?你们信仰什么?”郝酝虽然也听过莫顿提了那么一两句,可莫顿从来不提祭司究竟是做什么的,“信仰领主吗?”

“哼,蠢货。”

“喂!你能不能动不动就说我蠢货,好好说话会死吗?”

“会。”荷尔希里依然是那副嫌弃脸。

“……”

“祭司的信仰,是太阳。”

荷尔希里的目光忽然转向天空,墨绿色的眼眸中蕴含着淡淡的忧伤。

“太阳?”郝酝愣了一下,他还以为对方会说什么光明神呢,这里不是魔法大陆吗,“为什么不是信仰神?”

“神?”荷尔希里面露疑惑,“神是什么东西?”

“没、没什么……”

果然不能靠几本就自以为能走遍天下啊!

郝酝脸上微微发烫:“你忽略这个吧,跟我说说为什么信仰是……太阳?”

“我没有见过太阳。”荷尔希里语气平淡地说,“但我知道它一直都在,我们的生命也正仰赖它而存在。”

“然后呢?”

“还要有什么然后?”荷尔希里不满地瞪了眼郝酝。

郝酝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

即使是天气很好的时候,诺亚大陆上也是看不到太阳的,最多只有稀稀散散的阳光洒落,最好的天气就跟原来自己那个世界的雾霾天一样,仿佛始终隔着一层厚厚的云墙。

郝酝见过太阳,当然不会觉得太阳有什么特别的,以前每天每天都能见到,即使穿越以来的这段时间一直没有太阳,他也没有特别留意过。

可诺亚大陆上的人,是从来没见过太阳的。

这就不难理解了,不管是人类还是魔兽、植物,要生存都离不开太阳,相信这一点古代遗迹中的记载与后人的研究都能证明。而一直存在却始终无法得见的东西,自然而然会笼罩上一层神秘感,这不就跟自己原来那个世界的神一样了?

而且要证明神的存在还需要神迹,这里的每一个人却都可以作为太阳的“神迹”。

郝酝总算是有点明白了。

“看你的样子,是懂了?”荷尔希里哼了哼。

“明白了……”

荷尔希里继续道:“祭司的信仰是太阳,信仰的存在,使我们的实力不断增强。而与此同时,我们也要为此做出献祭,奉上自己的一生。”

“你是说……终身不婚?”郝酝暗忖,那不就跟和尚一样了吗?

“这也是其中一部分。我们的血与肉、灵魂与思想,全都要奉献给太阳。”荷尔希里眼中迸出强烈的火焰,仿佛太阳一声令下叫他去死,他也会死得心甘情愿。

“这……”郝酝很想说,太阳不过是一颗离他们好几百万光年的恒星,没有思想,也根本不认得你是谁,这样疯狂的奉献到底有什么用啊?

还是莫顿好,他做什么事情都能把握一个最适合的度,也许他也信仰太阳,也会献祭些什么,但对他来说肯定是等价交换,莫顿可不会让信仰占据自己的人生,让自己沦为信仰的傀儡。

这么一来,郝酝又想到了一点,看荷尔希里谈到奥尔蒂城的城主时,语气之间只有恭敬却没有信服,或许在荷尔希里眼里,奥尔蒂城主萨弗拉也不过是他的合作对象。

联想到奥尔蒂城几代人努力的事,郝酝也不难猜到他们合作的内容是什么。

荷尔希里对信仰非常狂热,而上界的存在,或许会让他更进一步地接触到太阳,所以他才会义无反顾地背叛原来的好运城,转投向奥尔蒂城的怀抱。

而荷尔希里在信仰上旁人难以企及,他的实力想必比莫顿还要强悍得多,这种人简直可以称为疯子,一旦有执着的东西,为了达到目的他们会化身强悍到无敌的战士。

郝酝曾经听过,人类的信念可以创造许多的奇迹。比如他以前看过一个报道,一个妇人看见她的孩子在路边玩耍不慎跑到了马路上,正好一辆车经过,眼看就要撞到了孩子,妇人直接就冲向了马路,两手一伸就挡住了还没来得及刹车的车子,成功救了她的孩子。

这种事情科学根本无法解释得清,但确确实实是存在的。

眼前的荷尔希里,在郝酝看来,就属于这一类的。

作者有话要说:下次更新时间,周三晚上12点前~166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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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自家男主搅基神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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