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修炼国术
程宇扎马步,坚持了半个时辰,便没有继续下去了,毕竟身上的伤势还没有完全恢复,过度修炼反而会造成损及本源。
等回到书房的时候,福伯正好端着一碗药走过来,恭敬的上前道:“公子爷,你让我熬的药已经准备好了。”
程宇点点头,一点都不客气,直接抓起那一碗药,也不管烫不烫,仰头就灌了下去。
“福伯,之前我给了你两张单方,除了这刚喝的这种,明天开始,每天早上另外一张药方也熬碗,对我的修炼有帮助。”程宇一边说着,一边把手中的碗放的放回去,
福伯一脸的担忧,“公子爷,可是您的伤……”
“没关系,我的伤我自己有数,一开始的时候只是简单的锻炼一下,每天最多修炼一个时辰,如果感觉伤口疼痛,我会立刻停止的。
福伯顿时松了口气,“公子爷,您自己有数就好,我会让人把药准备的。”
接下来,程宇正始开启修炼,这个时代天地间的灵气比民国时期强多了,如果是民国时期修炼国术至,哪怕天赋再高,想要练出成果也得十年以上。
可是这程宇凭借慕容一族的财力,收购了大量的人参,灵芝和何首乌之类的天材地宝进补,短短的两个月的时间就练成了明劲,
轰隆一声,参合庄后院的练武场上,程宇一拳砸出,像是打了个惊雷,在场中炸响,地面的尘土都掀起来了,等烟尘散开,露出程宇站的笔直的身影。
程宇面前来有一块一人高的巨石,可是现在却变成了碎屑,脚下还有一个接近十公分深的脚印。
在旁边观战的风波恶张大了嘴巴,眼珠子差点瞪出来,程宇明明没有丝毫内力,一拳把石头砸碎就已经够惊人了,脚下还留下两个脚印,打破他的认知。
要知道这场地可是用石头铺垫,居然踏出两个脚印,公子爷不是丹田被破,武功方面难有成就吗?为什么才短短两个月,一身实力好像完全回来了,甚至有有所精进。
“公子爷,您的丹田修复了吗?”
程宇摇摇头,“当然没有了,我无法使用内力,刚才只是纯粹的肉身的力量。”
“没想到公子爷修炼横练功夫也如此了得。”
“横练功夫虽然看起来威力巨大,但是比起内功修行还是有巨大的缺陷,如果碰上真正的高手,以内力伤人,防不胜防。”
“这倒也是,真是太可惜了,要不然公子爷您内外双修,绝对能够成为天下第一高手。”
“哪有这么容易,强中更有强中手,谁敢称自己是天下第一?以后这种话可不许在外面乱说,否则让人笑话。”
“好的,公子爷,我以后不会再说了。”
程宇活动了一番,出了一身汗,感觉浑身暖洋洋的,转身朝后面的一个房间走去。
家里支着一口大锅,下面的篝火正在燃烧,锅当中不断冒着蒸腾的热气,一股浓浓的中药味道弥漫在整个石屋。
翻滚的沸锅内是乳白色的汤汁,除了一整架的羊骨架,还能够看到各式各样的药材,有小孩手臂粗细的人参,有几乎成型的百年何首乌,有乌龟壳,有各种各样奇特的草药根茎。
看到程宇走进来,正在烧火的福伯急忙起身,“公子爷,您来了,忙活了一早上,总算成完成了,你公子爷,你快吃吧!”
程宇看着大锅中煮的东西,满意的点点头,没有客气,一屁股坐在旁边,胡吃海吃起来。
程宇从里面捞出一根羊腿,狠狠的咬了一口,咀嚼两下就咽下去,另外一只手时不时的从锅中捞各种人参,何首乌之类的药材,放到嘴里,也不嫌味苦,大口吞咽着。
“呼呼!”
程宇吃东西的速度奇快,不像是吃东西反倒更像是为了满足某种能量的需要,不断的加油进补。
程宇占据慕容复的身体是一个温文尔雅的公子哥,体格并不怎么壮硕,很难想象他这体型,是如何装得下这么多食物的。
很快那口大锅里的药食,就被吃的一干二净,口中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自语道:“这一帖龙虎壮骨汤效果果然不错,上等的虎骨加上铁线蛇蛇胆,300年的人参,成型的何首乌,也就是在这个时代才能把药材收集齐。”
这龙虎壮骨汤药方是程宇上个世界从一个老中医手中得的,只是那时候大部分精力都用在了修炼道法上,倒没有太在意,来到这个世界却派上了用场。
“对了,不知道包三哥有没有找到普斯曲蛇,如果用普斯曲蛇的蛇胆代替铁线蛇的蛇胆,效果会不会更好?嗯,这个主意不错,等下次收集齐药材试一试。”
所谓穷读书,富习武,在古代穷苦人家的孩子想要出人头地,唯一的出路就是寒窗苦读,只有殷富家庭的子弟才有练武的条件。
练武是人体潜能的开发,必须有足够的营养跟上,而且法财侣地缺一不可,要有拳法的典本,要有人的照顾,练武的场地,最重要的是要有财。
只有有了财,才能购置大量的食物,药材,饱腹补身,及时补住身体的亏空,才不会把自己给练废掉。
就好像古代有许多人练铁沙掌,到了最后,双手直接变形,老茧增厚,骨骼扭曲,变得如同畸形的鸡爪一样,实际上,已经步入歧途。
真正懂行的人,每次练完铁砂后,都会用药水浸泡手掌,再涂上秘制的药膏,来温养手掌,长不但不会骑行,反而温润无骨,才算是大功告成,
不过练武所需要的药材花费可是一笔不小的数字,药汁、药膏都是十分珍贵的药材配置,而且年分越高药效就越高,普通人一次两次还能承受得起,次数多了,整个家都会败光,但这练武必须常年累月是一笔很难想象的巨大份额了,九成九的家庭根本承受不起。
程宇再一次庆幸自己这占据的是慕容复的身体,可以借助慕容世家的财力来购买药材,要是生在穷苦人家,哪可就惨了,有些东西就算是有钱都买不到。
“复儿,复儿,娘回来了,你快来!”
程宇吃饱喝足,准备去书房看看书,休息一下的时候,外面忽然传来便宜老妈的喊声。
程宇立刻起身走出屋子,结果就见便宜老妈快步走来,身后还跟着一群年龄不大,个个美貌的女子。
那些女子个个身穿灵罗绸缎,莺莺燕燕,有的清纯,有的妖媚,有的冷清,有的邪魅……
不过有个共同的特点是,这些女人都很漂亮,而且胸前格外的饱满,如果用后视的目光来看,每一个都能打90分以上,尤其是其中一个最成最漂亮的,嗯,至少是98分!
“娘,辛苦你了,这么长时间时间在外奔波,一定累坏了吧?”
“为了复儿,为了慕容世家,娘一点都不辛苦,来,快看看,这是与这些是为娘用了大半年的时间才为你精挑细选的女人,虽然她们没资格做你的正房,可是作为的妾室或者是暖房丫头却没问题,怎么样?要是不喜欢的话,我就再帮你换一下。”
程宇立刻扭头看去,只见被便宜老妈领来的女子总共有十个,见程宇看过来,急忙行礼,“奴婢拜见公子!”
这些女子都尽可能展现自己最美的一面,希望程宇看中,因为她们很清楚自己的命运,完全是程宇一句话的事。
这些女子都是签的卖身契,他们的生死完全是程宇一言而定,已经跟慕容世家绑在一起,只有得到程宇宠爱,他们才能活的轻松,哪怕是做个同房丫头,她们都愿意。
至于清白,尊严之类的,她们早就失去了,身为奴仆够活下去就已经是天大的幸运,自身的一切都在主子的掌握之中。
这些女子都是90分以上,程宇怎么可能不满意,点点头说道:“娘,你的眼光没得说,很好,都留下吧!”
“复儿,你满意就行,今天先挑几个马上圆房,尽早给我生几个孙子,你说你看中哪一个?”
程宇目光扫了一圈,“一个一个来多麻烦,一起吧,今天我要打十个。”
便宜老妈闻言有些生气,“复儿莫要胡来,要是让她们一起来,你能是受得了吗?”
“看不起谁呢?再来十个,我也撑得住,放心好了,娘,我的身体我自己有数,如果真的撑不住也无妨,下次还有机会,肯定不会浪费,她们也多积累点经验。”
“那好吧,复儿,不过你可一定要小心点。”
“我知道,对了,娘,这些女人你都是从哪里找来的?”
程宇心中有些好奇,这个时代大多数人吃不饱穿不暖,哪怕是女子,也大多数得干农活,皮肤粗糙啊,至于大户人家的女子,虽然不用风吹日晒皮肤好,可嗯漂亮的也不多,但眼前的这些一个个肤白貌美,实在不知道便宜老妈哪里找到的。
“唉,她们大多都是可怜人,因为家里吃不饱,只好把女儿卖入青楼,有专人教导她们读书,写字,吟诗作对,其中有两个甚至是打算当成未来的花魁来培养的,只等时机一到,便让她们开门接客。”
程宇愣了一下,随后反应过来,“她们都是青楼女子!”
“虽然她们沦落风尘,不过你放心,都是清官人,还没有正式接客,仍是完璧之身。只是作为你的妾室或者是同房丫头,完全没问题。”
便宜老妈以为程宇是在嫌弃这些女子专门解释了一句。
其实程宇哪里会在意这些,要知道,拥有现代意识的成年人,是否处子之身都没有放在心上,仅仅是有些意外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