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章 沈易
nbsp;沈易,一个大学毕业的青年,毕业后经过几番辗转,终于在华夏国,s省省会t市的一家广告公司找到了工作。
我们先说说这家广告公司,这家公司名为天月广告公司,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公司,加上搞清洁大妈也就区区不到十人。
不要看这公司规模小,它的足迹那可是遍布整个t市,不管是繁华的商业区,还是人迹罕至的小巷,都能看到这家公司的广告创意。
不错,这是一家专门印制传单,制作小广告的公司,不仅仅如此,只要顾客加钱,这家公司也负责走街串巷的发传单和贴小广告。
一般来说,顾客们都是会选择广告一条龙服务,这样他们也省的在去找人,如此一来,两者都是一举两得。
至于沈易在这家广告公司的职务,说起来就有些尴尬。他是专门负责发传单和贴小广告。为此同学聚会,他都会找各种借口推掉。
为了让自己心里舒坦一些,沈易还给自己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那就是,如今这个时代的同学聚会都已经变了味道,看曾经的那些老同学们,都借着聚会的幌子,谈工作的谈工作,拉业务的拉业务,还有开着豪华跑车搂住美女出来炫耀的,当然也有借着聚会的幌子乱搞男女关系的。反正就是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做不到的。
记得沈易最后一次参加同学聚会的时候,也就是他下定决心,从今往后不再参加这种同学聚会的一次。
沈易永远不会忘记他所看到的混乱场面,聚会刚开始,那些老同学还算的上是正常人,然而,到了聚会的尾声,场面似乎忽然的转变。竟然有几个同学直接提议,要搞一次xing派对,还美名其曰,“老同学好不容易聚在一起,要加深同学之间的友谊。”更让沈易没有想到的是,这个提议刚一说出,几乎大半的同学都纷纷举手响应。
从那时起,沈易便感觉眼前的这些同学似乎都变了,变得让他有些陌生。沈易想不通,才步入社会不到两年,竟然可以让这些曾经品学兼优的天之骄子,变成这般模样,不知道是社会这个大熔炉改变了他们,还是他们本xing就是如此。
沈易不得不重新开始审视这一切,曾经大学中的单纯友谊,眨眼间竟然变得如此的荒谬,甚至让他感觉有些可笑。
自那以后,沈易便有意的远离那些曾经的老同学,他并不是看不惯这些同学的作风,只是他感觉自己好像与他们是生活在不同世界里面。
经历过此次事件之后,对沈易的触动很大。之后,他便来到了s省的省会t市,按照华夏国对于城市的划分,t市只能算得上是一个三线城市,经济算不上发达,自然生活水平也不会很高,不过在这里却又一个好处,那就是这里的生活节奏不会太快。对于一想是乐得清闲的沈易来说,这里也正是他想要的生活,这也是他为什么会选择t市的原因。
不过,这样也暴露除了一个弊端,那就是找工作比较困难。在此期间的辛酸历程,到此时沈易想起来都历历在目,不过,沈易也没有过多的怨言。其实他明白,在如今拼爹,拼妈的时代,而自己就是个普通职工家庭出身的孩子,论关系没关系,论人脉没人脉,能找到一个工作就已经很知足了。
沈易每个月的工资加上奖金,大约有3000多华夏币,在t市的生活水平来说,只能算的上是中下等。
由于工资不多,从而练就了沈易一身的蹭吃蹭喝的本事。刨去每个月必须的生活费,房租,水费,电费,还有偶尔要买一些ri常的用品,沈易每个月所剩的存款也有两千多。几乎是没什么太大的花销。
因此可以看出,沈易生活算得上是十分的拮据。由于他的这个优点,所以周围的朋友同事都很亲切的称他为铁公鸡。
不过沈易却满不在乎,在他的心里,只要请客吃饭不花他的钱,叫他什么都无所谓。
这一天,沈易发完了手里面的最后一张传单,看了看手表,不到十七点。
沈易活动了一下几乎快要散架的身子,看着不远处的陈大川,笑了笑,然后走了过去。
陈大川是地道的t市人,年龄大上沈易一岁,二十六,身高180,体重240斤,所以平常同事都喊他陈胖子。
沈易走到陈大川的身旁,二人站在一起,一胖一瘦,勾肩搭背,让人感觉有些格格不入。
“胖子,一会儿去哪用膳啊!我可是听说了啊!隔壁街新开了一个饭馆,大厨的手艺都快赶上星级酒店的厨师了,怎么样,要不要去试试!”沈易大大咧咧的说。
陈大川和沈易被公司分到了一个组,所以二人平时的关系也是非常的不错,这么一来,沈易平常没少蹭陈大川。
只见陈大川晃了晃手中那厚厚一沓的传单,一脸苦相的说:“老弟啊!老哥我这个月的先进奖金怕是又泡汤了!”
沈易是何等jing明之人,自然听出了陈胖子言下之意,只见沈易摸了摸下巴,寻思了一下说:“胖子这样你看行不行!这次老弟请你!”
沈易的话刚一出口,陈胖子就像是看怪物一样看着沈易,然后不能置信的伸手摸了摸沈易的额头,嘴里面还嘟囔道:“没有发烧啊!太阳怎么打西边出来了,老沈居然都说请客吃饭了,真是奇了怪了!”
沈易一听,有种想晕倒了冲动,伸手打开了陈胖子的手。
“至于吗,不就是请一顿饭吗!哥难道真是那种一毛不拔的人……”
说最后,沈易不由的对自己到底是不是一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产开始迟疑起来。其实按照沈易心里打算,是想先把陈胖子骗到饭馆里,等算账的时候,自己在随便找个理由借机离开。
想到自己刚才心里面打的小算盘,沈易就一阵心虚。
“看来哥真是那死胖子说的那种人!”
沈易在心里给了自己一个很高的评价,不过,他也不以为然。
晚上,一顿酒足饭饱之后。
沈易搂着陈胖子,在大街上大唱起国际歌来,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不要说我们一无所有,我们要做天下的主人……”
折腾了一阵之后,沈易也清醒了一些,看了看时间,发现不早了,于是就拦了一辆出租车,把陈大川送走。
送走陈胖子后,沈易原本打算也想打车回去,不过一想到今天饭钱是自己付得,沈易便一阵肉痛。
一声长叹,沈易说道:“还是走走吧!”
沈易的住处距离饭馆不远也不近,不行大概需要30-40分钟左右,到了住处,时间已然是十点多了。
沈易的住处是位于城市的边缘地带,这里一般都是以平房居多,类似四合院的形式。沈易之所以选择住在这里,是因为这一带比较清静,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里的房租比市里的几乎差了将近一半。
对于一向把钱看的比命还重要的沈易来说,这里就是他理想中的天堂。
沈易的房东名叫王晴,年龄比沈易大上五岁,今年整30。离过婚,带着一个5岁小女孩,叫做王小果。王小果每天扎着两个马尾辫,小脸蛋粉嫩肥嫩的,十分可爱,以至于沈易每当见到小果,都会忍不住的去揉捏小果粉嫩粉嫩的小脸蛋。
有时候,沈易不由的怀疑自己,是不是有恋童癖的嗜好。
最值得一提的就是王晴。王晴的容貌与年龄极不协调,从外表上看,王晴就像一位二十出头的清纯女孩,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有谁能想到人家是一个结过婚,有过孩子的30岁女人。
还记得,沈易第一次见到王晴的时候,便误以为王晴比自己小,毫不客气的称呼王晴为大妹子。不过在得知王晴的真是年龄后,搞的沈易好几天都抬不起头。
穿过几条胡同,沈易来到了自己此时的住处,也就是王晴家。
“今天是周末,小果那丫头应该又去她姥姥家了吧!”沈易暗暗的想着。
小果有个习惯,就是每个周末都会去她姥姥家过。小果的姥姥家也在t市,不算太远,因此来回也算是方便。
至于小果这么做的原因,沈易曾经偷偷问过小果,依照小果自己的话说。
“妈妈平常上班很累,而且每天还要照顾我,周末就让妈妈好好的休息。”
为此,沈易不禁连连称赞小果的懂事。
沈易看着虚掩的大门,淡淡一笑。
“王姐人真好,还记得给我留门,不过孤儿寡母大晚上这样做很不安全啊,下次还是让她注意些为好!”
话虽然这么说,不过沈易的心里却是感觉一阵暖意。
沈易蹑手蹑脚的推开门,生怕打扰了王晴,然后把门插好。
当沈易走进院子的时候,看到王晴的屋里灯还亮着,不由的感觉有些好奇。
“按理来说,这个点王姐已经睡下了,怎么屋里的灯还亮着呢!”沈易在心里有些犯嘀咕。
说实话,沈易很好奇王晴现在在做什么。不过,这毕竟是人家的**,他仅仅只是一个房客,不好去随意的打听。
试想一下,深更半夜,一个大男人去看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做什么,如果被人知道,难免造成一些是非。
摇头苦笑了一下,沈易正想转身回屋,然而就在这时,王晴的屋里却传出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