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征
旌旗猎猎,马鸣潇潇,一队接着一队骑兵从赛桑堡狭窄的门洞中鱼贯而出。女人、儿童和老人们拥挤在道路两旁,没有欢呼也没有哀嚎,静静的目送骑士们远去。提克伯爵响应他封君的号召,仅仅用了五天时间,就组建了一只人数超过两千的远征军。一千两百轻重步卒,三百名长弓手,三百长矛手,以及两百余训练有素的骑士。步兵部队在前几天已经陆续开拔,这支骑兵是提克伯爵声称的赛桑堡除基本守备部队外最后的的力量了。
“这远远不够,伯爵大人!”
走在队伍最后的,是提克伯爵和他的两个嫡子,以及巨石城特使洛桑爵士。临到最后,洛桑爵士依然在抱怨提克伯爵没有使尽全力。
“赛桑堡向来土地贫瘠人口稀少,这您是知道的。”提克伯爵道。
“但也不至于只有这么点,”洛桑爵士抱怨,“您没有尽全力,大人!”
“不,我尽力了!”伯爵坚定的说。
洛桑爵士看着伯爵,yu言又止。
“我向公爵大人保证过,带去至少五千兵马,”爵士道,“可结果连一半都不到,我要如何向公爵大人解释?”
“您可以把责任推在我身上,爵士!”伯爵淡淡的说道。
“这当然是您的责任,您没有尽力!”
“这只是您的个人看法。”
“这是事实!”
伯爵不再说话,他把目光投向路旁。道路的两旁是一片田野,田头已经开始泛绿,野花在田垣上开放,几头牛在沟边吃草,只是没有人耕种。现在正是最好的时节,再不耕种就要错过时机了。
“农夫,您把农夫都藏起来了!”一阵沉默之后,洛桑爵士开口说的。
提克伯爵的表情有点难看。他确实下过类似的命令,在动员的五天时间里,他要求赛桑堡附近的青壮农夫必须待在家中不得外出。表面上看这是动员动作的一部分,有利**速召集士兵,但实际上伯爵从未打算真的去征召他们。
“他们是农夫。”伯爵道。
“给他们武器,就是战士。”
“他们只会使锄头。”伯爵道。
“打仗比种地简单,给他们武器,然后命令他们向前。”
“那只会让他们送死。”
“大人,打仗哪有不死人的?”洛桑爵士冷冷的道,“这一点,您比我清楚。”
提克伯爵自然清楚,当他还是侍从的时候,就已经开始随军四处征战了。在那个动荡的二十年里,年轻的斐德克-提克在外打了十五年的仗,直到老伯爵去世,他才回到赛桑堡,继承了爵位。
在那十五年里,斐德克亲眼目睹了无数战友和敌人在身边倒下。他侍奉的第一个骑士,是来自博塔家的第二继承人史东爵士。史东爵士告诉他,这些人都死的很有价值,他们死得其所。他认为爵士的话是对的,然后爵士战死了。斐德克在打扫战场的时候找到了史东爵士的尸体,上面插满了箭,其中致命的一支正中他的右眼。他的左眼因挤压而向外爆出,斐德克没有从中看到他‘死得其所’,只看到了恐惧。
斐德克侍奉的第二个骑士是来自儒勒家的巴鲁爵士,他在过河的时候掉下马淹死了——因为他无法从沉重的盔甲中脱身。斐德克侍奉的第三个骑士死于疟疾。直到侍奉第四个骑士——来自妻族的齐沃夫爵士——的时候,他才被册封为骑士,然后齐沃夫爵士也死了。斐德克在那之后得到了一个‘死亡侍从’的外号。
那场战争因荣耀而起,因仇恨而延绵,死了无数人,最后因双方无力再打戛然而止。斐德克有足够了运气让他活过了战争年代,但绝大多数人都没有,绝大多数人都死的毫无价值。战争培养了斐德克坚毅的xing格,但提克伯爵不再相信战争有多少价值。
“照我看,数量越多,胜算越高,这是显而易见的。”
罗拉-提克与泰迪斯-提克并肩而骑,跟随在伯爵和洛桑爵士后面,听了自己的老爹和洛桑爵士的争论之后,罗拉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农夫也是战斗力。”他说。
提克伯爵听了儿子的话,脸sè更难看了。
“罗拉爵士的话很有见解!”洛桑爵士立刻抓住了这根稻草。
“流汗的骑士,世袭的爵士!”伯爵说道。
罗拉-提克虽然出生于战争年代,但是从来没有经历过战争,当他开始做侍从的时候,战争早已结束了。人们把战争中成长起来的骑士称为流血骑士,而把没有经历过战争,只在侍从时期受过训流过汗的骑士称为流汗骑士。相对于流血骑士,流汗骑士自然难以让人敬重。
罗拉-提克听了老爹这话,脸sè铁青。
“难道我说错了吗?”他不服气。
未及伯爵开口,边上传来了一阵怪笑。
“哼哼——,哼哼哼——”
“你有什么好笑的!”罗拉怒视泰迪斯。
泰迪斯根本不理会罗拉的目光。
“哼哼——”
要是在以前,罗拉听到这样**裸的挑衅,第一时间就将对方打到在地了。但是最近他似乎改了脾气。
罗拉-提克向来xing格冲动,脾气暴躁,和他老爹小时候一个样,因此提克伯爵本来是很喜欢这个长子的。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伯爵发现罗拉十多年来一点都没有变成熟,依然是一副十几岁时候的德行。失望之余,他开始观察他的另一个嫡子,他发现次子泰迪斯的xing格就稳重的多。虽然泰迪斯也有很多小毛病,比如喜欢看书多于喜欢练武,比如有时候说话yin阳怪气的,但相对来说,泰迪斯更成熟。这几年来,提克伯爵对于次子的关注度明显超越了长子。
老伯爵没想到,在于他只不过是感情投入比例的改变,在于别人,却被想象成了继承权分配的改变,罗拉和泰迪斯都注意到了老爹关注重点的改变,波澜由此而起。
虽然正常情况下,贵族家爵位和领地的继承顺序改变的例子极少,但不妨碍各继承者心中生出侥幸心理,亲哥哥开始防范弟弟,亲弟弟心生僭越之心,兄弟之间起了嫌隙,最后竟然水火不容的情况其实多有发生。
枉费老伯爵jing明了一世,竟然一个不小心也在这里出了岔子。泰迪斯向来就自恃比罗拉聪明能干,瞧不上他大哥粗蛮,从此之后更加不把他大哥放在眼里,并且放言自己更有资格继承赛桑堡伯爵的头衔。罗拉脾气暴躁,听闻此言二话不说竟然把他弟弟胖揍了一顿。
老伯爵自知争斗由自己而起,从此之后对两个嫡子一视同仁,同样的不理不睬。但是仇恨的种子已经埋下,血缘浇灌的土壤里却只能开出相互憎恶的花朵。
面对亲兄弟的又一次挑衅,罗拉-提克几乎没能控制住自己,但这回他冷静了下来,在和泰迪斯多次较量之后,他也学会了对方的那一套——漠视对手。
罗拉-提克收敛了怒意,调整了呼吸,气定神闲,不再理睬泰迪斯,就当他根本不存在一样。
果然这一次泰迪斯没耐住xing子。提起打仗,泰迪斯自认为颇有心得,虽然他同样没有经历过战事,但是他看过书,前几天看过的一本名为《十ri战争》的传记刚好在这里派上用场。
“更多的部队意味着更多的补给,调动起来需要更多的时间,也更容易暴露行踪。十ri战争中,凯斯宾王子仅用两千jing兵,长途奔袭五百公里,瞒过了所有哨卡,突然出现在叛军大后方,捕获了反叛领主,拥兵五万维斯卡公爵,只用十天就结束了一场战争。”泰迪斯说的津津乐道,就好像他亲身经历过一样,“由此可见,打仗贵在用jing兵,数量多少根本不是问题。”
泰迪斯的这番论论断颇和用兵之道,就连身经百战的他老爹也频频点头:“你说的不错,我想洛桑爵士也会同意你的观点。”
泰迪斯听了老爹的赞扬得意之极,向来冷漠的脸上此时竟然满是笑意。
罗拉心中又忌又愤,忍不住轻声说道:“只不过是侥幸而已!”也不知他指的是谁。
洛桑爵士无可奈何,自知再无法要挟提克伯爵增兵。但他并不气馁,他发现了提克家两位继承人之间争斗,心中另有计较。
应付过了洛桑爵士,提克伯爵真是松了一口气,但他心中却有了另一份担忧,刚才当着两个儿子面的表态实在是迫不得已,只希望两兄弟之间的争斗不要因此愈演愈烈。
四个人各怀心思,跟随在大队之后,在这出征路上越行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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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同一天,虚弱的缇歌躺在牛车里,开始了自己的征程。
他比骑兵部队更早出发,路途遥远,必须要在ri落之前赶到入山前的最后一个客栈。老nǎi妈和南希一直送他到城门口,而尼尔已经在两ri前随赛桑堡步战部队一起向集结地进发了。
出发前,尼尔专程来找缇歌道别。“师傅说我们不会上前线,只是在后方照顾马匹和粮草。”他语气中带着一点失望。
“你很想去打仗吗?”缇歌问。
“谁不想上战场啊!”尼尔说,“身穿盔甲,手拿长矛,骑上战马,向前冲锋,然后将敌人刺落马下。就像这样。”
说完,尼尔随手拿起床边一把吃饭用的勺子,一下戳在缇歌胸口上。
“呵呵,”缇歌笑道,“快拿开,很痒啊!”
“师傅说我有成为骑士的潜质,他说我很有力气,动作也很敏捷,还有平衡xing也好,骑在马上不容易掉下来。”尼尔说。
“那你一定可以的。”
“可就是出身不好,我是农夫的儿子,很少有骑士会找一个农夫的儿子来当侍从。”尼尔悻悻的说,“我要是和你一样就好了,老爹是某个伯爵,那样的话,就算是庶子,骑士们也会抢着要的。”
“会有人要我吗?”缇歌问,“我也能当侍从吗?”
尼尔看看缇歌,咧嘴一笑:“我想不行,你实在太小了!”
这只是开玩笑,缇歌丝毫不会介意,他早就知道自己根本不可能成为一名侍从,更别说是骑士了,事实上他连一名农夫都做不了,但是老nǎi妈说他可以成为一名修士。
“那可是一份非常圣神的职业,是离上帝最近人。”老nǎi妈说。
自从那天冠名礼之后,老伯爵就决定再也不要看到这个令家族蒙羞的儿子了,于是他下令将缇歌送走,“随便哪个修道院,来补给物资的时候,把他扔到他们的牛车上。”
“这会要了他的命的!”老nǎi妈哭诉道。
“死了更好,半死不活的,只会给我丢脸。”老伯爵最痛恨虚弱,最吝啬同情心,虚弱的人在战场上死的早,同情心让你死的更快。
老nǎi妈无奈,她去找多摩尼尔爵士求情,但爵士知道老哥的脾气,向来说一不二,而他自己,除了一次,从来也没有违背过他老哥的意志。不过多摩尼尔爵士还是帮上了忙,他有一位庶弟,也就是缇歌同父异母的叔叔,名叫道尔,向来和他关系极好,目前是圣德纳山修道院副院长。
“我们可以把他送到道尔那边去,我会给他一封亲笔信,缇歌会得到最好的照顾的。”爵士说。
这已经是最好的办法了,老nǎi妈别无选择,于是回去帮缇歌收拾需要带上的东西。她知道以后缇歌就要独自面对生活了,为了让他学会自己照顾自己,老nǎi妈狠下了心来。
出发那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多摩尼尔爵士将被老nǎi妈裹得严严实实的小缇歌抱到送物资的牛车上。他把亲笔信和几块银币交到赶车的老头手里,吩咐他路上好好照顾这个小孩,之后便离开了。老nǎi妈在牛车上给缇歌整理了一个舒服位置,下面垫了好些稻草,好让缇歌在路上少受些颠簸。她牵着孙女南希,一直送到城门口。南希今天特别的乖,安静的跟着她nǎinǎi,只是在最后分别的时候忍不住哭了。小缇歌反而心情还不错,他对南希说:“尼尔走了,我也要走了,以后没人陪你玩,你也要高高兴兴的啊。”
南希哭的更响了。老nǎi妈泪眼汪汪,一再叮嘱缇歌别着凉了,又拿出几枚铜板给车夫,叮嘱他路上照顾缇歌。车夫没有收老nǎi妈的铜板,他看着小缇歌的麽样暗自摇头。
“叮叮当,叮叮当。”牛车缓缓前进,缇歌看着四周的田野,害怕中含着几分激动,这是他第一次出城,甚至是第一次出城堡,所有的东西都是那么新鲜。过了不久,太阳出来了,照在身上暖洋洋的,chun风拂在脸上,一点也不觉得冷,空气中满是泥土的味道,有点腥,也有点甜。缇歌靠在牛车上,感觉就像在摇篮里一样,晃啊晃啊,晃的他都快睡着了。就在此时,缇歌隐约听见车后边传来了动静。车夫将牛车停在路边,一队又一队骑兵从牛车旁走过,缇歌的眼睛睁的大大的,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马,而且是这么多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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