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热情好客马百户,买人雇工毛家集

第4章 热情好客马百户,买人雇工毛家集

一个小时后,太阳西沉之际,大水瓶寨百户马金梁,吃力地扛着两个大肩撘,“送”刘升出城寨。

马百户养的十几个家丁则带着几十个卫所兵丁紧跟在后面,依依不舍。

刘升回头看了眼,笑道:“马百户,你这些手下似乎舍不得我走啊,要不我留你家中过夜?”

马金梁虽然和身边其他人相比,显得高胖,实际也就一米七出头,且身上都是肥肉。

那两个大肩撘又很沉,只走了他家到寨门这一段路,他就累得气喘嘘嘘了,满身大汗了。

此时听了刘升的话,他额头细汗更多了,忙回头喝道:“都跟着干什么?想害死老子吗?各回各家!”

那十几個手持兵刃的家丁互相看了眼,不得不退回城寨。

至于那几十个兵丁,大半手里拿着农具,纯粹是被强叫来壮声势的。马金梁的家丁一退,他们就散了。

马百户“送”了刘升近三里路,眼见太阳落了山,天都要黑了,他一屁股坐在地上,险些将褡裢中银钱洒了出来。

他喘着气道:“好汉爷,我实在走不动了,让我歇一歇吧。”

刘升看着他直摇头,“马百户,你这身体需要锻炼啊,不然将来闯贼来了,清虏来了,你怎么办?是等死,还是投贼投虏啊?”

马百户累得不想说话,心里却觉得刘升这话好怪。

‘这人称李自成为闯贼,莫非是别的贼酋部下,又或是和李自成有仇?’

至于清虏来了的事,他完全没想过——他觉得,清虏即便再入寇,或许会来河南,但绝不可能打到最南边的汝宁府来。

刘升看天色将黑,也不准备再让马百户耽误时间了。

他道:“把褡裢放下回去吧。”

马百户先是一愣,随即立即放下褡裢,叩头道:“谢好汉爷!”

叩完头仿佛重新生出了力量,起身就要走。

刘升却在后面大声道:“马百户要记着那封承诺书,好自为之啊。”

马百户听了身子一颤僵住,几秒后才加快脚步离去。

刘升一笑,一手拎起一个褡裢,也快步离去。

手中的褡裢各有几十斤重,马百户扛着吃力,他提着却轻松得很。

里面是马百户用来购买他那个玻璃樽的五百两银子和几十贯铜钱。

为了表示不会对这次买卖后悔,马百户还专门写下了一封承诺书,说“若有反复,便叫那崇祯小儿断子绝孙,不得好死”。

并在上面盖下他的百户印章,又按下手印。

刘升看马百户诚意满满,这才将宝贝玻璃樽卖给他的。

马百户得了玻璃樽后喜极而泣,见刘升衣衫破烂不合体,又硬是要赠送几件好衣裳,还有配套的袜子、鞋、帽。

马百户的“热情”甚至让刘升为他最初的想法感到羞愧——最初他是想嘎了马百户,为受其欺压的大水瓶寨穷苦百姓报仇解恨的。

后来想到,一个百户死了,大概率会惊动地方官府,闹得天目山气氛紧张,官民不和谐,不利于他后续要办的事,这才作罢。

···

房穿的第三日。

也即是大明崇祯十三年,四月初八。

这日期也是刘升昨日从马百户那里问得的,和现代的日期一致,只是这里用的是阴历,准确说是明朝的《大统历》。

崇祯虽然命人结合中西方天文知识,编著了更先进、准确的《崇祯历书》,也即是后世阴历母本,但直至大明灭亡都没应用开。

天目山这小地方,用的自然也就是老掉牙的《大统历》。

早上四五点,刘升就起来洗漱,面包配牛奶当早餐。

吃完便就着昨日马百户送的衣裳,换了一身装束。

头戴靛蓝色唐巾(帽),身穿一套褚色宽大道袍,脚上则穿着棕灰色的高帮登山靴。内里却是穿着现代人的内衣,和一套防弹衣(兼防刺)。

这一套打扮乍看不伦不类,但并无大问题。

道袍是晚明时期文人的流行衣服,其他人跟风,穿一身道袍很正常。

至于唐巾则是明代很普通的一种帽子,样式很多。

鞋子、短发都确实是与此时人格格不入的,但在明末这个时间段,即便被人注意到,刘升也不怕。

何况他此番出门并非要去什么大城见什么官员,只是去天目山西南边的毛家集。

原本,刘升是想去周边县城的,可即便是离天目山最近的确山县城,也有四五十里地。退而求其次,他只能先到附近的集镇上看看。

这毛家集在后世名为毛家镇,在明初因为处于南阳桐柏县到信阳州的官道边,便有人建立旅店,而后越来越多的百姓聚居于此,买卖为生。

因为百姓多姓毛,故又称毛家铺、毛家店。

到了明朝晚期,这淮河流域也如江南般出现不少镇子,毛家铺同样因为商旅增多,发展成为一个集镇,所以此时多称之为毛家集,简称毛集、毛店。

刘升“家”离毛家集有二十里左右,他早上五点多走,在八点多的时候就赶到了毛家集。

他发现这赶集的人出乎意料的多,仔细一看,似乎其中不少人都是难民。

这让他回想起之前路上见过的一些景象——溪流、池塘多有干涸的,河流、湖泊也多水浅。这还是水量在豫南相对充沛些的天目山一带,其他地方情况可想而知。

‘明末江北旱灾、蝗灾、兵祸、瘟疫,几乎年年都有,越到后面涉及的地方就越广。

河南人多,藩王最密,又土地兼并严重,遭逢大灾,大明朝廷不能赈济,不知多少百姓会走投无路。难怪今年李自成能席卷河南,获得百万流寇大军,成就大势。’

心里感叹了一番,刘升就步入由大片房屋和几条街道组成的毛家集。

路上难民有带着家当扶老携幼的,也有已经走不下去,坐在路边往身上插几根茅草卖身的。

至于说面有菜色、形容枯槁之人,入目皆是。

还有些人,瘦弱的身躯挺着仿佛怀胎数月的肚子,或是双目泛绿,或是双目无神,更加扎眼。

那些卖身的人,多数都低着头沉默着。只有少数人,偶尔抬头用恳求的语气喊两句,声量并不大,因为没力气。

至于说影视中那种卖身葬亲人的,刘升一个都没看到。

他豁然醒悟,此时此地,死人或许等不到入土就没了,又或许入土了也会没···

“听说西边、北边的旱情比我们这边严重多了,一些大河都见了底。”

“听老人们说,春旱之后必有蝗灾。如今又到处都是兵祸,瘟疫也是一阵阵的,这日子可咋过?”

“行了吧,我们这边算不错了,至少辛苦一点,勉强可以活下去。”

“这难民越来越多,也没看到官府赈济···活下去?我瞧着难。”

“···”

听着一些行人的议论,刘升又暗暗叹口气,越发觉得,老天让他房穿到这明末,是要让他有所作为的。

在毛家集逛了一圈,刘升最终又回到了北街口。

因为他发现这里卖身的最多,方便他选人。

“放手!我不跟你走!”

“说好的价钱又反悔,当我毛三爷是好欺负的?”

前面一阵争吵,引得一些人围观,刘升也走了过去。

只见一个看着约莫十二三岁的少女,正跟一个中年男子拉扯。

少女身后躺着一个妇人,面色土黄,嘴唇皲裂,头发凌乱,看不清具体模样。倒是那少女,虽然也一脸土色,却依稀能看出瓜子脸上五官标致。

“我只卖身作婢女,不去窑子!”少女有点力气,抓住了一棵树桩,半躺在地上硬是不愿走。

眼见周围人越聚越多,毛三爷便松了手冷笑,“不去窑子?你以为大户人家婢女是那么好当的?你要卖身一两银子买药救母,毛家集只有我愿意出这个价钱!”

听了这话,少女看了眼身后的妇人,面露挣扎神色。

这时,刘升注意到少女剩下有树枝划出的字迹,过半看不清了,只剩“救母”二字可以辨认。

他心中一动,拨开面前的几人,出声问:“姑娘识字?”

少女闻声看了刘升一眼,大约是觉得刘升衣着不普通,器宇不凡,忙答道:“回这位老爷,我识字,还会些算术,洗衣做饭打扫也会,我很有用的!”

旁边的毛三爷打量了刘升一番,皱眉道:“外来的后生,你这是要抢我毛三爷的货?建议你先打听打听,这毛家集有几个敢得罪我的。”

刘升扭头对毛三爷一笑,道:“毛三爷误会了,我是来给你送财的。”

“送财?”

刘升道:“方才听了会儿,毛三爷买下这姑娘是准备转手卖到窑子里去?”

“是又怎样?”

“不知毛三爷能把她卖几个钱?”

毛三爷眼睛一转,道:“卖多少是我的事,凭什么告诉你?”

这时人群中有人出声道:“窑子买人,最多也就三五两。”

毛三爷一听就恼了,环顾人群气急败坏的呼喝:“谁?谁敢坏爷的好事?!”

刘升看了眼人群中某个退出去的身影,笑了笑,道:“毛三爷,我拿四两给你,算是从伱手里买下了这姑娘。省得你在这里跟她争执,后面转手还麻烦。怎么样?”

“这姑娘长得标致,四两少了。”毛三爷毫不掩饰他眼中的贪婪。

刘升摇头,“我这边还得再出钱买她,实际要花五两银子。

你看这北街口,到处都是卖身的人。这年头人不值钱啊,五两银子已然太多。毛三爷如果不愿,我就不管这闲事了。”

说完,刘升作势欲走。

卖身的少女见此满脸紧张。

毛三爷犹豫了下,终究拉住了刘升,道:“算了,四两就四两吧,给钱!”

刘升一边掏出四两碎银,一边道:“有周围的乡亲见证,毛三爷又是这毛家集的头面人物,相信是说话算数的。”

“那是。”毛三爷相当于白捡了四两银子,又听了刘升一句捧,心情大好,“后生,提醒你一句,这小姑娘不老实,买了她先去立契。”

说完,带着两个跟班,哼着俚曲往集镇里去了。

刘升看向卖身的少女,问:“你叫什么名字?”

少女起身向刘升施了个礼,这才道:“回恩公,小女子李香云。”

刘升伸手摘了插在李香云头上的茅草,这动作吓得李香云往后退了一步,随后才知道误会了刘升,不禁小脸一红。

不过她脸上尽是土灰,红了也只有她自己知道。

“你先呆在这里,我到周围逛逛就过来。我叫刘升,有事就高喊我名字。”说完,刘升就拨开人群走了出去。

他要找人过来立契,还要再“买”几个有用的人。

【请读者老爷们翻页,求追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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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穿明末,开局后门通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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