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血之吞噬

第16章 血之吞噬

第16章血之吞噬

(二合一大章,两章一起更)

苏默痛苦倒地,异种基因融合酊带来的热流变得愈发猛烈,似有一股岩浆在体内沸腾翻滚,要将他整个人烧尽。

汗水不停从他全身上下冒出,很快浸透衣襟,它们在药剂作用下有了某种腐蚀性,流经的地方出现阵阵灼热感,受损的皮肤变得一片通红。

体内那股热流涌至心口,黑色肉茧仿佛感觉到了什么威胁,不停收缩着,大量异种物质被释放进心区,它们就像一根根插进体内的针,带来撕裂般的剧痛。

失算了.

苏默心中只有这三个字。

失算了.

异种基因融合酊的效果毋庸置疑,肯定是有用的。

问题在于——自己算哪根葱?

在《曙光》游戏里,玩家操控的角色可是“主角”。

主角是什么人?

一个全身植入「天启1级」义体都不会有排异反应的人。

一个几年时间就能把血码晋升到「黑王高阶」的人。

一个能用改造灵脑把「帝级狂阶」凶兽当小狗驱使的人。

主角是独一无二的天选之子,有着开挂般的天赋与体质,生来就要站在曙光世界之巅。

自己呢?

陈博士,算哪根葱?

一个前期经验宝宝,位列“《曙光》最丢人BOSS排行榜”第一的菜鸡小反派。

原作剧情里,主角注射完异种基因融合酊,蹲下身喘几口气就没事了。

那不是药剂没副作用,而是副作用跟主角的霸道体质比起来不算什么。

同样的副作用放在自己身上,可不是蹲下喘几口气的事,而是剜骨之痛,命都要搭进去了。

剧痛很快带来神经源性休克症状,苏默的心率在降低,身体机能衰弱到了极点,连呼吸都要用尽全力。

甚至他的感官都开始紊乱,刚才还觉得浑身炙热,血管里像有岩浆在淌,现在又似跌入冰窖,整个人止不住打颤。

他缩在墙角拼了命地裹紧衣服,想要阻止身体失温,体温却还在不断降低,大片皮肤出现死人般的青紫色。

他能感觉到,自己体内正在进行一场看不见的战争,始祖血码在和异种基因融合酊对抗。

黑色肉茧释放出的异种物质疯狂吞噬着他的血肉,妄图在被药剂融合前彻底吞噬这具身体。

如果他的身体扛不住这波反噬,在异种基因融合酊完全起效前先被始祖血码吞噬,那一切就都没有意义了。

“咚咚.咚.”心跳声如丧钟般在脑海里回荡,占据了苏默的全部听感。

时间就这么流逝着。

也不知过去多久。

仿佛只是几秒,又仿佛无比漫长。

“嗒嗒嗒”

隐约间,苏默听到了急促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一只柔软的小手搭在了他的脸上。

他艰难地睁开眼睛,模糊的视线几次对焦,才看清诺白面具后那双凝重的眼眸。

他的视线下移,发现诺白一只手收在心口,掌中捏着一枚装满白色液体的药剂。

药剂上的符号,他再熟悉不过了。

没想到这里还真有啊.

苏默抽动嘴角,挤出无比艰难的笑:“基因编译蛋白.你拿到了恭喜你啊你的病可以治好了了.”

诺白掏出手机,快速打字:

【伱怎么了?】

苏默艰难喘息着,把手紧紧搭在心口的黑色肉茧上:“我也.找到了在找的东西但它有很强的副作用.”

“诺白.这东西在吞噬我的血肉.我撑不住了.你能你能喂我一点血吗.”

诺白看着痛苦的苏默,眼中复杂的神色不停变化。

自己需要的东西已经拿到了,随时可以离开这里。

回家,治病,治好以后就能开启一个崭新的人生。

自己已经得救了!

终于从那个死亡的泥潭里爬出来,再无任何束缚!

未来几十年的美好岁月在等着自己!

至于眼前这个垂死挣扎、认识不过几天的陈博士.

渐渐的,诺白的目光变得深邃起来,深到苏默看不懂。

在苏默呆滞的注视下,诺白站起身,握着开启新人生的钥匙独自离去,没有再回头看他一眼。

当诺白的背影消失在拐角,先前那抹悲凉感如毒药般在心里化开,苏默嘴角不停抽动,爆发出惨烈的大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苏默啊苏默,你真像个小丑啊。

机关算尽,费尽心思把人家骗到这地方。

还说什么她是死是活看运气,自己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结果呢?

搞了这么多天,最后搞成这熊样,真是活该,自作自受啊。

“哈哈.哈哈哈.”苏默凄惨大笑着,边笑边咳,边咳边喘,每笑一声都牵带五脏六腑传来剧痛。

最后,他不再挣扎了,仰面躺在地上,任凭黑暗漫上视野。

无数噪点如铺天盖地的雪花般在视线中摇曳,他的意识不断下沉,麻木地迎接即将到来的死亡。

“嗒嗒嗒”

然而。

“嗒嗒嗒”

又是不知过了多久,那脚步声再次出现,似真似幻。

弥留之际,苏默再度睁眼看去。

那道熟悉的身影正向他跑来,雪白色的发丝在空中纷飞乱舞,灯光照在上面折射着月光般的银辉。

只见诺白抱着一叠毛毯,还拿着急救药箱,都是从摩托车上取来的。

她展开毛毯裹住苏默,还把他紧紧抱在怀里,用体温帮他取暖,防止他失温。

紧接着,她打开药箱里拿出一枚注射器。

这是一种军用强心针,多配备于各大势力精锐一线部队,可用于紧急镇痛,刺激心肺活力,临时提高身体机能,黑市价50万月币一支,绰号“战士的第二条命”。

这是诺白身上唯一一支强心针,也是她在最紧急时刻才会考虑拿出来的保命道具。

她毫不犹豫将这枚珍贵的强心针打进苏默脖子,然后掀起衣袖,拔出唐刀调转刀刃方向,在手腕上一抹。

“嗤。”刀刃轻而易举割开手腕,鲜血汩汩涌出。

她将鲜血淋漓的手腕探到苏默嘴边。

意思是:你要的血。

强心针的药效在苏默体内涌动,极大程度缓解了那股剧烈的疼痛,还为身体带来复苏般的力量,让他得以重新驱使肢体。

看到诺白手腕上流满猩红液体,苏默心中的求生欲压倒了一切。

他抓住诺白的手腕,直接把嘴贴了上去。

鲜血涌入喉中,在极度躁动下竟显得无比甘甜。

黑色肉茧释放的异种物质正在侵蚀苏默全身器官,当这些外来的血液涌入食道与胃部,它们也一同成为了侵蚀目标。

异种物质数目有限,它们去侵蚀诺白的血液,也意味着对苏默身体的侵蚀减轻了,这为异种基因融合酊起效留出了更多时间。

不过,侵蚀趋势仍旧非常猛烈。

手腕上这点娟娟细流般的血液远远不够。

被求生欲所支配的苏默就像一头野兽,极度饥饿时还能保持最基本的理智,但凡尝到第一口血,内心就只剩下躁动与疯狂。

苏默一开始在吸,后来在诺白的手腕上又撕又咬,越来越用力,不断扩大着她的伤口。

血液就像具有高度成瘾性的毒药,不断刺激着他的狂躁。

不够

不够!

还不够!!!

越是嗜血,苏默对血的饥渴就越疯狂。

手腕上的动脉血流量让他难以满足。

他嘶吼着抬起头,看到了更加诱人的地方。

诺白的脖颈纤细修长,肌肤白皙得近乎剔透,淡青色血管若隐若现,就像花瓣上那些细微的纹路,充满令人心醉的美感。

这种美在躁动的感官下不断放大,血管中流淌的液体更是彻底击溃了苏默的理智。

“唔嗯!!!——”他的呼吸乍然变重,心口的黑色肉茧分化出大量黑色触须,在脸上不停攀爬蔓延。

他口中传来怪物般扭曲的吼叫,挣脱毛毯猛地扑住诺白,将她“咚”一声按在墙上,张嘴向那白皙的脖颈咬去。

“噗嗤!”

苏默就像一头嗜血猛兽,直接撕开了诺白的颈侧动脉,在鲜血泉涌的地方不断啃咬,那些黑色肉茧分化出的触须也刺进伤口,汩汩吞噬着她的血液。

普通人被这么咬一口,多半直接没命了。

但「绯红蔷薇血码」会赋予人体极其强大的恢复力,其中也包括造血能力。

诺白这种阶级的携带者,可以承受远超常人的失血量。

所以诺白此时没有反抗,只是紧紧揽住苏默的身体,甚至主动调整好角度,忍着剧痛任凭撕咬,尽可能地迎合他。

越来越用力的撕咬

周围回荡着压抑的嘶吼.

鲜血涌出又被吞噬

两个人紧紧贴合在一起,共同对抗着苏默体内那只看不见的怪物。

不知过了多久

苏默疯狂的撕咬终于渐渐停息下来,动作幅度越来越小。

那爬满脸部的黑色触须也开始萎缩,收拢,似乎被某种力量压制住了。

再看心口位置,原先拳头大的肉茧已经完全坍缩,只留下浅浅一道疤痕般的黑色印记,再无原先的狰狞感。

成功了.

异种基因融合酊起效,他的身体完美同化了始祖血码,再也不会有任何副作用。

他终于可以活下去了。

这一刻,苏默就像断了线的木偶,无力瘫靠在诺白肩上,周围不断回荡着他颤抖的呼吸声。

诺白催动血码能力,被咬断的动脉很快凝血,咬伤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恢复如初。

不过,从那有些苍白的脸色看,苏默真的把她伤到了,毕竟他吸得实在太猛了。

绯红蔷薇血码的超速再生不是无代价的。

任何细胞或组织的再生,都需要消耗人体的IPS干细胞。

绯红蔷薇血码携带者和普通人的区别在于,其身体能储存更多数目的IPS干细胞用于发动能力,再生速度也更快。

可一旦IPS干细胞消耗过度,那就像一辆车没了汽油,任凭携带者的血码阶级再高也没用。

在此之前,诺白进行了好几天的高强度奔波,战斗,又被苏默吸血,体内的IPS干细胞储量已经不多了。

苏默要是再像刚才那样咬一次,恐怕她也承受不住。

诺白抬袖拭去额上的冷汗,拿起手机打字:

【挺过来了吗?】

“嗯”苏默撑着身体坐起,眼神复杂地看向诺白,轻声问,“为什么跑回来帮我?”

诺白眨了眨眼,目光很清澈,她打字:

【因为你帮过我】

苏默知道,她在说基因编译蛋白的事。

在诺白眼中,他也许是个超级大善人。

这位“陈博士”费尽心思帮她冲出风起平原包围圈,恪守承诺带她到这处生命序列探索中心,并如约找到了基因编译蛋白,给了她活下去的希望.

但事实上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

苏默叹声,默默对诺白说:“欠你一次,我会还的。”

不待诺白回话,苏默就站了起来:“我们都拿到自己要的东西了,好不容易来一趟旧时代遗迹,再分头搜刮搜刮吧,10分钟后在这里会合。”

诺白点头,走之前还不忘留下一行字:

【要帮忙的话叫我】

苏默:“嗯。”

两人分头行动,在各层寻找其它物资。

除了一些冷冻仓中保存的药物,他们没有再发现任何好东西。

那些药物也不算什么珍品,现在市面上有很多效果类似的药,顶多算聊胜于无。

当然,苏默支开诺白也不全是为了搜刮物质,他想要确认一件事。

同样是通过异种基因融合酊同化始祖血码,他的经历和游戏中的“主角”不同。

主角是天选猛男,靠体质硬刚副作用,轻轻松松就渡了劫。

他则是在诺白的帮助下,两人一起扛住了这次反噬。

在这个过程中,他吞噬了极大量诺白的血液。

众所周知,人体任何组织液,包括血液,都包含基因片段信息。

血码又是嵌在基因片段上的。

而始祖血码的能力是——

苏默蹲到角落,把手指放到嘴里用力咬破,睁大眼睛仔细观察。

鲜血从牙印缓缓流出.

然后

血液凝固,结痂。

伤口收拢,愈合。

苏默惊呆了,心中掀起一阵波澜。

“我次奥我还真有绯红蔷薇血码了!”

(本章完)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通关游戏后,我成了反派BOSS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科幻灵异 通关游戏后,我成了反派BOSS
上一章下一章

第16章 血之吞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