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这是要当定演员了?
冷月当空,夜色朦胧,十一月了,这晚上还是有点凉的。
而大晚上的又出了这样的糟心事。
但是徐老怪和洪胖子似乎都没怎么受影响,依旧一边喝着咖啡一边谈笑风生,一副大佬派头。
孟德远远地看了一眼,然后就被动指助理要求翻俩跟头看看。
龙游浅滩啊。
可一想到回去当萝莉,顿时就没了脾气。
本姥姥忍!
利索的翻了两个跟头,动指助理立刻就认可了孟德的身手,然后给孟德拆解动作。
人家导演和动指全程都没往这边看上一眼。
和徐老怪、洪胖子搭话,上来就称兄道弟?
不存在的。
剧组内部非常传统,分位尊卑等级森严。
貌似还有很多稀奇古怪的忌讳。
不过孟德不在乎,他也不可能不要脸地硬凑上去。
真当他的逼格和面子都不要了啊!
他还是有点节操的。
他就不信了,凭他这身本事,还能真的成为男身体验三日游不成?
更何况他还有个隐隐的大胆猜测……
太垃圾了,孟德这边只用了一遍,就领悟了武指助理的意思,然后被要求去换衣服。
化妆则不用了,黑衣蒙面,只露俩眼睛,谁管你长什么逼样。
他们一伙人是去刺杀元芳他上司的。
“老爷,演员马上就位了。”动指助理过去和徐老怪说了一声。
徐刻,徐老怪,在香江被尊称为老爷。
这是江湖地位。
“这么快?”徐刻挺惊讶。
“明显是练家子。”动指助理是洪家班的老武行。
“真是练家子的话,那就不用再去外面找了。”徐刻歪头看向洪京保。
“不管是不是练家子,都悠着点,没买保险。”而洪胖子则是来了这么一句。
孟德出来,导演很快就喊321开始了。
这场戏,一共有好几拨人出场。
被刺杀的狄仁杰、瞎子淩,刺客,还有来救援的人。
八个刺客,但只有四个人出演。
孟德被分配了几个动作,一番搏斗,最后被打倒,扑街后被丢进火坑里毁尸灭迹。
火坑要后期处理。
简单至极,他都不需要吊威亚。
其他三个武行,有俩是资深的,主要动作由他们来完成。
这些人功夫不行啊。
果然都是垃圾。
孟德顺顺当当的就把几个动作给完成了,一点都没感觉到压力,但他有所期待的意外并没有发生。
人家俩资深武行一直活蹦乱跳的,导演和动指也没往他身上多留意。
至于暗中动手脚这事,不至于。
不过躺尸给了十块钱红包,据说这玩意必须要快点花出去,不然不吉利,香江人很讲这套玩意。
中途休息的时候吃了个宵夜,炒河粉,有点辣,很过瘾,主要肚子饿了。
孟德依然多拿,拿了两份吃掉,也没有谁说啥。
等到彻底结束拿回演员证,时间已经快三点了,再过几个小时就天亮了。
小吉哥跟孟德一起去拿车,都是电驴。
不过两人不同路。
“哎哟,老曹,你好运气啊。”
“怎么了?”对于小吉哥的大惊小怪,老曹很淡定,虽然不知道小吉哥为什么。
“看……”小吉哥直接拿手机屏幕给老曹看。
原来是《通天帝国》剧组那边的人发过来的。
大概意思有三点,一个就是让孟德明天晚上八点继续来报道。
第二个,就是让孟德去买个武行保险,钱可以找剧组报销。
第三个,就是今天孟德的大夜给开了三百,说辛苦了,不要把这事到处说。
“三百?不错啊~!”见此,孟德心中一喜,嘴角露出微笑。
“三百我先给你了,走了。”基哥掏出几张票子,递给了孟德,这次没抽水,并待孟德接过后,直接发动电驴走人。
“谢了哈!”孟德朝着小吉哥背影叫了一声,而后也是发动车子走人。
“别客气,我早上还有戏,得赶紧回去。”
小吉哥远远回了一句,赶着回家睡觉。
不久后,孟德回到租处,换了自己的小面包神车,往几十公里外的原身的家里赶。
……
时间走过,早上十点多,孟德又出现在了衡店。
在他对面,则是一个面相有点凶,不像好鸟,走路有点拽,看上去蛮有钱的胖子。
“哎呦~!艹,你走路不长眼啊,信不信我……算了。”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刚在想事情,走神了。”
很快地,走路的两人就撞了一下,胖子顿时就火了,直接开口大骂,并想动手的样子,只不过看在孟德长得高大不说,熊大几还有点大,并诚意道歉的份上,选着了原谅他。
不远处,某拐角处。
“果然么……看来这很可能是要当定演员了啊,要经常暴露在别人镜头前……不过算了,也算是意料之中……”
说完,孟德把妙手空空来的钱往兜里一揣,毕竟拿都拿了,主要是那胖子不是什么好鸟,不然他也不会对他下手了。
他会看相的。
而后空钱包随手一丢,晃悠着走了。
经过昨天和刚才的实验,他验证了昨天的猜测,并初步得出了结论。
那就是,貌似只有他拍戏的片酬才能够自动增加停留时间,其他的钱,起码他还没发现行的!
而接下来的情况,也是再度验证了这个结论。
因为他接下来,早有准备的他,不管是街头卖艺,还是给人写字画、看相这些,赚的钱,面板都一点动静也没有。
期间还被管理撵着跑了几次。
而不知不觉间,时间也是到了一点多,基本过了饭点。
现在是肚子饿得的咕咕叫。
“老王,干嘛呢,还有吃的没?”
来到吃饭的老地方,看到老板王根宝在门前,好像在干啥的样子,于是孟德隔着好几米就叫着打招呼。
大王快餐店,原身混群演的据点,吃饭一般都是在这吃,也是一开始认识小吉哥的地方。
对了,其实最先认识的是老板王根宝,人还可以。
也是个群头,年纪轻轻就出来闯,北漂横漂各种漂,不过幸好没漂到失联。
奈何实力、时运都不行,蹉跎二十年,最后在衡店当了群头,顺便还开了一间大王快餐店。
并把老婆孩子接了过来,算是扎根了。
对了,他还是小吉哥的堂叔,小吉哥当年读书少,早早出了社会,就是跟的他混。
“是小曹啊,菜还有点,但饭没了,你吃的话,我跟你下个面。”
正在小桌子写着东西的根宝闻言抬头一看,发现是孟德叫他,于是回了一句,而这时,孟德也是走到了近前。
“行,我不挑食。”这个孟德真没说谎,只要不是难吃的那种,他都不挑的,特备是肚子饿的时候。
说着,孟德低头一看小桌面,一乐:“哟~!老王,在写牌匾呐,这是终于想起这事了?就是你这字,呵呵,要不我给你写吧,觉得好的话,一会给我免单,当然,有鸽子捡就最好了。”
根宝这字实在是惨不忍睹,让他看了都忍不住有点手痒了。
“你?”根宝狐疑,不过很快就应了下来,想着怎么也比他写的好吧,“那你写吧,我去给你下面条。”说着干脆离开去后厨。
至于写得好免单,开玩笑,我根宝可是想着白票的。
“好咧,多下点,肚子现在饿得很!”
……